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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我曾演过最好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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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觉有些眼熟。

    “是。”

    第一日,我们去逛当地的海鲜市场,他挑了两只帝王蟹回来自己做。我说一只足够,他非梗着脖子要两只。毕竟拉萨一行后,他的终极愿望居然只是回来吃海鲜大餐。吃一桌,倒一桌。

    光阴,你无法了解喜欢一个人,他/她却好似永远不会回头来看你一眼的感受。而我,用了十四年时间去品尝的我,做不到如斯狠心。所以我很想,很想回看他一眼。

    “一般说这句话的人都表示她没去处!”

    滨城新开的圣诞餐厅内,若有人问程改改,都见过哪些印象深刻的求婚仪式?她应该会立马指给你看,“现在。”

    那几日,两人无聊玩游戏,输的要向对方说世上最肉麻的情话。他输了一局,顺势改编了她的歌词,咳嗽几声道:“You are sb sb,but……I want.”

    倏然,餐厅隐秘一角,暗处窥伺的女孩正头问。

    原子弹杀伤力也不过如此。缓缓坐下的人,周身燥郁偃旗息鼓。

    然后英文,“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接着,我才注意到埋在海滩下的细线,正滋滋滋地随着轨迹窜。不多会儿,整条海岸线就像立了笔直的一行路灯般,挨着亮了起来,形成绵延起伏的烟火浪。巨浪中央,还有摆桌,蜡烛,海鲜大餐。

    “你还可以走吗?”

    “我感觉得到。”

    此刻的海岸线,灯火已烧完,黑云压境。

    “改改?”

    “在哭。”

    彼日年幼,喜爱演各式各样的戏。

    青年分别扣着她的两腕,迫使她放下行李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低头拥抱了她。那淡淡酸酸的气息,经时间洗涤后,酿成炎炎夏日里的一捧水,将面上心头的尘埃都拂去,只余下温柔。

    “女主角遇见一个成天只知道花钱的二世祖,二世祖对她一见钟情……”

    我有什么资格责怪他?如他所言,反倒是我,从来不会为他人做考虑,由着性子怎么高兴怎么来。

    来到望城,谷朵一心想寻找程改改,无奈她换了手机号码,不知去向。连好淑女都支支吾吾说,没和对方联系过。从前恩怨情仇,谷朵自是不知,成天被泡在叶慎寻酿制的蜜罐里,云巅之上还有云巅,变着花样儿讨自己开心,再不用领略生活之艰辛,方知闻宠若惊的意义,可叶慎寻身边的助理却不甚待见她。

    这样的我,已经没资格留下迷谷了。即便留下,它也无法继续指引我的心。

    良久,登机后,空姐检查安全带,经过程改改座位边时,忍不住多问了一句,“小姐,你没事吧?有问题可以和我们商量哦。”她乍一抬头,才看见从黑屏电视机里反射出的狼狈影子,水花纵横。

    海风将将从这时候开始狠,没走两步,他心中像积压了万千烦恼,又开始抽烟。我去抢,没抢过,上跳下窜地,却见他将剩余烟蒂往某个方向一弹,刷地烧起一朵烟花,打燃视线。

    雪花肆意,面上冰凉,“到点托运行李了。”程改改嗓子眼儿堵得厉害,假意看看时间,想逃,突然被人后方抓住手。

    “啊,太巧了吧,该不会跟着我来的吧哈哈哈哈……”

    良久,

    不知往北的叶慎寻怎么样。

    不出一分钟,肯定开门。

    从来都是我受他庇佑,被放在心头,如今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也不过是佯装潇洒放开他的手。尊重他写的剧本,陪他上演不欢而散,好让彼此在对方的回忆里都是灰败的一笔。这样过几十年再想起,不至于太遗憾。兴许将来,混演艺圈,别人问我参与过什么作品,还有答案可回——

    “男人可怕的占有欲啊。”

