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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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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我的爱。”

    她不知道是久别使他情更浓,还是她自己变了。难道他不是像石头一样冥顽不化?而她知道自己像水一样起伏不定,像夏风一样反复无常。难道他一直以来都体贴周到?难道她在他身上得不到需要的激情,所以一直对他深深的关爱视而不见?如今,她对他没了任何指望,反倒震惊地发现,他身上大有盼头。然而,如果他爱她,那她感到歉疚,因为她无以为报,只能无动于衷。她十分惊讶地发现,自己竟如此冷漠无情。

    临睡前,她向他道了晚安,亲了亲他的脸。

    “我叫人收拾好了那间空房给我睡。”她说。

    黑马厩镇没有任何变化。伯莎的朋友都还活着,死亡率低是这个幸运之地的骄傲,怎么也升不上去。亚瑟·布兰德顿娶了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颇有教养,而且默默无闻得恰如其分;这桩婚事唯一的结果是给他母亲增添了一个新话题。伯莎重拾了旧习,很难意识到已经离开这里很久了。她让自己忘记杰拉尔德,也很高兴自己没那么频繁地想起他。一个变得愤世嫉俗的感伤主义者说过,女人只在初恋时全心全意倾注于恋人身上,往后让她醉心的是爱情本身;因此,在后面的恋情上受的伤自然愈合得很快。伯莎由衷地感激莱伊小姐,幸好她那晚回来得及时,要不然会发生什么,想想就令她不寒而栗。

    “不然就惨了。”她叫道。

    她想不通当时为何一时糊涂,想到自己冒的风险,她就感到双颊发烫。一想起此事,她就觉得厌恶。想起自己去尤斯顿车站那次疯狂的短途出行,一心要走上可怕的歧途,她就羞惭至极。她感觉自己像塔顶上的人,有跳下去的可怕冲动,结果被一个旁观者拉了一把,救了回来;事后,再从塔下面往上看,想想当时危险的处境,就不寒而栗,浑身冒汗。但比羞惭更糟糕的是怕遭人耻笑,这桩风流韵事从头到尾太有失体统——在比她小好几岁的毛头小子后头追着跑,甚至真的爱上了他。这太荒唐了。伯莎想象莱伊小姐知道后铁定会乐坏了的那副模样。她无法原谅杰拉尔德,因为他,她才出了洋相。她看出来他是个风流少年,喜欢跟他碰到的所有女人调情。她终于不屑地告诉自己,她从来没有真正在乎过他。

    然而,没过多久,伯莎收到美国来的一封信,是莱伊小姐转寄过来的。她认出信上的字迹时,脸色一下白了。旧情如浪潮般涌回心头,她想起了杰拉尔德的那双碧眼和孩童般的嘴唇;她感觉自己害了相思病。她看着信上的姓名地址,看着邮戳,放下了信。

    “我告诉过他别写信的。”她咕哝道。

    见到杰拉尔德寄来的信,竟让她如此痛苦,她不由生起气来。此刻,她简直恨他,然而,却打心底里想去吻信纸,吻上面的每一个字。但她的感情之强烈在某种程度上让她咬紧牙关,不肯屈服。

    “偏不看。”她说。

    她想向自己证明,她有定力,至少她坚决抵制这一诱惑。伯莎点了根蜡烛,拿起信,准备烧掉,却又放下了信。这样做,事情了结得太快,她倒想延长这场考验,好让她完全相信自己的坚毅。伯莎把信放在她房里壁炉台上的显眼位置,这样她进进出出,总能看见这封信;她给自己准备的这番煎熬,让她有种莫名的快感。她想要惩罚自己,一心想把诱惑弄得越难熬越好。

    这个未拆的信封在她眼皮子底下待了一个月,有时她心痒痒得差点抵挡不住拆信的冲动;有时她半夜醒来,想着杰拉尔德,告诉自己,必须看看他写了什么。啊,她能想象信上写得有多好听!他发誓他爱她,他提到最后那晚她给他的吻,他说没有她的日子实在难熬。伯莎看着这封信,攥紧了拳头,免得自己抓起信把它拆开。她得用力克制住自己,不去吻遍这封信。终于,她克服了一切欲望,见到信封上的字迹时能够无动于衷。她仔细审视自己的内心,没有发现一丝波澜。考验通过。

    “现在可以烧了。”她说。

    她再次点燃蜡烛,把信点着,直到彻底烧毁。她收拢灰烬,放入手中,吹向窗外。她感觉这样一来,整件事就此了结,杰拉尔德彻底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

    然而,伯莎被扰乱的心神并没有得到安宁。起初她发现日子还过得去,可如今没了任何感情使她分神,每天的生活一成不变。一周又一周过去了,一个月又一个月流逝了;冬天来到她身边,比以往的冬天都要阴沉。乡间变得沉闷难耐。天色又暗又冷,乌云低得她几乎能触到。广阔的田野曾经多么妙趣横生,如今落得令人生厌,所有乡村景象在她心底沦为一派萧条单调。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她见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烦得要命。

    有时,伯莎信步至海滨,远眺荒凉的茫茫大海。她渴望跟着视线和心灵一起往南去,去往南方蔚蓝的天空之下,越过阴霾,踏上阳光明媚的美丽土地。幸亏她不知道自己目光所指之处几乎是正北方,要是真的如她所愿,一直往那个方向去,才到不了什么南方乐土,只会到达北极!

