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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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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当反闻功盛。虽始本一如。然澄露皎彻。似始觉之智定光融透也。内光发明。似本觉心光发泄也。无情遍成金界。有情尽作如来。又见毗卢乃至莲现。此即华严所明。文义全似。而言心光灵悟所染者。似曾于维摩华严等经闻熏成种。今于反闻妙定之中。心光被研。发明照灼。于此实报庄严诸殊胜界尊特身也。问既言遍作化为。恐非实界实佛。何言即是报土。答四土除后一。而余三皆同幻化。何妨说化。特于光流灼见之时。秽土忽灭。净土忽现。而说遍作化为耳。若此即言非实。则前之五脏。后之暗室。皆非实耶。又何彼偏实而此偏虚耶。问实报深位所居。岂此初心遽能亲见。答圆融心海。本无障碍。复加圆人胜解本具勤勇无前。尚当不久超证。何妨定中暂一先见之耶。固知此为报土无疑矣。况文亦言照诸世界。岂皆言化为耶。

    △五空罗宝色。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观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时忽然。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或百宝色。同时遍满。不相留碍。青黄赤白。各各纯现。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此中说功夫勇胜处。倍过诸科。所见妙境。非同浅浅。观察不停者。反闻功切。照理绵密。无丝毫间断也。制即忍也。止即定也。抑按降伏制止超越者。以圆人见解入反闻妙门。于时圆伏五住。深忍深定。超越二乘及菩萨境。仿佛切近寂光妙土。故非身非土。但见十方无量宝色而已。然同时遍满不相留碍者。多分不碍同满也。青黄赤白各各纯现者。交杂不碍各纯也。此名抑按功力逾分者。重言圆伏之力绝胜所发。故有过分之境。盖此非身非土。仿佛寂光之境。非初心分所宜见。特定力逼发暂一见耳。即环师所谓。妙明逼极焕散而现也。问寂光非身非土。宜无色之可见。今既见色。能所宛然。岂敢目为寂光。答明言切近。非谓全即。但此已越一切妙身妙土惟余虚空宝色。故言切近寂光耳。况准天台。亦言寂光尚有金宝。奚止宝色。所谓因灭是色。获得常色等。当知。常寂光土。不可定执同灰断境。问此何异于四禅中青黄赤白等定耶。答彼禅定中。有心而取。此反闻内。无心而现。又彼但各现而已。岂如此之分不碍满杂不碍纯耶。斯固难思妙境。寂光前兆。故言超越逾分。若反同于界内事定。则何超越逾分之有哉。此上四五两科。所谓深臻后三土矣。

    △六暗中见物。

    又以此心研究澄彻。精光不乱。忽于夜半。在暗室内。见种种物。不殊白昼。而暗室物。亦不除灭。此名心细密澄其见所视洞幽。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研究者。挨拶也。澄彻者。静极光通也。精光不乱者。心光凝定不为明暗境移也。忽于下。正明暗中见物也。先言种种物者。非室内所有之物。乃暗中出现之异物也。盖鬼神精魅。恒杂人居。互不相见。今为心光密澄幽隐发露之时。故种种出现也。曾闻有人。在静室中。忽见一人自地而出。一人从壁中来。对语良久。各没原处。又有见三五裸形人高一二尺。窃室中米。傍若无人。类难尽举。后言暗室中物亦不除灭者。方是说室中原有之物亦朗然不昧不迁变也。心细密澄所视洞幽者。惺寂绵密。无丝毫渗漏。故静明之极。而心光彻照矣。

    △七身同草木。

    又以此心圆入虚融。四肢忽然同于草木。火烧刀斫。曾无所觉。又则火光不能烧爇。纵割其肉。犹如削木。此名尘并排四大性一向入纯。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圆入等者。反闻功切虚融之极。忘身如遗。故烧斫皆不觉也。又则下文虽重。亦稍不同。上烧不觉皮肉未必无伤。此不能烧皮肉略无伤毁。上言斫而未削。此言削去如泥。是其别也。尘并下三句。出其不觉无伤之由。即环师所谓。五尘并消。四大排遣。纯觉遗身。故无伤触也。此上六七二科。约当土境身最近之事也。

    △八睹界睹佛。

    又以此心成就清净。净心功极。忽见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国。具足七宝。光明遍满。又见恒沙诸佛如来。遍满空界。楼殿华丽。下见地狱。上观天宫。得无障碍。此名欣厌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清净者。纯理无杂之谓也。功极忽见。亦净极光通也。然忽见下。见同居诸净土也。又见下。见净土现在诸佛也。下见三句。见同居诸秽土也。略佛不言可知。又佛净秽无殊。故不另说秽土佛也。欣厌凝想。非今定中作是觉观。盖是未入定前。诸经教中闻说净土秽土。随起欣净厌秽之念。熏习成种。今于定中。反闻逼极心光所灼。故悉发现。虽说化成。亦非虚境。虽是实境。仍同幻化耳。

