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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闲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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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居

    闲居,在生活上人都说是不幸的,但在情趣上我觉得是最快适的了。假如国民政府新定一条法律:“闲居必须整天禁锢在自己的房间里,”我也不愿出去干事,宁可闲居而被禁锢。

    在房间里很可以自由取乐;如果把房间当作一幅画看的时候,其布置就如画的“置陈”了。譬如书房,主人的座位为全局的主眼,犹之一幅画中的middlepoint①,须居全幅中最重要的地位。其他自书架,几、椅、籐床、火炉、壁饰、自鸣钟,以至痰盂、纸簏等,各以主眼为中心而布置,使全局的焦点集中于主人的座位,犹之画中的附属物、背景,均须有护卫主物,显衬主物的作用。这样妥帖之后,人在里面,精神自然安定,集中,而快适。这是谁都懂得,谁都可以自由取乐的事。虽然有的人不讲究自己的房间的布置,然走进一间布置很妥帖的房间,一定谁也觉得快适。这可见人都会鉴赏,鉴赏就是被动的创作,故可说这是谁也懂得,谁也可以自由取乐的事。

    我在贫乏而粗末的自己的书房里,常常欢喜作这个玩意儿。把几件粗陋的家具搬来搬去,一月中总要搬数回。搬到痰盂不能移动一寸,脸盆架子不能旋转一度的时候,便有很妥帖的位置出现了。那时候我自己坐在主眼的座上,环视上下四周,君临一切。觉得一切都朝宗于我,一切都为我尽其职司,如百官之朝天,众星之拱北辰。就是墙上一只很小的钉,望去也似乎居相当的位置,对全体为有机的一员,对我尽专任的职司。我统御这个天下,想像南面王的气概,得到几天的快适。

    有一次我闲居在自己的房间里,曾经对自鸣钟寻了一回开心。自鸣钟这个东西,在都会里差不多可说是无处不有,无人不备的了。然而它这张脸皮,我看惯了真讨厌得很。罗马字的还算好看;我房间里的一只,又是粗大的数学码子的。数学的九个字,我见了最头痛,谁愿意每天做数学呢!有一天,大概是闲日月中的闲日,我就从墙壁上请它下来,拿油画颜料把它的脸皮涂成天蓝色,在上面画几根绿的杨柳枝,又用硬的黑纸剪成两只飞燕,用浆糊黏住在两只针的尖头上。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两只燕子飞逐在杨柳中间的一幅圆额的油画了。凡在三点二十几分,八点三十几分等时候,画的构图就非常妥帖,因为两只飞燕适在全幅中稍偏的位置,而且追随在一块,画面就保住均衡了。辨识时间,没有数目字也是很容易的:针向上垂直为十二时,向下垂直为六时,向左水平为九时,向右水平为三时。这就是把圆周分为四个quarter①,是肉眼也很容易办到的事。一个quarter里面平分为三格,就得长针五分钟的距离了,虽不十分容易正确,然相差至多不过一两分钟,只要不是天文台、电报局或火车站里,人家家里上下一两分钟本来是不要紧的。倘眼睛锐利一点,看惯之后,其实半分钟也是可以分明辨出的。这自鸣钟现在还挂在我的房间里,虽然惯用之后不甚新颖了,然终不觉得讨厌,因为它在壁上不是显明的实用的一只自鸣钟,而可以冒充一幅油画。

    除了空间以外,闲居的时候我又欢喜把一天的生活的情调来比方音乐。如果把一天的生活当作一个乐曲,其经过就像乐章(movement)的移行了。一天的早晨,晴雨如何?冷暖如何?人事的情形如何?犹之第一乐章的开始,先已奏出全曲的根柢的“主题”(thema)。一天的生活,例如事务的纷忙,意外的发生,祸福的临门,犹如曲中的长音阶变为短音阶的,C调变为F调,adagio②变为allegro③,其或昼永人闲,平安无事,那就像始终C调的andante④的长大的乐章了。以气候而论,春日是孟檀尔伸⑤(Mendelssohn),夏日是裴德芬①(Beethoven),秋日是晓邦②(Chopin)、修芒③(Schumann),冬日是修斐尔德④(Schubert)。这也是谁也可以感到,谁也可以懂得的事。试看无论甚么机关里,团体里,做无论甚么事务的人,在阴雨的天气,办事一定不及在晴天的起劲、高兴、积极。如果有不论天气,天天照常办事的人,这一定不是人,是一架机器。只要看挑到我们后门头来卖臭豆腐干的江北人,近来秋雨连日,他的叫声自然懒洋洋地低钝起来,远不如一月以前的炎阳下的“臭豆腐干!”的热辣了。

    沙坪的美酒

    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之后,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但决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乱道,诽谤唾骂,甚至呕吐,打架。那真是不会吃酒,违背吃酒的本旨了。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销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一种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少兴趣。况且我的吃饭,从小养成一种快速习惯,要慢也慢不来。有的朋友吃一餐饭能消磨一两小时,我不相信他们如何吃法。在我,吃一餐饭至多只花十分钟。这是我小时从李叔同先生学钢琴时养成的习惯。那时我在师范学校读书,只有吃午饭(十二点)后到一点钟上课的时间,和吃夜饭(六点)后到七点钟上自修的时间,是教弹琴的时间。我十二点吃午饭,十二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六点钟吃夜饭,六点一刻须得到弹琴室。吃饭,洗碗,洗面,都要在十五分钟内了结。这样的数年,使我养成了快吃的习惯。后来虽无快吃的必要,但我仍是非快不可。这就好比反刍类的牛,野生时代因为怕狮虎侵害而匆匆吞入胃内,急忙回到洞内,再吐出来细细地咀嚼,养成了反刍的习惯;做了家畜以后,虽无快吃的必要,但它仍是要反刍。如果有人劝我慢慢吃,在我是一件苦事。因为慢吃违背了惯性,很不自然,很不舒服。一天的大团圆的晚餐,倘使我以十分钟了事,岂不太草草了?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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