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即将面临的下场,不尽悲从心中来,他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昨天才三四十号灾民,今天就有一百多人,明天肯定会更多。
“嗯,不错!”
冰硬的土地,坚硬似铁,可是他们却有的是办法,先砍伐木柴,放在地上燃烧,等火堆把冻土融化了,他们这才往下挖土。
全旭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袁世卿更加害怕,他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啊……”
西屋被三娘改造成独立的厨房,辛方氏和她的女儿丫丫,则端着做好的早饭,送到了主屋的客厅里,摆放在那只茶几上。
她看着全旭的目光有些幽怨。
罗世明直接扑上去,一把抓住袁世卿的衣领:“好小子,还想跑!”
全旭有些奇怪,炒鸡蛋这道菜在中国已经有了将近一千多年的历史,而且三娘也见过他如何做,辛方氏会做并不奇怪,可关键是这道红烧鸡块,金黄色的鸡块冒出诱人的香味,各种配菜烹煮成在一锅之中,看起来却丝毫不显杂乱,浓浓的金红色鸡汤包裹着鸡块,让全旭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不多时,罗世明带着十几个男人走过来。
突然,袁世卿脑袋中闪过一个可能。
“没有,没有!”
然后,全旭就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明朝什么最值钱?
按照历史的正常走势,明末的灾民会数以千万。
袁世卿非常不解,全旭一直盯着他的儿子袁宗第看。
“我得逞什么?”
其实全旭还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明朝不是后世,在明朝读书人地位高,哪怕灾情再严重,也影响不到他们,更何况只要读书识字,无论如何能找到一口饭吃,不用颠沛流离。
丫丫悄悄走进来,朝着全旭施礼:“老爷,要不要撤下去?”
丫丫非常熟练的收起碗筷,将剩饭剩菜端走,不一会儿,又端过来一杯热茶。
全旭这一顿早餐吃得非常惬意,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厚味实足的冬瓜,米粥熬制得恰到好处,他的胃口大开,一口气吃光了满满大碗米粥,那道红烧鸡块也被|干掉了一半。
三娘看到全旭过来,急忙跑过来:“相公,辛嫂的手艺不错吧?”
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三娘的声音:“相公,您先吃饭,我吃过了!”
全旭也不是没有见识,五星级大酒店他也去过,西餐厅或者说什么法国菜,对于他而言,并不算陌生。
就如同张岱诗中所写:“亦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娈,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
“东家,他们来了!”
袁宗第,李自成部将,南原突围十八骑之一,商洛养兵的主力,会师西安,大顺建国,受封绵侯,右营制将军。李自成死后,坚持抗清,夔东十三家军的一支,永历五年,永历帝下诏敕封袁宗第为靖国公。
“太享受了!”
全旭刚刚放下筷子,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打着饱嗝。
然而问题是,这道红烧鸡块,虽然是后世寻常可见的一道菜,却做得非常有水平,简直不可思议。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全旭小抿一口茶,如果茶叶不是他从后世八块钱一包买过来的,估计味道会更好。
听到这话,全旭的头瞬间抬起来,直视着袁世卿身后的袁宗第。
全旭在寻思着未来,光靠爱发光,那毕竟不长久,虽然他有六千多万的黄金,可是架不住这边就是一个无底洞。
自明武宗以后,明朝同性之风大盛,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是以明人多称男风为“南风”,有时亦称男妓卖淫场所为“南院”。
全旭没说话了,这些灾民还是真够可以的。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你跑什么?”
“哎呦,东家,你要折煞小底!您叫我世明或者老罗都行!”
袁世卿作为父亲,不得不承认,袁宗第并不算好看,只能算端正,毫不特点,虎头虎脑,仅此而已。
全旭回头,昨天夜里他还真没有仔细看,现在望着过去,这才发现,门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关键是窗户,窗户分为两层,外面就是一屋薄木板,既可以挡阳光,也可以挡风寒。
全旭的脑袋中马上浮现关于袁宗第的资料。
他与洪海洋准备在后世开一个影视公司,当然这个公司目前还是空壳一只。
他突然指着房间的门和窗户道:“这就是俺打的,东家还满意吗?”
袁世卿看了看儿子,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声泪俱下:“公子,你就行行好吧,放过小儿,若是你要,你就要老朽吧!”
“俺叫袁世卿,这是小儿袁宗第,识几个字!”
全旭感觉这个袁世卿脑袋有病。
“相公,你不是说要扩建宅子吗?”
“俺叫杜亮,俺是石匠!”
“那好吧,老罗,你去外面问问,有没有识字的,有没有会手艺的!”
袁世卿的脸色大变,他牵着袁宗第的手,渐渐往后退。
此时的丫丫居然穿着一件劳保服,不过,明显是被手工改成合身的款式,非常便利,她朝着全旭微微一福,慢慢退到屋外。
三娘似乎有领导人的天赋,十几个妇女加上孩子,足足小三十号人,被她支应得团团转。
全旭看着袁世卿和袁宗第要跑,终于醒悟过来:“站住!”
这座房子距离官道怎么也有一百多步远的距离,这么冷的天气,灾民没有办法在外面居信,他们在空地上搭建了几十座小木屋,或者是地窝棚。
全旭起身走到门口,丫丫也跟着过去。
全旭点点头,这时他发现外面的灾民正在用全旭的铁锨,开始清理积雪,挖出一条条壕沟,他有些奇怪地问道:“这是做什么?”
值钱的东西自然很多,比如各种瓷器,哪怕民用瓷器,也是文物,如果运气好弄到官窑瓷器,那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