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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通纳拿到文学学士学位后两个星期,弗朗茨·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遭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暗杀;秋天未到,战争席卷整个欧洲。战争成为老学生中持续不断的热门话题,他们好奇美国最终将发挥什么作用,大家又很开心,自己未来的命运暂不确定。

    可是摆在斯通纳面前的未来既光明又确定,而且不会改变。他眼中的未来,不是事件、变化和潜在可能的涌流,而是犹如前方的一块领地,等着他去探索。他把未来看作那座宏伟的大学图书馆,可能还会新建侧翼建筑,还会添加新的图书,然后又清退掉旧书,但是其本性仍然基本不会改变。他能看到在这所机构中的未来,他将置身其中,而自己对这个机构还不完全理解;他想象自己在那个未来中还会有变化,可是他把未来本身看作改变的工具而不是它的目标。

    那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秋季学期即将开始之际,他去看了父母。他本想帮着收夏天的庄稼,可发现父亲雇了个黑人田间帮手,干起活来不吭声,卖力,劲头很足,一天干完的活儿差不多顶斯通纳和父亲过去在同样时间里干的活儿。父母见到他后很开心,他们好像并不怨恨他的决定,但他发现自己跟父母无话可说;而且,他意识到,他和父母已经逐渐形同陌生人。他感觉自己的爱因为损失反而更强烈了。他比原来计划的提前一个多星期返回哥伦比亚。

    他开始讨厌在弗特家农场干活儿花的时间。很晚才回来开始学习,他感觉有种强烈的学习冲动。有时,沉浸在自己的书本中,他会想到还有那么多东西不知道,还有那么多东西没有读过。他辛苦追求的宁静,当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时间那么少,而要读的东西那么多,要知道的事情那么多,这份宁静开始破碎了。

    1915年春天,他修完文学硕士的课程,花了整个夏天的时间完成论文,是对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中的一篇进行诗法研究。夏天将尽,弗特夫妇告诉他,农场用不着他了。

    他早就料到自己会被解雇,在某种意义上他倒乐意如此;但是,这事真的到来后,他却有种恐慌的刺痛感。好像自己和原来生活之间最后的那条纽带被割断了。他在父亲的农场度过了夏天的最后几周,对论文进行最后的收尾润色。这时,阿切尔·斯隆已经替他安排好给即将入学的新生教两个班的基础英文课,同时他开始着手攻读博士学位。这份工作让他每年收入400美元。他把自己的东西从弗特家那间狭小的阁楼房间里搬出来,他在那里住了五年,然后在大学附近找了个甚至更小的房间。

    虽然他只给一群未经挑选的新生教基础语法和作文,内心还是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烈的期待,而且胸怀强烈的崇高感。秋季学期开始前的那个星期,他已经开始备课了,斟酌考虑着各种可能性,一个人为某个活动的内容和主题努力拼搏时才会考虑各种可能性;他体会着语法的逻辑,他想自己能够感觉到它如何从自身生发蔓延出来,渗透进语言,支撑着人类的思想。在他布置给学生的简单的作文练习中,他看到了散文的各种潜力和美,他渴望用自己感觉到的东西的感觉来激发学生的活力。

    可是,在他上的第一节课上,当例行的点名和学习计划这些开场白结束后,当他开始向自己的听众和学生自我介绍时,他发现自己内心仍然深藏着某种惊奇感。有时,他对学生讲话时,仿佛是站在自我之外,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在给一群并不情愿地聚集在一块儿的人发表讲话;他听着自己平板的声音在背诵着准备过的材料,从背诵中体会不到丝毫属于自己的兴奋。

    他在这些课上寻找自己的解脱和满足,在这样的课上,他自己就是一个学生。他能够从中再次捡回自己第一天体会到的那种发现感,那时阿切尔·斯隆曾在课上对他说,他刹那间就变成另一个人,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当他的脑子本身在忙着自己的课题,当它与自己学习且试图理解其本质的文学的力量搏斗时,他意识到自己内心某种东西在不断变化;当他意识到这点后就开始从自我向外转移,走进包容着他的这个世界,所以,他知道了,他读过的弥尔顿的诗歌或者培根的随笔,乃至本·琼森的戏剧改变着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就是文学的主题,能够改变世界是因为文学依赖它。他在课堂上很少讲话,他写的论文鲜有让自己满意的。正如他讲给这些年轻学生听的,从不泄露自己体会最深刻的东西。

    他开始跟为数不多的几个同学熟络起来,他们也在系里担任代课教师。他跟其中两个即戴夫·马斯特思和戈登·费奇成了好朋友。

    马斯特思是个肤色略微浅黑的年轻人,舌头犀利,眼睛温顺。跟斯通纳一样,他也刚刚启动博士学位课程,但比斯通纳年轻一岁左右。在教师和研究生中,马斯特思以狂妄自大和莽撞著称,大家普遍认为,他最终拿到学位会有些困难。斯通纳想,他可能是自己见过的最优秀的人,而且对他俯首听命,毫无嫉妒和怨言。