    △九遥见遥闻。

    又以此心研究深远。忽于中夜。遥见远方市井街巷亲族眷属。或闻其语。此名迫心逼极飞出故多隔见。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研究深远者。穷极反闻廓然周遍也。言中夜者。偏取心境俱静时也。但多在此时。未必局定也。此则显然是为实境。予亦亲见河南常僧在潞。偶然静坐。忽见乡闾市井宛然见其兄于路被官责打。此是白昼。计其时日。不久乡人至潞问之。乃分毫不爽。此必宿习禅定善根故。偶遇如此。惜其僧不知自重也。此名下。出其原由也。飞出者。即心光飞出也。此上八九二科。不离同居。而见远境耳。总上九科。不出四土身境。一二三六七共五科同居近相也。四五两科。后二土相也。八九两科。同居远相也。方便土相。未特显著。或可该摄于同居净土之中。智者研审之。

    △十见善知识。

    又以此心研究精极。见善知识形体变移。少选无端种种迁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无端说法。通达妙义非为圣证。不作圣心。魔事消歇。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上之九科。皆初心反闻。入三摩地。定心逼极所发善境。非魔所为。要须作证。方成招魔之端。今此第十之科。是大定中。不为上之九境所迁。竭力穷研。到至精至极之地。正是与诸圣心精通吻时节。而色阴将破。振裂动摇。魔心荒越。萃于斯时。故魔扰于是而发端也。然不出两端。或发其妄见。或发其狂慧。皆能令行人自疑证圣。然后得其便。而乘间以入也。故今皆与示其相。而明其故。令先觉焉。但其文先后颠倒。稍难分辨。试与分之。见善下。发其妄见也。首四句。先以示其相也。见善知识等者。即行人静中自见也。形体变迁等者。即变现佛菩萨天龙男女诸像也。次二句。后以明其故也。邪心含魅者。言其但是行人防心不密。领受妄境。故鬼物眩惑。现此虚影。非真实见圣也。或遭下。发其狂慧也。首二句。先以明其故也。天魔入心者。魔入行人身中。持其心神也。次二句。后以示其相也。说法达妙。即指行人自说皆魔力持之使然。非真实心开也。此方与下非为圣证等。语脉投合。旧说善知识即作实人。如后飞精所附说法。亦即指彼所说非为圣证等。复亦指彼通乖前之诸文。决无此理。当知。行人用功。自浅而深。魔魅肆扰。由微而着。故此节与下受阴十境。皆且暗中入心。令自发乱。直至想阴中。方以飞附旁人。显然诳惑。岂有发端之初。即遣实人来惑乱哉。不作下。言若依此先觉魔自消歇。反此则大发魔事。不待言也。中间十境已竟。

    △三结害嘱护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色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交。即岳师所谓。禅观与各阴妄想交战。是也。互谓互为胜负。如色中每一善境界发。即是观力暂胜妄想。故得心光泄露。然但暂开随闭。即是妄想。复胜观力依然不能动也。故前十境。皆当此时而现。后皆放此。

    △二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顽谓无知。迷谓倒想。不自忖量者。谓不度己功力未久。迷不自识者。又不察暂开复闭。何有圣证。固乃妄言登圣。安得不堕哉。后皆放此。详前十境。皆是深定所逼。决是位在观行。非名字所能也。

    △三嘱令保护。

    汝等当依如来灭后。于末法中。宣示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当依如来者。奉行其宣示覆护之意也。宣示。谓结集流通及现身说法。令其自明。覆护。谓冥加神力。令不至惑也。后皆放此。色阴魔相已竟。

    △二受阴魔相。亦分为三科。一具示始终。又分二。一始初未破区宇。分二。一蹑前色阴尽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修三二句。止观双修也。耳门。即入流之观。亡所之止。色阴尽者。言于上之十境。或备经。或不备经。或相类而更多。大抵俱要明识。不为所惑。功夫到日。色阴忽有尽时。后皆放此说之。即前如明目人处大暗室者。到此遍成光明。即色尽相也。前于十方洞开下。已详释之。见诸二句。环师谓诸。佛心即我妙觉明心。是也。洞开无暗。是其心相。众生向外驰思。拟度佛心。终不能见。今于自心开处见之。本不在外。岂不亲切明白。故喻如镜中现像也。准八卷第二渐次所定。此位已入初信。不依旧判犹在观行。以此明言。亲见佛心。如镜现相。岂非正信已发。况佛心即阿耨菩提之心。诸师判位。皆以发菩提心。为初信。此何非初信耶。更有防难。待后六十圣位下。再当辩之。

    △二状示受阴区宇。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若有所得者。既是自心。而复亲见。岂不即若实得其体。而未能用者。未能称体发自在用也。下科即见用处下以喻明。睡中被魇之人。明见醒中之境。而不能动。正如色阴已开受阴覆人之状也。手足二句。喻若有所得也。心触二句。喻不能用也。客邪者。以魇字从鬼。似亦外感鬼物之所覆压而然。故魇鬼正以喻受阴也。

