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内外服制通释卷五 宋 车垓 撰大功九月
正服
为从父兄弟姊妹
伯父 子女
祖 父 已身
叔父 子女
释曰从父兄弟姊妹既亲堂伯叔之子女所谓堂兄弟姊妹也堂兄弟与亲兄弟一间耳既为亲兄弟服期则宜为堂兄弟服大功也
为众孙男女
祖身 子 孙【女在室者】
释曰自嫡孙外皆谓之众孙也身既为众子服期故宜为众孙服大功也
降服
为女适人者
父母身 女适人者
释曰女在室父母为正服不杖期既适人则为降服大功也
为伯叔父及兄弟及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伯父 侄
祖 父 已身
叔父 侄【已上皆为人后】
释曰已于伯叔父及兄弟及兄弟之子本皆不杖期亲也今彼既出为人后则与已又踈逺矣故为之降服大功也若为亲伯叔父后则不降
为姑姊妹及兄弟之女适人者
长姑 兄弟 侄
祖 父 已身
少姑 姊妹【已上皆适人者】
释曰已于在室姑姊妹及兄弟之女本皆不杖期亲也今既适人则为他家妇矣故为之降服大功也
为人后者为伯叔父姑姊妹兄弟及兄弟之子
伯叔父 兄弟 侄
本生祖 本生父 已身【为人后】
姑【在室者】 姊妹【在室者】
释曰已于伯叔父姑姊妹兄弟侄本皆不杖期亲也今已既为人后则以所后之宗为重矣故于此数亲皆降服大功也
女适人者为伯叔父姑姊妹及兄弟之子
伯叔父 兄弟 侄
祖 父母 女身【适人者】
姑【在室者】 姊妹【在室者】
释曰女在室于伯叔父姑姊妹兄弟侄本皆不杖期亲也既已适人则所重在夫家矣故于此数亲皆降服大功也
女适人者为嫁母出母
母【嫁母出母】 女身【适人者】
释曰嫁女于母本降服不杖期母或为父弃出或父卒再嫁则又降为大功也
嫁母出母为女适人者
母身【嫁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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