怦怦乱跳。她迫不及待要宣布喜讯。伯莎能隐约预感事情的戏剧性效果,而且有点期待那样的场面——当她王国的钥匙交到她手中之时,她宣布早就选好了身旁的国王,与她一道统治王国。她还预感,跟莱伊小姐单独作出必要的解释会很尴尬。拉姆齐大夫心直口快,倒还更容易应付。而某人装腔作势,认为任何人都不该多管闲事,不管她心里想什么,更喜欢藏而不露;跟这种人打交道,总会令人表现得不自在。伯莎给克拉多克送了张便条,告诉他下午三点来,她要引荐他这位莱伊府未来的男主人。
拉姆齐大夫到了以后,立刻蹦出一长串祝福,有几分幽默,也有几分凝重和感伤,可进了莱伊小姐挑剔的耳朵里,没一句中听的。伯莎的这位监护人是个宽肩膀的大个子,一头浓密的金发正渐渐发白;莱伊小姐声称,他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留羊排络腮胡[脸颊两旁上窄下宽的络腮胡子。]的人。他的面颊特别红,加上魁梧的身材、乐呵呵的模样和那红润的面色,给人一种健康永驻的印象。他的下巴刮得光光的,身材壮实,声音洪亮,看起来像旧时的自耕农——后来,由于糟糕的时代和教育的普及,农民才变得不伦不类,既像城里的职员,又像纽马克特[英国东南部城镇,著名的赛马中心。]的驯兽师。拉姆齐大夫的长礼服和高顶礼帽,虽说是他多年的穿戴习惯,但穿在他身上显得很不协调,就像是把礼拜服穿在干农活的人身上。莱伊小姐喜欢用挖苦之词形容别人,或灵机一动,给人安上恰当的比喻,但在拉姆齐身上却从未找到贴切的词,这多少让她感到不快。在她眼中,这位大夫唯一和“人性”沾得上边的,就是对古董的某种喜爱,他家里堆满了古老的鼻烟盒、瓷器,以及别的珍贵古玩。所谓的“人性”,在莱伊小姐看来,只有一小部分人拥有:主要是女性,中年,未婚,经济独立,游历欧洲大陆,读上流文学,憎恶绝大多数的人类同胞,尤其憎恶的是——人类嚷嚷着博爱,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加于人,或是争强好斗地锻炼肌肉!
拉姆齐大夫狼吞虎咽地吃午餐,莱伊小姐心想,肉贩见到他胃口这么好,肯定特别欣慰。她出于礼貌问候了他的妻子,而她私下里很反感这个女人对丈夫逆来顺受。对那些完全充当丈夫的影子的女人,莱伊小姐向来敬而远之,特别是她们谈论家务事的时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拉姆齐太太除了礼拜天会去想做礼拜要穿的衣服,平日里一门心思只顾着丈夫那惊人的食欲,以及如何满足他的食欲。
他们回到客厅,拉姆齐大夫开始跟伯莎说起地产,说说这个佃户是谁,谈谈那片农场的收成如何,说到最后就是:时势可怜,收租无望。
“那么,伯莎,现在你看该怎么办?”他问。
伯莎总算逮着机会了。
“我?”她平静地说,“噢,我打算结婚。”
拉姆齐大夫张大嘴巴,猛地仰头狂笑。
“真是妙极了,”他叫道,“哈哈!”
莱伊小姐挑起眉毛看着他。
“现在的姑娘长进得真快,”他乐不可支地说,“哎呀,我们那会儿,年轻的女子只会羞答答的,目不斜视。要是有谁跟她们谈婚论嫁,她早就祈祷上天来场地震,好让她钻进地缝里。”
“胡扯!”莱伊小姐说。
伯莎看着拉姆齐大夫,忍住不笑,被莱伊小姐给察觉到了。
“伯莎,你打算嫁人?”大夫说,又笑了起来。
“没错。”
“什么时候?”莱伊小姐问,她并不觉得伯莎的话只是闹着玩。
伯莎望着窗外,想着爱德华什么时候到。
“什么时候?”她转过身来重复道,接着回答,“四个礼拜后的今天!”
