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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肃著作事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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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游学。

    按:本传不详肃生年。据《郭志》,肃卒于仁宗康定元年,据《略传》,肃卒年八十。以此推之,肃生于宋太祖建隆二年,即公元九六一。

    举进士,补凤翔府观察推宫。寇准知府事,荐改秘书省著作佐郎。

    按:寇准知凤翔府,在真宗咸平三年至五年(据李焘《长编》),即燕肃四十至四十二岁。

    知临邛县……考城县。通判河南府,召为监察御史。准方知河南,奏留之。

    按:准知河南府,在大中祥符八、九年间(据《长编》),即肃五十五、五十六岁间。

    迁中侍御史,提点广南西路刑狱,迁侍御史,徙广南东路。

    按:据《海潮论》及王明清所引《两朝国史》,肃自广西徙广东,在大中祥符九年冬。

    还为丁谓所恶,出知越州,徙明州。……直昭文馆,为定王府记室参军,判尚书刑部。

    按:肃判刑部,不知始何年,据《长编》,当在仁宗天圣二年(六十四岁)十月以前。是月,肃以判部之资格奏言,旧制,赦书集书吏分录,字多舛误,四方覆奏,或致稽违,因请镂版宣布,遂著于法。

    建言……州郡之狱有疑情及可悯者……许覆奏。……

    按:长编及《宋史·刑法志》,此事在天圣四年,时肃年六十六岁。

    擢龙图阁待制。

    按:此事史不详何年。考《愧郯录》纪天圣五年十一月,肃上指南车事,录其全衔为定王府记室参军工部郎中,直昭文馆,则是时肃尚未为龙图阁待制也。惟李焘《长编》载天圣六年四月“癸未,命龙图阁待制燕肃、直史馆康孝基同议蠲减三司岁所科上供物”。则肃之擢龙图阁待制,其在于圣五年十一月与六年四月之间乎?

    权知审刑院,知梓州,还,同纠察在京刑狱。再判刑部,累迁左谏议大夫。知亳州,徙清州。属岁歉,命兼京东安抚使。入判太常寺,复知审刑。肃言旧太常钟磬皆设色,每三岁亲祠,则重饰之。岁既久,所涂积厚,声益不协。乃诏与李照、宋祁同按王朴律,即刬涤考击,合以律准。试于后苑,声皆协。

    按:肃请刬涤太常钟磬及按试律准事,据《长编》及《宋史·乐志》,并在景祐元年,时肃七十四岁。

    又诏与章得象、冯元详(定)刻漏。

    按:据《长编》,事在景祐二年四月。

    进龙图阁直学士。

    肃进龙图阁直学士,史不详可年。吴处厚《青箱杂记》云:“本朝之制诰(诰字衍),待制止系皂鞋犀带,迁龙图直学士,始赐金带。燕为待制,十年不迁,乃作陈情诗上时宰。诗曰:‘鬓边今日白,腰下几时黄。’时宰怜其老,未几,迁直学士。”按肃为龙图阁待制,乃始于天圣六年,阅十年则景祐四年,肃七十七岁。其迁直学士,当在此年。惟《吴记》又云:“燕公登科最晚。年四十六始用寇莱公荐转京官……作直学士时已六十余矣。”所记二事年岁皆误。后事之误,从上文可见。据《本传》,寇准荐肃,乃在知凤翔府时,按《长编》,准在凤翔府任,尽于咸平五年五月,时肃尚四十二岁也。

    知颍州,徙邓州。官至礼部侍郎,致仕卒。……

    《长编》,仁宗宝元二年十月癸亥,礼部侍郎致仕燕肃言,每遇朝廷大庆会,欲于在所通表章,从之。则肃之致仕前此时甚近,当不出本年也。其上请致仕盖在邓州任时。礼部侍郎其致仕时赠官也。肃卒年八十,已见前。

    子度。

    按:度二任户部判官,一任户部副史,为能吏,以右谏议大夫知潭州卒。《宋史》有传附肃传后。

    孙瑛。

    按:瑛官至户部尚书,死于靖康之难。《宋史》亦有传附于肃传后。

    原载《国立浙江大学文学院集刊》第1集,1941年6月;后收入张荫麟《宋史论丛》,三联书店1956年版清样本(后因故未出版)今据此版本录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图书馆藏