    △二终破显露妄原。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反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首句。即受阴尽。其心下。即能发自在用也。心本不局身中。无始迷执非局而局。生局现阴。死局中阴。无时不局于身。安有离身自由之分。要皆受阴以为结缚之本。故受才尽。便离身观面。去住自由也。当知。此不同坐脱。而不能复来者。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所以九峰不许泰首座也。此则色受俱开。体用俱称。去来无滞。洞山法庆等是其人矣。身见为诸见之本。受尽离身。身见解脱。故能超越见浊。方以现见。亲证心本不在身中。但受阴妄为领纳。虚以发明而已。依前判其位当二三两信。待后想阴之初六十圣位下。再当辩之。具示始终已竟。

    △二中间十相。此十相中。分五对十双释之。就分十。一抑己悲生。此与下科抑扬生佛对也。故此抑己者。抑责自己也。悲生者。悲愍众生也。又三。一发端现相。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虫。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中即色阴已开。受阴未破之中也。得大光耀。即十方洞开也。其心发明者。谓悟得一切众生皆同具此光明妙理。枉受沦溺。内抑过分者。却乃自责。己之执迷。不早悟度生。此悲心所由发也。究而论之。固同体之悲。本亦非咎。但内抑观见等。展转过甚。则招致魔附之端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消歇。

    功用抑摧过越者。本欲兴悲?进。以破受阴。但由自抑自责太过失于慈柔故成过悲。若能悟此本因。不作圣证之想。渐悟渐止。复还正念。故曰久则消歇也。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作圣解者。自谓已同诸佛大悲。或谓与菩萨二殊胜中同一悲仰。自以为是。悲愍不止。则魔以类入心失定。以起无量颠倒邪念。故必坠也。已入位而不防。沦坠其深。故在想阴中贪求。善巧科下详辩。

    △二扬己齐佛。扬己者。高举己灵也。齐佛者。顿同至圣也。又分三。一发端现相。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

    色开受明者。如脱外衣明见内衣也。胜相如见佛心镜中现相等也。感激过分者。谓一向虽闻心佛无二。未能亲见。今因色开亲证实见。故感激而发大勇猛也。志齐诸佛者。言现见心佛无二。一念谓可速超。何待三祇。问顿教不立阶级。一超直入。于此何殊。答彼为高推圣境。自限蹭蹬者。施应病之药耳。非一向以圆融而碍行部也。请详宗门信位人位之旨。则顿教人。未必全废于位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消歇。

    陵率过越者。言本为进破受阴。而忽高举齐佛之念。妄谓三祇不历一念能超。故为陵节粗率。过分越礼。悟而止之。可复消磨于无过矣。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自谓同于诸圣勇猛。妄任不已。则魔亦以类附之。我慢失定。必坠何疑。

    △三定偏多忆。此与下科定慧忆狂对也。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迥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沉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

    前无新证。受阴未破也。归失故居。色阴已尽也。当此之际。但应定慧等持。入流亡所。久可克功。顾乃智力衰微。莫能照见于受体本空不记尘忘根尽迷闷无所趣进。故曰入中隳而无见也。忽然下。方表其偏用定心。枯渴沉忆。以为破受精进之功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此名修心者。即偏用定力。以修治其心也。无慧自失者。无照见尘亡根尽受体本空之智。自失其方便也。悟谓省解。其慧少定多。而还复等持。庶无过咎而已。何有于圣证哉。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作圣解者。以此心沉忆之定。妄谓证圣当然。故忆魔以类附之。撮即摄也。摄心高悬。失其本定也。问古人谓。置心一处。无事不办。何以异此。答彼为与散乱世缘者一期应病而已。非一向悬心为精进也。或复以遍法界为一处。则圆遍境界。与此大不同矣。

    △四慧偏多狂。又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

    慧力二句。以见自性殊胜。令其慧心增胜。盖是过于尊重己灵。所谓太尊贵生也。故言胜性怀心自疑卢舍也。当知此异前来齐佛之科。前但谓佛可速成念越多劫修之无难。此见自性即是不假修证。其过比前更甚矣。问宗门皆言本来是佛不待修证。何不为过。答祖师为人。惟执修成。孤负己灵。故抑扬之耳。然亦有时令人大死一番竿头进步极尽今时。如是一类之语。不可胜纪。何尝偏重己灵全拨修证哉。

    △二指名教悟。

    此名用心亡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亡失恒审者。谓不能恒常审试自德与佛德为有差别为无差别。溺于知见者。盖过信过恃身中自有如来知见。以性碍修。故至于此。若能省解。审知五阴尚未全空。安能齐佛德用。可还无过矣。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作圣解。即自任舍那。执迷不返。则类魔相附。大发狂颠。当知。言我言得。具足人法二执。第一义谛。岂有是哉。

    △五觉险多忧。此与下科险安忧喜对也。又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新证未护。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如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

