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砚看着她的表情,眼神有稍许黯淡,放在桌下的左手紧握,指甲陷入掌心。
阮之之回到家里洗了个热水澡,刚打算舒舒服服躺在沙发上看个电视,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有什么东西不见了。找来找去,原来是钥匙串。
他抬头看她,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恍如初见那次一般,汹涌热烈,眼底缠绕着的情绪幽深又脆弱。
阮之之:“……”
阮之之的眼睛慢慢睁大,惊讶半天才回过神来。原来不是她的错觉,他们真的曾经见过。
半晌,时砚开口,清淡的声音像教科书般毫无情绪:“大二那年在图书馆,我将自己不满意的论文初稿扔进垃圾桶里,你正好坐在我后排,以为我是扔错了东西,又从垃圾桶里捡起来,还将每一张纸页都压平了还给我。我当时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
对方挑了挑眉,转过头来看她,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时砚:你早上几点上班?
“上次去a大的时候,我听顾念说,你曾经也在加州洛杉矶分校读书。我们……是不是之前在哪里见过?”阮之之沉默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这句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一直想问的问题。
他竟然已经到了?瞬间觉得自己这幅不紧不慢的样子很碍眼,阮之之赶紧小跑几步,装作一副很着急的样子:“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我还特地早出门了十分钟。”
时砚的人生没有光明,没有温暖,更没有爱情。他的影子和灵魂一样阴暗,心脏和肉身一样冰冷。
两个人刚走进去,正好有一桌客人吃完了在结账。老板将桌面清理干净,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阮之之咬着指甲想了半天,要不要告诉他不用这么麻烦,自己到时候下了班顺路去a大找他也是一样的,不过想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口。
阮之之这天晚上做了一个剧情奇怪逻辑混乱的梦,她梦到李司晨从美国回到了a市,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站在她家楼下,笑着对她说他回来了。然后,李司晨突然开始疯狂地追求她,跟七年前判若两人,阮之之几乎要怀疑他精神错乱了。
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时砚把车停在路边上一家名叫“卢记面馆”的店面,阮之之下车看了一眼,这家面馆里的客人很多,人头攒动,看起来生意非常火爆。
“面要凉了。”
眼神不由自主地盯着时砚,看到对方仍然是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阮之之想,大概他只是对自己之前的“帮倒忙”留下了印象而已,如果自己因为这样的小事就一厢情愿到认为他对自己有意思,那也太恬不知耻了。
因为他早就交付了灵魂。
家门钥匙她一直随身携带,至于一些地下室和办公室的钥匙就串在钥匙串上。虽然目前没有急用,不过如果弄丢了也挺麻烦的。
等她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路虎,而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现在正倚着车门看着她。他的眼色很淡,背脊很直,远远站在那里,阴郁地仿佛与世隔绝,却又像罂粟一样诱惑吸引。
陷入沉思的阮之之一怔,顺着他的声音回过神来。
可是他更希望能够得到她的灵魂。
时砚轻笑:“阮之之,你身上还有很多的习惯,我都知道。”
他想伸出手触摸她,拥抱她,甚至是占有她,禁锢她。在时砚过去七年的人生里,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可以拥有阮之之的话,哪怕要拿他的灵魂去跟魔鬼做交易,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双手奉上。
如果他是一只无法控制自身言行与思维的野兽,也许早就将阮之之拆吃入腹,这样就能与她骨血相融,永远厮守。
阮之之顿了顿,脑海中豆浆油条小笼包鸭血粉丝走马观花般一一掠过,最终她咽了咽口水,很是礼貌内敛的回答:“随便,我都可以。”
早上出门的时候肯定是带着的,因为她清楚记得自己锁了门,下班跟陆婉仪去吃饭的时候自己也拿在手上,然后……
“原来……是这样啊。”下意识地抿起唇,大学时期的光景如浮光掠影般在她脑海中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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