    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

    南宋人所传北宋文献,有二事焉,本俱伪造,而伪出有因;其作伪所因伪之历史事实,甚关重要,此即所谓太祖誓碑及太祖政事堂刻石是也。兹分别考之如下:

    一、太祖誓碑

    旧题陆游撰之《避暑漫钞》(无卷数)载:

    太祖受命之三年,密镌一碑,立于太祖寝殿之夹室,谓之誓碑。用销金黄幔蔽之,封闭甚严。因饬有司,自后时享及新天子即位谒庙礼毕,奏请恭读誓词。是年秋享,礼官奏请如敕。上诣室前,再拜升阶,独小黄门不识字者一人从。(中略)群臣及近侍皆不知所誓何事。自后列圣相承,皆踵故事,(中略)不敢泄漏。虽心腹大臣,亦不知也。靖康之变,犬戎入庙。(中略)门皆洞开,人得纵观。碑止高七八尺,阔四尺余,誓词三行。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坐连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人事。”一曰:“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后建炎中曹勋自虏中回,太上寄语云:“祖宗誓碑在太庙,恐天子不及知”云云。

    此故事经后人传引,又生讹变。王夫之《宋论》(一)云:

    太祖勒石镇置殿中,使嗣君即位入而跪读。其戒有三:一、保氏子孙。二、不杀士大夫。三、不加农田之赋。

    不知其何据也。

    《漫钞》谓曹勋传徽宗寄语,提及誓碑。按曹勋《北狩见闻录》今具存,内载徽宗寄语,涉及太祖藏于太庙之约,初不云有誓碑,而其所称太祖之约之内容,亦与所谓誓碑不尽合。誓碑之说,盖由《北狩见闻录》所载徽宗之寄语而繁衍耳。予所见《北狩见闻录》有二本,一为《学津讨原》本,一为《许刻三朝会编》所引本。二本异文甚多,关于太庙藏约之记载,二本之出入尤甚。兹先并录二本之文。然后加以考定。

    (甲)《学津》本,“徽庙(中略)又宣谕曰:太祖有约,藏于太庙。不诛大臣用宦官,违者不祥。故七圣相袭未尝辄易”。

    (乙)《许刻会编》本,“太上(中略)又曰:太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有(字不可通,当是‘官’字之讹),违者不祥。相袭未尝辄易”。

    今考王明清《挥尘录》(后录一)及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四)皆引据《北狩见闻录》此段记载,而于太祖藏庙之约,前者作“誓不杀大臣言官”,后者作“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则知许本近是而讹“官”为“有”也。

    太庙藏约,而有待于徽宗传语高宗,则其为秘密可知。北宋人臣虽不知有此约,然因历世君主遵守唯谨,遂认为有不杀大臣之不成文的祖宗家法,观于以下二事而可见。其一,据《退斋笔录》:

    神宗以陕西用兵失利,内地出令斩一漕臣。明日,宰相蔡确(中略)曰:“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事不意自陛下始。”上沉吟久之曰:“可与刺面配远恶处。”门下侍郎章惇曰:“如此,即不若杀之。”上曰:“何故?”曰:“士可杀不可辱。”上声色俱厉曰:“快意事做不得一件!”

    其二,据《道山清话》:

    元祐八年,吕大防因讲筵言及前代,(中略)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至于虚己纳谏,不好畋猎(中略)皆祖宗家法。

    太祖不杀大臣及言官之密约所造成之家法,于有宋一代历史影响甚巨。由此事可以了解北宋言官之强横,朝议之嚣杂,主势之降杀,国是之摇荡,而荆公所以致慨于“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法必行”也。神宗变法之不能有大成,此其远因矣。此就恶影响言也。若就善影响言,则宋朝之优礼大臣言官,实养成士大夫之自尊心,实启发其对于个人人格尊严之认识。此则北宋理学或道学之精神基础所由奠也。

    二、政事堂刻石

    《道山清话》载:

