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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坂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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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郎就借住在她家的二楼上,只听他“噢————”了一声,便踩着吱呀吱呀响的楼梯走下来,一看是我,吃了一惊,说道:“哎呀,快请上楼!”

    我跟着他走上二楼。可是,当我漫不经心地踏进他的房间时,差点儿没吓掉魂,因为房间里的景象太不寻常了。我不是不知道小五郎是个古怪的人,却没想到会古怪到如此程度。

    一言以蔽之,四叠半的房间里堆满了书籍,只有中央可看到一小块榻榻米,四周都环绕着书山。沿着房间的墙壁和隔扇摆了一圈的书,一摞摞书籍犹如一座座堤坝,从房间四面,由宽到窄一直堆到天花板。除了书,没有任何生活用具,以至让人怀疑,他在这个房间里究竟是怎么睡觉的。主客二人甚至无处落座,一不小心,说不定就会把这书堤碰塌,被埋在里面。

    “不好意思,屋子太小了。也没有坐垫,真是抱歉,请找本软点儿的书凑合坐吧!”

    我穿过书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由于太过惊讶,坐下之后,我仍旧吃惊地打量着四周的书。

    在此,我有必要向诸位介绍一下这个奇特房间的主人明智小五郎。我与他才认识没几天,所以,关于他有过什么经历、以什么为生、人生目标是什么等问题,我一概不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一个没有稳定职业的游民,勉强可以说是个学者吧。就算是个学者,他也属于特立独行的那一类。他曾经说“我在研究人呢”,当时我还不明白他这话意味着什么,我只知道,他对犯罪案件和侦探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和令人瞠目的丰富知识。

    他年龄和我差不多,不到二十五岁,是个比较瘦削的人。前面说过,他走路时爱晃悠肩膀,不过,跟英雄豪杰走路甩膀子不一样,我这样比喻可能有点不合适,反正看他走路的姿势,我总想起那位一只手残疾的评弹师神田伯龙。说到伯龙,小五郎从脸型到声音,都与他一模一样————没见过伯龙的读者,也可以想象自己认识的那种虽不是美男子,却独具魅力且聪明绝顶的男人————只不过,小五郎的头发更长,更蓬乱。他还有个毛病,就是和人说话时,喜欢不停地挠头发,好像要把头发弄得更乱更糟似的。他一向不讲究衣着,老是穿着棉布和服,扎一条皱巴巴的布腰带。

    “哎呀,没想到你能来,欢迎啊!从那以后,咱们有日子没见了,D坂那起案子怎么样了?警方好像还没有找到凶手的线索吧?”

    小五郎像往常一样揉搓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其实,我今天来找你,就是想跟你说说这件事。”我一边犹豫着从哪里说起,一边开了口。

    “后来,我对此案做了很多猜想,不仅是猜想,还像侦探那样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得出了初步的结论。我今天来是打算向你汇报一下……”

    “哦?真不简单啊!我可要洗耳恭听了。”

    我从他眼神里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轻蔑与放松之色,仿佛在说“你知道什么”。这神色打消了我的犹豫,我自信心十足地讲了起来:

    “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报社记者,他与负责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哥们儿。因此,我通过那位记者了解到许多警方侦查的详情。好像他们一直找不到侦查的方向,虽然进行了多种努力,却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你还记得那个电灯开关吧?那东西没有丝毫用处,因为他们发现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纹。警方认为,多半是你的指纹把凶手的指纹覆盖了。我了解到警方现在一筹莫展后,便更加跃跃欲试,要探索一番了。结果你猜猜看,我最后得出了什么结论?还有,去报告警察之前,我先来告诉你,又是为什么呢?

    “这个先放一边,其实在案发当天,我就注意到了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对嫌疑人衣服颜色的描述是完全相反的。一个人说是黑色的,另一个说是白色的。即便人的眼睛所见有偏差,但把相反的黑白两色搞错,不是很奇怪吗?不知道警方对此是怎么判断的,但我认为这两人的陈述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凶手穿的是黑白色相间的衣服啊……就是那种黑色粗条纹单和服,就像寄宿屋常出租的那种单和服……那么,为什么一个人看成黑色,一个人看成白色呢?因为他们是透过拉门的格子窗看到的,所以在那一瞬间,一个人的眼睛恰好处于格子的缝隙与衣服白色条纹相重叠的位置,而另一个人的眼睛则恰好处于格子的缝隙与衣服黑色条纹相重叠的位置。这也许是罕见的巧合,但绝非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解释。

