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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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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ひかりとカゼとゆめ

    本篇收录于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五日出版的作品集《光·风·梦》之中。本篇以一段叙述夹一段主人公日记的方式,描述了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在萨摩亚的生活。

    一

    一八八四年五月的某个深夜,三十五岁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 [1] 在法国南部耶尔 [2] 的一家客栈里,突然咯血,情况十分严重。面对匆匆赶来的妻子,他用铅笔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两句话给她看:“别怕。就这么死去,也太轻松了。”

    因为此刻的他,满口是血,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在此之后,他就不得不为了寻找合适的康复疗养地而四处奔波。

    先是在英国南部的疗养胜地伯恩茅斯住了三年。后来有医生建议:“不妨去科罗拉多住一阵子试试。”听了那医生的话之后,他便横渡了大西洋。可对于美国,他也不满意,于是想到去南洋试试看。坐上七十吨纵帆船,历时一年半,途经马尔克萨、帕乌摩兹、塔希提、夏威夷、吉尔巴托岛,最后于一八八九年年底,到达了萨摩亚 [3] 的阿皮亚港。海上航行的生活十分惬意,各个小岛上的气候也都舒适宜人。史蒂文森那个被他自嘲为“仅剩下咳嗽和骨头”的身体,总算有所康复。他打算在此地落脚,故而在阿皮亚郊外买了一块四百英亩大小的土地。当然,此刻的他尚未想到要终老此地。事实上就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他就将已买下的土地的开垦和建筑等事暂托他人,自己却去了澳大利亚的悉尼。他想在那儿搭便船回一趟英国。

    然而,不久之后,他不得不在一封给英国朋友的信中如此写道:

    “……说实话,我想我顶多只能再回一次英国了。而那一次,恐怕就在我死的时候。因为只有在热带,我才能勉强维持健康。即便是身处亚热带的这里(新喀里多尼亚),我都会立刻感冒。在悉尼时,我还咯血了。至于回到浓雾弥漫的英国,我现在是连想都不敢想了。……我很悲伤吗?是的。我在英国有七八个朋友,在美国有一两个朋友,不能与他们见面,令我十分难过。可如果不考虑这些,我倒是更喜欢住在萨摩亚的。海洋、群岛、土著,岛上的生活与宜人的气候,应该会给我带来幸福的吧。至少我绝不认为此次的‘放逐’是不幸的……”

    同年十一月,他终于恢复健康,回到了萨摩亚。此时,土著的木匠已经在他买下的土地上,搭建了一所临时居住的小房子,而正式的主体建筑,则一定要白人木匠才能完成。在此之前,史蒂文森和妻子芳妮就住在这所临时的小屋里,亲自监督土著开垦土地。那儿地处阿皮亚市以南,相距三英里,位于休眠火山瓦埃阿的半山腰,是一块有着五条溪流、三挂瀑布以及几道断崖峡谷的海拔六百到一千三百英尺的高地。当地的土著称此地为瓦伊立马,即“五条河流”的意思。

    要在这块有着苍翠茂密的热带树林,并能极目远眺浩瀚无垠的南太平洋的土地上,凭借着自己的力量,砌下一块块生活的基石,这让史蒂文森感到了童年时摆弄盆景一般的、无比单纯的快乐。那种用自己的双手,以最直接的方式来支撑自己生活的意识————住在自己打桩盖起的房子里,坐在自己拿着锯子参与制作的椅子上,随时品尝着自己锄过的田里长出的蔬菜、水果————使他恢复了如同童年时观赏桌上那亲手制作的小手工那样的自豪感。搭建房子所用的梁柱、木板,以及每天所吃的食物,都是知根知底的。————就是说,这些木材全都是从自己的山上砍伐来的,并在自己的眼前加工成型;这些食物出自哪里也全都一清二楚(这个橘子是从哪棵树上摘下的,这串香蕉是从哪块田里采来的)。这一切又让从小不是母亲做的饭菜就不放心吃的史蒂文森,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放心。

    如今的他正实践着鲁滨逊·克鲁索,或沃尔特·惠特曼的生活。

    热爱太阳、大地和生命,

    蔑视财富,对乞丐有求必应,

    将白人的文明看作一大偏见,

    与没受过教育却强劲有力的人一起昂首阔步。

    在和煦明媚的清风、阳光里,

    感受因劳动而汗流浃背的皮肤下,

    那血流奔腾的快感。

    抛却唯恐他人嗤笑的顾虑,

    只说真正想说的话,

    只干真正想干的事。 [4]

    这,就是他的新生活。

    二

    一八九〇年十二月×日 [5]

    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的天空呈现出美丽的鸽肚白色。不一会儿,又渐渐地变成了金黄色。遥远的北方,森林、市镇的那一边,大海如同镜面一般闪闪发亮。然而,环礁以外,似乎依旧怒涛汹涌,白沫飞溅。侧耳静听,果然是涛声阵阵,犹如地鸣一般。

    六点钟不到,用早餐。一个橘子。两个鸡蛋。边吃边心不在焉地看了看阳台下面,发现正下方有两三棵玉米摇晃得厉害,颇觉蹊跷。正看着,一棵玉米竟然倒下了,“呼”地一下就淹没在浓密的叶丛里。我立刻下楼,冲进田里,只见两头小猪,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对于猪的恶作剧,我简直毫无办法。这里的猪跟欧洲那种已被文明阉割了的猪,是完全不同的。野性十足,或许也可说成是勇猛、壮美吧。以前我总以为猪是不会游泳的,可南洋的猪分明个个都是游泳健将。我亲眼所见,一头大黑猪竟能游出五百码远去。它们很聪明,甚至还掌握了将椰子晒干后将其砸开的技巧。有些凶猛的,还会咬死小羊。为了对付这些猪,芳妮每天都疲于奔命,焦头烂额。

    六点到九点,工作。写完了前天开始动笔的《南洋来信》的第一章。放下笔,马上就去除草。一批土著青年被分成了四组,分别从事种田和开路的工作。斧砍声。烟草味儿。在亨利·西梅莱的指挥下,活儿干得有声有色,进展迅速。亨利本是萨维伊岛酋长的儿子,是个带到欧洲去也绝不丢人的好小伙儿。

    我在矮树篱笆中找出“咬咬草”(或称“叮叮草”)之丛生处,将其清除。这种草才是我们真正的大敌。这是一种敏感到令人恐惧的植物,有着异常狡猾的知觉————被风吹动摇晃或被别的草叶碰到时,它无动于衷,毫无反应。可只要人稍稍触碰一下,它就立刻闭合叶片。缩紧之后就像黄鼠狼似的“咬”住不放。它的根也十分厉害,会像牡蛎“叮”住岩石似的,牢牢地缠住土地或其他植物的根。对付完“咬咬草”之后,我又矛头直指野生酸橙。我赤手空拳的,结果被这厮的尖刺和富有弹性的吸盘弄得伤痕累累。

    十点半,阳台上响起了海螺声。午饭————冷肉、木犀果、饼干、红葡萄酒。

    饭后,我想作首诗,可怎么也弄不好,便吹了一会儿六孔竖笛。一点钟过后,又跑了出去,开拓通往瓦伊特林卡河岸的道路。我手持利斧,独自深入密林。头顶上,尽是些枝叶交叠、密密层层的巨树,巨树。这些巨树的枝叶缝隙里,不时透出白色的,近乎银色的,闪亮着的天空。地上也随处都是躺倒了的巨树,阻挡着去路。奋力往上攀着的,悠然下垂着的,纠缠在一起的,连结环套着的,各种各样的葛藤,简直是泛滥成灾。还有冠状腾起的兰花类植物。肆无忌惮地摊开触手的蕨类植物。巨大的白星海芋头。对于嫩树枝,只要手起斧落,便可“咔嚓”一声,十分痛快地将其斩断。而那些坚韧的老树枝,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

    寂静。除了我的斧声外,什么都听不见。如此繁华的绿色世界,又是多么的孤寂啊!大白天里的巨大沉默,又是多么的吓人!

    突然,从远处传来了一个沉闷的声响。紧接着,又传来了一个短促、尖利的笑声!我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头一个声响,也许是什么回声吧。那笑声呢?莫非是鸟叫?这里的鸟儿很怪,叫起来,声音跟人差不多。日落时分的瓦埃阿山上,鸟叫声此起彼伏,却如同小孩子的叫唤声。然而,刚才那一声,又与之不尽相同。到最后,我也没搞清楚这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回家路上,脑海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创作构思。一个以密林为舞台的浪漫剧。这个念头(以及其中的某个场景)如同子弹一般贯穿了我的身体。到底能不能弄成,还不知道。暂且先将其放在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让它慢慢发酵吧。就跟孵小鸡儿似的。

    五点钟,吃晚饭。炖牛肉、烤香蕉、放了菠萝的拉克雷特干酪。

    晚饭后教亨利英语。话虽如此,其实是用英语换他的萨摩亚语。每天傍晚的这些课程是如此的沉闷,真搞不懂亨利是怎么挺下来的(今天是英语,明天是初等数学)。即便是在贪图享乐的波利尼西亚中,他们这些萨摩亚人也是特别欢快的。萨摩亚人不喜欢强迫自己。他们所喜欢的,是唱歌、跳舞、穿漂亮衣服(他们是南太平洋上的花花公子)、洗冷水浴和喝卡瓦酒 [6] 。还有就是,说笑、讲故事、玛琅伽————年轻人成群结队地从一个村子涌到另一个村子去游玩。所到之处,村里人还必须用卡瓦酒以及歌舞来款待他们。萨摩亚人的快乐天性,真是没边儿,甚至在他们的土语里根本就没有“借钱”或“借”这样的词汇。近来所用的,是从塔希提那边借来的。因为萨摩亚人觉得借东西太麻烦了,想要的话,就直接要过来。所以自然就没有与“借”相关的词汇了。“要”“讨”“勒索”,这方面的词汇倒是挺多的。并且,根据所“要”的物品的种类————鱼、芋头、龟、席子等,分门别类,各用各的。

    此外,还有一个悠闲得没心没肺的实例————身穿奇妙囚服的犯人在被迫修路时,他们的族人会身着盛装,手提食物前去探望。结果就在施工现场铺开席子,摆开酒宴,喝酒唱歌,快快乐乐地度过一天。如此乐天性格,简直近乎痴呆!