    青年从房车里大步踏下,着藏青色长呢外套,发梢染霜,看人的目光不温不火,像极两人在滨中重逢的那个午后。

    有心者去挖姑娘背景,只略略查到孤儿出身,曾在望城夜市摆摊为生,其余并无特别。非要说点儿不同寻常,是女孩的一双眼,静静打量某处时,像夜云遮了月,犹抱琵琶半遮面,瞧得人心痒。

    程改改拒绝全世界相送,披着满头白,在冰冷坚硬的候机厅门口下车。为避免纠缠,她拜托周印,制造了新的身份,踏上谁也不知去向的航班,却和魏光阴再度不期而遇。

    我佯装噗一声,却无声无息双眼湿润,“哦,这样啊,好。”

    这次去望城,依旧剥削了何渊,住在他的咖啡屋。

    吃饱喝足马杀鸡结束,我与叶慎寻一人一张藤椅躺着,看不远处黑云压境,遮住月亮的光华。

    这个叶慎寻几近偷来的吻,酿成世上最烈的酒,日日夜夜醉得他分不清幻想与真实。所以常常见着谷朵,他都觉得自己在为竞争奥斯卡做准备。

    她果然对即将到来的告别早有预料,才选择跟随他的剧本,张牙舞爪说再见。因为叶慎寻曾责难,说她不懂事,自私,永远不会为任何人着想。他其实很怕,在海边二度向她求婚,她真会脱口一个好。如果她答好,怕是他从今往后,真愿意抛弃一切随她天涯海角,即便风云场上从此无叶慎寻这个人。可程改改仿佛一夜长大,她没回答,默默听他插科打诨,成全他冰凉苦涩的一个吻。

    那人扁了扁嘴表示不赞同,“还神圣?哪儿这么玄乎。对我来讲,婚姻不过是想留住一个人的手段罢了。”我微怔,“此话怎讲?”他稍稍坐直身,灵魂讲师般。

    “之后有什么打算?”

    解家?必然只能是解冉。

    “还有我。”

    “您喝饮料,我喝酒。”说完,一口闷。

    按照正常发展,此处应打上干柴烈火四个字。可发生在我与叶慎寻身上,就没有干柴烈火,只有烈火烹油。

    “果然是你。”

    而本该同盛杉离去的我,回来想嘱咐他一句,别忘了青豆还在拉萨,却赫然撞见这幅画,眼泪陡然在角落决堤,同时原谅了叶慎寻对我的所有欺骗。

    他直接踩我痛脚,逼我不得不反击,“那能比吗?我和他的感情比十年有多无减,和你才多久啊叶公子。”

    “呸!婚姻是神圣的,你这么不正经,谁要嫁?!”

    我几乎斩钉截铁。

    凭什么当初自己被告白,是一张没用的纸。他向别人求婚,就天价钻戒?

    “除非,”周印顿了片刻,程改改眼眸一亮“你嫁的人是魏光阴。”

    看他这幅二世祖模样,我灵感爆发,“喂,我又想到个小说梗。”“说来听听。”

    何伯领命,带着众人退下,魏光阴徐徐朝她走来,极浅地笑了笑,好似在魏宅灌她毒药的,并不是眼前的他。可当日明知是毒药,她却一片一片往下吞。如头顶的雪一片一片,融化在他的眉,他的眼,不知悔倦。

    叶慎寻靠近了些,生怕听不清目的地,我却连连往后退,“我去哪儿要你管!”

    “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面对叶慎寻千回百转的挑逗,她面红耳赤。面对他的温柔,她沉溺其中。面对他的吻,她其实心甘情愿。面对这荒芜人间,他是她唯一的容身之所。虽然,叶慎寻跟她去西藏也目的不纯,可他的终极目标,只不过,为了与她相守啊。

    叶慎寻抬眼相对,“我说,别动她。”语气定定。

    叶慎寻专属的烈性烟草味,令我醺醺欲醉,好半晌,头顶才有声音传来,有一招儿没一招儿的,“之前记得你说,望城的海特别美,气候特别宜人,要不要再去看看?”

