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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私语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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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淇

    引言

    宋以朗

    宋淇的《私语张爱玲》,初载《明报月刊》一九七六年三月号,以及一九七六年三月一日、二日的《联合报》,当时署名林以亮。下面的书信节录,说明了此文的创作过程、目的,亦记录了张爱玲的读后感。

    宋淇致张爱玲1976.1.19

    初稿已写成,约六仟余字,现正由文美重写————浓缩、紧凑、加点人情味进去,同时并verify[核实]各事的年份日期等,所以总要月底前方可完成。在这过程中,前尘往事都上心头,如果你不嫌迷信的话,简直音容如在身边。带给我们不少回忆和欢乐。但内容绝没有香港所谓“大爆内幕”,而且绝对属于good taste[有品位],有时我的文章过份了一点,文美还要tone down[改得含蓄些]。

    宋淇致张爱玲1976.3.11

    最出人意外的就是《私语张爱玲》一文大受注意,连带我也吃香起来,竟然有两本杂志,两张报纸要我写专栏,因为他们一向认为我是学院派作家,想不到我也能写抒情散文,而且如此恰到好处。其实,这篇文章是为你而写,而且我只描绘了一个轮廓,其中细节都是文美的touch[润饰],至于文字她更是一句一字那么斟酌,所以看上去很流畅自然而实际上非常花时间,很deceptive[容易予人错觉],如果大家以为我拿起笔来就可以随手写出这种文章来,那就大错特错了。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3.14

    《私语张爱玲》《明报》《联合报》都寄来了,写得真亲切动人。看到“昼伏夜行”笑了起来。引我讲陈燕燕李丽华的话是不是Mae写的?我自以为对文字特别敏感,你们俩文字上实在看不出分别来。那次见李丽华的事我忘得干干净净————只记得后来在纽约见面,还看见她午睡半裸来开门,信上一定提过,你们忘了[……]

    宋淇致张爱玲1976.3.21

    说起《私语》一文,令我出了一个风头,平[1]offer[邀请]我在《皇冠》写一个专栏,《中国日报》则一个每日专栏,其他还有出版社也要出我的书。其实,《私语》这种文章是极deceptive[容易予人错觉]的,看上去是随手拈来,写得很轻松自然,其实花了我们不少时间。第一,收得极紧,故意tone down[改得含蓄],任何有bad taste[恶劣品位]或betray[流露]伤感的都不写。第二,处处在为你宣传而要不露痕迹,傅雷、胡适、Marquand[马昆德]、李丽华、夏氏昆仲、陈世骧都用来抬高你的身份,其余刊物、机构都是同一目的,好像我们在讲一个第三者,非常客观似的。第三,你猜得一点不错,我们二人的文章风格很难分得出,李丽华、陈燕燕是我写的,初稿大概是我的,Mae加入的是一点pathos和personal touch[情感和个人笔触],然后翻旧信,引了两句你信中的话以增加此文的真实性。然后Mae再逐字逐句的推敲,加以精简,务使文中没有废话,多余的字。这篇文章真是可一不可再,要是我们每天写得出这种文章,那还得了?我们是有自知之明的,要写这类文章,我们倒并不modest[谦逊],还真找不出几个人来。总之,此文的目的总算达到了,将你build up[壮大声势]的目的完成就算数,其余都是意外。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3.21

    《私语张爱玲》Mae自谦只添写两处,怪不得我看着诧异Stephen这么个忙人,会记得那么许多。我一直说Mae最好帮Stephen做事,希望你们合写专栏————政论专栏有二人合作的————即使只用“林以亮”名字,你们还分家吗?

    张爱玲致邝文美、宋淇1976.4.2

    当然我知道《私语张爱玲》是看似轻松自然,其实艰辛的作品,烘云托月抬高我的身份而毫不引起人的反感。但是专栏也不一定要写这一类的东西。Mae可以署名“林姒亮”,合写就签“以姒”,一笑。

    一

    最近大家对张爱玲的作品和研究又掀起了一片热潮,似乎是我打破沉默说几句话的时候了。夏志清在《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序中,说爱玲同我们夫妇最熟,而且说她是文美的同事,这些话也有加以澄清和解释一下的必要。

    当年我们在上海时和爱玲并不相识,只不过是她的忠实读者。那时,像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我们都迷上了她的《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听说她脾气很怪,不喜欢与人往来,根本无缘识荆。想不到后来在香港邂逅相遇,晤谈之下一见如故,终于成为莫逆之交,二十余年如一日。

    很多人以为她在《传奇》和《十八春》之间没有作品。这并非事实。抗战胜利后,她编过好几个电影剧本,包括《不了情》和《太太万岁》。前者由刘琼和陈燕燕主演,我们还特地去看了一次。事后,爱玲告诉我们,拍那戏时陈燕燕刚生过孩子,导演嫌她身材不够苗条,只好老让她穿黑大衣。可气的是拍完后,她因为产后太累,人却瘦了下来。环肥燕瘦的变化完全不受导演控制,令人啼笑皆非。《太太万岁》由蒋天流等主演,据说是一出非常成功的喜剧,但我们没有机会看到。《金锁记》由爱玲自己改编成电影剧本,女主角和导演已内定,可惜始终没有开拍。

    二

    《十八春》就是《半生缘》的前身。她告诉我们,故事的结构采自J.P.Marquand的H.M.Pulham,Esq.[《普汉先生》]。我后来细读了一遍,觉得除了二者都以两对夫妇的婚姻不如意为题材之外,几乎没有雷同的地方。原作小说在美国曾改编拍成电影,成绩平平。爱玲却相当尊重这位不上不下的小说家(他的侦探小说倒反而很有销路)。五十年代中他来过香港,我们一起吃过一次饭,席间爱玲破例和他讲了许多话。他很喜欢爱玲用英文写的《秧歌》。后来爱玲移居美国后,还承他写信帮了一次忙。