    但是,我们的这位亨利·西梅莱君,与他的同族人似乎有所不同。他从不得过且过,身上有一种追求组织性的倾向。真是波利尼西亚人中的另类。与他相比,身为白人的厨师保罗等人,在知性层面上反倒差了一大截。

    可要说起负责饲养家畜的拉法埃内,则又是个典型的萨摩亚人。萨摩亚人原本就生得体格健壮,这个拉法埃内估计身高也有六英尺四英寸吧。可他空有一个大个子,却是又蠢又笨的可怜虫。这个形同赫拉克勒斯、阿克琉斯的大汉,却总是娇声娇气地喊我“爸爸,爸爸”,真让人受不了。他十分害怕幽灵,天一黑,就不敢到香蕉地里去了(通常,波利尼西亚人说“他是个人”,就是“他不是幽灵,是个活着的人”的意思)。

    两三天前,拉法埃内讲了件有趣的事情。说他的一个朋友,看到了死去的父亲的灵魂。一天傍晚,那人正在死去二十来天的父亲的坟墓前。突然发现,一只雪白的仙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在了用珊瑚屑堆成的坟冢上。他心想,这不就是父亲的灵魂吗?正看着,仙鹤的数量增多了,其中还夹杂着黑仙鹤。不一会儿,仙鹤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白猫,正蹲在坟冢上呢。紧接着,白猫的身边又出现了灰猫、花猫、黑猫……各种颜色的猫。这些猫咪一声不吭,蹑手蹑脚地聚拢过来。随即又都统统融化到四周的暮色之中去了。那人坚信看到已变成仙鹤模样的父亲云云。

    十二月××日

    上午借来了棱镜罗盘仪,投入工作。自一八七一年以来,我就再也没碰过该器械,甚至连想都没想起过。不管那么多了,我首先用它画了五个三角形。重新激发起了我那爱丁堡大学工科毕业生的自豪感。可是,我在做学生那会儿,是多么的偷懒啊!我不由得想起了布拉奇教授和迪特教授。

    下午,我又与植物们旺盛的生命力展开一场无言的斗争。像这样挥舞斧头、镰刀干上一阵只值六便士的活儿,我就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可是,在家里坐在书桌前写稿,即便能挣二十镑,我那愚笨的良心仍会因自己的懒惰和虚度时光而感到悲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干活儿时,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我幸福吗?不过幸福这玩意儿搞不太懂。那是自我意识形成之前的玩意儿。可是,要说快不快乐的话,我当下就很清楚,并且是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快乐(尽管这个那个的都不太完美)。在这些快乐之中,我将“在寂静的热带树林中独自挥舞利斧”的伐木作业,放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确实如此,这项“热情似火,浪漫如歌”的工作,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现在的生活,是不论用怎样优裕的环境来换,我都不会答应的。但另一方面,说老实话,我现在也怀着某种强烈的厌恶之感,以至于不住地打哆嗦。这种厌恶之感,难道是一个强迫自己投身于本质上并不相宜之环境的人,一定会感受到的生理反应吗?那种刺激神经的粗野狂暴的残酷,总是压抑着我的心。还有那种蠢蠢欲动、纠缠不清、令人作呕的东西;四周空寂、神秘具有迷信意味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我自身的颓废感,以及永无尽头的残酷杀戮。我通过自己的手指,感觉到了植物们的生命,我感受到它们的垂死挣扎,其实就是在苦苦哀求。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屠夫,浑身沾满了鲜血。

    芳妮的中耳炎,还在疼。

    木匠的马踩坏了十四个鸡蛋。昨晚,据说我们的马跑了出去,在邻近(话虽如此,其实还是相隔很远的)的农田里刨出了一个大坑。

    我的身体状况不错,但体力劳动似乎有点过头了。夜里,一躺在挂了蚊帐的床上,后背就疼————跟牙疼似的。最近这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只要一合上眼睛,眼帘内侧就会映出无边无际的、郁郁葱葱的、茂密的杂草。一根根的,看得十分清楚。也就是说,当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床上之后,还会有好多个小时在精神层面上重复一遍白天所做的劳动。在梦中,我拉扯着那些顽强的植物,躲避着荨麻的尖刺,被枸橼的针扎着,被蜜蜂烈火般地螫着,并且一刻也不停。脚下是泥泞不堪的黏土,怎么也拔不起来的树根,可怕的酷热,突然吹过的一阵微风,附近树林里传来的鸟叫声,不知谁在恶作剧地叫着我名字的声音,莫名其妙的笑声,打暗号的口哨声……总而言之,白天的生活基本上都会在梦里重新过一遍。

    十二月××日

    昨夜,有三只小猪被盗。

    今天早晨,大个子拉法埃内见到我们时,战战兢兢,慌里慌张的,所以就问了他此事,还给他下了个套。其实是个骗小孩的小把戏。不过这是芳妮干的,我可不喜欢这样。

    芳妮首先让拉法埃内在跟前坐好,自己则站在离他稍远的地方,伸出双臂,将两手的食指对准拉法埃内的双眼,然后慢慢逼近。看到芳妮这副装神弄鬼的样子,拉法埃内就已经惊恐万状了,等到手指快要碰到眼皮时,他就干脆闭上了眼睛。这时,芳妮用左手的食指和大拇指触碰他双眼的眼皮,同时又将右手绕到拉法埃内的背后,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和后背。拉法埃内满以为自己的双眼是被芳妮双手的食指所触碰的。芳妮收回右手后,立刻恢复了先前的姿势,并让拉法埃内睁开双眼。拉法埃内满脸惊恐,忙问刚才是什么东西拍了他的后脑勺。

    “是附在我身上的恶魔哦。”芳妮说道,“我将我的恶魔唤醒了。这下好了。恶魔会帮我抓住偷猪贼的。”

    三十分钟后,拉法埃内又来到了我们的跟前,一副提心吊胆的模样。他忐忑不安地又问了一遍,刚才那话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喽。那个偷猪贼今晚只要一睡觉,恶魔就会找去跟他一起睡,然后他就立刻生病。这就是偷猪的报应。”

    拉法埃内原本就相信幽灵神鬼,听了这话,自然就愈发地惊恐不安了。我倒不认为他就是偷猪贼,可多半他知道是谁偷的。并且,今晚的“小猪宴”,估计他也在受邀之列吧。然而,被芳妮这么一闹,恐怕拉法埃内就不能尽情享用了。

    前些日子在树林中想到的那个故事,似乎在大脑里已发酵完成了。我想给它取名为《乌鲁法奴阿之高山森林》。“乌鲁”是“森林”,“法奴阿”是“土地”的意思。多么优美的萨摩亚语。我打算将其用作作品中岛屿的名字。尚未动笔,可作品中的各个场景就已经像拉洋片似的在我脑中精彩纷呈,目不暇接了,简直叫人欲罢不能。或许还真能写成一个非常棒的传奇呢。当然了,也极有可能成为甜腻无聊的肥皂剧。只是我总觉得胸中似乎翻腾着一团风云雷电,以至于正写着的《南洋来信》都无法从容落笔了————虽说在写随笔或诗歌(不过我的诗,都是为了解闷而写的打油诗,不值一提)的时候,是绝不会受这种冲动干扰的。

    傍晚时分,巨大的树梢和高山的背后,出现了壮丽的晚霞。不一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一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的严寒便开始了。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了?————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一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的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

    降温幅度肯定超过了六十度 [7] 。

    三

    转过年来,到了一八九一年的正月,劳埃德在老家伯恩茅斯的斯克里沃阿山庄打点好家具什物,统统带到了史蒂文森现在的居所。这个劳埃德是芳妮的儿子,已经二十五岁了。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 [8] 第一次遇见芳妮时,她就已经是一位有着一个年近二十的女儿和一个九岁男孩的母亲了。女儿名叫伊莎贝尔,男孩子就是劳埃德。当时,在户籍上,芳妮还是美国人奥斯本的妻子,可她早就摆脱了丈夫,远赴欧洲,边做记者,边带着这两个孩子,过起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三年后,史蒂文森为了追寻业已回到加利福尼亚的芳妮的踪迹,毅然横渡了大西洋。为此,他与父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将朋友们的谆谆忠告(他们全都担心史蒂文森的身体)抛诸脑后,在最恶劣的健康状况和最差劲的经济状态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征程。结果在他登陆加州之时,就已经奄奄一息了。然而,他竟然不屈不挠地活了下来,等到第二年芳妮与前夫离婚后,终于与她缔结了良缘。比史蒂文森年长十一岁的芳妮,此时已四十二岁了。由于在上一年,伊莎贝尔成了斯特朗夫人并生下头胎男儿,故而此刻的芳妮已荣升为祖母了。

    如此这般,这个历尽艰辛的美国中老年妇女,就与从小娇生惯养,天生任性却又才华横溢的苏格兰青年,开始了婚姻生活。然而,由于丈夫的体弱多病以及妻子之大龄,在婚后不久,他们俩的夫妻关系就变成了类似于艺术家与经纪人的关系。芳妮充分具备史蒂文森所欠缺的处理实际事务的才能,作为丈夫的经纪人来说,芳妮确实是十分优秀的。但是,有时也未免有优秀过头之憾。尤其是当她超越了经纪人的本分,想要进入批评家领域的时候。

    事实上史蒂文森的所有原稿,都非得经芳妮审阅一遍不可。将史蒂文森花了三个通宵写成的《贾吉尔博士与海德先生》之初稿投入火炉的是芳妮;断然扣押其婚前情诗,不准出版的,也是芳妮;在伯恩茅斯时,说是为了史蒂文森的健康,硬是将他的老朋友统统拦在病房之外的,还是芳妮。结果弄得史蒂文森的朋友们十分不快。直情径行 [9] 的威廉·欧内斯特·亨利 [10] (将加里波第将军 [11] 写成诗人的就是他)率先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他说:“那个肤色黝黑,有着鹰隼般眼睛的美国女人,凭什么拦在前面多管闲事。就因为她,史蒂文森已经变了样了。”云云。这个心直口快的红胡子诗人,在他自己的作品里,倒是有着足够的冷静来观察友情是如何因家庭和妻子的关系而定将发生改变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竟被一个妇人抢了去,就觉得忍无可忍,气不打一处来。

    就史蒂文森而言,对于芳妮的才能,确实也多少有些失算的。事实上,只要是稍稍机灵一点的女性,是全都具备敏锐得足以看透男人心思的洞察力的,何况他又因芳妮的记者才能而高估了她艺术评论的水平。后来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失算,时而也为妻子那难以接受的评论(就其强横程度而言,已经可说是“干预”了)感到头疼不已。“如钢铁般认真,如刀锋般直率的妻子”————他曾在某谐谑诗中,以此来表示自己对老婆大人甘拜下风。

    劳埃德在与继父一起生活的期间,不知何时,萌生了自己也要写小说的念头。这个年轻人有点像他的母亲,似乎拥有良好的记者才能。儿子写的东西由继父来修改,再由母亲加以评论————一幕奇妙的家庭景象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之前,他们父子已经合作过一部作品,这次来瓦伊立马一起生活后,准备再度合作,创作一部名为《退潮》的作品。

    到了四月份,房子终于建好了。这是一栋在草坪和木槿花环绕中的,带有红色屋顶的暗绿色两层木结构房屋。落成后,让当地的土著惊叹不已。毫无疑问,他们全都认为这位史蒂布隆先生,或者是苏特雷文先生(能够准确发出“史蒂文森”之音的土著很少),或者是兹希搭拉(土语中“讲故事者”的意思)是个大富豪,大酋长。没过多久,关于他那栋豪华(?)住宅的传闻,就已经坐着独木舟,远远地传播到了斐济、汤加诸岛。

    不久之后,史蒂文森的老母亲从苏格兰来到这里,与他们一起生活了。与此同时,劳埃德的姐姐伊莎贝尔·斯特朗夫人也带着她的长子奥斯丁前来瓦伊立马,与他们会合了。

    此时,史蒂文森的健康状况好得出奇,连伐木、骑马都不觉得累。每天上午,他都要写作五个小时。因为造房子用去了三千英镑,他又怎能不奋笔疾书呢?