    她沿着海滨漫步,走在数不清的贝壳之中。烦闷的现状她还不满足,又去预想往后的日子来折磨自己。她能想到的未来唯有那日复一日的可怕的无聊生活,想到自己要过枯燥单调的一生,就感到头疼。她走回家,想着烦人的夜晚,进屋的时候呻吟了一声。晚餐后,两人毫无例外又打起皮克牌[两人用32张牌对玩的纸牌戏。]。爱德华喜欢按部就班地过日子,一到时间,钟敲响九点,他便说:“我们打会儿牌好吗?”他摆椅子的时候,伯莎去拿牌。他们每次打六盘。爱德华负责计分,赢了就咯咯笑。最后,伯莎把牌收起来,丈夫把椅子放回去。一夜又一夜,如此循环往复。

    伯莎因无聊至极而深感焦躁不安。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处于一种近乎生理痛苦的燥热之中。她坐在钢琴旁,弹了几个小节后又停下来——音乐似乎与其他所有东西一样无聊;每一件事她都翻来覆去地做过。她试图看书,但很难开始读新的一册,看到印刷的纸页她就反感。知识类著作上说的她不想知道;至于写人物事迹的小说,她对人物提不起兴趣。她读了几页,便嫌恶地把书扔下。然后她又出门了——不论干什么,似乎都比正在干的事强——她快步疾走,但这种运动、这乡间的景色、这周遭的环境都令人厌烦。她几乎立刻转身回家。伯莎被迫日复一日这么走几回;空无一人的道路,荒废的树木、树篱和田野,给她的印象唯有不变的凄凉。于是,她被逼得只为活动筋骨才出门,每次走几英里,想着快点完事。年初的风刮得比往年这个季节都要执着,寒风阻碍她的脚步,冻到她骨子里去。

    有时,伯莎上门做客;因必须遵守礼节,装出拘束的样子,她得以暂时抛开了愁云,可身后的门一关上,就感到比以往更烦,烦得要命。

    要是突然想图热闹,她就发出社交聚会的请柬;随后,她发现筹备起来说不出的烦人,便对客人又嫌又恨。很长一段时间,她不肯见人,对外称身体欠佳;有时一个人待着觉得要发疯。她转而开始祷告,作为不能出门之人的唯一慰藉,但她并不完全笃信,所以并未从中得到安慰。她陪格洛弗小姐走访教区,但她不喜欢穷人,他们的唠叨听起来蠢极了。她烦闷得头疼,便把手放在太阳穴上,使劲按压,好想大把大把地抓住头发撕扯一通。

    她一头倒在床上,因为烦闷的痛苦而流泪。有一回,爱德华撞见了她这个样子,问她是怎么回事。

    “噢,头疼,疼得想自杀。”

    他差人去请拉姆齐,但伯莎知道,这个大夫开的药既荒唐又无用。她认为自己的病无药可医,就算时间也挽救不了,唯有一死了之。

    早上醒来的时候,想着又得熬过一天,她知道这种痛苦有多么可怕。晚上睡觉的时候,想着能有几个小时失去知觉,她知道这种感觉有多么解脱。想到未来那可怕的单调生活,她就备受折磨——黑夜跟着白天,白天连着黑夜,一月又一月,一年接一年,日子过得慢之又慢。

    都说人生苦短。对于往回看的人,或许如此;但对于往前看的人,人生漫长,长得可怕,长得没有尽头。有时,伯莎觉得忍不下去了。她祈祷自己一睡不醒。那些期盼永生的人过得该有多快活!对伯莎而言,永生的想法只让她觉得恐怖。除了长眠,她别无所求,她渴望永远安睡,融于虚无之中。

    有一次,她绝望得想自杀,但又害怕。人说,寻短见无需勇气。愚蠢!说这话的人体会不到作必要准备时的那种恐慌,对痛苦的那种预想,还有那可怕的担忧,担忧当生命消散之时,一切都悔之晚矣。还有对未知世界的畏惧。还有对地狱之火的惧怕,那种感觉既可笑又可恶,却在人心里如此根深蒂固,怎么也无法根除。即便理智与雄辩也无济于事,总会有令人发蒙的恐惧,唯恐童年的恐怖寓言终究是真的,唯恐忌邪[指要求绝对忠实、绝对崇拜,出自《圣经》。]的上帝对可悲的造物处以无尽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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