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词的视角就是一个外族人的视角,他认为一群人从彼岸来到自己脚下的土地,所以给对方取名为希伯来。”
在期末考试后,击剑社举办了一场比赛,贝拉一路过关斩将,只有在决赛的时候,才算是遇到了稍微像点样的对手。
贝拉现在的记忆力、阅读能力、理解水平基本就停留在一般天才的程度,像超人那样,拿一本书,看三秒钟就完全理解的能力她没有,横向比较起来,她和未来的奇异博士差不多,有点过目不忘的能力,但也需要仔细看书,逐渐把书中的知识变成自己的知识。
“我们今天在学习希伯来语的时候会发现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用希伯来这个称谓?哪位同学能回答这个问题?”相貌儒雅的中年教授问道。
古代史、中世纪欧洲史、犹太史,这都是斯坦福大学的领先领域,也是她学习的重点。
对方的天赋不错,但就像娜塔莎一样,现在只是初学者,无论是经验,还是身体素质都差着一大截,根本就不是贝拉的对手。
在这个过程中,又要学习大量历史知识,才能明白这些称谓具体是为什么成型的。
贝拉更从中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很多语言她都必须去亲自学习,才能掌握其中的独特含义,光看翻译是没用的。
了解东方历史后,就会恍然大悟,原来是为了信达雅!类似的翻译还有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全是褒义。
随便从旧约中找一段典故,她就能从中看到魔法的痕迹。
魔法要研究,语言要掌握,历史也要学,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她疯狂学习各种知识,显得异常繁忙,为了不被当做书呆子,她还报名参加了斯坦福的击剑社、游泳社和话剧社。
芭芭拉·摩尔斯,一个身高175,金发披肩,身材苗条的姑娘。
神灵就是等级极高的法师,这个观点不光贝拉有,从古至今,一大堆法师都有类似的观点,这不是说他们狂妄、不知敬畏,而是经过大量学习后,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
日语里的美国就是米国,不存在美不美的问题,多半他们还想把美国当大米一样,一口吞下去呢。
很多东方的小朋友在幼儿园组词造句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个词,老师让小朋友用美来组词,美什么呢?小朋友会用稚嫩的声音说道,美丽、美好、美国!
典故,语言和历史,三者是相互关联的。
如果单纯学语言,就会有疑问,这个词明明是America,为什么不翻译成亚美利加呢?为什么不叫亚国呢?
他看了一下教室内举手的学生,颇为满意地点道:“斯旺小姐。”
如果仅仅是为了修学分毕业,贝拉还能应付,可她的目的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正常的课业,她还需要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
如果没看错的话,这就是约翰·温彻斯特的二儿子,迪恩·温彻斯特的弟弟,萨姆·温彻斯特,一个拥有恶魔之血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