    上半与定偏科同。历览二际者。观察色受二边际也。自生险忧者。虑恐遭退失也。过忧不止。展转成颠。故发如坐下诸妄事也。二指名教悟。

    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言其本是勤修警惧心中不觉太甚。无复解慰方便。故至于此。祖师云。大道迂阔。忙作甚么。又云默默自知田地稳。腾腾谁放肚皮憨。又云。放四大莫把捉等。无量方便。皆可忘忧还复正念矣。岂可以多忧为圣哉。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以多忧为圣心宜然。忧之不止。则魔类附而发执刀等大风颠矣。

    △六觉安多喜。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

    此因色开受现境界。亦甚可乐。于此生喜。本亦非过。若耽着恣情展转不止。必致过生。祖云。设有悟证。快须吐却。即此之谓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悟证境中妙乐即轻安也。若有慧照察。此方浅证。何须深乐。喜风自止。今无斯慧。故不能禁也。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谓乐道乃圣心宜然。由是放浪纵喜不止。则魔附发颠不复觉也。

    △七见胜慢他。此与下科见慧自他对也。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自谓己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

    自谓者。不求师印。惟凭己见妄忆也。己足者。即自满自高之意。发慢之由也。无端即无故亦无量也。大我慢虽七慢之一。似诸慢之总。七慢者。开蒙云。单过慢增邪我卑也。彼释云。于劣计己胜。于等计己等。为单慢。于胜计己等。于等计己胜。为过慢。于胜计己胜。为慢过慢。未得谓得。计劣己多。为增上慢。自全无得谓己有德。为邪慢。对多胜者。自甘劣少。不敬不求。为卑劣慢也。今经惟缺邪慢。总别合论。具彼六慢。心中下。虽诸谩心并力所使。然高推己灵。下视诸圣。克体而言慢过慢也。当知此复比前慧偏多狂之过。为更甚焉。彼但谓本来同佛而已。此则更谓超越诸佛故也。问祖师门下。呵佛骂祖。何以异此。答祖师极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无佛剿绝佛见而已。岂真增长高慢。反失平等哉。

    △二指名教悟。

    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见胜者。因见殊胜之性。胜气所使。若有省察之慧。既悟平等之性。便不见一众生可慢。何况惑未祛而行未满。安敢慢诸圣哉。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叠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岳。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若终执迷。无复省过。魔附发颠。误己误人。不可救矣。近世此辈遍于天下。毁佛相为金铜土木。以自身为活佛。毁佛经为纸墨文字。以自言为真经。真是魔说。宛是魔民。以今经证之。当入阿鼻犹如射箭。岂不甚可怜悯。倘有微缘闻经。速当改悔。实大幸矣。

    △八慧安自足又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已言成圣得大自在。

    精明。即佛初示识精明元。后称耳门闻性。元从此中。入三摩地。今即于此中。色开受现。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曰圆悟至精之理也。得大随顺者。言欲见即见。无复隔碍也。轻安者。即身心离诸粗重。豁悟自在之意。遂自以为满足成圣得大解脱矣。此比上科。其过似轻。以但自足不进。非更慢他也。

    △二指名教悟。

    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当知。前见此慧。体相各别。见是分别心路。慧是开悟境界。因慧获轻清者。因色开时。觉得身心如云如影。离重浊而获轻清。此但一时豁悟快足之境。岂有圣证何足自满哉。行人逢此。当依如是悟也。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迷而不悟魔附。自画展转。如无想比丘。不但自误。兼误多人。加以悔恨谤佛。遂成大坠落矣。

    △九着空毁戒。此与下科空有毁恣对也。又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

    明悟中。即十方洞开豁然。明朗寂尔。无法可得。故着空净而沉永灭也。见得无作无受故拨因果。以纳于断空邪种。皆由取着虚明。遂至于此。

    △二指名教悟。

    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若悟沉空滞寂非究竟法。则可无过。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谤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既为魔附。展转不觉。失尽本心。误陷多人。其过无量。究其根本。但因着空。近世有等白衣。专说大虚空为本性。一切佛事皆谤著相。一切俗事却言无碍。亦有一二破斋戒者。共赞之曰。汝何彻悟至此。若不闻经悔悟。则淫秽屎尿之颠。将来必渐恣矣。此中虽亦有淫。而偏破诸戒。故以毁戒为科名。误入人罪者。令人误入罪咎之事也。

    △十著有恣淫。经言生爱。即著有也。分三。一发端现相。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消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

    此与上科。虽皆从虚明而来。上于虚明之理。明悟空见。此于虚明之味。耽着爱乐。爱极发狂。纵成淫欲故。上是慧病。此是定过也。盖禅定中。发于妙触。自在受用。不可为喻。有言过于淫乐者。即引淫欲之端也。止观中详诫不可耽味。正恐发狂成此咎耳。又当知。上科见惑所摄。此科思惑所摄矣。

    △二指名教悟。

    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定境安顺入心。明其是定中妙触受用也。此当用慧观察。一切不受。方为正受。岂可于此耽着受用。由是舍置透过即无过矣。