    太祖尝有言,不用南人为相。《实录》《国史》皆载。陶榖《开基万年录》《开宝史谱》言之甚详。皆言太祖亲写“南人不得坐吾此堂”,刻石政事堂(按:政事堂乃宰相办公之处),或云,自王文穆(按:即王钦若)大拜后,吏辈故坏壁,因移石于他处,后寖不知所在;继而王安石、章醇〔惇〕相继用事,为人窃去。如前两书,今馆中有其名而亡其书也。顷时尚见其他小说往往互见,今皆为人节略去,人少有知者,知亦不敢言矣。

    右记太祖政事堂刻石事,虽言之凿凿,实不可信。此事既云见《实录》及《国史》,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乃据《实录》及《国史》而修,于如此重大事,何以不著一字。藉曰,李焘南人,为南人讳,然据《宋史》(卷二八三)《王旦传》:

    帝(真宗)欲相王钦若。旦曰:“钦若遭逢陛下,恩礼已隆。且乞留之枢密,两府亦均。臣见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虽古称‘立贤无方’,然须贤士乃可。臣为宰相,不敢抑人,此亦公议也。”真宗遂止。旦没后,钦若始大用,语人曰:“为王公迟我十年作宰相。”

    王旦既力阻真宗相钦若,使是时政事堂有太祖禁相南人之亲笔刻石,正宜引以为据,何致但云“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而已。王旦即瞶瞶,及王旦死后,真宗卒相钦若,如有所谓政事堂刻石在,则此事乃明反祖宗家法之罪,非常大变,以北宋言官大臣论事之勇,何致悉皆默尔。即此一端,可见所谓政事堂刻石之伪无疑也。

    朱弁《曲洧旧闻》(卷一)记王旦论相钦若事,与《宋史》本传稍异,其文云:

    真宗问王文正曰:“祖宗时有秘谶云‘南人不可作宰相’,此岂‘立贤无方’之义乎?”对曰:“立贤无方,要之贤而后可。”

    朱弁所记得之传闻,自不如本传之根据《实录》及《国史》者为可信。即如朱弁所记亦可反证所谓政事堂刻石之为乌有也。

    考太祖、太宗两朝之未尝用南人为相,盖非由于原则上歧视南人。太祖初代周,国境未逾江以南,其所需笼络之先朝重臣及所可信托之股肱心膂,有任宰相之资格者,自无南人在内。其后南土渐次平定,南士之入朝者悉是远方降臣,自无取冠朝列之理。至真宗时,南土之以科第起而积资至可当宰相之任者,渐有其人。北人久已获得之政治上特殊地位,因南人政治势力之增长,而发生动摇,对于南人,难免侧目。王旦所代表之公议,所以使王钦若之作相蹉跎十年也。真宗朝北人歧视南人之例,史尚多有之。李焘《长编》载:

    景德二年五月。抚州进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进士姜盖,年十二,皆召试。晏(中略)属辞敏瞻,上深叹赏。宰相寇准以殊江左人,欲抑之而进盖,上曰:“朝廷取士惟才是求。四海一家,岂限遐迩?(中略)”乃赐殊进士出身,盖用学究出身。

    景德三年五月。上封者言:“诸路巡检当择武勇心力强明者,乞不用福建、荆湖、江浙、川峡(中略)人颁其事。”上谓王钦若曰:“人之勇怯,岂限南北?若此区别,非任人之道也。”

    大中祥符八年三月。故事当赐第,必召高第数人并见,又参择其材质可者,然后赐第一。时新喻人萧贯与胶水人蔡齐并见。齐仪状秀伟,举止端重,上已属之。寇准又言南方下国,不宜冠多士,齐遂居第一。(中略)准(中略)出,谓同列曰:“又与中原夺得一状元。”

    真宗朝南人在政治上始抬头,此后南人政治势力日长,北人政治势力日消,至神宗以降,北人在政治上之地位,遂远落南人之后,而北人之侧目南人更可知矣。此“祖宗时秘谶”及“太祖政事堂刻石”一类故事所由起也。

    原载《文史杂志》第1卷第7期,194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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