    “不过,知道凶手的衣服有条纹,仅仅能够缩小侦查的范围,还不算确凿的证据。第二个证据就是那个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通过刚才说的记者朋友请求小林刑警对指纹————就是你的指纹————进行了仔细检查,其结果更加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对了,你有砚台的话,借我用一下。”

    然后,我做了一个实验给小五郎看。我先用右手拇指从砚台里蘸了一点儿墨汁,从怀中取出一张纸,在纸上按了个指印。等指纹晾干后,再次用同一个手指蘸上墨汁,在原来的指纹上,将手指换个方向,仔细按在上面。于是,纸上清晰地出现了相互交叠的双重指纹。

    “虽然警方认为你的指纹重叠在凶手的指纹上,覆盖了凶手的指纹,可是从刚才这个实验得知,这是不可能的。无论多么用力摁开关,既然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线与线之间必然会遗留之前指纹的痕迹。如果前后两个指纹完全相同,就连按的角度也分毫不差的话,由于指纹的每条线都完全吻合,那么后按的指纹或许可以掩盖之前的指纹,但这一般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可能,此案的结论也不会改变。

    “如果关掉电灯的是凶手,那么,开关上必然会留下他的指纹。我推测警察可能忽略了在你的指纹的线与线之间残留的凶手的指纹,便自己进行了勘查,可是上面完全没有其他痕迹。也就是说,在那个开关上,前前后后只留下了你一个人的指纹。为什么没有留下旧书店夫妻的指纹呢?这一点我不清楚,也可能那个房间的电灯是一直开着的[5]吧。

    “你想想看,上面的情况说明了什么呢?我是这样推测的:一个身穿黑粗条纹衣服的男人————这男人大概与死者两小无猜,他有可能因失恋而杀人————他知道旧书店老板每夜出摊,于是,趁他不在家时,杀死了那个女人。女人没有喊叫,也没有抵抗的痕迹,说明她很熟悉那个男人。男人顺利实施犯罪后,为了延后人们发现尸体的时间,他关灯之后逃离了现场。但是,他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就是他之前没发现那道拉门的格子窗是开着的。他惊慌地关闭格子窗时,被偶然在店内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他逃出去后,才猛然想起关灯时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他无论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纹,但是用同样的方法再次进入房间太危险,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妙计,就是自己化作杀人事件的发现人。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很自然地用自己的手开灯,消除之前留下的指纹,避免引起警方的怀疑,而且谁也不会怀疑发现者就是凶手,可谓一举两得。就这样,他若无其事地旁观警察进行现场勘查,还大胆地提供了证词,而结果也如他所料,因为过了五天、十天,依然没有人来逮捕他。”

    各位以为明智小五郎是以怎样的表情听我说完这番话的呢?我本以为他听到一半的时候,会脸色大变或是打断我的话。可令人吃惊的是,他脸上没有露出任何表情。虽然平日里他就喜怒不形于色,但此时他也太平静了。他的手一直揉搓着头发,默默地听着。我心想这家伙真是厚颜无耻啊,但还是坚持把我的推测说完。

    “我想你一定会反问,凶手是从什么地方进入,又是从什么地方逃走的呢?不错,这个问题不搞清楚的话,即便搞清楚了其他所有问题,也没有意义。遗憾的是,这个难题也被我侦查出来了。根据警方当晚的侦查,没有发现凶手逃走的痕迹。但是,既然杀了人,凶手就不可能不出入,所以,只能说明刑警的搜查是有漏洞的。虽说警察也在尽心竭力地查找,可不幸的是,他们的办案能力还不及我这个书生。

    “其实,要说这事也很简单。我是这样推理的。由于警察已进行了周密的调查,至少不必去怀疑街坊四邻了。这样的话,凶手一定是使用了被人看到也不会认为他是凶手的方法逃走的。就是说,即便有人目击到他,也丝毫不会留意。换言之,他利用了人们注意力的盲点把自己隐藏起来了。正如我们的眼睛有盲点一样,注意力也有盲点,就像魔术师当着观众的面,很轻易地把一大件物品藏起来那样。因此,我注意的是与旧书店相隔一店的旭屋炒面馆。”

    旧书店的右边是钟表店、点心铺,左边是袜子铺、炒面馆。

    “我去炒面馆打听,案发当晚八点左右,有没有男人用过他家的厕所就走了。那家旭屋炒面馆,你也知道,从店堂穿过去,可以一直通到后门,紧挨着后门有个厕所,凶手假装去上厕所,然后从后门出去,再从后门返回,是轻而易举的事————冰激凌店开在胡同入口的拐角处,当然看不到凶手出入后门————还有,店家是炒面馆,凶手借用厕所再自然不过了。我打听过,那天晚上,炒面馆老板娘不在,只有老板一人在店里,是个作案的好时机。你说,这算盘打得多妙啊?