    △三示迷必坠。

    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即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此魔附恣淫陷坠自他之事。文皆易解。然近世尚未见此僻陋之处。稍闻有似此者。未必如是之盛。佛言不妄。当来末法之深将必有矣。中间十境已竟。

    △三结害嘱护。分三。一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言其受阴未开时。防此过生。交互意同前科。而指文小异。如得光耀。乃至得虚明性。观力胜妄想也。发无穷悲。乃至无限爱生。妄想胜观力也。是亦交战互胜之意。

    △二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迷不自识者。即不能谙其名字。不觉是过。谓言登圣。即作圣解也。末二句。示大害而警觉其惊悟也。

    △三嘱令保护。

    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全同色阴结意。于此十种魔事已成。非但如前方为引发之端。然亦但言魔以类至。而不历言天魔飞精。又魔即暗入本行人心。令其不觉自颠。亦不同于后十。待至后文自见。受阴魔相已竟。

    △三想阴魔相。诸阴体相解现二卷。分四。一具示始终。就分为二。一始初未破区宇。又分二。一蹑前受阴尽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地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

    按前判当在信之二三。故言漏未尽也。以七信不受后有。方为漏尽。心离其身者。以真心周遍。本不局身。无始迷执。非局而局。前此任其比解遍周。无奈见闻。但随身转。何有暂时解脱之分。纵前色尽闻见遍周。亦无离身自在之用。如迷方者。纵有人分明说与。亦卒然难转。此皆受阴覆之之故也。是以受尽方得离身。如鸟脱笼之自在也。已成就下四句。判其决定能以凡身历圣位也。盖别教皆实取证故。经生累劫。证得一分。方到一位。岂能以凡身而顿历诸位哉。此圆顿最利之根。不实取证。即以凡身。速疾上历诸位。故住前多不列位。住后有位亦超。亦但显其圆融不碍行部而已。非如别教钝修实证。故言以凡身而历六十位也。六十位者。于五十五位。却前加干慧。后加妙觉。为五十七。若并前三渐恰满六十。但第一渐次方断五辛。似未可当于圣位。况第二渐次清净业报中。显然方入常途信位故。应前除初渐后开金刚。为六十位。问佛既从受尽。方言历位。则孤山谓受尽方入信位。似顺佛言。今何以色尽便入初信耶。答佛语自在。特缘受尽妙用显彰。因表其必能历尽圣位。未必圣位。便始于此也。以前位十方洞开佛心如镜。当是妙体披露正信现前。岂不为初信。而亦何非圣位乎。请合二渐净报之文。再详玩之。孤山曰。其间有贤有圣。皆是三世诸佛所历之位故。通称圣位。意生身。喻如意去速疾无碍。而有三种。一入三昧乐意生身。谓心寂不动。即相似初信至七信入空位也。二觉法自性意生身。谓普入佛刹。以法为自性。即相似八信出假位也。三种类俱生无作意生身。谓了佛所证法。即九信十信修中位也。尝笑学仙者以出阳神为胜事。不知释宗浅位三意生身妙超无比。何况深位之十身乎。而顾妄谓阴神。真无知之言也。

    △二状示想阴区宇。

    譬如有人。熟寐寱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前于受覆喻魇不动。表见闻虽周而全无用。故受开喻发寱言。虽似明其比前有用。而实表其尚为想覆。盖寱说梦事。非是醒言故也。无别所知者。即未能圆照生死也。言已成次者。即能于圣位。次第上历也。不寐悟语者。如二渐中。言其得通游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则诸佛谁不亲知面见。非同般若。但是冥中知见而已。

    △二终破显露妄源。

    若动念尽。浮想消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大意如圆师所谓。觉明如镜。浮想如尘。想尽心明。是也。伦类也。一伦生死。即三界异生。虽区分十二。而生死大同。故言一类。圆师谓。首尾即始终。盖生死各有始终。如生住异灭也。圆照谓。洞见分明。正如明镜当台一尘不度矣。想虽居于五阴中间。而前二后二。皆依妄想。而粗细不同耳。何况一切根随烦恼。离想阴。毕竟无依。此所以想尽超烦恼浊也。温陵曰。想能融变。使心随境。使境随心。如想酢梅。能通质碍。故曰融通妄想也。具示始终已竟。

    △二中间十相。就分为十。一贪求善巧。颇似神变。然意在取人信服以行教化。故言善巧也。又曲分七。一定发爱求。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

    虚谓见闻遍周。妙谓离身作用。不遭邪虑。谓中间不为十境所惑。圆定发明。即发明受阴已尽境界。后皆放此。心爱下三句。即新起爱求。爱圆明者。盖起心喜爱。圆满发明。一切妙用。故勇锐精思。贪其善巧。其意将以悚动人心。以行其教化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前虽总结天魔。而未历言。今节节言见受尽定深天魔经意也。亦不亲来。但遣魔党而已。故飞即速遣之意。如军门飞檄官府飞票之类。精即魔党诸精魅也。然亦各以类至。下文佛自各出名字。附人者。另附他人。素受邪惑者也。盖受尽者。不能入其心腑。故假旁人惑之。转令自乱耳。后皆放此。

