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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维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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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倒有商务办公室所有的陈设,她从大厅走进去时有点好奇地心想着。先看到一个小小的接待室,有张接待桌,一个女孩坐在接待桌后,要做的文书工作都放在桌上。甚至还有一个对讲机。

    “我是查默斯小姐,”玛德琳说,“我打过电话来预约了。”

    “噢,是的,”女孩记得,“如果可能的话,您只能约今天的最后一个了。哦,我已登记好了。您先坐一会儿,好吗?赫里克先生一会儿就可以准备好为您服务了。”

    他在墙上挂了几幅他的摄影作品选样,配了镜框展示。它们给他增光了,她边想着,边看着这些摄影作品。在他这行当里,他可不是一个熟练的手艺人,他是个艺术家。这些作品一幅比一幅更引人注目。

    在肖像摄影上,他几乎是个超现实主义者,她对自己说。有一幅年轻姑娘的神态肖像照,令人难忘,一旦你看着它,你就不忍心把目光移开了。他打破了摄影艺术的种种清规戒律,获得了几乎是不可能的艺术效果。灯光置于人物的背后,而不是前面。耀眼的强光,几乎到了爆炸性的程度,几乎像是化学反应一样。他一定有一个光秃秃的大灯泡隐秘地挂在她的脑后。你几乎能看到光线一缕缕地射出,如同太阳隐入一团云雾时发出的那种缕缕光线。结果,她的面容自然就在阴影里,只剩下一个轮廓,一个剪影。然后他使用某种反射物的表面,可能是一块狭长的镜子,从正面聚光到脸容,如此一来,她的眼睛被照亮了,呈现出迷雾般的弥漫状,一条纤细的线条沿着鼻子正中而下,淡淡地勾勒出了她的下嘴唇。仅此而已。这作品犹如黑板上用粉笔画出的脸部素描。像是一张底片,所有的空白处皆呈黑色。然而,姑娘的面容特征却细腻地显出了,略带着某种孤独的情调和对青春的赞叹。这真是优雅的精彩片段,摄影艺术中明暗处理手法的典范。

    “她是谁?”玛德琳问道,张大了嘴巴。

    “每个人来这里时都会问,”女孩笑笑,接着加了一句,“您能猜到吗?这可需要真正的爱情才能创作出如此的作品啊,不仅仅是摆弄照相机的技巧。这是他的妻子。”

    难道那就是靠在我胸口合上的同一双眼睛吗?玛德琳思忖着。难道那就是我看着她逐渐死去的那张脸容吗?那双眼睛,她想她现在明白了,仿佛已预知死神的来临,正注视着它从遥远之处而来,正等待着,等待着……

    “这幅作品可以在任何展示中轻松获奖,”那女孩正在说着,“但他无意展示。我听说有人想收购,他只是瞪了他们一眼————”

    “这是她的真实形象吗?”玛德琳问。她的意思是,在现实生活中,在她被子弹击倒之前。

    “我从来没见过她。”女孩回答。

    “那它不是在这里拍摄的吗,在摄影棚?”

    “他一定是在家里拍的。要不就是在其他地方。他有一天把这带来了。你要知道,他们已经分手了。”

    “噢。”玛德琳说。

    “我有点明白了。”每当女性提及爱情时总会萌生出女性典型的意气相投,所以她接着以知己的口吻,吐露了些许秘密,“一天早晨我来上班,发现他就睡在这儿的椅子上。就那个椅子,面对着这幅作品。他整夜都没回家。烟蒂都积了几十个了。在一个小空瓶里。他把灯罩倾斜一点,这样既可直接照射在作品上。整夜……”

    她同情地摇摇头。

    “我装作没注意什么。可那样很难。虽然他不再这么做了。可以在家里这么做,我想。”

    玛德琳垂下眼睛,若有所思。

    那女孩说,“他会随时为你拍摄了。您进去前要先补补妆吗?那扇门背后有个小化妆室。我想您需要的东西都有。”

    玛德琳站起来,走进去了。

    那里有一张长长的梳妆台,配上了相同长度的镜子。台子上有许多瓶子,如头发增光剂之类的。

    她取下手表,放在台子上。随后她稍稍梳理了几下头发。接着她从开口的镜面盒子里抽出了两三张克里奈克斯牌面巾纸,盖在手表上。她站起来,朝门口走去。她回头看了一眼,还能看到手表有部分露出。她又回来,重新安排了一下,这样就把手表遮得更好点,完全盖住了。然后她走出去了。

