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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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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传录伯姬也。

    晋人来媵。传:录伯姬也。

    十年:齐人来媵。传: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注: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故侈大其能容之,唯天子取十二女。

    十五年:六月,宋公固卒。注:不日,多取三国媵,非礼,故略之。

    襄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传:外夫人书葬,隐之也。称谥,贤也。

    晋人、齐人、宋人、卫人、郑人、曹人、莒人、邾娄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娄人,会于澶渊,宋灾故。传:会未有言其所为者,录伯姬也。

    右内女八条

    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传: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注:不以殇礼降也。当为诸侯夫人,有即贵之渐,犹侠卒也。

    文十二年: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传:其称子,贵也,母弟也。注:不称母妹,而系先君言子者,远别也。

    右女未适人二条

    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传: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注:礼,大夫任重,为越竟逆女,于政事有所损旷,故竟内乃得亲迎,所以屈私赴公也。言叔姬者,妇人以字通言,叔姬贱,故略与归同文,重乖离也。

    僖二十五年:宋荡伯姬来逆妇。注:主书者,无出道也。〔案:此当是鲁女适大夫者。逆不书,非越竟逆也。〕

    宣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右女适大夫三条

    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传:天子之三公也。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其言遂成,使乎我也。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女在其国称女。称王后,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传:其辞成矣。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注:子尊不加于父母。书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

    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传:外逆女书,过我也。注:明鲁当共送迎之礼。

    右王后二条

    庄元年:单伯逆王姬。传: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使我主之也。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筑王姬之馆于外。传: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

    王姬归于齐。传:我主之也。注:为父母道,故恩录。

    二年:七月,齐王姬卒。传:外夫人卒,我主之也。注:为父母道,明当有恩礼。

    十一年:王姬归于齐。传:过我也。注:明当有送迎之礼。在涂不称妇者,王者无外,故从在国辞。

    右王姬二条

    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注: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

    右媵一条

    释曰:自古王业之隆,非独君德茂也,亦有后夫人之行焉。《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礼》本大昏,《春秋》讥不亲迎,是已。《春秋》首建五始以奉天,其言人事,则以正适妾建世子为兢兢,故乃正其制。曰天子娶十二女,则天数也。诸侯娶九女,极阳数也。皆不再娶,节人情也。周制,内官有嫔妇九御,而阙其数,百二十官应十二子九九而御,则诬也。亲迎之义,致女之文,自天子达于士,礼之本也。《鹊巢》之首章曰百两御之,言亲迎也;其二章曰百两将之,言留车反马也;其三章曰维鸠盈之,谓侄娣也。致女之义,备于《草虫》,曰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忧己之德薄,不足以承事君子,且忧君子之于礼未能行而履之也。亦既见止,则共牢而食矣,必曰亦既觏止,我心则降。郑康成氏传之。何君说《春秋》亦云,诸侯既娶三月,然后夫人见宗庙;见宗庙,然后成妇礼。又曰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著,然后成妇礼,从父母辞,以彰其自洁清且安荣之。故士礼,御布妇席于奥,媵衽良席于阼。〔《五经异义》云昏礼之莫,枕席相连。缘此而误。〕严以示贤人,宽以容中人,礼教尽然,昏其本也。人所以贵于物,莫先于夫妇之别。夫妇正,则父子亲。故凤皇生而有仁义之德,虎狼生而有贪戾之心。〔谓书子同生义。〕《春秋》之义,大夫不外娶,为越竟而旷官也。国君不内娶,为近渔色,且贱非所以奉宗庙,义不得专封也。世子不外娶,恐贰君也。世子妃不得立为后夫人,贱且未备数也。天子不亲嫁女而必亲迎,以继先圣而为天地宗庙主,臣王舅不臣后父,广孝也。故苟为中人以下,虽不亲迎,未为大恶,而《大雅》之教,必以文王正天子亲迎为法。苟为中人以下,不三月亦可以成妇礼,而《春秋》之教,必以宋共姬正王后〔谓三国来媵〕之行〔如字〕为法。故王后无出礼,而有废绝之义,亦不得立媵以配宗庙,阴有绝,月有灭也。诸侯夫人非大故不得反,无外事,故无出道。出姜虽微,而动中乎礼〔奔丧大归〕,君子哀之,而无讥矣。大夫妻无事,岁一归宗。高固、叔姬双行匹至,犹以为近于禽兽,文姜、哀姜之乱,鄫季姬子、叔姬之乱,杞伯姬、荡伯姬之失教,郯伯姬、杞叔姬之不答,以鲁知他国,则《关雎》之化亡矣。且以鲁僖之贤,而启邾、鄫数世之祸;庄之淫仇女,昭之取同姓,则不忍言也。僖之立妾,卑其身而不知也。文、宣之丧娶,丧其心而不知也。隐、襄、定、哀之逆女不志,其近礼矣。使三公逆王后〔何氏依汉制,以为得礼,非也〕,犹使卿逆夫人,非礼也〔亦破左氏〕。逆王姬,使同姓礼也,鲁则丧也,且于齐仇也,衰麻接弁冕,仇雠交婚姻,上无礼,孰甚焉!故二南者,雅颂之基也。道成于麟趾。大昏者,修身之本也。始于元者,亦终于麟,拨乱世、法文王而已矣。法文王刑于寡妻,以御于家邦而已矣。造端乎夫妇,而察乎天地,盛德之至也。

