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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严法界观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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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自问答明示。

    又大海全遍一波时不妨举体全遍诸波一波全匝大海时诸波亦各全匝互不相碍思之 思之者。将此合于理事也。但以大海字为真理字。以波字为事字读之。即见义分齐也。故下文不合之。上释第三喻指竟。此下第四问答细释也。有两重问答。一对喻中初两节所喻为问答。二对后一节所喻为问答。初云。

    问理既全遍一尘何故非小 以遍难小。

    既不同尘而小何得说为全体遍一尘 以小难遍。上皆约理望事难也。

    一尘全匝于理性何故非大 以遍难大。

    若不同理而广大何得全遍于理性 以大难遍。上皆约事望理难也。

    既成矛盾 矛镩也。即枪戈之类。盾干也。排也。昔人双卖。二事各叹其胜。叹盾云。矛刺不入。叹矛即云。能穿十重之盾。智者语云。我买汝矛还刺汝盾。入与不入。即无辞矣。

    义极相违 问以大小。意兼一。异答以一异。兼之大小。

    答曰理事相望各非一异故令全收而不坏本位先理望事有其四句 初二句正明遍尘非小之相。

    一真理与事非异故 因也。

    真理全体在一事中 宗也。上全遍下非小。

    二真理与事非一故。真理体性恒无边际 上定义宗。下正答难。

    三以非一即非异故 因也。

    无边理性。全在一尘 宗也。

    四以非异即非一故一尘理性无有分限 宗因例上。以非一非异为因。答理全遍尘而非小之宗矣。

    次事望理亦有四句一事法与理非异故全匝于理性。

    二事法与理非一故不坏于一尘 亦上定宗下正答也。

    三以非一即非异故一小尘匝于无边真性。

    四以非异即非一故一尘匝无边理而尘不大思之 宗因例上也。以非一非异为因。答尘全匝理。而不大之宗矣。初问答竟。二对后一节所喻为问答云。

    问无边理性全遍一尘时外诸事处为有理性为无理性 上开两关。下牒之而难。

    若尘外有理则非全体遍一尘若尘外无理则非全遍一切事义甚相违 每以理性字为大海字。以事字为波字读之为问亦得。

    答以一理性融故 标下约理四句。

    多事无碍故 标下约事四句。此皆因也。

    故得全在内而全在外。无障无碍 宗也。

    各有四句。先就理四句。

    一以理性全体在一切事中时不碍全体在一尘处是故在外即在内 前问外诸事处理性有无。今答云有也。前问有则非全。今答云全。谓理与多尘非异。故理性全体遍多尘。亦与一尘非异故。不妨还遍此一尘。且约名字而言。如一父对十子。一一全为其父也。

    二全体在一尘中时不碍全体在余事处 前问有无。今答有。父子反上也。

    是故在内即在外。

    三以无二之性各全在一切中故是故亦在内亦在外 理与内外非异故。同时能遍于内外。

    四以无二之性非一切故是故非内非外 理性虽能遍内外。理性恒非是内外。

    前三句明与一切法非异此之一句明与一切法非一良为非一非异故内外无碍 前难外事有理则不全遍于一尘。若全遍一尘。则不全遍于外事。今以非一非异。故内外皆全而无碍也。

    次就事四句 即前总标多事无碍故也。此就事者。前问所无。海波喻有。今影出之。若问者应云。一尘全遍理时。一切事亦全遍否。若遍则有重重之失。若不遍则多事不如理也。

    一一尘全匝于理时不碍一切事法亦全匝是故在内即在外 一遍不碍多遍也。谓一尘与理非异。故云云。

    二一切法各匝理性时不碍一尘亦全匝是故在外即在内 多遍不碍一遍也。父子反上。

    三以诸法同时各匝故是故全内亦全外无有障碍 诸法同时遍也。谓内外与理非异故。内外同时匝理性也。

    四以诸事法各不坏故彼此相望非内非外 一多之相。历然不坏。则性非一多。故居然非内外也。

    思之 问前理望事。以理在一为内。在多为外。今此以何为内外。答亦以一多为内外。但前先举理此先举事。故分二门尔故但一重问也。以一多皆即理。故全遍。非有多理。令事各遍。故第四句云。非内外也。

    三依理成事门

    谓事无别体要因真理而得成立 上宗下因。

    以诸缘起 此有二因。

    皆无自性故 一也。

    由无性理事方成故 二也。真如随缘故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大品云。若诸法不空。即无道无果。

