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叔书房里呆了一个上午。
他把一天到晚托着的一壶米酒放在烘炉上,时不时去啜一口。他拿出他最近做的诗给我看,还要我说点意见。
这可有点为难。我含糊地赞美了几句。我想要说得内行点儿,于是老实说他有点象李太白。
“李大白?那怎么敢学。唐诗我们千万不可学。我宗的是宋诗。唔,你看,有没有点江西派的味道?”
我唔了一声,脸上稍微有点发热。
“这里诗友倒不少,”他微笑,“大舅舅也是一个,大舅舅的诗极有才气,可惜味道还有点不醇。……唔,不错,你是会做白话诗的。”
“莫讲了罢。”
可是他把这题目钉了下去。
“那个时候你闹离婚,你寄了一首白话诗回来,我还记得……”
“唉,三叔!”
“我还背得哩:
不相识者做我的妻,
实乃是岂有此理!
我但知有神圣的恋爱,
那顾得旧社会如何放屁!”
于是他大笑起来。他脸红着,挂着皮袍子的肩膀吃力地抽动着。
这简直是个侮辱,一个人————谁没有过可笑的事!可是他老拿着这个做话柄。
他大概瞧见了我的脸色,就婉转地说明他不过是想到哪里谈到哪里,好象谈一个三四十岁的人————他小时候怎样溺尿一样。
也许为了要补过,他还跟我吐了许多体己话。他声明他对我从前闹的婚姻别扭倒是谅解的,只是不该冲着长辈说那些不恭敬的话。至于现在我这妻,虽然不是明媒正娶,可是大户人家的好小姐。要叫她名分固定起来,顶好是再补行一次婚礼,在祖宗面前父亲面前举行一回隆重的仪式。
他把我妻称做“翟小姐,”不照习惯叫她“七嫂。”
我说我们是举行过婚礼来的。
“然而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把脸子凑了过来,怕外人听见似地放低着声音。“在祖宗面前,在你爹面前————唉,顶好是那个一下。而况而况,家门口的人————如今把她当什么人看待呢?”
我感谢他的好意。然而我认为举行这种事是有几分无聊的,并且要花许多钱。在外面欠了些债,等不到明年春天,我就得把谷子卖掉的。
不过这些话没说出来。要是他们知道我这次回家不单是没带来现钱,而且还负了一屁股债,那他们马上就得对我改换脸色,虽然他们并不想敲我竹杠,或者问我借钱。
吃饭时候我把三叔的意见告诉妻,她没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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