    《半生缘》这书名是爱玲考虑了许久才决定采用的。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她来信说:《十八春》本想改名“浮世绘”,似不切题;“悲欢离合”又太直;“相见欢”又偏重了“欢”;“急管哀弦”又调子太快。次年五月旧事重提,说正在考虑用“惘然记”,拿不定主意。我站在读者的立场表示反对,因为“惘然记”固然别致,但不像小说名字,至少电影版权是很难卖掉的。“半生缘”俗气得多,可是容易为读者所接受。爱玲终于采纳了这客观的意见。《半生缘》的电影版权到现在虽然还没有人问讯,香港的电视版权却给丽的电视抢先买去了。

    三

    目前为大家所注意的迅雨那篇登在一九四四年《万象》杂志上《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引起了不少猜测。唐文标说不知作者是谁,怀疑会不会是李健吾。按李健吾写文学批评的文章一向用刘西渭为笔名,他的《咀华二集》出版于一九四二年。抗战期间他曾遭日本宪兵队拘捕,释放出来后就不再活跃于上海的文坛。仿佛记得他和法租界的话剧团体有联系,并编过几出舞台剧。那时剧运蓬勃,芦焚也在上海,化名师陀,轰动一时的《大马戏团》即他所改编。至于怎么会怀疑是李健吾呢?大抵因为迅雨的文章中引用法国作家较多。其实这篇文章,写得非常谨严,不像李健吾的文笔那样散漫噜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么迅雨究竟是谁?原来是战前即从事翻译《约翰·克里斯朵夫》和巴尔札克小说的傅雷。那时的文化工作者多数不愿写文章,即使发表,也用笔名,而且不愿别人知道。单看名字,迅雨和雷二者之间倒不能说没有蛛丝马迹可寻。爱玲当初也不知道作者是谁,还是南来后我告诉她的。她听后的反应是惊讶,但也并没有当做一回大事,因为爱玲向来对自己的作品最有自知之明,别人的褒贬很难摇动她对自己的估价。最近我写信告知夏志清,现在更公诸于世,好让对张爱玲作品有兴趣的读者知道这件事的底细。傅雷终年埋首译作,极少写批评文章,那次破例写这样一篇评论,可见他对张爱玲作品的爱之深和责之切。

    四

    一九五二年爱玲由沪来港,初期寄居于女青年会,靠翻译工作维持生活。据我所知,她前后替美国新闻处译过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正巧那时文美在治家之余也用笔名替同一机构译过几册书。二人曾任同事之说大概就是由此而来。爱玲对翻译的兴趣不大。她说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另一次她向我们诉苦:“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因她下过这样的批评:“曼斯菲尔德(Katherine Mansfield)已过时,令人想起她小说中的衣服,尤其是游泳衣。海明威就不同,虽然他也形容过第一次世界大战。”

    她一方面从事翻译,一方面还在撰写和润饰第一次用英文写作的小说《秧歌》。起先她很少在我们面前提起这本书,可能初次用英文创作,成败并无把握,不愿多说,而且那时我们方认识不久,友谊还没有发展到日后无话不谈的地步。等到有一天她让我们看时,已是完整的初稿了。在寄到美国经理人和为出版商接受中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我们找出从上海带来的一本牙牌签书,为她求卦,说来叫人难以置信,求来求去,竟然总是这样一幅:

    中下中下中平先否后泰。由难而易。

    枉用推移力。沙深舟自胶。

    西风潮渐长。浅濑可容篙。

    解曰:

    君家若怨运迍遭。一带尤昭百快先。

    失之东隅虽可惜。公平获利倍如前。

    断曰:

    双丸跳转乾坤里。差错惟争一度先。

    但得铜仪逢朔望。东西相对两团圆。

    两得中下双丸之象。中下与中平相去不多。故特是占。

    这种似通非通、模棱两可的话叫人摸不着边际,但其中的“西风”指英文版,“东西相对”指中、英本先后出版可谓巧合。至于一个无名作家(尤其是异国人)在美国出版界要出第一册小说,内中的甘苦自非外人所能知。爱玲居然很欣赏这本牙牌签书,以后出书、出门、求吉凶都要借重它。可惜我们后来搬了几次家,这本书已不知去向了。从这些小地方,可以看出爱玲是多么的天真和单纯。

    牙牌签

    五

    《秧歌》出版后许多大报杂志都有佳评,尤其《纽约时报》本身和书评专刊连评两次,《星期六文学评论》和纽约另一张大报Herald Tribune[《先驱论坛报》]先后刊出极有利的评介文章,大可以借用“好评潮涌”之类的滥调来形容各方的反应。爱玲倒不十分在意,耿耿于怀的反而是《时代》杂志迟迟未有评论,总觉得是一种缺憾。《时代》杂志篇幅有限,选书极严,非有显著特点的书不评,而且评时以挖苦讽刺居多,词锋尖刻,往往令当之者无地自容。

    有一天我从办公室带回来一本新出的《时代》杂志,先不告诉她,只说给她一个惊喜。因为那一阵我们言谈中常提及这杂志,她心中似有预感,果然开口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了书评了?”事实上,《时代》杂志的书评并不能对一本小说的销路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这篇书评对这新作家的第一部英文小说极为赞许,也没有起甚么大作用。

    《秧歌》第一版很快售完了。美国小说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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