    她预约在今天最后一个,没人会再去那里了,只有那个女孩,去锁门,关灯。玛德琳希望她是诚实之人。不管怎么说,她已经有个手表了,玛德琳已经注意到了,因此更安全了。

    “您可以直接进去了。”女孩说。摄影室的门现在正敞开着。

    玛德琳走进了门,有个男子站在那里看着她。

    这是他们第一次互相看到对方。第一次他们的目光相遇,互相看着。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杀手和将要被杀者。

    起初,她只有关于他的总体印象,概括性情况。平面的,没有深度。没时间做别的什么事了,她的感官太过于全神贯注于和他的实际见面,以至无法站立一边,仔细地研究他。他脸容清秀,不英俊但和蔼可亲。骨骼结构比例恰当,下巴没有松弛,或诸如此类的状况,否则倒是平凡乏味了。他头发呈浅棕色,但仍未到亚麻色的程度,有点卷曲。眉毛稍黑,眼睛更黑,显得既有智慧,又很敏感。身高约六英尺,身材不强壮却很匀称,稍稍偏瘦。转瞬间,他开口说话了,声音较轻,语调不高,没有本地方言口音,具有美国东部沿海家庭必需的良好教养。

    总之,你很容易喜欢上此人————如果你不必杀他的话。

    “您很漂亮,查默斯小姐。”他开口说道。

    她能感觉到,此话只是客观冷静的职业性表述而已,并非出于私人喜好。

    “您很可能已经知道了,”他补充说,“其实我对您这么说并无多大意义。”

    “知道,”她简洁地说,“如果不知道,不是傻瓜就是撒谎。”

    他快速地看了她一眼,仿佛他喜欢此言,觉得它别具一格。

    “那是您妻子吗?”她问,“她也很美丽。”

    “那女孩已经告诉过您了吧。”他平静地说。

    她沉着地接受了挖苦。“我只是想确定一下。”

    他回答了她起先的问题。“是的,她是,”他承认,“斯塔尔非常美丽。”

    终于是了,她暗自狂喜,在心理意象里她攥紧了拳头,但又放下了。现在,经历许久之后终于找对人了。不会再搞错了,也不会再虚惊一场了。不再有喧闹的棒球迷了,不再有可怜的战后被遗弃的人了。终于找对人了。这个斯塔尔曾与之结过婚的人就在她的面前。

    “我觉得我喜欢您坐这儿,”他说着,移动了一下靠背转椅,“我将只拍摄脸部和颈部。”

    他围着她走动,不断地调换,调整各种屏风和反光板,每个步骤明确肯定,清楚他想做什么。

    “放松。您可以两腿交叉如果您想的话。我要先做几个初步的灯光测试。”

    “我不知道手该放哪里。”她承认。

    “您想怎么放就怎么放。手不会拍进照片里的。噢,这里有个东西我有时会用一下。”他把一支普普通通的铅笔塞到她手上。“拿着它随便干什么。玩弄玩弄也行。只是让您的手放松一下。有时候这会影响到您的肩膀线条,甚至颈部。”

    他按了下什么开关,几个反光板投射出耀眼的光线,照亮了她全身,亮如镁光灯。

    “别眨眼。一会儿就会适应了。”

    他稍减了点光色。

    他熟悉业务,里里外外,她心想。

    “很高兴您没戴珠宝饰件,”他说,“珠宝饰件会分散注意力,抢走脸部的眼神,而眼神应该是照片的中心。”

    她想到了手表。在她设法走出摄影室之前,她希望那女孩不会太早去化妆室。

    “朝这里稍转一点。您看到那里两堵墙中间的上下连接线了吗?眼睛就朝那里看。不,那太空白了。想想有什么事有点迷惘。行吗?有点困惑,有点神秘的事。”

    “迷惘?”