    △三客邪投扰。

    其人不觉是其魔着。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

    其人即所附之人。不觉者。即此人不自觉也。盖魔入心人岂能自觉。来彼下。方到行人之所。故知上之自言非对行人之言。良由彼既不觉魔着。自怪无端善说经法。疑谓已成佛道。然后任运来惑行人。皆魔默附使之然也。后放此。变形放光。正善巧动人之事也。此方是遣实人来。变化相惑。故知前见善知识。但是静中虚影。不同此也。

    △四主人惑乱。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盖缘投其心所爱求。不得不迷惑也。向使无所爱求。何至惑乱行人。但宜安心息爱求也。末二句。是魔惑行人。彻底主意。盖行人三学无缺。策进如飞。魔宫震恐。而魔之设谋扰乱。惟期破戒导淫。则定慧俱纳于邪。身为魔子。魔乃晏安。若智强者。于此反为验魔之要。任其神变莫测。但察毁戒诱淫。即知是魔。何至迷惑。后文种种淫事。及毁戒事。皆放此意。

    △五按其言状。

    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灾即咎徴。祥即休徴。变异怪诞非常也。或言下。近世闾阎蒙昧之人。多有斯言。令人弃家逃散。及至临期。了无其事。

    △六出名示害。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怪鬼即遇物成形者也。多年乃得为魔使者。故曰年老成魔。然此鬼即天魔所飞遣之精灵。佛至此方出其名字。令人辩识而已。非前是天魔至此又换作鬼神。盖旧注以未达飞精即是遣鬼。故作两节说之。致令文理谬戾不通。后皆放此。魔有威福。故去后方祸。吴兴曰。弟子与师。即求巧之子说法之师下皆例此。

    △七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先觉。即按经察辩识其是魔也。故免堕落。迷而不悟。归依顺从。故必堕狱。圆师谓。受开以后。应无堕义。正当此处辩之。彼特领佛上历圣位一语。似应不退。而遂违佛二十八位俱堕无间之明言。且自意比度。岂敢遽抗于圣言量乎。宜虚心求。不可辄臆断也。或曰。教中圣位。俱无堕义。圆师参据非臆断也。殊不知。权渐中经劫历位。克定取证。故证圣即无堕义。如走者登山匍匐梯层节节歇息。迟则迟钝。有升无坠。圆顿不历僧祇。一超直入。中间更不取证。直以初住。为第二峰头。方言不退。故佛既言从是凡身。足见不取圣果。又曰。上历圣位。足见但是速以历过而已。岂一一取证哉。如飞者升山。举翼即过无数梯层。中间更无息处。速则速疾。升坠不定。或惊疑于上。或摔爱于下。缓翼之间。已落千岩之下。故知识阴未开。未入圆通以来。不妨有堕义也。或曰。若是则圆顿反劣于渐教矣。曰是何言欤。圆顿历时无几。而彼教圣前往复纡回。何止如圆顿之升坠乎。且圆顿以悟为要。如飞者恃翼。坠固易坠。升无难升。如经文云。悟则无咎。即将坠而复升也。况秉圆顿上根者。多能爱求念绝。凡圣情忘。自无招魔僭圣之愆。而佛慈曲为嘱护以诫备不虞而已。固非必无堕义。而亦非多有沉沦者也。智者当深研之。

    △二贪求经历。分七。一定发爱求。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

    此飞奋起之意。经历即如今人心好游方之类。但此志大欲如诸佛游刹土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客邪投扰。

    其人亦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番前自变乃变他成佛。然身既成佛。则游荡之心。何愁不遂。亦所以投其欲也。

    △四主人惑乱。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淫逸其心者。自恃遇圣。放荡无畏也。

    △五按其言状。

    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消灭。

    言佛菩萨来某处。应化即游行世间之事。亦投其所好故。渴慕之渐。以生邪背正也。

    △六出名示害。

    此名魃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魃鬼即遇风成形者也。

    △七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此诸余意。并准前科。

    △三贪求契合。分七。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绵?。澄其精思。贪求契合。

    爱绵?者。环师所谓欲密契于妙理。是也。澄静深不动也。契合者。不假形声。默然开悟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客邪投扰。

    其人实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合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及彼听法之人。外无迁变。令其听者未闻法前心自开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见地狱。或知人间好恶诸事。或口说偈。或自诵经。各各欢娱。得未曾有。

    番前外变。以现内开。温陵曰。自开悟下。皆密契之事也。

    △四主人惑乱。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绵爱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绵爱者。缠绵生爱欲。以遂其所求也。

    △五按其言状。

    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后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萨亦然。其人见故。洗涤本心。易入邪悟。

    见者。见其密默开心之胜事。遂并其妖言。总信受也。

    △六出名示害。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魅鬼。即遇畜成形者也。

    △七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四贪求辩析。分七。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魔地中。心爱根本。穷览物化性之始终。精爽其心。贪求辩析。