    “经过我的调查,果不其然,就在那个时段,有一位顾客借用了厕所。遗憾的是,旭屋店老板一点儿也记不起那个顾客的相貌或衣服图案了。我立即通过我那位朋友将这个发现告知了小林刑警。小林刑警也亲自到炒面馆去调查过,但没有什么发现……”

    我停顿了一下,给小五郎一个说话的空当。以他的立场,这种时候不可能没有什么想说的。然而,他还是搓着头发,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于是,我不得不改变出于尊敬而采用的间接表达方式,单刀直入了。

    “我说,明智先生,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这些确凿的证据可是指向你的呀。坦白地说,我从心里不愿意怀疑你,可是,面对这些证据,我不能不这样想……我曾劳心费力地在街坊四邻中寻找有黑粗条单和服的人,却一个人也没找到。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即使是同样的条纹单和服,穿那种与格子缝隙完全重叠的漂亮单和服的人也屈指可数啊!而且,无论是消除指纹还是借用厕所的伎俩,都极为巧妙,除了你这样的探案学者,一般人真没有这本事。最让人不解的是,你口口声声说自己和死者是发小,可是当晚调查那老板娘的身份时,你就在旁边听着,怎么一句话也没有说呢?

    “如此一来,你唯一的指望就是不在场证明了。这也是不可能的。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我曾问过,你来白梅轩之前在什么地方,你告诉我在附近散步了大约一个小时。即使有人见到你散步,你也很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面馆的厕所。明智先生,我说的有没有错?怎么样,可能的话,我想听听你的辩解。”

    各位读者猜猜看,在我这样追问时,怪人明智小五郎是什么表情呢?他会惭愧地低下头吗?万万想不到,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他这出人意料的表现,令我胆战心惊。

    “哎呀,失敬!失敬!我绝对没有笑话你的意思,可是,你也太一本正经了。”小五郎辩解似的说道,“你的想法真是有趣啊!交了你这么个朋友,我真的很高兴。只可惜,你的推理过于注重表面,而且过于注重物理层面了。譬如说,对于我和那个女人的关系,究竟我们是怎样的发小,你有没有从心理角度了解过呢?以前我和她是否谈过恋爱,我现在是否恨她,这些你有推测过吗?那天晚上,我为什么没有说与她相识,理由非常简单,因为我不知道任何具有参考价值的情况……还没上小学时,我和她就分开了,直到最近才偶然遇到她,只聊过两三次而已。”

    “那么,指纹的事该怎么解释呢?”

    “你以为我后来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也做了不少调查呢!我每天都在D坂转来转去,特别是旧书店,去得更勤了。我对店老板进行了种种试探。我把认识他妻子的事坦白地告诉了他,这反而有利于向他深入了解情况————就像你通过报社记者了解到警方办案的细节一样,我是从旧书店老板那儿了解情况的。刚才提到的指纹也很快弄明白了。因为我也觉得蹊跷,就进行了调查,哈哈哈……实际情况很好笑,原来并没有人关过灯,是灯泡里的钨丝断开了。你们以为是我扭动开关灯才亮的,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当时,我慌乱之中碰到了灯泡,使一度断了的钨丝连接上了[6]。因此,开关上只留下我的指纹是必然的。你说那晚你从拉门缝隙中看到电灯是亮着的,倘若如此,钨丝断了就是那之后的事。灯泡太旧了,动不动就会断开。还有凶手衣服的颜色,这个与其由我说,不如……”

    他说着,在身边的书堆里四处翻找了一会儿,找出一本破旧的西洋书来。

    “这本书,你读过吗?这是孟斯特伯格的《心理学与犯罪》,请你看一下《错觉》这章开头的十行吧。”

    听他自信满满地讲述时,我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败,便顺从地接过书读起来,书里写道:

    曾经发生过一起汽车犯罪案,在法庭上,证人宣誓陈述的均是事实后,一个证人说案发时路面非常干燥,尘土飞扬;另一名证人则坚称案发时刚下过雨,道路是泥泞不堪的。一个人说涉案的汽车开得很慢,另一个人说从未见过开得那样快的车。还有,前者说那条路上只有两三个行人;后者宣称行人很多,男女老少都有。这两位证人都是受人尊敬的绅士,作伪证对他们毫无益处。

    等我看完这段后,小五郎一边翻书页一边说:

    “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另外,你再看看《证人的记忆》这章,从中间部分开始,写了一个人为设计的实验案例,恰好谈及了服装颜色的问题,所以,麻烦你把这部分读一下。”

    这部分记载的是下面这样的内容:

    (前略)举一个例子,前年(此书出版于1911年)在哥廷根召开了由法学家、心理学家以及物理学家参加的学术讨论会。就是说,与会者皆是习惯于缜密观察的人士。此时,该城市里适逢狂欢节,热闹非常。学者们正开会时,突然大门打开了,一个穿着奇形怪状服装的小丑像个疯子似的狂奔进来,再一看,后面有个黑人拿着手枪在追赶他。在大厅中央,两人轮番用恶言恶语对骂。不一会儿,那个小丑突然倒在地上,黑人跳到他身上,然后砰地打了一枪。转眼间二人都离开了大厅,仿佛遁形一般。整个过程只有不到二十秒钟。不用说,众人无不大惊失色。除了大会主席,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些话语、表演都是事先排练好的,而且该场景还被拍了照片。大会主席说,由于法庭上常常会见到此类事件,所以请各位会员写出自己的准确记忆。主席这么做也是理所当然的。(中略)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记录怎样充满了错误,用百分比可以清楚地显示。例如,黑人头上什么东西也没有戴,但四十人中只有四人写对了,其他的人有写圆顶礼帽的,有写缎面礼帽的。关于服装,有的说是红色的,有的说是茶色的,有的说是条纹的,有的说是咖啡色的,以及其他五花八门的色彩搭配。可实际上,黑人只是白裤子搭配黑上衣,系了一条宽大的红领带。(后略)

    “正如智慧的孟斯特伯格在该书里一语道破的那样,”小五郎开始说明,“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靠的。就像这个例子,连学者们都说不清衣服的颜色。那么,我认为那天晚上的两个学生看错了服装的颜色,也不是没有道理。也许他们的确看到了什么人,但是那个人根本没穿什么黑粗条纹单和服,所以凶手当然不是我。你从格子的缝隙联想到黑条纹单和服,你的着眼点的确非常有意思,不过,未免太牵强了。至少说明你宁愿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也不相信我的清白,对吧?说到最后一点,就是关于借用炒面馆的厕所的男人这一点,我与你的看法相同。我认为,除了旭屋,凶手的确没有别的出去的路。因此,我便去那家店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很遗憾,得出了与你完全相反的结论。其实,根本不存在借用厕所的男人。”

    读者恐怕已经注意到了,明智小五郎就这样既否定了证人的证词,又否定了凶手的指纹,甚至否定了凶手的逃跑途径,试图以此证明自己无罪。可是,这不就等于否定了犯罪这一事实本身吗?我完全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那么,你找到凶手的线索了吗?”

    “找到了。”他搓着头发说,“我的方法和你有所不同。由于物理层面的证据,会因解释的方法不同,得出多种结论。我认为最好的侦探方法,是从心理角度看透人的内心。不过,这就有赖于侦探自身的能力了。总之一句话,这次我是尝试着着重进行心理层面的侦查的。

    “起初引起我注意的是旧书店老板娘身上的那些新伤痕。其后不久,我又听说炒面馆老板娘身上也有同样的新伤,这个情况你也知道。可是她们二人的丈夫都不是粗野之人。因为无论是旧书店还是炒面馆老板,看上去都是老实本分的好男人。所以我不由得开始怀疑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隐情。于是,我先找到旧书店老板,想从他口中探听这个秘密。由于我与他死去的妻子是旧相识,他也多少敞开了心扉,所以进展得比较顺利。我从他嘴里打听到了一些奇怪的情况。接下来我打算探访炒面馆老板,可是别看他老实巴交的,却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对他的调查颇费了些功夫。不过,我采取了一种方法,终于大功告成。

    “你也知道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目前已经开始用于犯罪侦查了吧?联想诊断法就是对嫌疑人说出许多简单易懂的刺激性词语,来测试嫌疑人对该词语概念联想的速度。但是,正如心理学家所说,这个方法并不局限于‘狗’‘房子’‘河流’之类简单的刺激语,也没有必要经常借助于计时器。对于掌握了联想诊断要点的人来说,那些形式并不怎么重要。过去被称为名判官或名侦探的人就是明证。那时候心理学并不像今天这样发达,他们不就是凭借其天赋才能,在不知不觉中实践了这种心理学的方法吗?大冈越前守[7]就是这样一个人。