    “我能获得一个绝妙的眉毛线条,就那样眉毛稍微上扬一点,我没其他办法可以获得这个效果。我这儿有个模特儿,一天她告诉我说她算术很糟糕。我让她做深一点的乘法表,您知道的,乘以十三,乘以十四,结果我获得了她眉毛特征的最佳效果,成就了她的整张脸。大多数人的眉毛太直板了。”

    她在想:要杀掉一个你并不憎恨的人真难啊,尤其是替别人去恨他。

    “那可真是个出色的表情!”他满意地惊叫,“我见过的最出色的表情之一。”

    “您什么时候给我拍摄呢?”她问。

    “我刚拍了,”他温和地说,“那个表情太好了,不容错过。您会拿到一幅非同寻常的照片。”

    他又拍了她几次,变换着不同角度,然后结束了。

    “谢谢。”她说。她伸出手来,不为别的,只想试试他手上的握力。

    他的握手诚挚,温暖,坚定。

    一个诚实直率男人的握手。

    第一个电话铃声催促她急忙返回旅馆。她用钥匙开门时电话铃还在响着。她没走过去接电话。反而小心地关上房门,脱下帽子,舒服地坐在沙发角上,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仿佛她耳聋似的,根本没听到铃声。铃声终于停止了。

    过了大约一刻钟,电话铃又响了。他们一定是等待了那么长时间,让她足以能回到家里。她还是没走过去。她希望接电话前他已走出照相馆了。电话铃又停止了,就像一只耗尽效能的闹钟。

    第三次电话铃响得更早点了,只间隔了大约十分钟。这次她走过去,接听了电话。那时将近下午六点了。他不太可能这么晚还在照相馆里,有没有手表的事都一样。

    “查默斯小姐吗?”是他的声音,不是那个女孩的声音。

    “你是?”她问,显得很诚实,仿佛不知道是谁。

    “我是赫里克,摄影师。您是否掉了一只手表?”

    “是的。”她的撒谎很高明,“我刚回来进门才发现手表不见了。我想也许忘在出租车里了————”

    “我们在化妆室发现了一只手表,”他说,“我们无意冒犯,但能否请您描述一下您的手表?”

    “是一只白金表,圆形,手表面上有一圈钻石。百达翡丽手表。表上有黑色双绞软线,而不是通常的表带或手表箍带。”

    “那就是它了,”他说,“在我这里。史蒂文斯小姐就在您刚离开后发现的。”

    “噢,您真是太好了!”她急切地惊叫,“这下放心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谢谢您。这是我父亲给我的生日礼物。”后面部分不管如何倒是实话。

    “我现在已经把它带来了,”他说,紧接着解释说,“我就在旅馆楼下。需要我交给接待柜台吗?”

    “不,不,”她大叫,声音急切,让他肯定会认为是极其感恩,“请您上来吧,就一会儿也好。您得让我当面感谢您。”

    “好吧。”他挂了电话。

    她让他进入她自己的地盘了。开局非常漂亮,毫无障碍,从头至尾。

    窗外天色未黑,但她还是打开了一盏灯,这样,如果他如她安排的那样坐在灯光之下,灯光会照在他脸上,她可以更仔细观察他的脸部表情。他可不是唯一的灯光效果专家,她自豪地对自己说。区别在于,他的才能是用于引人注目,而她的则是侦探情况。

    他敲了敲门,她开了门,他进来了。

    他把手表交给了她,而她则做了些夸张的动作,低低地欢叫几声,甚至拿着手表紧紧捂在胸口好一会儿。然后,她重新戴上了手表。

    “我真不知道我怎么会忘记的。”

    “我们照相馆里没有保险箱,不能把值钱的东西放在店里,我也不想就放在接待桌抽屉里过夜。我本来决定带回家,明天早晨打电话通知您,但我又想到您可能会整晚为此焦虑,所以就冒险,让出租车在我回家路上先停在这里。”

    “坐下吧,聊聊。”她做了手势,引导他准确地坐在她原本希望他坐的位置,“我让他们给您送酒来,表示我的感谢。”

    “请不用麻烦。”他婉拒。

    可她已经拿起电话了。“别不给我机会,我会感到难受的。您喜欢什么?”

    “苏格兰威士忌和水。”

    “哪种威士忌?”

    “芝华士威士忌。”

    “客房服务,”她说,然后她又说,“一个双人份和一个单人份。”

    “我有个客户也住在这里。”当她回到他那里时,他说了起来。

    “我认识她。”她说。

    他们两人都笑了一下,有点共识了,但很友善,并无不近人情,无需说得更多。

    “我可没有对您保密吧,是吗?”她问道,“您太太不会在等您吧,是吗?”