    四

    一八九一年五月×日

    在自己的领地(包括邻近地区)内探险。瓦伊特林卡流域,前些天已经去看过了,所以今天探访瓦埃阿河的上流部分。

    在丛林中大致辨明了方向后,就朝东进发。虽然我把杰克(一匹马)也带了来,可由于河床上长满了低矮的灌木,十分茂密,马根本无法通过,所以我只得将它拴在丛林里的一棵树上。我沿着干涸的河道往上走,发现山谷越来越窄,洞窟随处可见,不用弯腰就能从倒下的大树下面钻过去。

    急转向北,听到了水声。不久,便遇上一面耸立的岩壁。水沿着岩壁往下淌,薄薄的,跟一道帘子似的。这水,一落下来,就流入地下,不见了踪影。那岩壁看样子是爬不上去的,只得攀着树木上了侧面的河堤。青草味儿扑鼻,异常闷热。到处都是含羞草的花朵。蕨类植物的触手。我全身血脉偾张,脉搏突突直跳。忽然间像是听到了什么声响。侧耳静听。好像是水车发出的声响。而且这水车似乎就在我的脚底下隆隆作响。抑或是远处的雷声?有那么两三回。而且,每当这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整座平静的大山似乎都会摇晃起来。是地震!

    继续沿水路前行。这次的水很多。清澈,冰冷,可怕。夹竹桃、枸橼、露兜树、橘子树。我就在这些树所形成的顶棚下面往前走着。忽然水又没了,钻到地下溶洞的长廊里去了。而我就在这长廊的上面行走着。不论我怎么走,都走不出这座埋在茂密树林中的深井。我走了好长一段路,树木才终于变得稀疏起来,透过树叶的间隙,终于能看到天空了。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牛叫声。没错,就是我家的牛。不过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这个主人,所以非常危险。我站定身躯,打量着它的动静,平安无事地与它擦身而过。又往前走了一会儿,遇上一面悬崖,熔岩层层叠叠的。崖前挂着一道薄薄的、美丽的瀑布。下面的水塘中,有许多手指大小的鱼,轻快地游来游去。似乎还有小龙虾。一棵横身倒下的巨大的枯树,一半浸泡在池水中,露出了树洞。溪流的底部,有一块石头红得不可思议,跟红宝石似的。

    又走了一会儿,发现河床又干了。我终于走上了瓦埃阿山那陡峭的山坡。类似于河床的地貌已经没有了,我来到了靠近山顶的高坡上。徘徊片刻之后,我在高坡东侧面临大峡谷的悬崖边,发现了一棵十分壮观的大树。那是一棵榕树,大概有两百英尺高吧。它有着粗壮的树干和数不胜数的侍从(气生根 [12] ),如同扛起了地球的阿特拉斯 [13] 那样,支撑着仿佛怪鸟翅膀一般伸展开的巨大、茂密的树枝群。而众多枝叶所形成的山峰上,生长着密密麻麻的蕨类、兰花类植物,似乎又形成了又一座森林。茂密的树枝,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盖。层层叠叠,高高隆起,举向西边的天空(已是黄昏将近了),而将其巨大身影,蜿蜒曲折地铺陈在东边数英里的山谷与原野之上。如此壮观,真叫人叹为观止!

    考虑到时间不早了,我便慌忙踏上了归途。回到拴马的地方一看,发现杰克狂躁不已,几乎已处于半疯狂状态。恐怕是老半天将它独自扔在荒山野岭的缘故吧。曾听当地的土著说,瓦埃阿山里常有一个名叫阿伊特·法菲内的女妖出没,莫非被杰克看到了?我不住地安抚杰克,好几次差点被它踢到,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哄乖了它,并将它带回了家。

    五月×日

    下午,和着贝尔(伊莎贝尔)的钢琴,吹了一会儿六孔竖笛。克拉克斯通牧师来访,说是想把我的《瓶中魔鬼》翻译成萨摩亚语,刊载在杂志《欧·雷·萨尔·欧·萨摩亚》上。我欣然同意。在自己的短篇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很早就写成的《古怪的珍妮特》和这则寓言。这是个以南太平洋为背景的故事,或许这儿的土著会很喜欢的。如此,也愈发坐实了我是他们的兹希搭拉(“讲故事者”)的说法。

    夜里睡下后响起了雨声。远处的海面上,隐隐有闪电划过。

    五月××日

    去市里办事。为了兑换钞票,几乎忙了一整天。银价暴跌,在此地成了大问题。

    下午,停泊在海港里的船只纷纷降下了半旗。原来是娶土著女人为妻、被岛民们亲切地称为萨梅索尼的哈密尔顿船长去世了。

    傍晚,我去了美国领事馆那儿。一轮满月高挂天空,真是个美丽的夜晚。转过马塔托的拐角后,前方传来了赞美诗的合唱声。原来是许多女人(土著)聚在死者的阳台上唱着歌。成了寡妇的梅阿里(就是那个萨摩亚人)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她认识我。看到我后就请我坐在她的身边。我看到屋里的桌子上,平躺着老朋友那裹在床单里的尸体。赞美歌唱完后,土著牧师站起身来,开始讲话。讲了很长时间。灯光流出门窗,洒向屋外。许多棕色皮肤的少女坐在我的近旁。十分闷热。牧师讲完后,梅阿里将我领进了屋里。已故的船长手指交叉着叠放在胸前,脸部表情十分安详,似乎马上就要开口说话似的。如此栩栩如生、如此精美的蜡制面具,我还从未见到过呢。

    深施一礼之后,我便来到了室外。月光皎洁,不知何处飘来缕缕橘子的清香。对于我那位结束了人世间的拼搏,在如此美丽的热带夜晚,静静地安眠在少女歌声中的老朋友,我不禁感到些许微妙的羡慕。

    五月××日

    对于我的《南洋通信》,据说编辑以及读者多有不满。说什么“若是为研究南洋而收集资料,或作科学观察,自有他人为之。读者期待于R. L. S. [14] 先生的,原本就是用他那支生花妙笔所描述的南洋猎奇、冒险故事”。真是岂有此理!我写该稿时脑海里所浮现的范本,是十八世纪风格的游记,采用的是抑制作者之主观与情绪,始终表示实地观察的路数。难道他们以为,作为《金银岛》的作者,不论何时,我都只要写写凶狠的海盗和失落的宝藏就行了,而没资格去考察南太平洋地区的殖民状况、土著人口减少、传教现状了吗?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芳妮竟然也赞同美国编辑的意见,说什么“你要写的不是精确的观察,而是耸人听闻的有趣故事”。

    其实,我近来已经讨厌以前那种花哨的描写了。我在文体方面的追求,是下面的两个目标:一、消灭多余的形容词;二、向视觉表现宣战。老实说,就这事儿,《纽约太阳报》的编辑、芳妮还有劳埃德,他们都还没开窍呢。

    《沉船打捞者》进展顺利。由于在劳埃德之外,又增添了一个更为仔细的记录者伊莎贝尔,使我如虎添翼。

    向负责饲养家畜的拉法埃内询问了现有家畜的数目:乳牛三头;小牛犊公母各一头;八匹马(以上不问我也知道);猪三十多只;鸡鸭到处乱跑,数不清。还有为数众多的野猫,十分嚣张。野猫也算家畜吗?

    五月××日

    市里来了个在各岛巡回演出的马戏团,全家出动,一起去观看。我在晌午的苍穹下,在土著男女的喧闹声中,在阵阵暖风的吹拂下,看了各种各样的把戏。对于我们来说,这就是唯一的剧场。我们的普洛斯彼罗 [15] 就是一头会踩球的黑熊,而米兰达 [16] 则骑在马背上翩翩起舞,钻过一个个的火圈。

    傍晚回家。不知为何,有点闷闷不乐。

    六月×日

    昨晚八点半,我跟劳埃德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米塔伊埃雷(一个十一二岁的童仆)跑了来,说是跟他睡在一起的帕塔利瑟(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最近刚将他从野外劳动升格为室内服务。瓦里斯岛人,英语一句也不会,萨摩亚语也只会五句)突然说起怪话来了,样子十分吓人。

    说是那家伙嘴里念叨着“马上要去森林里跟家人碰头”,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

    “他的家在森林里吗?”我问道。

    “怎么会呢?”米塔伊埃雷答道。

    我马上与劳埃德一起去了他们的房间。帕塔利瑟躺着呢,跟睡着了似的,可嘴里却说着胡话。时不时地还发出尖叫声,跟受了惊吓的老鼠似的。摸了摸他的身体,冰冷。脉搏不快。呼吸时腹部起伏幅度很大。突然,他站了起来,低着头,往前一冲一冲地,朝房门走去(话虽如此,其实他的动作并不快,跟发条松了的机械玩具似的,有点滑稽)。我跟劳埃德急忙抓住了他,让他躺回到床上。过了一会儿,他又要逃走了。这次来势凶猛,没办法,我们只得(用床单和绳子)将他绑在床上。就这么被止住之后,帕塔利瑟仍不时嘟哝着什么,有时又像生气的小孩那样哭起来。他所说的话,除了翻来覆去的“法阿莫雷莫雷(请)”之外,好像在说“家里人在叫我”。这时,一个名叫阿里克的少年和拉法埃内、萨贝阿也来了。萨贝阿与帕塔利瑟是出生在同一个岛上的,能跟他自由交谈。我们将帕塔利瑟交给他们看护后,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突然,阿里克跑来喊我。我们急忙跑去,见帕塔利瑟已经挣脱了束缚,却被大个子拉法埃内扭住了。他拼死反抗着。我们五个人一齐上去也很难一下子将他制服,疯子的力气果然大得惊人。我跟劳埃德每人按住他的一条腿,结果都被他踢起两英尺高。一直搞到凌晨一点左右,才总算将他制服,把他的手腕、脚腕统统绑在铁制的床脚上。我们也不愿意这么做,可是没办法呀。在此之后,他的发作似乎也是一次比一次强烈。不过没什么用了。简直就是赖德·哈葛德的世界(说起哈葛德,他的弟弟现在就住在阿皮亚市里,是土地管理委员会委员)。