    致公例第二十二

    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注:桓会皆月,危之也。不致之者,为下去王,适足以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之深浅,故复夺臣子词,成诛文也。

    二年: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注:致者,君子疾贤者失其所,不肖者反以相亲荣,明前隐与戎盟,虽不信,犹可安也。今桓与戎盟,虽信,犹可危也。所以深抑小人也。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

    十五年:郑伯突入于栎。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十有六年: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注: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

    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郑人、蔡人,伐卫。六年:三月,王人子突救卫。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秋,公至自伐卫。传: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卫侯朔入于卫,何以致伐?不敢胜天子也。注:所伐国服,兵解国安,故不复录兵所从来,独重其本会。所伐不服,兵将复用,故重录所从来。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

    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注:不致者,鲁地也。

    公伐齐纳纠。传:伐而言纳,犹不能纳也。注:纳不致者,言伐。得意不得意可知,犹遇弗遇例也。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注:不致者,有败文得意不得意可知例。

    十有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

    二十有二年:冬,公如齐纳币。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传:之桓国何以致?危之也。公一陈佗也。

    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

    二十有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注:洮,内地。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其与妇人会,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案:无危也,亦以见非礼,故夺臣子词。〕

    闵元年: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注: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

    僖四年: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〇齐人执陈袁涛涂。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八月,公至自伐楚。传:楚已服矣,致伐叛盟也。

    六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冬,公至自伐郑。注:事迁于救许,以伐郑致者,举不得意。

    十五年: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九月,公至自会。传:桓会致,久也。〔案:十七年同义。〕

    二十一年: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案:不致者,得意可知。二十七年盟宋,同例。〕

    二十五年: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注: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

    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公至自伐齐。传: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注:鲁内虚而外乞师以犯强齐,属齐侯昭卒,晋文行霸,幸而得免,故虽得意,犹致伐也。

    二十八年: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注:不致者,安信,与晋文也。

    三十三年:公伐邾娄,取丛。注:取邑不致,得意可知例。

    文三年: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四年:春,公至自晋。

    十有三年: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斐。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案:公与一国会盟得意,致地在都,据国。〕

    成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注:不致者,成公怨怼不免牲,故夺臣子词以起之。〔案:襄十一年注,致者不怨怼。〕

    十六年: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娄人,于沙随。不见公,公至自会。传:公不见见,大夫执何?以致会,不耻也,公幼也。

    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娄人,伐郑。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州,盟于扈。公至自会。〔案:喜患祸解也。〕

    襄三年:公如晋。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公至自晋。注:盟地者,不于都也。嫌如晋不得入,故以晋致起之。不别盟得意者,成公比失意如晋,公独得容盟,得意亦可知。

    九年: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缪姜。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注:不致者,恶公服缪姜丧未逾年,而亲伐郑,故夺臣子词。

    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公至自会。注:灭比于取邑,例不当书致。书致者,深讳,若公与上会,不与下灭。

    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公至自会。传:公不见与盟,大夫执何?以致会,诸侯遂乱,反陈蔡,君子不耻不与焉。

    二十有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十有二月,齐侯取运。二十六年:三月,公至自齐,居于运。注:致者,明臣子当忧纳公。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娄子、杞伯,盟于鄟陵。公至自会,居于运。注:致会者,责臣子,明公已得意于诸侯,不忧助纳之,而使居于运。