    如波要因于水能成立故。依如来藏得有诸法当知亦尔思之 胜鬘云。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有涅槃。楞伽亦说。如来藏造业受报。起信论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等。问明品云。法性本无生。示现而有生等。

    四事能显理门 如影像表镜明。识智表本性。起信云。因无明能知名义。为说真觉等。

    谓由事揽理故则事虚而理实以事虚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现。犹如波相虚令水体露现当知此中道理亦尔思之 须弥偈云。了知一切法。自性无所有。如是解法性。即见卢舍那。

    五以理夺事门 由前门理显故此夺也。

    谓事既揽理遂令事相皆尽唯一真理平等显现 上宗。下因。

    以离真理外无片事可得故如水夺波波无不尽此则水存以坏波令尽 出现品云。设一切众生于念念中悉成正觉。与不成正觉。亦无有异。如化人化心。化成正觉也。

    六事能隐理门 由第三成事故即隐理也。

    谓真理随缘成诸事法然此事法既违(亦云匝)于理遂令事显理不显也如水成波动显静隐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令众生现时法身不现也 问明品亦云。未曾有一法。得入于法性。

    七真理即事门

    谓凡是真理必非事外 上宗下因。

    以是法无我理故事必依理虚无体故 若但是空。出于事外。则不即事。今以即法为无我理。离事何有理耶。

    是故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如水即波无动而非湿故即水是波思之。

    八事法即理门

    谓缘起事法必无自性无自性故举体即真故说众生即如不待灭也 净名云。一切众生皆如也。又云。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

    如波动相举体即水无异相也 前门法身流转。名曰众生。此门众生寂灭。即是法身。法身众生。义一名异。

    九真理非事门

    谓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 后门义。应一一反此三对。但文小异尔。

    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动湿异故。

    十事法非理门

    谓全理之事事恒非理相性异故 前云。真妄虚实。今但有一对。

    能依非所依故是故举体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水之波非水以动义非湿故 七八于解常一。九十于谛常二。此下结劝也。先结束前义云。

    此上十义同一缘起 真空四义。一废己同他。第三门也。二泯他存己。五也。三自他俱存。九也。四自他俱泯。七也。妙有四义。一隐他存己。六也。二显他自尽。四也。三即十也。四即八也。一二是总故不配之。上结束。下别收十门。

    约理望事则有成(三也)有坏(五也)有即(七也)有离(九也)事望于理有显(四也)有隐(六也)有一(八也)有异(十也)。

    逆 五六九十。

    顺 三四七八。

    自在 即成即坏等。

    无障无碍 成不碍坏等。

    同时顿起 非前后也。又事无体藉缘。可言成坏等。不可言隐显等。理性本有。可言隐显等。不可言成坏等。不会初二者。是总相故。余之八门。依此成也。又相遍门无别异相。非如隐现等殊故。此下劝修云。

    深思令观明现是谓理事圆融无碍观。

    周遍含容观

    周遍含容观第三 事事无碍也。文三。一标。二释。三结劝。

    事如理融 一一事皆如理故融通也。谓若唯约事即彼此相碍。若唯约理。即无可相碍。亦无可遍容。今以事如理融。故有十门无碍。

    遍(周遍)摄(含容)无碍 理含万德。无可同喻。略如虚空二义。谓溥遍含容。

    交参 彼此涉入。

    自在 同时互为能所。

    略辨十门 一为法义体用之本。二是周遍。三是含容。此三备矣。四释二也。五释三也。六七皆收四五也。八九融摄六七。十收八九也。

    一理如事门 由此真理全为事故。如事显现。如事差别。大小一多。变易乃至无量无尽也。有本标云。理如事现。事如理遍。乍观释中。多遍现义。细寻成局阙余义相故。

    谓事法既虚相无不尽 不待泯之。

    理性真实体无不现 真理即与一切千差万别之事俱时历然显现。如耳目所对境也。亦如芥瓶。亦如真金。为佛菩萨比丘及六道众生形像之时。与诸像一时显现。无分毫之隐。亦无分毫不像。今理性亦尔。无分毫隐。亦无分毫不事。不同真空观。及以理夺事门中。唯是理现也。故次云。

