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秦三苗站在那幅画前面,看起来挺平静的,眼睛深处似有自豪,当然也有遗憾。
“我妈留下的画不多,家里原本有一些,结果她临死前一把火烧了,可以说是第一代特立独行的文艺女青年。”
王思斯站在玻璃橱窗前,心里忽然想,这样的女性,倘若当年生了一个女儿,想必今天也是不会催她结婚的。
秦三苗拿出手机,翻出一张翻拍的老照片,递给王思斯。
“他们是国内第一批知道甲壳虫乐队的年轻人。也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在国内的第一批读者。你看我妈那时候的造型,就算是放到今天,也可以上时尚杂志封面的。”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呢子大衣,背景似乎是纽约的冬天。
那是一张四个人的合影,两男两女,另外三个有些眼熟,王思斯放大了照片,认真端详——
“这……这不是林尽染的妈妈吗?还有这男的……”
这不是江星月总精心研究过的老蒋吗?
王思斯忽然想起来,江星月似乎曾经提起过,老蒋年轻的时候也是文艺青年,办过摄影展的。
“没想到吧,这四个人曾经是好朋友。”
秦三苗在心里犹豫,这事情说来话长,他该说多少给王思斯听呢?
“先回家吧。听故事得有酒。”
王思斯似乎完全没什么警觉性,很自然地挽住他的手臂,轻轻晃了晃。
“咱们去超市买点薯片和啤酒,回去慢慢聊,这么晚了,学校也要锁门了。”
12.
音乐串吧的复古之夜,放的都是江星月没听过的老歌,老蒋胃口大开,像是忽然年轻了十岁,一边撸串一边喝酒,特别爱说话。
“我跟蒋女士是大院子弟,算是见过点世面的,但是到纽约之后还是大开眼界,觉得自己很土,不会穿衣服也不会说话……遇到秦夙的时候,因为她气质出众,打扮时髦,英语又好,我们都以为她背景厉害,深不可测。”
像老蒋这种年纪的男人,想起往昔的岁月,眼中会有独特的神采。
江星月瞧着老蒋,心底忽然生出一丝怜惜。
虽然他现在也还算是好时候,但最好的时代终究已经过去了。
“后来才知道,秦夙是最早拿奖学金出去的那批中国留学生,原本是学物理专业的,全额奖学金。结果读了两年,喜欢上画画,就一边打工一边学画画去了。是个任性又聪明的女人。”
老蒋想起秦三苗的脸,他的鼻子最像秦夙,挺拔又精致,要是放在今天,难免让人误会是动过刀的。
“捞干的说。”
江星月翻了个白眼。她不喜欢听他夸奖别的女人。过去时也不可以。
老蒋一愣。
“什么叫捞干的?”
“就是讲重点啊。”江星月又翻了个白眼,“你就说,秦三苗到底是不是你的私生子吧?”
13.
王思斯把辣白菜味的薯片和烧酒,以及熟食店买的麻辣鸭脖子,一样一样在沙发上摆出来,禁不住咽了咽口水。
“好久没吃夜宵了,在北京时工作压力大,也没胃口。”
“那就回沈阳生活好了。将来你说的算。”
秦三苗拈了一截麻辣鸭脖给她。
王思斯顿了顿,帮他倒酒,忽然话风一转。
“你早就知道你母亲跟林尽染父母的渊源?”
一路上,王思斯觉得那里不对劲,想了很久才理出头绪。
“你是故意接近林尽染的吗?……还有我。”
她抬头看着秦三苗的眼睛,递过去一个小酒盅,“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
14.
老蒋无视江星月的逼问,不紧不慢又说,“你别急,先听我讲完嘛。你看电影,直接把情节条拉到最后,那还有什么乐趣呢?”
“我从来不看老电影。”江星月一笑,“还有你别忘了,咱们俩正冷战呢,你讲故事讲出花来,明天我们也是要分道扬镳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世间所有人,或迟或早,也都是要分道扬镳的。”
老蒋的脸在酒精作用下纹路更深,蓦然一瞧仿佛饱经风霜,“明天你先别走。帮我找到秦三苗再说。”
这时烤串店里进来两个年轻人,身材高瘦,打扮很潮。
江星月习惯性地扫了门口一眼,愣住了。
——那不是小蒋和林尽染吗?
在沈阳也能遇到,真是冤家路窄啊。
15.
秦三苗接过王思斯手里的酒杯,顺势握住她的手。
“你干...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