    心爱根本。即环师所谓爱穷万化之本。是也。穷览二句。即如佛言。现前松直棘屈等。皆了元因也。此佛智边事。初心希求真妄想也。精爽其心。犹言奋精神竭心力也。求辩析者。欲现前一一分明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客邪投扰。

    其人先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元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虽未闻法。自然心伏。是诸人等。将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现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递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绝。都指现在即为佛国。无别净居及金色相。

    威神即魔力也。诸人即领魔法旨。递相转化者也。将佛下。即转化之言。涅槃菩提法身。三常住果也。此中推世法。而谬滥佛法。及拨无净土金相。近时满耳。皆此魔言。即魔使者。闻者速掩耳避之。

    △四主人惑乱。

    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归依。得未曾有。是等愚迷。惑为菩萨。推究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亡失先心者。以先心本欲辩析万法深本。今因魔摧伏。反以肉身相生最鄙浅事。为化理元。而谓佛三常住果亦不出此。乃至拨无佛境。但执目前。是则初求妙智。终沦至愚。岂非大失其辩析之初心。甚颠倒也。

    △五按其言状。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

    大意无非诱人恣淫破戒坏大定尔。

    △六出名示害。

    此名蛊毒魇胜恶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蛊鬼。即遇虫成形者也。

    △七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五贪求冥感。分七。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悬应。周流精研。贪求冥感。

    悬应。即多生有缘诸圣来应化也。周流者。求之不止也。精研者。竭诚求之也。冥感者。即希感动于本善知识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客邪投扰。

    其人元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应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能令听众暂见其身如百千岁。心生爱染。不能舍离。身为奴仆。四事供养。不觉疲劳。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师本善知识。别生法爱。粘如胶漆。得未曾有。

    正诈现于冥感悬应之魔事也。

    △四主人惑乱。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亲近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五按其言状。

    口中好言。我于前世。于某生中。先度某人。当时是我妻妾兄弟。今来相度。与汝相随。归某世界。供养某佛。或言别有大光明天。佛于中住。一切如来所休居地。彼无知者。信是虚诳。遗失本心。

    此诈陈于冥感悬应之言。皆投其爱求之欲也。

    △六出名示害。

    此名疠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疠鬼。即遇衰成形者。

    △七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六贪求静谧。此科似是贪求宿命。以详玩魔事皆宿命通。恐与下科颠倒差误。又与上科皆为宿命。但上多示知过去。此多示知未来。分为五。

    △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深入。克己辛勤。乐处阴寂。贪求静谧。

    深入。即穷极定境也。阴寂静谧。皆禅定极境。法华所谓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处也。初心不应躁欲求之。然且不但只求寂静。意欲静极发通。备知幽隐之事。此所以招感魔事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邪惑事言。又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本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阴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二现邪惑事。

    令其听人。各知本业。或于其处。语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于后蹋尾。顿令其人起不能得。于是一众倾心钦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仪外。重加精苦。诽谤比丘。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

    温陵曰。邪定能具五通。本业即宿业也。畜生后报也。此二宿命通也。知肇他心通。诘露眼耳通也。

    ○彼虽实具五通。诳惑岂肯尽实。如先世妻妾。预变畜生。皆凭威力。诈现非实。特以他心眼耳前知等通不虚故。并其诳惑诈现。亦不敢不信也。重加精苦。如断五味裸四肢等。谤讦虽似言语。犹是状其行事惑人之态也。

    △三说邪惑言。

    口中好言。未然祸福。及至其时。毫发无失。

    据此乃知。此中虽备四种通。而未来宿命通偏多也。

    △四出名示害。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大力鬼。即上上品神通力大之鬼也。

    △五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七贪求宿命。详玩魔事。酷似静谧之事。盖宝藏符谶。皆阴寂隐微之类。且不似上科了然显于宿通也。我故疑恐译人一时误相倒换。理或有之。再详。分五。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知见。勤苦研寻。贪求宿命。

    爱知见者。即欲通达宿命。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邪惑事言。又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殊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知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二现邪惑事。

    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策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着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是诸听者。得未曾有。多食药草。不餐嘉馔。或时日餐一麻一麦。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诽谤比丘。骂詈徒众。不避讥嫌。

    是人皆指贪求本人而言。听法得珠。令其心惑也。魔化衔宝。盖未附人时先现此。而后方附之也。彼人却指被附邪人诱听人。而藏珠者。先以暗埋后对众出之。诱人惊信也。食药食少。而能肥充。皆惑人之事也。

    △三邪惑之言。

    口中好言。他方宝藏。十方圣贤潜匿之处。随其后者。往往见有奇异之人。

    详其言意。皆但阴隐之事。不似宿命。宜味之。

    △四出名示害。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与承事者潜行五欲。或有精进纯食草木无定行事。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五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八贪求神力。亦分为五。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神通。种种变化。研究化元。贪取神力。