    不得不讲,叶慎寻不止有商业头脑,学习做菜也很有天赋,食谱一放,手到擒来。我和小帅哥享用了他的大餐,自然得付出回报,一个调咖啡,一个敲背捏腿。

    他永失所爱。至少你,得偿所愿。

    所幸隔着大段距离,他无法看清我脸上表情,依然抄着手,惯用的防卫姿势,“真要走吗?!”声音合着割裂的风,远远近近传来。

    看看!看看这三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提到这个名字,程改改眉眼迅速耷拉。

    大半夜的,刘维不知上演哪出,闪了几下没躲开,被鞋拔子扔了个正着,立时也气急,大喝:“一回来就发什么疯?敢情平时让着你,真以为我是病猫?!”说完,制着我的胳膊压向墙角。

    “你看啊,两个人谈恋爱,稍微吵吵闹闹,就容易把分手挂在嘴边。那结婚呢,毕竟走了国家法定程序,你就算想分手,我俩也得约个天清气朗的日子一起去离啊!等那时,气早消了大半,估计连气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不知不觉拉拉扯扯,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推门进去,竟发现叶慎寻,我愣,“你怎么在这儿?慎星……”

    因为石块不够坚硬,承受不了我的重量,导致我重心不稳摔在沙滩上,和我一起狼狈跌下的还有叶慎寻。

    说完,刘大壮才小心翼翼地从房车里走下,远远瞧着程改改,不知该不该靠近。

    闻言,原本安静听聆讯的年轻男子忽然正身,“您别动她。”

    话到最后,隐有泣音。

    叶慎寻起初心情颇好,中途还与之碰了一杯,大有冰释前嫌之意。不料那小开为助兴,点了一首摇滚乐,正是在望城,程改改常挂在嘴边催起床的英文歌。

    可连盛杉都才知他俩行踪,解冉怎么可能清楚?陡然,刘大壮鬼使神差发来问地址的邮件,在我脑中飘了飘。

    说着,捡起散落桌面的剪刀,咔嚓一声扫过衣角,任碎片在空中翻飞,再模仿小时候那样,拱手抱拳,“兄台!从此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后会……无期。”语罢,转身朝外,身后忽传来悲愤一叫,“改改!”

    初遇那日,她去“沧海一杯”找程改改叙旧,未料斜阳清晨下,有个年轻男子站在海边,仿佛站过万年之久。远远见自己,那被点过穴道的身体发颤,几近踉跄奔来,吓了自己大跳。

    他们这圈子,名片都有价格,这张值多少,不言而喻。

    “臣……辜负殿下信任,得此下场,罪有应得。今日一别,怕与殿下再无聚首之时。望殿下今后福泽昌盛,休再枉遇小人。”

    “观察中,可能醒,可能就这样,你经常写的情节,比我懂。”

    夕阳余光消失时,叶慎寻邀我去海边散步。

    我顿住,良久才听得骨头噗通跪地的声音,和细细压着的悲鸣。

    只是程改改明白,那个为她佩戴迷谷的男孩。

    “改改,现在的你,应该能明白我以前的心了。想靠近……却胆怯的心。虽然不期待你明白了,就能理解,但总觉得,至少该让你知晓,那陷在迷谷森林中的,从来不止你一人。”

    “别忘了,是你把她送到他面前的。”

    ……

    还有我啊。

    事实证明,叶慎寻并未令程改改失望。不仅保护了谷朵,还将赠与自己的姓氏。听说叶忻也反对过,旦见他没做出有损叶氏利益的举动,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因为叶慎寻宠谷朵,是出于精神寄托,并非他软肋所在。谁都明白,混迹商场的人,一旦有软肋,就不再适合杀伐决断。叶忻能容忍寒门之女,却不能容忍世上有个女人,几滴眼泪,就能毁掉他精心栽培起来的儿子。纵然这个女人,曾为他的儿子徘徊在生死边缘,可大格局面前,他必须手辣心狠。

