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熊储一咬牙,随即扳鞍上马。
刷的一声,桃红色装束的姑娘双手一按马鞍桥,已经从马背上飞身跃起,然后落在熊储前面挡住了去路:“飘风剑,你给我站住!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都告诉你前面有危险,为什么还要过去找死?”
可惜他忘记了一件事情,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
刚才杀人最多的就是她,比夏芸厉害多了。看见熊储仿佛一根木桩站在路中间,这位姑娘顿时娇叱一声:“发生么愣,赶紧找一匹马逃命,不然就来不及了!”
按说有了马匹,就应该翻身上马,然后狂飙而去才对。
“搞错了?”绛紫色的姑娘已经把烟云罩给牵回来了,闻声轻喝:“你腰里的宝剑就是李公子的佩剑,我们会搞错吗?这匹马不错,送给你了。”
熊储还没反应过来,人家已经策马过去,直接用马蹄把别人的脑袋给踏成了烂西瓜,哀嚎声随之断绝。
“现在天色已晚,如果你没有地方可去,那就和我们一起走吧。”桃红色装束的姑娘略微犹豫了一下:“为了不和敌人直接照面,我们现在也不能回去,那就先到北面的新安县(今义马市二十里铺西北)再说其它。”
这是逍遥子喝酒之后,经常念的几句诗。
桃红色装束的美女四下看了一眼,这才轻轻喘息了一下:“我们得到消息,有人在半路上截杀一个李公子委托的人,所以才加速赶过来救援。刚才被杀的人,并不是什么土匪。现在时间紧急,没办法过多解释,你赶紧逃命去吧。”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飘风剑,是逍遥子脱离暗河杀手集团以后,重新对外的报号,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
可是熊储竟然牵着马匹前进,而且是按照原定计划继续向东前进。给人的感觉,那就是闲庭信步。
什么叫天外有天?什么叫人外有人?
“李公子?”熊储如坠云雾之中:“我不认识什么李公子,两位姑娘可能搞错了。”
就算平时没风度,见到美女的时候也需要装出很有风度才对。
熊储能杀人,也敢杀人,而且杀起人来几乎不眨眼睛。
但是像眼前这两位马背上的美女完全是战阵冲杀,而且出手如电,一剑刺出必杀一人的场景,熊储还是第一次看见。
骑马并不难,至少比练剑简单一万倍。
熊储看见过美女杀人,而且不止杀一个人,比如说夏芸。
“逃命?”熊储冷冷地反问了一句:“我为什么要逃命?”
在薄姬庙停留几个时辰,等天亮是一个原因,但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美女的讥讽,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忍受的。
主要原因,就是两大美女要对熊储进行一番教育。
大凡宝马,都不是那么容易驯服的。
桃红色装束的美女在说话的同时,另外一个年龄稍小,头上发式相同,上身为绛紫色短衫,下身为月华百褶裙的美女,此时已经发现了断腿的家伙。
结果这位美貌姑娘年纪不大,胆子却不小,手段也说不得。
熊储一听,心里顿时就乐了:这匹马分明就是我的,刚才已经和那个领头的土匪协商过了,还需要你来送吗?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需要弄清楚才行,所以熊储随口问了一句:“既然如此,按照两位姑娘的意思,我就应该逃命。那么,应该逃到什么地方去呢?”
俗话说:宝马通灵。
因为两位美女根本不是十步杀一人,简直就是一步杀十人。
人可以吃干娘,但是马匹不行。
虽然桃红色装束的姑娘说过,此行的目的地并不是新安县城,但是三人三马还没有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