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才望着中年文士,知道他这么说,三分哀悼金鸡,七分在自伤身世。
一来一往,二人已经打了场机锋,觉得好不痛快。
“冠若红霞、赤如火烧!”
“宋秀才,你平时也不来玩,大晚上来做什么?”
记忆中,那个书生的气质,和眼前中年文士,颇有几分类似。
当时,他还是岳都城内,跟着某个帮派混迹的小帮众。
“有有!”宋秀才取出酒葫芦,“温好的酒,闻教友喝一口,驱驱寒气!”
中年文士说道这里,“可惜啊,那头红云大将军,已经连胜数百场,已经成雄了。”
“你也知道,金鸡有诸多奇异之处!”
中年文士叹了口气,“惜乎哉,暴殄天物啊!”
老板愣住了,“有是有!”
“大虎,你家老板呢?”
“谁!”
再说了,随手就是一块玉佩的,能是普通人吗?
灯笼中的灯烛缓缓燃烧着,随着夜风吹过,照出的影子不断闪烁。
斗鸡馆老板和两个手下,摸不着头脑,在一旁站着。
大虎二牛,见到中年文士,当即规矩起来。
“倒也不是,那只红云大将军,百战余生,伤重不治,白日里已经送它解脱了!”
“拂晓之际,一叫天明!”
“最后,金鸡英姿雄壮,朝阳而立,一声正气贯通上下。”
哐哐哐,门板被敲得叮咚响。
“汗血盐车、明珠暗投,天下至憾,莫过于此!”
说罢,中年文士带着宋秀才,离开了斗鸡馆。
每天晚上,都有输惨的赌汉,喝醉了酒,冲到斗鸡馆门口耍酒疯。
夜已深了。
“闻教友,你是登堂入室的儒生,为何不远千里,来这小城买只斗鸡?”
“关门,明天不开张!”
动物凶猛者为“雄”,正如人类中‘英雄’一般,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
“宋教友,走吧!”
……
曾听人说过,普天之下,有三大方外之人,最不好惹。
“你不知道,数月前,我听到市井众人,曾提到这只斗鸡。”
中年文士提着酒葫芦,走到斗鸡馆前空地,泼洒下酒水,寒夜中升腾起大片雾气。
眼前这位文士,不同宋秀才这样的寒酸读书人,气质内敛温润,看上去就是大人物。
斗鸡馆老板,透过门板缝隙,望着幽深的夜色,陷入回忆中。
“宋教友,你是初窥门径的秀才,为我点灯照明,屈才了!”
“不不不,我不敢收!”
心想不应该啊,难道还有人有自己的眼光?
片刻过后,大虎和二牛,方才出声。
老板一个眼神,跟在身边的大虎、二牛,两个最能打的手下,快速走到门板后。
“嗯!”
“百战余生、是以为雄!”
“绰绰有余!”
老板早已得了消息,冲出来,见到宋秀才和同伴,微微一愣,表情客气起来。
当时他仅仅是小帮众,又在乡下收债,险之又险逃了一命。
金鸡一物,看似平常,实则最为罕见。
中年文士突然朝宋秀才发问,“身上带酒没有?”
“我得到消息,便快速驱马前来,日夜兼程还是慢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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