    “我们不在一起了。”他面无表情地说。

    “我很遗憾。”

    “那样大家就各归各了。”他冷漠地说。

    这当然对她不是新闻了,但既然是她在掌控话题,那就得似乎是他自己告诉她的,这样他们以此聊下去就不会有任何障碍了。

    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无论如何,要按照计谋谈论那事还早了点。

    她没能多了解他几分,零碎琐事,仅此而已。他喝得很慢,还在杯子里剩下了约一英寸的酒。那意味着他算不上是酒鬼,连中度饮酒者也谈不上,他只是轻度的社交性饮酒者而已。他不是那种神经质类型的人,也不是烦躁不安的人。聊天之中,窗外附近什么地方一定是有一辆超大型卡车经过,卡车尾气声响如雷。她被吓得惊跳起来,但他却丝纹未动,只是朝她幽默地苦笑了一下。还有,他坐下不久,她注意到,他跷起了二郎腿,左腿搁在右腿上。直到最后,他准备起身要走时,那两条腿还是那样,左腿搁在右腿上。他平和宁静,随遇而安。

    她大量观察了他手的动作。那双手很敏感灵巧,很适合他做的工作。指甲剪得很平整。显然是在家里自己修剪的,他不是那种去美甲店的花花公子。但他的指甲剪得很干净。她从他的手上觉察不到任何残暴或者卑鄙的迹象。然而,真的能那么肯定吗?它们只是双手而已,无论她怎么看待,并不是那控制双手的心智。她猜想这双手是否攥起过拳头,在怒恨交加之中,揍过斯塔尔。

    他依然戴着斯塔尔送的结婚金戒指,一定是他们交换的戒指。

    不知怎么,她知道他从来不会出于愤怒或憎恨对斯塔尔施以拳脚,尽管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似乎和她在一起很惬意,并不急于起身离开。她也故意拖延时间,延长着这次的小插曲,直到窗外光线暗淡,他几乎去哪个地方晚餐都太晚了。

    在那时,她很巧妙地走进内房,打电话要求送两份菜单上来,没让他听到。

    “您在干什么?”当侍者出现在门口时,他问道。

    “我要点我们两人的晚餐。”她圆滑地说。

    他半是站起身来表示异议,但她能看出来他感到惊喜。“我不能让您破费————!”随后,“那么,让我来付费————”

    “我住在这里,”她坚决地说,“下次您请客吧。”

    最后,他们妥协了,下了楼,一起坐在她通常坐的角落餐桌,她签了单,而他付了小费。

    一旦晚餐结束,那就很容易在晚餐后请他再次上楼了。他可不会晚餐后立刻离开,那样他会有内疚感,那是典型的“吃了就走”的冒犯。

    他有很强烈的社交责任感,她已经能感受到这一点了。

    再次上楼之后,他们每人面前都放上了一杯科尼亚克白兰地酒,象征性甚于实用性。他们之间显得更为亲近点了。晚餐和餐前酒使他略有醉意了,她觉得提一两个巧妙的问题,就很容易让他开始谈谈自己了。当然不是斯塔尔所知道的内心自我。这她可不敢碰触。还嫌早了点,只会让他的内心自我躲避她。但他那有关外在生活、工作以及经历的自我应该可以了。

    “您是怎么开始干摄影的?”

    “我生性喜欢它,”他坦率地告诉她,“我不可能干别的事。”

    在他十岁或十一岁时,他父亲给了他一架照相机作为生日礼物,就是当时那种入门级的柯达相机。差不多所有的男孩早晚都会得到一架相机,差不多所有的男孩一度都喜欢玩拍照,就像集邮或集硬币之类的事一样。然后就过去了,遗忘了。

    但是,从一开始他得到照相机时,某种事情就发生了。

    “我当时马上就知道我会成为什么人了。我当时马上就知道我想要成为什么人,我必须要实现。我那时手里掌握的是我一生的工作。”

    他很快就了解了照相机的机械部分,学会了显影洗出他自己拍的底片。可以说,大多数男孩都会,要是拿到街角的杂货店去的话,即使那时价格低廉,也是花费不菲。

    但对摄影来说,光懂这些还远远不够。他身上似乎本来就已压抑着这股干劲,这股动力,这股创造力,直到那时,宣泄口出现了,于是自那时起,在他以后的日子里,它们就倾泄而出,毫无松懈。

    一开始,他就对拍摄他朋友们的笑脸,他们的小狗,他们的小妹妹毫无兴趣;对拍摄身穿棒球队球衣的校队也无兴趣。

    奇特的镜头和角度,那些才让他兴趣盎然,他总是在寻找新的不同角度。在镜头和拍摄对象之间体现出他的自我意识,这就把机械过程转化为艺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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