    拉法埃内说了句“他疯得很厉害,我去把祖传的秘药拿来”,就出去了。不一会儿,他拿来了几片我没见过的树叶,放在嘴里嚼了嚼,贴在这个发疯少年的眼睛上,又将其汁液滴在他的耳朵里(《哈姆雷特》中的场景?) [17] ,随即又堵上了他的鼻孔。两点钟左右,疯子睡着了。此次之后,直到天亮都没有发作。

    今天早晨问了问拉法埃内,他说:

    “那药毒得很,用来干坏事的话,能毒死一家人呢。昨晚我也害怕有没有用过头呢。除了我,这个岛上,还有一个人知道怎么用这种药。是个女的。她就用来干过坏事的。”

    早上,请停泊在港口的军舰上的医生来给帕塔利瑟检查了一下,说是“并无异常”。那少年说今天可以干活儿了,劝他也不听。吃早饭时,他来到大伙跟前,或许为了对昨晚之事表示歉意吧,他亲吻了家里的每一个人。对于他这种狂热的亲吻,大家都觉得有些吃不消。

    不过,土著都相信帕塔利瑟说的那些胡话。说那是帕塔利瑟家死掉的众多族人,从森林来到了他的房间,要把他带往幽冥界去。又说,最近死了的帕塔利瑟的哥哥,那天下午肯定在树林里遇上他了,还打了他的脑袋。还说我们跟那些个死人的灵魂,昨晚打了一夜仗,终于将他们打败了。他们只好逃回黑夜(那里就是他们的栖身之所)去了。

    六月×日

    科尔文寄来了照片。芳妮(与多愁善感的眼泪素来无缘的)见了,不由得只掉眼泪。

    朋友!我现在最缺的,就是朋友!能进行平等对话(从多种意义而言)的朋友。有着共同的过去的朋友。交谈时不用加许多说明的朋友。即便嘴上无拘无束,粗话连篇,可内心依然肃然起敬的朋友。在此气候舒适宜人、热火朝天的日子里,唯一的不足,就是朋友。

    科尔文、巴克斯特、亨雷、格斯,还有稍后的亨利·詹姆斯,回想起来,我生命中的青春,曾受惠于多么丰厚的友谊啊。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比我更为出色。

    我与亨雷失和了,现在想起他来,心中仍充满了深深的悔恨。就道理而言,我丝毫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差错。可是,这不是什么道理不道理的事情。回想一下这个虬髯赤脸,只有一只脚的大个子,与苍白瘦弱的我一起在苏格兰旅行的往事吧。我们都才二十出头,充满阳光,充满欢乐。那家伙的笑声————“不仅仅是脸部和横膈膜的运动,而是动用了从头顶到脚跟所有部位的笑”,似乎至今仍在我的耳边回响。他是个不可思议的家伙。跟这家伙说话,会觉得世上根本没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跟他聊天,聊着聊着,会觉得连自己都成了大富豪、天才、君王,或是取得了神灯的阿拉丁……

    唉,从前的那些个亲切的面容,一一浮现在眼前,怀念之情,令人难以排遣。为了逃避这种毫无用处的多愁善感,我只好躲进工作中去。手头的工作,便是前几天刚刚开始动笔的《萨摩亚纷争史》,或者说是“白人在萨摩亚的暴虐史”。

    光阴荏苒,离开英国,离开苏格兰,已经过去四个年头了。

    五

    在萨摩亚,自古以来就有着根深蒂固的地方自治传统,尽管名义上是王国,可国王几乎没有政治实权。现实政治全由各地的法诺(会议)决定。王位并非世袭,并且也不是常设的。自古以来,在此群岛上,赋予其拥有者相当于王之资格的荣誉称号共有五个。各地的大酋长中,有谁能全部或过半数地(根据人望或功绩)获得这些称号,即被推举为国王。而五个称号集中于一人的情况极为少见,故而在国王之外,通常还另有人拥有一两个称号。正因为如此,国王总是受王位觊觎者的威胁。因此也可以说,如此状况,必然会导致内乱纷争。

    ————J.B.斯特阿《萨摩亚地方志》

    一八八一年,在五个称号中拥有“马里埃特阿”“纳特埃特雷”“塔马索阿里”这三个的大酋长拉乌配帕被推举为国王,登上了王位宝座。拥有“兹阿阿那”称号的塔马塞塞,与拥有另一称号“兹伊阿特阿”的玛塔法,将轮流成为副王,而首先成为副王的是塔马塞塞。

    也正是从这时起,白人对该岛的内政干涉也愈演愈烈。以前,控制国王的是法诺(会议),以及其中的实际掌权者兹拉法雷(大地主)们,如今则换成了住在阿皮亚市里的极少数白人。在阿皮亚市里,英、美、德三国都派驻了领事,可最有权势的却不是这些领事们,而是德国人经营的“南太平洋拓殖商会”。在该岛的白人贸易商中,该商会简直就是小人国里的格列佛。该商会最早的总经理还兼任德国领事,后来与本国领事(此人是个年轻的人道主义者,反对商会虐待土著劳动者)发生了冲突,最后竟逼迫其辞了职。阿皮亚西郊姆黎奴岬附近一带的广袤土地,就是德国商会的农场,种植了咖啡、可可、菠萝等作物。那里的上千名劳动者,主要是从比萨摩亚更不开化的其他岛上,甚至是从遥远的非洲带来的,形同奴隶一般。

    这些黑色、棕色的人们被强迫进行着超强的劳动,每天都能听到他们遭白人工头鞭打时的惨叫声。逃跑者屡禁不止,但大部分都被抓了回来,或被杀掉。与此同时,在这个早就忘掉了吃人习俗的岛上,又开始流传开某种怪异的谣言,说是那些外来的黑皮肤人,会抓岛民的孩子来吃。或许是萨摩亚人肤色原本是浅黑色,或棕色的,看到非洲黑人后感到害怕的缘故吧。

    岛民们对于商会的反感日益高涨。在土著的眼里,商会那些收拾得十分美观的农场就跟公园一样,而不让他们随意进入,则被喜好游乐的他们认为是一种毫无道理的侮辱。看到自己辛苦劳作而收获的大量菠萝,自己却不吃,全被装船运走,对于大部分土著来说,简直是莫名其妙,愚不可及。

    于是,夜里偷偷潜入农场,糟蹋作物,毁坏田地,就成了一种时髦的行为,并被视为罗宾汉一般的侠义行为,能博得普通岛民的喝彩。当然,商会对此是不会置若罔闻的。他们抓到犯人之后,立刻将其投入私设的监狱之中。不仅如此,商会还利用此事,与德国领事串通一气,逼迫拉乌配帕国王,不仅勒索赔偿,还强迫他在相当随意的税法(只对白人,尤其是对德国人有利)上签字。因此,从国王到普通岛民,都忍受不了这样的压迫。他们决定投靠英国。于是,国王、副王以及各大酋长通过决议,十分荒唐地准备向英国提出旨在“将萨摩亚的支配权委托给英国”的请求。正所谓是想迎来饿狼而抗拒恶虎。然而,这事儿马上就让德国人知道了。暴跳如雷的德国商会和德国领事,立刻将国王拉乌配帕赶出了姆黎奴王宫,准备立副王塔马塞塞以代之。另有一种说法是塔马塞塞勾结德国人,将国王给出卖了。总之,英、美两国对德国的如此做法极为不满,表示强烈反对。

    纷争持续发酵。最后,德国(依照俾斯麦的行事风格)派出五艘军舰进驻阿皮亚港,在武力威胁下,强行发动了政变。塔马塞塞成了新国王,拉乌配帕则逃进南方的深山老林。岛民们虽然对新国王心怀不满,各地的暴动此起彼伏,但在德军的炮火面前,最终也不得不归于沉默了。

    前国王拉乌配帕为了躲避德军的追捕,正从一片森林逃亡到另一片森林。有一天夜晚,他的一个心腹酋长,派人找到了他。说是“明天上午您要是不去德军阵营自首,就将会有更大的灾祸降临到这个岛上了”云云。拉乌配帕原本就意志薄弱,同时,他又尚未泯灭该岛贵族原有的道义之心,故而听了这话后,他当即就做出自我牺牲的决定。

    当天夜里,他跑到阿皮亚市,秘密会见了之前的另一位副王候补人玛塔法,向他托付后事。玛塔法知道德国人将如何处置拉乌配帕。他告诉老国王,德国人要用军舰将他带走,不过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而已。他还自己加了一句,说是德国舰长保证在军舰上厚待这位前国王。可拉乌配帕并不相信。他明白,自己再也不会踏上萨摩亚的土地了。他给全体萨摩亚人写了一封告别信,并将其托付给玛塔法。两人洒泪而别。拉乌配帕独自跑到德国领事馆,自首去了。当天下午,他就被带上“俾斯麦号”军舰,不知去向,只留下了那封悲痛欲绝的告别信。

    “……我热爱群岛,热爱所有的萨摩亚人,因此,我把我自己交给了德国政府。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我。我不希望因我的缘故而再次让高贵的萨摩亚人的血液,流淌成河。但是,我至今也不明白,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孽,令那些白皮肤之人(对我,以及我的国土)如此愤怒。……”最后,他无比哀伤地呼唤着萨摩亚各个地方的名称:“马努努啊,永别了!滋滋伊拉呀。阿那阿呀。萨法拉伊呀。……”

    岛民们读到了这封信,无不泪流满面。

    这事,发生在史蒂文森定居该岛的三年前。

    岛民们对于新国王塔马塞塞的反感十分强烈。众望所归的是玛塔法。起义、暴动接连不断,就在玛塔法自己还不知道的当儿,他就已经自然而然地被拥戴为叛军的领首了。与此同时,拥立新国王的德国,和与之相对立的英、美(他们也并非对玛塔法有什么好感,只是为了与德国作对,所以要处处与新国王为难罢了)之间的争斗日趋白热化。

    自一八八八年秋天以来,玛塔法就公然拥兵据守在丛林地带。德国的军舰沿着海岸来回游弋,频频发炮,轰击叛军部落。英、美对此提出强烈抗议,三国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玛塔法所率领的叛军,屡屡大败国王的军队,最后将其赶出了姆黎奴王宫,围困在阿皮亚东面一个叫作拉乌利伊的地方。为了解救塔马塞塞国王,德国军舰派出了海军陆战队,不料在一个名为方格利的峡谷中被玛塔法的叛军打得大败。德国士兵死伤大半,岛民们自然欢欣鼓舞,却更感到震惊。因为,那些之前被视作半人半神的白人,竟然被他们自己的棕色英雄打趴下了。国王塔马塞塞逃到了海上,德国支持的政府至此就彻底垮台了。