“什么!”拉姆齐大夫跳了起来,嚷嚷道,“可别告诉我你找到对象了!已经订婚了?啊,我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跟我开了个小玩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伯莎早就订婚了,莱伊小姐?”
“我的好大夫,”莱伊小姐镇定自若地说,“在这一刻之前,我对此事一无所知……我想我们应该向她道贺,一天把两次祝贺都道完,我巴不得呢。”
拉姆齐大夫茫然地瞧瞧这一个,又看看另一个。
“哎呀,说实在话,”他说,“我真搞不懂。”
“我也是,”莱伊小姐回答,“但我保持冷静。”
“事情很简单。”伯莎说,“我昨晚订婚了,我说了,我打算四个礼拜后的今天嫁人——嫁给克拉多克先生。”
“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震惊地跳了起来,把地板都快给震翻了。“克拉多克!什么意思?哪个克拉多克?”
“爱德华·克拉多克,”伯莎冷冷地回答,“比尤利农场的那位。”
“呵!”拉姆齐大夫的惊叹无以言表,但听起来很凶!“那个无赖!太荒唐了,绝对不行。”
伯莎看着他,温柔一笑,懒得回答。
“你未免言重了,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这位绅士是谁?”
“他可不是什么绅士。”拉姆齐大夫说,气得脸色发紫。
“他马上就是我的丈夫了,拉姆齐大夫,”伯莎说,紧紧抿着嘴唇,莱伊小姐已经习惯她这个样子。伯莎又转向她。“我从小就认识他,我父亲和他父亲是很要好的朋友。他是位绅士农民。”
“也就是说,”拉姆齐大夫说,“既不是农民也不是绅士。”
“我倒是忘了您的父亲是干什么的?”伯莎说,其实她记得清清楚楚。
“我父亲是农民,”拉姆齐大夫有些激愤地说,“谢天谢地!他从不装成绅士。他用双手亲自干活,我常常见他拿着干草叉翻弄一堆肥料,没有人在身边帮忙。”
“原来如此。”伯莎说。
“但是我父亲跟这件事扯不上关系。你不可能嫁给他,他三十年前就去世了;你也不可能嫁给我,我已经有妻子了。”
莱伊小姐被大夫的直言不讳给逗乐了,憋着没笑;而伯莎生气极了,觉得他非常无礼。
“你说他哪里不好?”她问。
“如果你想出丑,他也没有资格让你这么做。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为什么,我爱他还不行吗?”
“为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跟我一样,而你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因为那种地位的人,连五十英镑都拿不出来,是不配偷偷向有大笔财产的姑娘求爱的。”
“所谓的财产是收不到租金的五千英亩田地。”莱伊小姐嘀咕道,她总是唱反调。
“你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伯莎反驳道,“你自己跟我说过他口碑极好。”
“我当时不知道原来你是在问我,他当你丈夫合不合适。”
“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我不在乎他的名声,就算他是个懒散、放荡的酒鬼,我也会嫁给他,因为我爱他。”
“亲爱的伯莎,”莱伊小姐说,“你说这话,大夫听了会中风发作的。”
“你跟我说过,他是你见过最棒的男人,拉姆齐大夫。”伯莎说。
“我不否认。”大夫叫道,红扑扑的脸蛋上泛出了吓人的紫色。“他清楚自己的职责,干活努力,为人正派又可靠。”
“天哪,大夫,”莱伊小姐叫道,“此人定是乡村美德的奇迹。他若是完美无缺,伯莎断然不会爱上他。”
“如果伯莎要找代理人,”拉姆齐大夫继续说,“我肯定不会推荐别人,至于要说嫁人……”
“他按时交租金吗?”莱伊小姐问。
“他是我们最好的佃户之一。”大夫低吼道,对莱伊小姐无聊的打岔有些恼火。
“当然,在这种艰难的时期,”莱伊小姐决定,不让拉姆齐大夫装得像个严父,弄得过于严肃,便又接着说,“依我看,这位可敬的农民唯一的出路,就是把女东家娶回家。”
“他到了!”伯莎插嘴道。
“上帝呀,他到这儿来了?”她的监护人叫道。
“是我叫他来的。记住,他就要做我的丈夫了。”
“那就让我下地狱!”拉姆齐大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