    二十有八年:三月,公如晋,次于乾侯。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运。注:不致以晋者,不见容于晋,未至晋。

    定八年:公会晋师于瓦。公至自瓦。注:此晋赵鞅之师也。公会大夫,不别得意。虽得意不致。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十年: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注:致地者,齐侯作侏儒之乐,欲执定公,孔子诛侏儒,齐侯大惧,曲节从教,得意,故致也。

    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注: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士,诸侯不亲征叛邑。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

    哀七年:公伐邾娄。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注:入不致者,得意可知例。

    十有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公至自会。注:有耻。致者,顺讳文。

    致丧附

    桓十八年:丁酉,公之丧至自齐。〔见时月日例〕

    定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

    僖元年: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致大夫附

    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三十二年注: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

    闵元年:季子来归。注:变至言归,加录之。

    文十五年:单伯至自齐。注:大夫不致。致者,喜患祸解也。不省去氏者,淫当绝,使若他单伯至也。〔笺云:命大夫,故不名。若去单言伯,则不词。又案:隐如叔孙舍书致同义。〕

    成十六年: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注:行父执,释不致者,举公至为重。

    释曰:致公者,危之也,喜之也。宜致不致,安之也,或贱之也。不宜致而致,幸之也,亦贱之也,或以明不耻也。凡公行,世子监国,命卿辅之,强本干也。虽盟会,皆以师从,以三年之戒,以裨从备不虞也。将出,以币帛皮圭告于祖祢,载于斋车,每舍奠焉,而后就舍;反必告,敛而藏之两阶之间,乃退。其行军,则授兵于庙,战胜以丧礼处之,归而饮至策勋于庙,贵命也。其于竟内,虽专讨不授兵,亦不策勋。昭围成不致,无臣子也。定围成致,著仲孙之耦国也。刘歆之徒,增饰左氏,以告庙不告庙言致不致,是《春秋》乃屑屑焉为鲁有司之事,而非奉天命讨之权矣。且鲁有司无托王之文,朝聘奔丧会葬宜悉书之,而左氏反附于常事不书之例,不亦傎乎!

    公大夫世系表第二十三

    隐公名息姑。周公子伯禽始封鲁,为鲁公。鲁公子考公就。考公弟炀公熙。炀公子幽公圉。幽公弟,弑幽公而立,是为微公。微公子厉公翟。厉公弟为献公具。献公子慎公挚。慎公弟武公敖。武公少子懿公戏,周宣王立之,鲁人弑之,而立懿公兄括之子伯御。宣王杀之,而立懿公之弟称,是为孝公。孝公子惠公弗皇。隐公,惠公长庶子也,周公八世孙,鲁弟十四世君,摄位十一年。弟桓公允、公子翬弑之。桓公十八年,齐侯诸儿夫人文姜弑之。桓公子同立,是为庄公,三十二年薨。子般嗣,庄公母弟庆父弑之,立子般之弟启,是为闵公。庆父、哀姜又弑之。庄公之弟季友立庄公之庶子申,是为僖公,三十有三年薨。子文公兴立,十八年薨。子赤嗣,公子遂弑之,立文公之庶子宣公倭,十八年薨。子成公黑肱立,十八年薨。子襄公午立,三十一年薨。子野嗣而卒,鲁人立襄公之庶子稠,是为昭公,二十五年孙于齐,三十二年薨于乾侯。鲁人立昭公之弟宋,是为定公,十五年薨。子哀公蒋立,十四年获麟。考《史记》,自伯禽始封,至隐元年,凡三百七十五年;入《春秋》至获麟,二百四十二年。

    公子益师,孝公子,字众父。

    公子彄,孝公子,字子臧,谥僖伯。臧孙辰,彄曾孙,谥文仲。许,辰子,谥宣叔。纥,许子,谥武仲。

    公子庆父,桓公子,谥共仲,氏仲孙,亦曰孟孙。公孙敖,庆父子,谥穆伯。仲孙蔑,敖庶子穀之子,谥献子。遫,蔑子,谥庄子。羯,遫子,谥孝伯。貜,羯子,谥僖子。何忌,貜庶子,谥懿子。

    公子牙,桓公子,谥僖叔,氏叔孙。公孙慈,牙子,谥戴伯。叔孙得臣,牙孙,谥庄叔。侨如,得臣子,谥宣伯。豹,侨如弟,谥穆子。舍,豹庶子,谥昭子。不敢,舍子,谥成子。州仇,不敢子,谥武叔。