    怒不可遏的德国领事想动用军舰,对全岛实施极为过激的报复性措施。于是英、美,尤其是美国再次予以正面反对。各国纷纷派出军舰赶赴阿皮亚,事态愈发紧迫。一八八九年三月,阿皮亚湾内,两艘美舰、一艘英舰与三艘德舰对峙着。而这个城市背后的树林里,则有玛塔法所率领的叛军在虎视眈眈,伺机而动。然而,就在此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之际,老天爷施展了天才剧作家的手腕,将每个人都吓得魂飞魄散。那场史无前例的大灾祸,也即一八八九年的特大飓风以横扫千军之势席卷而来。总之,直到前一天的傍晚还好好地停泊在海港里的六艘军舰,飓风过后,遍体鳞伤地勉强浮在水面上的,就只有一艘了。于是,敌我之间的对立立刻消失,白人、土著,全都因灾后的恢复而忙作一团。连潜伏在城市背后密林里的叛军,为了收容死者,救援伤者,也跑到街市和海边来了。而现在德国佬也不抓捕他们了。惨烈的天灾,竟然出人意料地缓和了人世间的冲突。

    这一年,在遥远的柏林,签订了有关萨摩亚的三国协定。其结果是,萨摩亚在名义上依旧拥有自己的国王,但由英、美、德三国派人组成的政务委员会予以辅佐。而在该委员会之上,设立政务长官和执掌全萨摩亚之司法大权的大法官,这两位最高长官将从欧洲派来。不仅如此,今后,什么人能当选为国王,必须得到政务委员会的同意。

    同年(一八八九年)年底,两年前上了德国军舰后便杳无音信的前前任国王拉乌配帕,突然形容憔悴地回来了。从萨摩亚到澳大利亚,从澳大利亚到德属西南非洲,从非洲到德国本土,从德国再到克罗尼西亚。他就这么着辗转各地,被一路押送回来了。不过,将他送回来,是为了将他用作傀儡,重新扶上王位的。

    如果必须推举国王,那么无论是从程序上来说,还是就人品、人望而言,都应该是玛塔法当选的。但是,他的宝剑曾因方格利峡谷一役而沾染了德国士兵的鲜血。所有的德国人都强烈反对玛塔法成为国王。而玛塔法自己倒也并不着急。他的想法较为乐观,以为按照先后顺序,迟早会轮到他的。当然,也不无对两年前洒泪作别,如今憔悴归来的老前辈的同情之心。而拉乌配帕也有自己的想法,起初他是想让给实际上的头号实力人物玛塔法的。但原本就意志薄弱的他,在长达两年的流放生活中,经历了太多的磨难与惊吓,原有的那么点霸气,早已丧失殆尽。

    如此这般,他们之间的友谊,就硬生生地被白人们的阴谋策划和岛民们的党派意识给扭曲了。在政务委员会不容分说的指派下,拉乌配帕登上了王位。然而,没过一个月(让交情尚好的这两人全都大吃一惊的是),外界已经流传起国王与玛塔法不睦的谣言。这让两人都觉得好生尴尬。而经过一个奇特的、令人痛心的过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真的别扭起来了。

    从刚来到该岛那会儿起,史蒂文森就对这里的白人们对待土著的方式感到无比气愤。他觉得,对于萨摩亚而言最最不幸的是,那些白人————从政务长官到穿行于各岛间的商人————全都是为了赚钱而来的。在这一点上,英国人、美国人和德国人并无区别。他们中的任何人(极少数的传教士除外)都不是因为热爱该岛或岛民而留在岛上的。起初,史蒂文森感到十分震惊,随后就感到非常愤怒了。倘若基于殖民地的常识来看,或许他的这种“震惊”反倒显得更为可笑,可他却真的很生气,郑重其事地给遥远的《伦敦泰晤士报》寄去文章,揭露岛上的种种荒唐现状:白人的专横、傲慢与无耻,土著的悲惨等等。然而,这封公开信所得到的回报,仅仅是一片冷嘲热讽而已。说什么“大作家对于政治的无知简直令人震惊”云云。史蒂文森向来蔑视“唐宁街上的那帮俗物”(以前,听说首相格莱斯顿为了寻觅初版《金银岛》而遍访旧书店时,也没有激发起他的虚荣心,反倒觉得如此行为无聊透顶,感到很不愉快),也确实对政治漠不关心。但是,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那种“殖民政策也必须从热爱当地土著做起”的想法有什么错。他对于该岛上白人的生活和政策的指责,渐渐地就在他与住在阿皮亚的白人们(包括英国人在内)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

    史蒂文森十分留恋故乡苏格兰高地人的那种氏族制度。萨摩亚族长制度与之也有相通之处。他第一次见到玛塔法时,就从其魁梧的身躯、威严的风貌上看到一个族长所应具有的领袖魅力。

    玛塔法住在阿皮亚的西面,相距七英里的马里艾。他虽然不是形式上的国王,可比起公认的国王拉乌配帕来,拥有更多的人望,更多的部下,因此也就更像一个国王。到目前为止,对于白人委员会所拥立的现政府,他一次也没有表示过反对。即便是在白人官吏拖欠税款的时候,他也依然是按时纳税的。他的部下如果有人犯了罪,他总是老老实实地听从大法官的传唤。尽管如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还是被看作现政府的一大对头,让他们感到恐惧、忌惮、憎恨。甚至还出现了告密者,向政府报告他私自收集军火弹药。岛民所发出的要求改选国王的呼声,威胁到了现政府,这是事实,可玛塔法自己却从未提出过如此要求。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过着独身生活,如今已年近花甲。他说,他曾发誓要“像主活在人世时那样”地生活(是就男女关系而言的)。二十年来,他也确实是这么实行的。每天夜里,他把岛上各地的讲故事者召集起来,团团围坐在灯下,听他们讲述古老的传说,听他们吟唱古老的歌谣。这,便是他唯一的乐趣。

    六

    一八九一年九月×日

    近来,岛上流传起各种奇谈怪论。“瓦伊辛格诺的河水都被染红了”,“在阿皮亚湾捕到了怪鱼,肚子上还写着不吉利的文字”,“酋长开会时,无头蜥蜴在墙上乱爬”,“每到夜晚,阿婆利马水道上空的云中就传来吓人的喊声,那是乌波尔岛诸神与萨瓦伊伊道诸神在打仗”……土著们十分认真地将这些传闻当作战争即将来临的前兆。他们期待着玛塔法揭竿而起,推翻拉乌配帕与白人们所建立的马洛(政府)。也难怪,现在的马洛(政府)实在是太不像话了。那些人拿着巨额(至少在波利尼西亚人看来是这样的)薪俸,却什么————真是一点也————不干。他们都是些游手好闲的官僚。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作为个人而言,倒也并不令人讨厌,但作为官员来说,则绝对是个无能的草包。政务长官冯·皮尔扎哈更是个每做一件事都必定会伤害岛民感情的家伙。光知道收税,却连一条路都没修过。上任以来,从未授予土著岛民任何官职。无论是对于阿皮亚市,还是对于国王,对于该岛,他都一毛不拔。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这是在萨摩亚,而萨摩亚人也有眼睛、耳朵和某种程度的智力的。作为政务长官,他所做的唯一的一件事情,就是提出要建造自己气派的官邸,并且已经开始动工。而国王拉乌配帕的居所,就在其官邸的正对面,则是一所在该岛上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下的,寒酸的房屋(茅舍?)。

    看看上个月政府人员的薪俸明细吧。

    大法官的薪俸………………………500美元

    政务长官的薪俸……………………415美元

    警察署长(瑞典人)的薪俸………140美元

    大法官秘书的薪俸…………………100美元

    萨摩亚国王拉乌配帕的薪俸………95美元

    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这就是新政府治下的萨摩亚。

    R.L.S.先生无非是一名对殖民政策一无所知的文人罢了,却偏要跑出来说三道四,给愚昧无知的土人以廉价的同情,跟个堂·吉诃德似的。————这话是住在阿皮亚的一个英国人说的。这位先生将我与那位奇特的侠义之士博大的仁爱之心相提并论,我首先要表示感谢。事实上,我确实对政治一无所知,并以这种无知为荣。也不知道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究竟有些什么已经成为常识。即便知道,由于我是个文学家,只要内心不接受,就不会将那种常识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

    只有真实、直接、感铭至深的东西,才会让我(或者说所有的艺术家)体现在行为上。那么,就眼下的我来说,什么才是“直接、感铭至深的东西”呢?那就是“我已经不是以一个游客的好奇心来打量四周了,而是开始用一个居住者的依恋之情,来爱这个岛,爱这个岛上的人们”。

    不管怎么样,首先要想方设法防止已迫在眉睫的内乱,以及足以诱发内乱的白人对岛民的压迫。然而,我又痛感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地无能为力!我甚至连选举权都没有。我也与阿皮亚的要人们面对面地对话过,可我觉得他们并没有真的拿我当回事儿。只不过碍于我那文学家的名声,才强打精神听我说话的。等我转身一走,他们一定在背后吐舌头,扮鬼脸。

    自己的这种无力感,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内心。眼看着这种愚蠢顽劣、横行不法、贪得无厌的行径变本加厉,日甚一日,我却只能徒唤奈何!

    九月××日

    在马诺诺,又爆发了新事件。再也没有像这小岛这样,一天到晚闹事的了。虽是一个小岛,可全萨摩亚有七成的纷争,都爆发于此。这次,马诺诺的玛塔法一派的青年们,去拉乌配帕一派人的家里打砸抢,还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致使全岛陷入混乱。由于此时大法官偏偏去斐济公费旅游了,只好由政务长官皮尔扎哈亲自出马,只身登岛(可见这家伙还是有点可敬的勇气的)去说服暴徒。他命令犯人们主动到阿皮亚去自首。犯人们也真的像敢作敢当的男子汉那样,来到了阿皮亚。他们被判处六个月的监禁,并马上被投入了大牢。犯人们被押往监狱的途中,穿过大街时,与他们同来的,剽悍的马诺诺人高叫道:

    “别担心,会救你们出来的!”