    虽言神通。实多神变。异前多取诸通。温陵曰。化元万化之本也。欲乘之以发神变耳。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邪惑事言。分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诚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通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二邪惑之事。

    是人或复手执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听四众头上。是诸听人。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动。或入瓶内。或处囊中。越牖透垣曾无障碍。惟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礼。诽谤禅律。骂詈徒众。讦露人事。不避讥嫌。

    种种皆神变惑人之事。而不堪刀兵。显是邪魅。身着下。皆引诱坏教之意。

    △三说邪惑言。

    口中常说神通自在。或复令人旁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赞叹行淫。不毁粗行。将诸猥媟以为传法。

    △四出名示害。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积劫精魅。或复龙魅。或寿终仙再活为魅。或仙期终计年应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五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九贪求深空。分五。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

    入灭非涅槃。但欲空身存没自在。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情附人。口说经法。

    △三邪惑事言。又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终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二现邪惑事。

    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特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谤戒律。轻贱出家。

    温陵曰。欲入灭定。以趣空寂也。从空出没等。因其好空。故依詃惑。

    ○厚味浓也。夫身净肢香。而又便蜜。真可以骇俗惑人。却乃毁戒律。而贱出家。故愚人不敢不遵依不知毁戒等。即可以验其为魔。而神怪何足畏乎。

    △三说邪惑言。

    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

    拨无贪欲违佛背经。显是魔。而惑之者。真由主人自心狂迷而已。宜悟之。

    △四出名示害。

    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金玉等虽无情物。而精怪依附。遂成类生。无想之属。即草木精魅。久成魔党也。

    △五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十贪求永岁。分五。一定发爱求。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长寿。辛苦研几。贪求永岁。弃分段生。顿希变易细相常住。

    此中所希。罗汉境界。行开之后。自然得之。今此躁求。故招魔事。孤山曰。变易者。断见思尽。生法性土。故受变易。今顿欲变粗身为细质。易短寿为长龄。从此分断。延入彼土也。

    △二魔遣邪附。

    尔时天魔。侯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三邪惑事言。又为三。一邪附人至。

    其人竟不觉知魔着。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生善男子处。敷座说法。

    △二现邪惑事。

    好言他方往还无滞。或经万里。瞬息再来。皆于彼方。取得其物。或于一处。在一宅中数步之间。令其从东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现前。

    瞬息万里。五通中神境通也。今乃自现神境至远成近。令他数步至近成远。故浅智寡闻。惊异其为佛也。

    △三说邪惑言。

    口中常说。十方众生。皆是吾子。我生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夫众生诸佛等。皆由他生。即是无始元佛。其长寿岂有纪极。亦所以投其爱求之本念也。

    △四出名示害。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属。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发心者。利其虚明。食彼精气。或不因师。其修行人。亲自观见。称执金刚与汝长命。现美女身。盛行贪欲。未逾年岁。肝脑枯竭。口兼独言。听若妖魅。前人未详。多陷王难。未及遇刑。先已干死。恼乱彼人。以至殂殒。

    孤山曰。自在天。即欲界第六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他化自在天摄。温陵曰。陀罗尼经。有遮文茶毗舍童子。即毗舍遮鬼。隶四天王。已发心则护人。未发心则害人。以彼定力虚明为利故。食其精气。或不因师者。不因魔附之师而亲见魔现也。独言即彼惑行人言也。既自见魔现。与之行欲。他人不见。谓彼独言。彼实与魔言也。若妖魅者。即此行人。亦即似妖魅矣。前人彼人皆指被惑行人。而言未详者。未能审察其是魔非圣也。

    △五教悟戒迷。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中间十境已竟。

    △三示劝末世分二。一预示魔事。又分三。一妄称极果。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

    言出家修道者。或附比丘。或自现比丘等。按前十种。惟第十有自现金刚美女。余皆附人。行人当知。凡现通称佛。必魔无疑。以圣必不泄也。

    △二以淫成化。

    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

    魔师魔子。且指前十。淫淫下。明其害延后世。多坏行人也。温陵曰。涅槃经云。末世魔眷属。现比丘罗汉等像。混坏正法非毁戒律。其意同此也。

    △三陷魔堕狱。

    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二深劝悲救。又二。一正申劝词。

    汝今未须先取寂灭。纵得无学。留愿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众生。令不着魔。得正知见。

    观佛遗嘱。足知阿难四分入灭亦假示现。而依佛留愿在世冥救也必矣。即今法教弘通。孰非尊者悲救之力哉。正心谓见谛真正。深信谓乐欲无厌。正知见谓慧眼圆明。洞照魔奸也。

    △二转激报恩。

    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语。名报佛恩。

    钦闻斯嘱。而不痛心泪下者。木石人也。

    △四结害嘱护。又分为三。一示因交互。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想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

    △二迷则成害。

    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

    谓言登圣者。言其不惟惑魔为圣。兼亦自任圣流也。

    △三嘱令保护。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阿难所以结集流通。令普闻经。即其事也。想阴魔相已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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