    此则事无别事即全理为事 上释也。下以人证云。

    是故菩萨虽复看事即是观理然说此事为不即理 不坏事故。

    二事如理门 一一事。皆如理溥遍广大。如理彻于三世。如理常住本然。

    谓诸事法与理非异 先出遍之所由由前门理如事故即。事不异理。故遍此与前门互相如为一对。又与后门以非一非异互望。能遍能含为一对。

    故事随理而圆遍 总标宗也。下别示遍相遂令一尘溥遍法界法界全体遍诸法时此一微尘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 且指一事为例释之。

    如一微尘一切事法亦尔 例诸佛菩萨缘觉声闻。及六道众生一一皆尔。

    三事含理事门 文二。一正释此门。二总融二门。

    谓诸事法与理非一故存本一事而能广容(标宗)如一微尘其相不大而能容摄无边法界由刹等诸法既不离法界是故俱在一尘中现 指一为例也。由上一事。含于理故。余一切事。与所含理。体不异故。随所含理皆于一事中现也。然此亦与理非异。方能含。今但标非一者。约存本一事为能含法故。又以对前门故。

    如一尘一切法亦尔(结例)此理事融通非一非异故总有四句 为能含边。皆具与理非一非异义。由非一故。有体为能含。由非异故。有用方能含也。

    一一中一 上一中有下一也。上一是能含。下一是所含。下一是能遍。上一是所遍也。余三句一一例知。

    二一切中一三一中一切四一切中一切各有所由思之 通论四句。皆上为能含。即当所遍。下为能遍。即当所含。若准下一多相望不同。即第二句是遍义。第三句是含义。末句互为含遍。初句皆阙也。但应云摄入。至下当明。

    四通局无碍门 释第二门。二门唯通。今不坏相。有不遍故兼局。

    谓诸事法与理非一(故局)即非异故(故通)令此事法不离一处即全遍十方一切尘内由非异即非一故全遍十方而不动一位即远即近即遍即住无障无碍。

    五广狭无碍门 释第三门。

    谓事与理非一(故狭)即非异故(故广)不坏一尘而能广容十方刹海由非异即非一故广容十方法界而微尘不大是则一尘之事即广即狭即大即小无障无碍。

    六遍容无碍门 六七二门。皆合前四五。兼之二三。以广容溥遍不相离故。二四唯遍。三五唯容。故今合之。同时具二。但以一多反覆相望。故成六七二门。文中有两对。初明遍即是容。后明容即是遍。初中云。

    谓此一尘望于一切由溥遍即是广容 以一望多。故有遍容义。以有彼多可一一遍故。可悉容受故。若多望一。即无此义。以所望唯一。无可言遍言容。但应云摄入。即当后门。

    故遍在一切中时即复还摄一切诸法全住自中 谓一遍多时。还摄所遍之多在我一内。若以镜灯喻者。如四方四维布八镜。又上下各安一镜为十。于中安一灯。即十镜互入。如一镜遍九镜时。即容九在一内也。

    又由广容即是溥遍故令此一尘还即遍在自内一切差别法中 但覆上也一容九时。即能遍九。

    是故此尘自遍他时即他遍自能容能入同时遍摄无碍思之。

    七摄入无碍门

    谓彼一切望于一法 反上也。故名义皆殊。亦有两对。

    以入他即是摄他 入即前遍。摄即前容。以多望一无多可遍。故云入也。无多可容。故云摄也。

    故一切全入一中之时即令彼一还复在自一切之内同时无碍思之 多入一时。还摄所入之一。在我能入多内。如九镜入彼一镜中时。即摄彼一镜。还在能入九镜之内。同时交互。故云无碍。

    又由摄他即是入他 反上能入为能摄也。

    故一法 此是所摄。

    全在一切中时 彼多摄之。

    还令一切 是能入也。

    恒在一内 一是所入。

    同时无碍思之 谓九各摄一。在己中时。九即同入彼一镜内也。

    八交涉无碍门 六七二门。约一多互望。能所义别。故有遍容摄入之殊。今此多能摄一入一。即此一亦能摄多入多。即能即所。即摄即入。即一即多。一切一时溥收无碍。故云交涉。谓交相关涉也。

    谓一法望一切有摄有入通有四句 虽似八句。二二合故。问既总上二门。何得但云摄入不言遍容。答前约一多相望义别。故分二门名殊。今同时互即。故遍即是入。容即是摄。若更开遍容四句。即文义成重。若句句云摄容一切。遍入一切等。即文句繁杂。故但云摄入。即是遍容也。问若一多相即。何得此还标云一望一切。后门云一切望一。答虽且举一为首。而亦同时回互。故释中初句一望一切云摄入。次句一切望一云摄入。三即一望一。四即一切望一切。文昭然也。二门且相对。各举一例。其实一一回互自具。故第十门总之名溥融也。然二门义不重者。至后门当示。