    而被三十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围在中间的犯人们也不含糊,回答道:

    “不用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按理说,这事儿到此也就算结束了,可人们都相信近期内会发生反牢劫狱的行为。监狱里自然也加强了警戒。日夜提心吊胆,乃至不堪忍受的卫队长(一个瑞典青年)终于想出了一个极不靠谱的防卫措施:在牢房下面埋上炸药,有人来劫狱,就引爆炸药,将暴徒和囚徒统统炸死。他向政务长官提出该建议后,竟得到了赞许。于是,他跑到停泊在海港里的美国军舰上,跟他们要炸药,但遭到了拒绝。最后,在沉船打捞公司(前年因飓风而沉没的那两艘美国军舰,后来赠送给了萨摩亚政府,故而沉船打捞公司目前就在阿皮亚)那里弄到炸药。然而,这事儿很快就泄漏了出来,最近这两三个星期里,谣言四起,人心惶惶。看到似乎马上就要出大乱子了,惊恐之余,政府当局便突然将犯人们用小艇转移到了特克拉乌丝岛。企图将老老实实服刑的犯人炸死,这已经是岂有此理的事情了;可随随便便就将被判监禁的犯人改成流放,也同样是荒谬绝伦的。如此卑劣、怯懦、无耻的行径,就是文明面对野蛮的典型姿态。我当然不能让土著以为所有的白人都赞同此事。

    我立刻就此事写成质询书,并寄给政务长官,但至今尚未得到回复。

    十月×日

    政务长官的回信终于来了。满纸都是孩子气的傲慢和狡猾的遁词,完全不得要领。我立刻又寄去了“再质询书”。虽说我很讨厌打嘴仗,但也不能看着土著被炸上天而无动于衷吧。

    岛民们还较为平静。我不知道这种状态能够持续多久。白人的讨人嫌似乎正与日俱增。就连我们那位性情温和的亨利·西梅内,今天也说:

    “海边(阿皮亚)那边的白人真讨厌,太飞横跋扈了。”

    据说有个气焰嚣张的白人醉汉,对着亨利挥舞山刀,威胁道:

    “我砍了你小子的脑袋!”

    这是文明人的行为吗?一般而言,萨摩亚人倒是恭敬有礼(尽管有时不太高雅)、性情温和(偷盗习惯另当别论)的,他们自有他们的名誉观,至少要比什么“炸药长官”文明开化得多。

    在《斯克里布纳杂志》上连载的《沉船打捞者》第二十三章完稿。

    十一月××日

    东奔西走,我成了一个十足的政客。这是喜剧吗?秘密会议、密封信件、黑夜里急急赶路。夜里穿过该岛的森林时,会看到银白色的磷火,星星点点,洒满一地,异常美丽。据说那是某种菌类在发光。

    给政务长官的质询书,有一人不肯签名。我上门去劝说。成功!啊,我的神经是多么的粗壮、坚韧啊!

    昨天,拜访了拉乌配帕国王。低矮、寒酸的房屋。即便是在穷乡僻壤,这样的房屋也随处都有。正对面,政务长官的官邸已基本竣工,巍峨耸立着。今后国王每天都得仰望着这幢富丽堂皇的建筑了。他对白人官吏心存顾虑,似乎不太愿意跟我们接触。交谈空洞无物。不过,这位老人的萨摩亚语发音————尤其是元音重音,很好听,非常优美。

    十一月××日

    《沉船打捞者》终于完成了。《萨摩亚史脚注》也在进行之中。我充分感受到了书写现代史的难度。尤其是当出场的人物全都是自己的熟人时,更是困难倍增。

    前日拜访国王拉乌配帕,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出了新布告,说是今后不论何人,没有领事的许可,并且不通过政府认可的翻译,不得私自面见国王。好一个神圣的傀儡啊。

    政务长官要与我面谈。想必是怀柔之术。拒绝。

    这样,我似乎就跟公然与德国政府为敌没什么两样了。常来我家玩的德国军官,也托人带口信来,说是出海之际不能前来告别了。

    有趣的是,政府也不受住在市里的白人们的欢迎。因为政府毫无必要地刺激岛民的感情,让白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威胁。比起土著来,白人更不愿意纳税。

    流感猖獗。市里的舞厅也关闭了。听说瓦伊内内农场,一次就死了七十个劳工。

    十二月××日

    前天上午,收到了一千五百颗可可种子,紧接着,下午又收到了七百颗。从前天正午到昨天傍晚,我们全家出动,一心扑在可可种植上。结果弄得个个如同泥猴一般,阳台也成了爱尔兰泥炭沼 [18] 。

    种植可可,必须先将可可种子种在用可可树叶编织的篮子里。因此,十个土著在屋后的森林小屋里编这种篮子。四个少年掘了土装在箱子里,并将其搬到阳台上。劳埃德、贝尔(伊莎贝尔)和我,用筛子筛掉石子、黏土块后,将土倒入篮子。名叫奥斯丁的少年和女仆法阿乌玛,将篮子提到芳妮那边。芳妮则在每一个篮子里埋入一颗种子,并将篮子排列在阳台上。每个人都干得筋疲力尽,身子软得跟棉花似的。

    直到今天早上,我仍没从极度的疲劳中缓过劲儿来,可邮船起航的日子将近,只得赶写《萨摩亚史脚注》的第五章。这书不是艺术作品。就该快写,快读。否则就没意思了。

    传出了政务长官要辞职的谣言。不可当真。估计是他与领事之间发生冲突了吧。

    一八九二年一月×日

    雨。像是要起风暴。关上门,点上灯。感冒总也不好。风湿病又发作了。想起某个老者的话来:“所有的主义之中,风湿主义是最糟糕的。” [19]

    作为一种修养,从前一阵子起,我开始写始于我曾祖父的史蒂文森家史。非常有趣。一想起曾祖父、祖父及其三个儿子(包括我父亲在内),代代相传,默默无闻地在浓雾弥漫的北苏格兰海修筑灯塔的可贵的身姿,我就不由得内心充满自豪。取个什么标题好呢?《史蒂文森家的人们》?《苏格兰人之家》?《工程师的一家》?《北方的灯塔》?《家族史》?《灯塔技师之家》?

    祖父留下了当年与艰苦卓绝的困难做斗争,建造贝尔·罗克暗礁岬灯塔时的详细记录。我读着这份记录,觉得我自己(或者说当时尚未出生的我)真的经历了建造灯塔的整个过程。似乎自己已经不是想象的自己了,而觉得自己正处在八十五年前,忍受着北海的风涛和海雾,与只有在退潮时才一露尊容的魔鬼海岬做斗争。风,是那么猛烈。水,是那么寒冷。小船在摇晃着,海鸟在鸣叫着。————连这些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突然,我感到胸口发烫,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一般。苏格兰那些峥嵘的群山、茂密的欧石楠,湛蓝的湖泊。早晚听惯了的爱丁堡的喇叭。彭特兰、巴拉黑特、卡库沃尔、拉斯岬,啊啊!

    我如今所处的地方,位于南纬十三度、西经一百七十一度,较之苏格兰,正处在地球的相反一侧。

    七

    在为写作《灯塔技师之家》而翻看资料时,史蒂文森不由得回想起了远在一万英里之外的那座名叫爱丁堡的美丽城市。清晨,从雾中慢慢探出头来的一个个山丘,从屹立于山丘之上的古老城堡到圣嘉义尔教堂,都像棱角分明的剪影一般,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史蒂文森从小时候起,气管就十分衰弱,每个冬日凌晨,都会爆发猛烈的咳嗽,折磨得他无法入睡。起床后,他就在保姆卡米伊的搀扶下,裹着毛毯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去。卡米伊也与他一起并肩坐着,两人都不说话,默默地注视着屋外,直到他的咳嗽平息下来为止。透过窗玻璃所看到的黑里欧特大街尚未从沉沉黑夜中醒来,一盏盏街灯染出一片片朦胧的光晕。不一会儿,车声辚辚,由远而近,紧挨着窗户驶过。那是往市场里拉蔬菜的马车。而拉车的马不住地喷吐着白色的热气。……这就是这个城市留给史蒂文森最初的印象。

    爱丁堡的史蒂文森家族,代代都以灯塔技师而闻名于世。小说家史蒂文森的曾祖父托马斯·史密斯·史蒂文森是北英灯塔局里最早的技师长,其子罗伯特也子承父业,建造了有名的贝尔·罗克灯塔。罗伯特的三个儿子,阿兰、蒂维多和托马斯,也都承袭了这一祖业。小说家的父亲托马斯,作为旋转灯、总光反射镜的集大成者,是当时灯塔光学的泰山北斗。他在兄弟们的协助之下,修筑了斯克里沃阿、起坤斯等多座灯塔,并修缮了许多港湾设施。他是个能干且务实的科学家,是大英帝国忠实的技术官僚,是虔诚的苏格兰教会的信徒,是有着基督教之西塞罗之称的拉科塔提乌斯的热心读者,还是一位古董和向日葵爱好者。根据他儿子的描述,托马斯·史蒂文森常对自身价值抱有彻底否定的观念。他具有凯尔特 [20] 式的忧郁,意识到世事无常,经常想到死亡。

    青年时期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曾极度厌恶爱丁堡这座高贵的古都,以及居住在这里的虔诚的宗教徒(也包括他的家人)。这个基督教长老会的中心城市,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个虚伪之都。

    十八世纪后期,该城有个名叫蒂空·布罗蒂的家伙。白天,他是个细木匠,还出任市议会议员;可一到晚上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无耻的赌棍,甚至是凶恶的强盗。过了很久,他才终于露出原形,并遭到了处决。然而,年方二十的史蒂文森却认为,这家伙就是爱丁堡上流人士的象征。从此,他就不再去教堂,而是混迹于平民区的小酒馆了。勉强认可了儿子的文学家志向(他起初也曾想将儿子培养成一名工程师的)的父亲,对于他的这种叛教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于是,父子间的冲突便在父亲的绝望和母亲的眼泪以及儿子的激愤中反复上演着。就丝毫不知道自己正在坠入深渊这一点来看,他觉得儿子毕竟还是个孩子;可就一点听不进自己的教诲来看,儿子仿佛已经是成人了。为此,父亲感到绝望了。而这种绝望,又以一种奇特的内省方式在他身上体现出来。几次争执之后,他就不再去责备儿子了,而是一个劲地责备起自己来。他独自长跪,泣泪祈祷,强烈谴责由于自己的失责而导致儿子成为叛教罪人的罪责,并向上帝表示深切的忏悔。然而,做儿子的一方,却怎么也不能理解,身为科学家的父亲竟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

    不仅如此,每次与父亲争论之后,他总对自己也感到极为不满,心想:“为什么到了老子跟前,自己就只会发些孩子气的议论呢?”在与朋友讨论时,自己明明是能够发表些理直气壮的精彩(至少是大人式的)的议论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最基本的《教义问答》、幼稚的神迹反驳论、用哄小孩般的拙劣的实例来加以证明的无神论————自己的思想怎么可能幼稚到如此地步呢?可不知为什么,面对父亲时,自己所能发表的议论,最后总会变成这样的老生常谈。这倒不是说父亲的论辩技巧有多高明,所以自己一败涂地。绝无此事。父亲从未就教义进行过仔细深入的思考,要驳倒他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可问题是在论辩过程中,自己的态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十分孩子气,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十分讨厌。由此,连议论的内容本身,也变得滑稽可笑了。他觉得,导致如此结果的原因,恐怕在于自己尚未完全摆脱对父亲的依恋(也就是说,自己尚未真正成人),并且“父亲也仍把自己看作小孩子”的缘故吧。要不就是,自己的思想原本就是毫无价值的,不成熟的“租来品”,一旦与父亲那朴素的信仰直面相对,徒有其表的花哨装饰被剥去后,就现出了原形?