    叔彭生,牙孙,谥惠伯。

    公子季友,桓公子,谥成季。季孙行父,友孙,谥文子。宿,行父子,谥武子。隐如,宿孙,谥平子。斯,隐如子,谥桓子。

    公子遂,庄公子,谥襄,氏仲。公孙归父,遂子,字子家。公孙婴齐,遂子,后归父曰仲婴齐。

    叔肸,文公子,宣公母弟,谥惠伯。公孙婴齐,叔肸子,谥声伯。叔老,婴齐子,谥齐子。叔弓,老子,谥敬子。叔痤,弓子。叔鞅,弓子,谥穆伯。叔倪,鞅子。叔还,弓曾孙。〔《世本》:叔弓生定伯阅,阅生西卷敬叔,敬叔生成子还。〕

    无骇。公子翬。公子结。公子偃,宣公子。公子整。单伯〔二〕。挟。柔。溺。

    右内大夫见《春秋》者,四十七人。

    内大夫卒例第二十四〔外大夫卒葬附〕

    隐元年:冬十有二月,公子益师卒。注: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当隐痛之也。君敬臣则臣自重,君爱臣则臣自尽。公子者,氏也。益师者,名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详三世例〕

    五年: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见时日月例〕

    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见贬例〕

    九年:侠卒。传: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无氏者,少略也。

    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见公终始例日月例〕

    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见褒例〕

    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

    十年: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见讳例〕

    宣四年:叔孙得臣卒。〔见日月例〕

    八年:仲遂卒于垂。〔见日月例〕

    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见褒例〕

    成四年: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见讥例〕

    十七年:十有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狸轸。〔见日月例〕

    襄五年: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

    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

    二十二年:秋七月,辛酉,叔老卒。

    二十三年:八月,己卯,仲孙遫卒。

    三十一年:九月,己亥,仲孙羯卒。

    昭四年:冬十有二月,乙卯,叔孙豹卒。

    七年: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传:礼也。君有事于庙,闻大夫之丧,去乐卒事。大夫闻君之丧,摄主而往。大夫闻大夫之丧,尸事毕而往。

    二十一年:八月,乙亥,叔辄卒。

    二十三年:正月,癸丑,叔鞅卒。

    二十四年:二月,丙戌,仲孙肸卒。

    二十五年:十月,戊辰,叔孙舍卒。

    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

    定五年:六月,丙申,季孙隐如卒。

    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哀三年,七月,季孙斯卒。

    右内大夫卒

    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传:外大夫不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注:时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于王者,则加礼录之。

    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外大夫卒,新使乎我也。注: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三年中卒,恩隆于亲亲,则加报之。名者,卒从正。

    定四年:秋七月,刘卷卒。传:外大夫卒,我主之也。注:明主会者当有恩礼也。言刘卷者,主起以大夫卒之,屈于天子也。

    葬刘文公。传:外大夫书葬,录我主也。注:礼,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师。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时刘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起其事,因恩以广,义称公者,明本诸侯。

    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传:大夫书葬,通乎季子之私行也。

    右外大夫卒葬

    释曰:大夫书卒者,君之股肱也。夫子书《士丧礼》,详哉乎君臣之礼、父子之恩也。内大夫执政,多由公族。命于天子者,惟单伯,非初制矣。未命于君者,有柔侠,隐之篇托始见之矣。桓之大夫不卒者,隐之贼也。庄之大夫不卒者,不以复仇之义告于君,犹之无臣子也。季友之功足录矣,而闵公不书葬,则立僖之私,诛牙之权,功不足以蔽罪也。臧孙辰自告籴之后,国有大乱,曾不与闻,不仁不知之罪彰矣,故距其卒也,四十余年,虽有事俱削之,所谓斗筲之人,何足算也。季友立僖,为政在三桓之始,仲遂弑赤,为禄去公室之始,而鲁之礼乐刑政大坏矣。三代之礼,天子之卿,世禄不世爵。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其贤者进之以渐,殷道尊贤,周道亲亲,命哲不逮也。圣如柳下,而贡士之典不行。罪如隐如,而诸侯之讨不及。君子叹周之衰,上无礼,下无学,而于得臣、仲遂、叔肸、叔弓、两婴齐之卒,三致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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