    反正她也不会想知道,他从两千年前开始等一个人,却始终等不到。

    为此,小帅哥彻底沦为叶慎寻的忠实粉丝,他指东,对方绝不打西。

    太不公平了!简直现代版陈世美!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动手前,她还得想想,要不要通知新闻媒体什么的,将事情闹大,杀鸡儆猴,给天下负心汉一个教训……

    坐在沙发上的人神色疲倦极了,却朝我招招手。我犹豫片刻才挪步过去,忘记了前几日还冷战当中,活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老老实实钻进已然熟悉的怀抱。这拥抱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受伤至深却无法言说的人,相互疗伤。

    这叫谷朵的女孩,曾说想进入自己的世界,过一个热闹的人生。她身世可怜,惧怕孤独,程改改唯一想到的,便是将她托付给那人。他见着她,就会明白,竭尽所能保她衣食无忧,不被芸芸百态欺负。

    当日,我亲身示范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叶忻鹰眼浅眯,危险气息更甚,“你再说一遍?”

    跟着叶慎寻来到滨城后,谷朵深知,在这男人身边,注定腥风血雨。

    诚实讲,就算不清楚叶慎寻身份,单看他清隽轮廓,悠游表情,以及浑身散发的妥帖气质,已足够瞬间征服任何女人。即便是陌生味道,陌生脸孔,甚至没交谈过,他要谷朵随自己回望城,她便怔怔点了头。

    一切,只因为她。

    先是中文,“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再呆下去,我一定会疯,只好转身,穿着他当年送的长裙,裙裾飞舞,没入华丽灯火处。所以没见身后人,如雕像崩坏于烈烈风中,表情油尽灯枯。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开口问:“喂,要是那天在布达拉宫前,我直接回答你我愿意,你会怎么办?”

    那几天,我变得很喜欢唱歌。兴许受了刘大壮影响,心里还期待着,万一“爱信不信”乐团有重组之日,那我不得把歌喉练好囖?于是我睁眼就用黄鹂般的歌声叫叶慎寻起床。

    周印却说,刘维的父亲曾听人教唆,控告过魏光阴受贿。但凡有心人追查下去,这就是妥妥一桩栽赃,足够解冉威胁对方。

    额头被撞个包的叶公子,将我从地上拖起来掰平,语气不善指责,“接吻就接吻,你搞这些多余花样作甚?”我立刻也急了,“你长太高怪我囖?”

    他双手依旧将我偎着,俯头凝视我,发梢被风撩起,“那你成功了吗?”

    “如果我现在吻你,你会不会抽我?”

    “贵吗?”

    “嗯?”

    拉萨那段时间,叶慎寻无意发现这个小物件,原本前刻还清明的眼,顿时炯炯,“你始终无法忘记他,对吗?”

    顷刻,哭音捂都捂不住。

    你是傻缺,但我想拥有。

    家里保姆怨声叫唤,“来了!谁啊这么晚?”我趁机推开大门,直冲向男孩房间,不管他此刻衣不蔽体还是人模狗样。

    估计索吻从未遭拒的叶公子被我伤到了自尊,当即鬓角都上扬了些。

    话没完,他故意帮我补充,“后来二世祖将她追到手,两人去逛海鲜市场。女主角想买一只帝王蟹,二世祖却想买两只。没办法,两人意见分歧,二世祖只好抛弃了她。”

    因为是春节前后,咖啡屋人很少,那斯文干净的小帅哥几乎成了我和叶慎寻的御用咖啡师。听说小伙还在读研,商科方向,叶慎寻也没叫他吃亏,给了自己的名片。

    叶慎寻明明什么情话也没说,却真正让我开始后悔,没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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