    这一时期的史蒂文森,每当与父亲发生冲突,心头总会产生如此这般的,令他十分不快的疑问。

    当史蒂文森表示要跟芳妮结婚时,他们父子的关系就再次紧张起来。芳妮是个美国人,还带着孩子,年龄又比儿子大。可对于托马斯·史蒂文森来说,比起这些方面来,最不能接受的是,且不管她的现实生活处于怎样的状态,至少在户籍上她还是奥斯本夫人。于是,史蒂文森这个独生子,到了三十岁,第一次下决心要自己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芳妮和她的孩子,他毅然决然地远走高飞,离开了英国。

    一年之后,当托马斯·史蒂文森听人说儿子在远隔重洋的千里之外连五十美分的午餐都吃不起,并且还在与疾病做斗争时,他到底还是绷不住了,终于向儿子伸出了援助之手。

    芳妮给从未谋面的公公寄来了照片,并留言道:“照片远比实物漂亮,请勿以此为准。”

    接着,史蒂文森带着妻子和继子回到了英国。可出人意料的是,托马斯·史蒂文森对芳妮这位儿媳妇竟然十分满意。这是因为,他原本就承认儿子的才华,却又感到儿子身上有某种从通俗意义上来说难以叫人放心的东西。而这种担心,是不论儿子的年岁如何增加也不会消失的。可现在好了。因为芳妮(尽管当初是反对她与儿子结婚的)成了儿子在实际事务方面的顶梁柱。一根支撑起花朵般美丽、脆弱之精神的,必不可少且生气勃勃、坚强有力的支柱。

    经历了长期的不睦之后,他们一家老小————双亲、妻子芳妮、继子劳埃德,一起在布雷伊玛的山庄里度过了一八八一年的夏天。直到现在,史蒂文森只要一回想起来,仍觉得十分欣慰。那是个阿伯丁地区特有的,连日刮着东北风,并且伴随着暴雨和冰雹的阴沉呼啸的八月。史蒂文森的身体又一如既往地变得很糟。

    一天,埃德蒙多·高斯来到了山庄。这是个比史蒂文森大一岁,博学而敦厚的青年,与史蒂文森的父亲也很谈得来。

    高斯每天吃过早饭,就去二楼的病房。这时,史蒂文森已经坐在床上等他了。他们两人下象棋。由于医生说“病人上午不准说话”,所以他们下棋时也是一声不吭的。如果下到一半史蒂文森觉得累了,他就敲敲棋盘。于是高斯或芳妮就伺候他睡下,并且将他的被褥铺得十分巧妙,以便他一有灵感,随时都能写作。在吃正餐之前,史蒂文森就一直这么一个人躺着,休息一会儿写一会儿,写一会儿又休息一会儿。他一直在写一个海盗冒险故事。那是由少年劳埃德所画的一张地图所激发出的灵感。

    到了正餐时间,史蒂文森就下楼来了。上午的“钳口令”一解除,他立刻就喋喋不休起来。到了晚上,他就将自己当天所写的部分读给大家听。屋外风雨交加,呼啸不止,烛台上火苗也被从门窗的缝隙里钻入的风吹得飘忽不定,一闪一闪的。一家人各自摆开最舒适的姿势,听得津津有味。读完后,各人又开始发表各种批评或要求。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大家就听得一晚比一晚带劲儿了,就连他父亲也说“让我来给比利·彭斯 [21] 的箱中之物开张清单吧”。然而,高斯望着眼前这番其乐融融的场景,心中却另有所思,乃至黯然神伤。因为他想道:“如此才华横溢的俊才却拥有一个疾病缠身的躯体,他到底还能支撑多久呢?如今满脸欢欣,沉浸在幸福之中的老父亲,是否能免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呢?”

    然而,托马斯·史蒂文森确实避免了这样的悲剧。因为,在儿子最后一次离开英国的三个月之前,他就在爱丁堡去世了。

    八

    一八九二年四月×日

    国王拉乌配帕带着护卫,十分意外地来到我家。在我家吃了午饭。这位老人今天十分和蔼可亲,还问我:“为什么不来看我呢?”我说:“要谒见国王必须征得领事的同意啊。”他说:“没事儿,不用管他们。”又说:“还想跟你共进午餐,请定个日子吧。”于是我们就约定本周四一起吃饭。

    国王回去后不久,又来了一个戴着巡警徽章似的玩意儿的家伙。不过他可不是阿皮亚市的巡警,而是所谓的叛乱分子(这是阿皮亚政府对玛塔法那边人的称呼)。说是从马里艾一路步行而来的。他带来了玛塔法的信。我现在也能读萨摩亚语了(不过,说,还不行)。前几天我给玛塔法写过信,劝他要隐忍自重。今天送来的这信,就是他的回信。信上说,他要跟我见面,要我本周二去一趟马里艾。我根据唯一的参考书,即土著语言的《圣经》,用疙里疙瘩的萨摩亚语写了同意前往的回复(估计他看到了会大吃一惊吧。因为这封信的语言风格是“吾诚告汝” [22] 式的)。如此这般,我要在一周之内分别与国王及其对抗者见面了。但愿我的斡旋能够取得实际成效。

    四月×日

    我的健康状况不太好。

    由于事先约好了的,所以还是去姆黎奴那个寒酸的王宫赴宴了。跟往常一样,正对面的那座政务长官官邸看着就堵心。今天拉乌配帕国王说的话很有意思。他讲述了五年前怀着悲壮的决心自首于德国军营,后又被军舰带往陌生地方的往事。语言朴实,极为动人。

    “……他们告诉我白天不能上甲板,不过晚上是可以的。航行了很长时间后,终于在一个海港靠了岸。上岸后,发现那地方热得吓人。有很多犯人在劳作。他们两个两个地,被铁链锁住了脚脖子。那儿的黑人真多,多得跟海滩上的沙子一样。……那后来又坐了很长时间的船,在说是快到德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道奇特的海岸。那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白色悬崖,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航行了三小时后,悬崖又消失在天空里,令我更为惊讶了。……在德国上岸后,首先走过一所有着玻璃屋顶的大房子,里面还有许多叫作‘火车’的玩意儿。然后乘坐大得跟房子一样,有窗户,有甲板 [23] 的马车,最后在一幢有着五百个房间的大屋子里住了下来……离开了德国又航行了许久,船就驶入了一片像河流一般狭窄的海面。有人告诉我说,那就是《圣经》中提到过的红海,我十分欢喜,十分好奇地眺望着。然后,当海上的夕阳变成令人目眩的红色时,我又被转移到别的军舰上去了……”

    用古老、优美的萨摩亚语发音所讲述的这段往事,十分动听。

    国王似乎很怕我提起玛塔法的名字。他是话很多的善良老头,只是不清楚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他要我后天一定再去看他。可我与玛塔法见面的日子也已临近了,自己的健康状况又不好,不过还是暂且答应了他。以后,翻译的事情,应该拜托牧师霍维特米。最后决定后天在牧师家与国王见面。

    四月×日

    一大早骑马进城,八时许到霍维特米牧师家。跟国王约好今天在那里见面的。等到了十点钟,国王也没来。来了个报信的。说是国王正与政务长官谈事情,来不了。晚七点左右能来。我先回家,傍晚又去霍维特米牧师家,等到八点多,还是没来。徒劳往返,甚感疲劳。国王拉乌配帕太懦弱了,竟不敢瞒过政务长官的监视,悄悄前来赴约。

    五月×日

    清晨五点半出发,芳妮、贝尔同行。作为翻译兼桨手,还带上了塔洛洛。七点钟,划出了珊瑚礁泻湖。身体还是不太舒服。到了马里艾后,受到了玛塔法的热烈欢迎。不过,他似乎将芳妮和贝尔都当作是我的妻子了。塔洛洛的翻译很糟糕,完全不称职。玛塔法说了老长的一大段,到他嘴里就只剩下一句“我非常吃惊了”。并且,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是“非常吃惊”。把我的话传给对方时,似乎也一样。所以谈话根本就无法进行。

    我们喝着卡瓦酒,吃着阿鲁·罗特饭菜。饭后,跟玛塔法一起散步。在我那十分贫乏的萨摩亚语所允许的范围内,我们进行了交谈。由于我带来了女伴,所以还在门前跳了舞。

    天黑后踏上归途。这一带的泻湖都很浅,小艇时不时地擦底。纤月如钩,光芒淡然。划出洋面时,被从萨瓦伊伊那边回来的几艘捕鲸船超过了。那是些亮着灯,十二桨,四十人座的大划艇。每条船都一边划桨一边合唱着。

    由于时间太晚了,决定不回家去。在阿皮亚住酒店。

    五月××日

    早上,骑马冒雨前往阿皮亚。与今天的翻译沙雷·特拉会合后,下午再次前往马里艾。今天走的是陆路。长达七英里的路上,一直下着暴雨。道路泥泞不堪。杂草丛生,高达马脖子。跳过了八个猪圈栅栏。抵达马里艾时,已是薄暮黄昏了。马里艾村子里颇有些气派的民宅。这些屋子都有着高高的茅草穹顶,地上铺着小石子,四面墙壁的门窗都敞开着。玛塔法家的房子自然也非常气派。此时,屋子里已经黑了,正中央点着椰子壳做的灯。出来了四个佣人,说玛塔法眼下还在礼拜堂。确实,从礼拜堂的方向传来了歌声。

    不多一会儿,主人进屋了,等我们都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之后,正式见礼寒暄。卡瓦酒也被端了上来。玛塔法向在座的诸位酋长介绍我道:

    “这位先生为了助我一臂之力,不顾阿皮亚政府的反对,特意冒雨前来。尔等今后要与兹希搭拉(‘讲故事者’)多亲多近,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全力帮助他。”

    晚宴、政治洽谈、大声欢笑、大喝卡瓦酒————一直持续到半夜。由于我的身体不堪重负,专门为我在屋子里隔离出了一个角落,用五十张上等垫子铺成临时床铺,我一个人躺在那上面睡觉。全副武装的卫兵和其他几个人担任夜里的警卫,通宵看守在屋子周围。从日落到日出,一班到底,没有换岗的。

    凌晨四时许,我醒了。外面传来了纤弱、柔美的笛声。音调欢快,平和,甜美,若隐若现,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

    后来一问才知道,这样的笛声每天早晨都会在同一时刻吹响。说是为了给睡着的家人送去好梦。多么优雅的奢侈啊!据说玛塔法的父亲十分喜欢小鸟们的叫声,人称“小鸟之王”,而这种爱好也遗传给了他。

    早饭后与特拉一起骑马踏上了归途。由于马靴还湿着,所以干脆光着脚。早晨是晴朗美丽的,可道路依旧泥泞不堪。杂草将我的腰间都濡湿了。由于将马打得太快了,特拉在猪圈栅栏处被马抛下了两次。黑乎乎的沼泽。绿油油的红树林。红色的螃蟹、螃蟹、螃蟹。进入市镇后,听到了帕特(木制的小鼓)的响声,身着华美服装的土著姑娘正在前往教堂。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在市里吃了午饭,然后回家。

    跳跃了十六道栅栏,骑行了二十英里(况且前半程还冒着暴雨)。谈论政治六小时。啊,比起从前在斯克里沃阿,跟饼干中的谷象虫似的自己来,如今的我是多么地今非昔比啊!