    谓一摄 如举东镜为能摄也。同时即为能入及所摄。是下一入字也。此能入即彼所摄。此能摄即彼所入。彼谓一切也。故上释云。即能即所。即摄即入。即一即多矣。

    一切 如举九镜为所摄也。同时即为所入及能摄。便是后举一切字。一一例上反之。

    一入 则上能摄之一。同时便为此能入及所摄也。

    一切 即上所摄。同时便为此所入及能摄也。故以两句为一句。据此句。以一望多。秖合云遍容。不合云摄入。今由此门一一反覆相即故。回互无碍也。

    一切摄一 正是上一入一切也。

    一切入一 正是上一摄一切也。文势一一反上释之。

    一摄一一入一 如东镜摄彼西镜入我东镜中时。即我东镜便入彼西镜中去。

    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 圆满常如此句。但以言不顿彰。故假前三句。三句皆遍也。

    同时交参无碍 同时具如上释。

    九相在无碍门 我摄余法在他法中。他又摄余法在我法中。此彼互在。故云相在也。

    谓一切望一 以一切在初者。反于第八。其实亦一望一切。乃至四句。

    亦有入有摄亦有四句 此与前句不同。前但此彼同时摄入。今则欲入彼时。必别摄余法。带之将入彼中。发起重重无尽之势也。

    摄一入一 上一是所摄。下一是所入。二皆是所。则显上必别有能摄之法为主。本文恐句中杂闹难会。故略之也。余三句亦然。且此句者。应云一能摄一入一。如东镜能摄南镜。带之将入西镜之中。即东镜为能摄能入。南为所摄。西为所入也。此即释迦世尊摄文殊菩萨入普贤中也。直举一切佛为能亦得。

    摄一切入一 如东镜摄余八镜。带之将入西镜中时。即东镜为能摄能入。八镜为所摄。西镜为所入也。则一佛摄一切佛。一切众生。带之同入一众生中。都以九镜及一切佛。为能亦得。

    摄一入一切 如东镜摄南镜。将入八镜中也。或九镜皆摄东镜。将入九镜中也。

    摄一切入一切 此中正明诸法互相摄入。一时圆满重重无尽也。前三句。且趣举其一。令渐次见其义用。论其诸法交涉相在。即以同时。今现见镜灯但入一灯当中之时。即镜镜中一时各有多多之灯。无先后也。即诸佛菩萨六道众生。不有即己。有则一刹那中。便彻过去未来现在十方一切凡圣中也。

    同时交参无碍 前三句都在第四中。名同时也。

    十溥融无碍门

    谓一切及一溥皆同时更互相望 八九。互阙一也。

    一一具前两重四句溥融无碍 溥融八九。令各各一时顿具。故云一一具前两重四句。然则亦总融前九。前九展转相由。故不出一及一切。互相望故。前九又不顿显。故此摄令同一刹那。既总别同时即重重无尽也。

    准前思之 且准八九二门思之者。据第八门。初句云一摄一切。一入一切者。且明我之自一摄他一切时。此一即复单己入他一切。未言带所摄一切。复将入他一切。第九门云。我摄一入一等者。但明所摄所入。又不明一与一切。一一互望。皆为能摄能入。今若合二门。令一望多时。即多望一。同时一一各具能所者。即成两重四句。初以一法为能摄入。一一对四句。所摄入者。一一法摄一入一。此是八中第三句。全与九中初句合也。二一法摄一切入一。此是八中初句上半。第三句下半。与九中次句合也。三一法摄一入一切。此是八中第三句上半。初句下半。与九中第三句合也。四一法摄一切入一切。此是八中初全句。与九中第四句合也。次以一切法为能摄入。一一对四句所摄入者。一一切法皆摄一入一。此是八中次全句。与九中初句合也。二一切法皆摄一切入一。此是八中末句上半。次句下半。与九中次句合也。三一切法皆摄一入一切。此是八中次句上半。末句下半。与九中第三句合也。四一切法皆摄一切入一切。此是八中全末句。与九中末句合也。如是二门交络配属。即重重无尽。主伴互融之门豁开也。将此十门。遍配一切法义。方成十玄之义。若但将此十以配于十玄。即文势别也。

    令圆明显现称行境界无障无碍深思之令现在前。

    注华严法界观门(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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