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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事出反常必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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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虽然说,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总共才一万斤,合计五吨,并没有多少。然而问题是,河北不产大米,大米从江南运到河北大名府,要二两三钱银子才能买一石,也就是两袋多一些。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碗,份量很足,基本不存在饿死人的问题。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袁世卿苦笑道:“只怕咱们被周围的土匪盯上了,他们现在看着咱们有一百多人,不敢动手,如果等他们探到虚实,只怕……”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此时的这座宅子周围,占地面积超过四五十亩地,都成了繁忙的工地。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罗满福一本正经的鞠躬:“回禀……回禀……”

    土匪打家劫舍,目的就是为了钱。

    听到这话,全旭不敢大意。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罗满福歪着脑袋,他忘记罗世明交待他的话。

    “不浪费!”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这些食物就是为干活的灾民准备的,不少灾民一边干活,一边不时的回头望着那几口锅。

    明末的人们一般都是吃两顿饭。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罗世明抱拳道:“那个袁管事(袁世卿)发现,远处有探子盯梢,他怀疑有土匪盯上咱们这里了,让东家提前做一下准备!”

    “走!”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哦!”

    全旭来到袁世卿身边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袁管事!”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不多时,罗世明走进来,他弯着腰躬身道:“见过东家……!”

    虽然只有单薄的一层,却可以挡些风寒。

    全旭跟着罗世明来到外面的工地上,此时众灾民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三娘招募的那十几个女人则是用大锅熬着米粥,或者疙瘩汤。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不过,他没有办法改变这个时代所有人的观念,只能入乡随俗。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可以想象,随着这一百多名灾民,天天在这里干活,换得三顿饱饭,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有什么事?”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没……没什么!”

    “你一口,我一口。”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全旭的心中掀起惊涛骇浪,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在思考着,如此应对?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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