    拿小说来说,在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的开头部分,就描写了杜宾通过朋友无意识的动作,准确说出他内心想法的情节。柯南·道尔也模仿爱伦·坡,在短篇小说《住院的病人》中,让福尔摩斯进行过相同的推理,这些推理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联想诊断法,对吧?说穿了,心理学家使用的种种仪器测试方法,只是为缺乏这种天赋洞察力的凡夫准备的。闲话不提,还是回到这个案子上来吧,我就是依据这个方法,对炒面馆老板进行了一种联想诊断。我跟他聊了很多,通过这些有一搭无一搭的聊天来探究他的心理反应。不过这是个非常微妙的心理问题,而且相当复杂,所以,细节方面以后有时间再慢慢跟你说明,总之,最后我得出了肯定的结论。就是说,我找到了凶手。

    “实际上我手里并没有一件物证,因此还不能报告警察。即使报告了警察,他们也不会理睬的。而且我明明知道凶手是谁,仍袖手旁观,其实另有原因,就是这次犯罪是完全没有恶意的。我这么说很让人费解,但这次杀人事件,确实是在杀人者与受害者彼此自愿的状态下发生的,甚至可以说,是出自受害者的希望而实施的。”

    我开动脑筋设想了多种可能,还是不能理解他这番话。我完全忘记了为自己的失败而羞愧,全神贯注地倾听他这套神奇的推理。

    “直说吧,我的结论是,杀人者就是旭屋的老板!他为了掩盖犯罪痕迹,谎称有个男人借用了厕所。其实这根本不是他想出来的,而是我们造成的。因为你和我都曾去问过他,是否有人用过厕所,这就等于启发了他。而且他还误以为咱们是刑警。那么,他为什么杀人呢?我通过这个案子,真切地目睹了在表面极其平静的人生暗处,隐藏着多么意想不到的凄惨的秘密。那是只有在噩梦的世界里才会看到的景象!

    “那位旭屋老板,其实是一个传承了萨德侯爵[8]之流的极端的性虐待狂。这真是命运弄人啊,他居然发现相隔一店的旧书店老板娘是个性受虐狂,而且是个不亚于他的性受虐狂。于是,他们以变态者特有的隐秘方式通奸,而不会被任何人发现……我刚才说的你情我愿地杀人是什么意思,你现在明白了吧……他们俩直到最近,都是强迫各自的伴侣勉强满足其病态欲望的。旧书店和旭屋老板娘身上都有同样的新伤就是证据。但是,他们肯定不满足于这样的夫妻生活。因此,当他们发现彼此寻求的人近在眼前时,便极其迅速地达成了默契,这一点并不难想象。然而,最终被命运捉弄过了头,他们因被动和主动的合力,导致性欲疯狂增长,结果在那天夜里,发生了他们绝对不愿意看到的事件……”

    听着明智这令人瞠目结舌的推论,我不觉一阵战栗,心想怎么会有这般骇人听闻的案件啊!

    这时,楼下的烟铺老板娘送来晚报。明智接过报纸,翻到社会版看起来,只听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

    “唉,看来他终于忍受不了,去自首了。真是巧了,恰好在咱们谈论这个案子时,看到了这个报道。”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标题字号很小,内容约十行字,报道了炒面馆老板自首的消息。

    [1] 菊花人偶:将菊花、菊叶装饰在竹编骨架上做成的人偶。————译者注(如无特别说明,书中注释均为译者注。)

    [2] 叠:日本常用的面积单位,1叠约1.62平方米。

    [3] 尺八:乐器名称。

    [4] 罗丝·德拉古谋杀案:十九世纪发生在法国巴黎的谋杀案。一位名为罗丝·德拉古的年轻女性被人杀死在自家床上。她的房子位于公寓顶层,凶杀现场的门由内部上锁,并系了锁链;房间只有一扇窗户,自内部上锁;有烟囱,但非常狭窄,不管多么瘦小的人都无法通过。该谋杀案一直是桩谜案。————编者注

    [5] 在本书写作的大正年间,一般家庭不安装电表,白天由电灯公司下属的变电所统一拉闸断电。————原文注

    [6] 当时的灯丝是撑开的网状,有时候断了之后,会偶然自动接上。————原文注

    [7] 大冈越前守:即大冈忠相(1677——1752),江户时代中期的幕臣、大名,曾任职越前守。他是江户时期的名判官,类似于中国的包拯这样的人物。

    [8] 萨德侯爵(1740——1814):备受争议的色情文学作家。由于作品中有大量性虐待情节,他被认为是变态文学的创始者。后来学者把主动的虐待症命名为萨德现象,即施虐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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