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龙想了想,点点头,把它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这是游戏里面治疗系最好的装备之一,可惜的是,它是莉莉娜专用的。
这还只是游戏当中的数据,按照剧情和人物设定,四大将军的实力差距其实不会这么大。罗蒙村夫估计没90级,魔鬼色列斯估计也不止50级。
至圣军团本质上就是唯一神教大祭司“至圣者”色列斯的私人部队,只要他还活着,哪怕是部下全都损失光了,他也能在短时间内再重建至圣军团。
月之女神的信徒,这世界上还不少,但拥有月之圣痕的人,就只有莉莉娜一个而已。这条吊坠,只有给她装备,才能发挥全部的威力。
游戏里面大战护国军团,突破南帝阁的那一关,如果正面硬打的话,是整个游戏各条路线里面难度最高的一仗。除了家底丰厚,能拉出三十个以上满级角色的二周目玩家之外。基本只能用弃子战术,牺牲一位队友,把这位老将军连同护国军团精锐引入山谷陷阱,然后发动事先准备好的大地震法术,把整个山谷完全震塌,大家同归于尽。
他还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支规模不大的军队,正是由“至圣者”色列斯本人亲自率领的。
只要那些狂信徒们没死很多,他们就谈不上什么实际损失。
今天的鲁纳村远没有昨天那样热闹,而是变得安静了许多。除了楼下有村长和另外几个人的说话声之外,就是村口处远远有仿佛施工的声音传来。
虽然潘龙昨天夜里的袭击,的确是沉重打击了至圣军团,但作为帝国四大军团之一,至圣军团的核心支柱并不是那些随便哪里都能收编一大群的流氓土匪之类,而是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
弗瑞斯帝国四大将军,没有一个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
在这个世界上,好坏才是关键,至于人和妖怪的分别……至少在北地,潘龙没见到很在乎这个的人。
“我们也要多努力,不能只靠他一个人。他太累了,夜里去袭击弗瑞斯军,白天还要战斗……我们实在太没用了,要是能帮上他忙的话……”
北地之中,拥有特殊血统或者说妖怪血脉的人并不稀罕。脑袋上多个角,或者是双手长得像爪子一样,再或者有那么一截尾巴,都不算什么大事。无非有了角不适合戴头盔,爪子吃饭不方便,长着尾巴需要在裤子后面开个洞……仅此而已。
“以一人之力撼动一支军队,潘先生真是太厉害了,不愧是能够以‘龙’为称号的男人啊!”
他自己的实力大概接近50级,要怎么才能打死一个60级的,周围有一群忠心护卫保护的,还有一支军队拱卫的帝国大将呢?
然后他悚然惊醒,发现天色已经大亮。
穿越之前那个世界里面某些艺术作品所构想的“人妖之恋不为社会所容”的桥段,至少在北地,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他们分别是“旋风战神”帕兰特·罗蒙,弗瑞斯帝国皇室罗蒙家族的嫡系成员,皇帝罗蒙十三世的弟弟,当代皇族排行第九。这位九王爷爱好跑马,特长也是跑马,麾下统领的全是骑兵部队,以古典背景的闪击战术东征西讨,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国家,为帝国开疆辟土。
只要色列斯死了,至圣军团就树倒猢狲散,不能再兴风作浪。而且,色列斯跟魔界的魔神有交易,正在设法帮魔神打开前往人间的通道。只要这家伙死在这里,打开魔界通道的事情自然也就无疾而终,人间就能躲过一次劫难。
事实上,相对于妖魔鬼怪,邪派中人往往更惹人恨。对于朝廷来说,只要老老实实交税,是人是妖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百姓来说,只要不找他们的麻烦,妖怪也无所谓。
“那我就暂时借用一下吧,等这一仗打赢了,大家回来之后,再还给她。”他笑着说。
最后,他甚至还梦见了一些恐怖片的世界。当那些原本只存在于屏幕上的惊悚恐怖之物化为现实的时候,他吓得失声惊呼,双手一挥,就要和它们拼个你死我活。
“这东西在我手上也没多大用处。”他说,“我能感觉到它有强大的力量,但这份强大的力量,并非人人都能运用的。”
相比之下,那些以人为食的,杀人练功的,残酷折磨无辜吸收怨气的,心理扭曲以别人的痛苦为乐的,修成神通高高在上视凡人如蝼蚁的……才是大家最憎恨的对象。
能搞上一个妖怪女人/男人,那是有本事,大家羡慕嫉妒还来不及呢!头顶的角,身后的尾巴,脸上的鳞片,指尖的利爪,那都是祖先魅力过人的证明!
而至圣者色列斯虽然在四大将军里面等级最低,可也有50级,对于初出茅庐的主角等人来说简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就算是二周目玩家,如果不好好操作,合理调配兵力的话,也一样可能在这一关翻车。
就暂定他60级左右吧。
“挺好的,睡得很安稳。”潘龙看了看外面空荡荡的街道,问,“村民们都撤退了?”
九州大地上从来就不缺邪魔外道,很多邪派中人的所作所为,甚至比妖魔还凶狠残酷,比妖魔还令人憎恨。
北地人分辨敌我的方式是很朴实的,一起吃饭喝酒,那就是朋友;找麻烦抢好处,那就是敌人。简单明了,没有半点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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