    戈登·费奇体魄高大,满头金发,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开始直奔肥胖。他本科毕业于圣路易斯的一所商学院,在密苏里大学又尝试修习经济学系、历史系、工程系的各种高级学位。他开始攻读文学学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拖到最后可能会在英文系弄份不起眼的教导工作。他很快就让大家看出自己是系里差不多最满不在乎的学生。可是他在新生中颇受欢迎,而且跟年纪稍大些的教员处得相当融洽,跟管理部门的职员也处得不错。

    他们三个人————斯通纳、马斯特思和费奇————逐渐形成一个惯例,星期五总是在哥伦比亚的下城区聚会,喝着大瓶啤酒,海阔天空闲聊到深夜。虽然发现那是那些晚上自己所能知道的唯一社交乐趣,斯通纳还是经常对他们的关系感到纳闷。虽然大家处得相当不错,可并没有成为亲密朋友;他们并不吐露心声,也很少在每周的聚会之外见到对方。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过那种关系的话题。斯通纳知道,这事戈登·费奇没想过,但他怀疑戴夫·马斯特思可能想过。有一次,夜已很深,他们坐在黑暗的沙龙里一张后排桌边,斯通纳和马斯特思谈着各自的教学和学习,用那种拙劣的诙谐口吻谈论着极端严肃的事情。马斯特思从店里提供的免费餐里高高举起一只煮得有些过老的鸡蛋,好像举着一只晶体球,他说:“诸位先生可曾考虑过这所大学的真正本质吗?斯通纳先生?费奇先生?”

    他们笑着摇摇头。

    “我敢说你们没有。我想象,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是想绕过角落,去下一条走廊;他们就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书,或者走到下一排书架旁边,你还不曾到过的书架。但有一天你终究会抵达。等你到了————等你到了————”他又看了看那只鸡蛋,然后大大地咬了一口,又转向斯通纳,下颏在动着咀嚼着,漆黑的眼睛闪闪发亮。

    斯通纳别扭地微笑着,费奇纵声大笑,不断拍打着桌子。“他听懂你的意思了,比尔。他非常懂你的意思。”

    马斯特思又嚼了会儿,然后吞咽下去,接着又转过来盯着费奇。“还有你,费奇。你有什么想法?”他举起自己的手。“你会声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你想过。在直率和热诚的外表背后,活跃着一颗单纯的心。对你来说,大学就是善的工具————当然,总体上对这个世界而言,而且顺便对你自己而言是如此。你把它当作一种精神的硫黄和糖蜜,每年秋天你都给他们服用,让那些小浑蛋度过下一个冬季。你是个仁慈的老医生,善意地拍拍他们的脑袋,把他们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费奇又是一阵放声大笑,不停地摇头。“我发誓,戴夫,等你准备————”

    马斯特思把剩下的鸡蛋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会儿,又美美地喝了口啤酒。“可是你们两个都错了,”他说,“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或者————他们现在怎么称呼来着?————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看看我们三个————我们就是这个大学。陌生人不知道,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点,可是我们明白,不是吗?我们非常清楚。”

    费奇仍然笑个不停。“是什么,戴夫?”

    看到别人对自己要讲的很感兴趣,马斯特思就专注地从桌子对面倾过身来。“先说你吧,费奇。我尽量说好点,我想说你是低能儿。你自己也知道,其实你并不很聪明————虽然这不影响任何东西。”

    “接着说。”费奇还在笑着。

    “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完全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他仍然面带微笑,带着恶毒的冷嘲热讽的表情,转向斯通纳。“你也别想逃掉,我的朋友。真的别想。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你呢?”费奇问道。“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呢?”

    “噢,”马斯特思说着往后靠过去,“我是你们中的一员。事实上,还要更糟。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所以我只好被封存起来,在那里我能够不负责任又很安全,我可以不伤害任何东西。”他又向前倾过来,对着他们微笑。“我们都是可怜的汤姆,而且是冰冷的汤姆。”

    “李尔王。”斯通纳严肃地说。

    “第三场,第四幕,”马斯特思说,“所以,上天,或者社会,或者命运,或者不管什么你想给它取的名字,给我们创造了这间小茅屋,这样我们就可以从暴风雨中走进去。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我们释放出各种理由,我们让个别普通人进来,那些将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但那不过是保护色。就像那座中世纪的教堂,它才不在乎俗众,甚至上帝呢,为了活下去,我们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应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

    费奇钦佩地摇着脑袋。“你真是搞得我们听上去很不堪,戴夫。”

    “我可能是这样,”马斯特思说,“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浑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的接近了吧。”

    马斯特思从桌边往后靠过去,无动于衷,不再关心自己说的话了。

    戈登·费奇清了清喉咙。“那好吧,”他热情地说,“你说的也许有些道理,戴夫。可是我觉得你走得太远。我真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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