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公名宋,襄公子、昭公弟,共王十一年即位。定,謚也,安民大慮曰定。
元年春王[1]。
不書正月者,定公未立,不與季氏承其正朔也。是時季氏專國,昭公薨于乾侯,及歲之交,定又未立,故略不書焉,所以黜强臣而存公室也。
三月,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
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執,况大夫乎?宋仲幾會城成周,韓不信陪臣也,非天子命執仲幾于天子之側,甚矣!故曰「晉人執宋仲幾于京師」以疾之。
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
定公繼奔亡之後,制在季氏,故昭公之喪至自乾侯,六月而始得即位也。昭公之喪至自乾侯,六月而始得即位,此制在季氏可知也,故曰「癸亥,昭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以著其惡。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
八月而葬。
九月,大雩。立煬宫。
煬宫,伯禽子廟,毁已久,此而立之,非禮可知。
冬十月,隕霜殺菽。
建酉之月隕霜殺菽,非常之災。
二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古亂反災。
其言「雉門及兩觀災」者,雉門與兩觀俱災也。雉門、兩觀,天子之制。
秋,楚人伐吴。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古亂反。
新作雉門及兩觀者,定公不知僭天子之惡也。定公不知僭天子之惡,故作而新之。
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晉,至河乃復。二月辛卯,邾子穿卒。夏四月。秋,葬邾莊公。冬,仲孫何忌及邾子盟于拔。
拔,地闕。
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吴卒。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于召上照反陵,侵楚。
蔡人病楚,使告于晉,故晉合諸侯于此,此救蔡伐楚也。其言「會于召陵,侵楚」者,諸侯不振,不能救蔡伐楚也,故使救蔡伐楚之功歸于强吴。冬,「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是也。噫!昭十三年,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此年,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于召陵,侵楚;五月,公及諸侯盟于臯鼬。内不能奪大夫之權,外不能攘夷狄[2]之患,何所爲哉?何所爲哉?徒自相與歃血要言而已,此固不足道也。
夏四月庚辰,蔡公孫姓音生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
蔡公孫姓帥師滅沈,沈與楚故也。以沈子嘉歸,殺之,公孫姓之罪不容誅也。
五月,公及諸侯盟于臯鼬音又。
臯鼬,鄭地。
杞伯成卒于會。六月,葬陳惠公。許遷于容成。秋七月,公至自會。劉卷音權,又音眷勉反卒。
上會劉子。
葬杞悼公。楚人圍蔡,晉士鞅、衛孔圉帥師伐鮮虞。葬劉文公。
文,謚也。案:文三年,王子虎卒不葬,此葬者,見其私謚且僭也。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楚囊瓦出奔鄭。
以者,乞師而用之也。楚人圍蔡,晉師不出,故蔡人去晉求救于吴,吴子許之。冬十有一月,吴子、蔡侯伐楚,庚午及楚人戰于柏舉,楚師敗績,囊瓦奔鄭。稱吴子者,大救蔡也。晉合十八國之君不能救蔡伐楚,吴能救之伐之,此吴晉之事、强弱之勢較然可見也。故自是諸侯小大皆宗于吴。柏舉,楚地。
庚辰,吴入郢。
吴子救蔡伐楚,善也。乘囊瓦之敗,長驅入郢,夷其宗廟、壞其宫室,此則甚矣。故曰「庚辰,吴入郢」,反狄之也。
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夏,歸粟于蔡。於越入吴。
案:昭五年越始見于經,從諸侯伐吴稱人,此言「於越」,越之别封也。此亦舒人、舒鳩、舒蓼之類耳。
六月丙申,季孫意如卒。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卒。冬,晉士鞅帥師圍鮮虞。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游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二月,公侵鄭。
内有强臣之讎,外結怨于鄭。
公至自侵鄭。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犂。冬,城中城。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鄆。
前曰仲孫何忌,後曰仲孫忌,傳寫脱之也。
七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齊侯、鄭伯盟于鹹。齊人執衛行人北宫結以侵衛。齊侯、衛侯盟于沙。
沙,衛地。
大雩。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九月,大雩。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公至自侵齊。二月,公侵齊。三月,公至自侵齊。
公一歲而再侵齊,以重其怨,甚矣。
曹伯露卒。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公會晉于瓦。
晉師救我,故公會于瓦。瓦,衛地。
公至自瓦。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晉士鞅帥師侵鄭,遂侵衛。葬曹靖公。九月,葬陳懷公。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冬,衛侯、鄭伯盟于曲濮。從祀先公。
先公,后稷也。從祀先公者,定公僭亂,從后稷而祀也。后稷,周之...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