    玛塔法是一位气度非凡的老者。我们之间的交流,在感情上是极为融洽的。

    五月××日

    雨、雨、雨,像是要弥补之前雨季的雨水不足似的,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可可的嫩芽好像也饱饱地吸足了水分。雨脚敲打屋顶的声音停止后,又传来了激流之声。

    《萨摩亚史脚注》完稿。当然,这不是文学,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份公正、明确的记录。

    阿皮亚的白人们拒绝纳税,理由是政府的审计报告不明不白。委员会也无力传唤他们。

    最近,我们家的大汉拉法埃内的老婆跑掉了。他十分沮丧,似乎怀疑每个朋友都有合谋嫌疑。不过现在他已经死心了,正在寻找新老婆。

    《萨摩亚史》结束后,终于能专注于《戴维·巴尔弗》的写作了。这是《诱拐》的续篇。几次动笔,中途都放弃了,不过这次是有可能坚持到底的。《沉船打捞者》写得太粗糙了(但不可思议的是,似乎还挺受欢迎)。而《戴维·巴尔弗》才有望成为《巴伦特雷的少爷》之后的又一部佳作。作者对于青年戴维的喜爱,他人或许是难以理解的。

    五月××日

    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来访。不知是哪阵风把他吹来的。他跟我家里人若无其事地拉了会儿家常,就回去了。他肯定看到了我最近发表在《泰晤士报》上的公开信(信中我毫不留情地抨击了他)。他来我家,打的又是什么主意呢?

    六月×日

    玛塔法邀我出席盛大宴会,所以一大早就出发了。同行者――母亲、贝尔、戴塔乌伊落(我们家厨师的母亲,邻近部落的酋长夫人。她的体魄大得惊人,比母亲、我与贝尔三人加起来还要大上一圈)、担任翻译的混血儿沙雷·特拉,另外还有两名少年。

    我们一行人,分别乘坐独木舟和小艇。途中,小艇在平而浅的泻湖中动弹不得。没办法,只得赤脚下船,走约一英里的潮浸区。头顶上,有火辣辣的毒太阳烤着。脚下,是一步一滑的泥沼。我那从悉尼刚寄来的新衣服,还有伊莎贝尔那条镶着绿色花边的白色长裙,全都倒了大霉。正午过后,我们才满身泥浆地赶到了马里艾。母亲他们坐独木舟的一拨已经到了。最初的战斗舞蹈已经结束,我们是从食物敬献仪式的中途(话虽如此,也花了整整两个钟头呢)开始看起的。

    屋子前面的绿地周围,排列着用椰子叶、黑海带围成的临时小屋,土著们按照不同的部落,围坐在一个个巨大的矩形食案前。他们的服饰真可谓是五彩缤纷,琳琅满目。裹着塔帕的、缠着帕奇·瓦库的、将落了粉的檀香戴在头上的、头上饰满了紫色花瓣的……

    中央的空地上,有一座食物堆成的小山,并且越堆越大。这些都是大小酋长们献给他们由衷拥戴的(不是白人扶植的傀儡)真正的国王的。执事和民夫们排着队,唱着歌,源源不断地将礼物搬进来。这些礼物都被一一高高举起,展示给大家看。负责接收的执事以一种十分郑重其事的礼仪性的夸张姿态,高呼礼物名称和进献者的姓名。这人是个体格魁梧的大汉,身上似乎涂满了油,闪闪发亮。他那将烤全猪高举过顶,汗流如注地高声呼叫的样子,极为壮观。当他高举起我们进献的饼干桶时,我听他大声介绍为:“阿利伊·兹希搭拉·欧·雷·阿利伊·欧·马珞·特特雷(故事作者酋长、大政府酋长)。”

    在为我们特意安排的席位前,坐着一位老者,头上戴着绿树叶。他的脸从侧面望去,略显阴沉、威严,简直跟但丁一模一样。他是该岛特有的职业说书人之一,并且是他们中的最高权威,名叫波波。他的身旁,坐着他的儿子以及同行们。玛塔法就坐在我们的右侧稍远处,可以看到他的嘴唇时不时地在嚅动,手腕上的珠串也在晃动。

    大家一起喝起了卡瓦酒。当王(玛塔法)喝了一口后,波波父子突然发出了一种奇妙的吠叫声,以示祝福,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从未听过如此怪异的声音,简直像是狼的嚎叫声,但据说其意思是“兹伊阿特阿 [24] 万岁”。不一会儿,就开始吃饭了。玛塔法吃完后,再次响起了奇特的吠叫声。这时我看到,这位非公认的王的脸上神采飞扬,得意与野心之色溢于言表。不过这也仅仅是刹那间的事情,马上就消退了。估计波波父子自玛塔法与拉乌配帕分庭抗礼以来,今天也是首次来到玛塔法的阵营,并颂扬“兹伊阿特阿”之名吧。

    食物的搬运已经结束。所有的礼物都被一件件地仔细清点并上了账。滑稽说书人怪声怪调地高声报出礼物的名称和数量,令听众捧腹大笑。“塔罗芋头六千个”“烤猪三百一十九头”“大海龟三只”……

    然后,又出现了一幕我从未见过的奇妙景象。波波父子突然站起身来,手执长棍,蹦到堆满食物的院子里,跳起了一种奇妙的舞蹈。父亲伸长手臂边舞边转动长棍,儿子则蹲在地上,用一种无可名状的姿势蹦跳着。该舞蹈所划出的圈子还越来越大。凡是被他们跃过的东西,就全都归他们所有了。中世纪的但丁,竟忽然变身为怪异而贪婪之人了。这是一种古老(并且是地方性的)的礼仪,连萨摩亚人也都看得笑了起来。我进献的饼干和一头小牛犊也都被波波跳了过去。但是,他在宣布这些食物都归他所有之后,又将其中的大部分重新献给了玛塔法。

    接着,就轮到我这个“故事作者酋长”了。我没有跳舞,却也得到了五只活鸡、四个灌满油的葫芦、四张席子、一百头塔罗芋头、两头烤猪、一条大鲨鱼以及一只大海龟。这些都是“王给大酋长的礼物”。几个只穿着比兜裆布还短的巴拉巴拉的年轻人,得到指令后,立刻就将这些东西从众多的食物中给挑了出来。他们在堆积如山的食物前一弯腰,便无比迅速且毫无差错地将指定品名与数量的食物捡了起来,忽地一下,又在另一个地方整齐地码放好了。如此灵巧,令人目不暇接,简直如同鸟群在麦田里觅食一般。

    突然,九十来个围着紫色腰布的大汉涌现出来,在我们面前站定身躯。没等我们回过神来,他们就将手里攥着的活鸡,用足力气,高高地抛到了空中。将近一百只鸡在空中拍打着翅膀纷纷落下,随即又被捉住,又被抛到了空中。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多次。聒噪声、欢笑声、鸡叫声。挥舞着的古铜色粗壮手臂、手臂、手臂……作为观众,倒是看得十分有趣,可这得死多少只鸡啊!

    在屋里跟玛塔法谈完事情,来到水边,看到获赠的食物已经装在船上了。正要上船,突然有飑 [25] 袭来,只得重新回到屋里,休息半小时后,五点钟出发,依旧分乘小艇与独木舟。此时夜幕已降临到了水面上,岸上的灯光十分美丽。大家唱起了歌来。令我吃惊的是,有着小山一般庞大身躯的戴塔乌伊落夫人居然有着极其美妙的歌喉。途中,又遇上了飑。母亲和贝尔和戴塔乌伊落和我和海龟和猪和塔罗芋头和大鲨鱼和葫芦,全都成了落汤鸡。我们都浸泡在船底那温热的积水中,快到九点的时候,才终于到了阿皮亚。当夜住在酒店里。

    六月××日

    仆人们嚷嚷着说是后山的矮树丛里发现了骸骨,于是带着大家一同前去察看。果然是人的尸骨,不过看样子已经过了好长时间了。并且,就该岛的成年人而言,似乎太小了点。由于是藏在树丛深处的阴暗潮湿地带,恐怕从未被人发现过吧。在附近扒拉了一圈,又发现了另一具头盖骨(这回是只有脑袋,没有身体的)。上面有个弹孔,能放得下我的两根大拇指。将两具头盖骨并排放好后,仆人们找到了一种稍具传奇色彩的解说:想必这位可怜的勇士在战场上夺取了敌人的首级(这可是萨摩亚战士的最高荣誉),但自己也负了重伤,所以不能向同伴们炫耀,只得爬到此处,抱着敌人的首级怅然离世了(果真如此的话,莫非就是十五年前拉乌配帕与塔拉薄开战时的事情?)。拉法埃内他们立刻动手将骸骨掩埋了起来。

    傍晚六点时分,骑马下山时,看到前方森林的上方有一朵巨大的彩云,十分清晰地呈现出一个男人脸蛋的侧影:有着独角仙一般的额头,长长的鼻子。脸颊部分为绝妙的桃红色,戴着帽子(巨大的卡拉马库人帽子),胡须和眉毛都是青灰色的。这种颇具孩子气的图案、鲜明的色彩以巨大的规模(简直是大得没边了),令我茫然不知所措。而正当我眺望之时,“他”的表情却发生了变化。闭起一只眼睛,收紧了下颚。就是这样的。突然,铅灰色的肩膀向前耸出,脸蛋消失了。

    我又望了望别处的云彩。发现云柱林立,巨大、明亮,叫人一望之下便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它们全都从水平线处升起,顶部都在距离天顶三十度之内。这是一种何等的崇高啊!下方犹如冰河一般的阴暗,而从下往上,则从幽暗的靛蓝至朦胧的乳白,呈现出色彩微妙变化的所有阶段。背后的天空,已经被步步逼近的夜晚染成了厚重的深蓝色。而在其底部,则流动着蓝紫色的,近乎妖艳的深厚光影。尽管山岗上已经飘浮起日落的阴影,但巨大的云柱顶端,仍映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的光亮,并用火一般的,宝石一般的,柔美至极的光芒,照亮世界。那种高度是超越了任何想象的。从下界的夜晚抬头仰望,那种洁净无垢而又华美庄严的景象,是远非“惊异”二字所能形容的。

    云的附近,升起了一钩上弦月。月牙西侧钩尖的正上方,有一颗几乎与月亮同样明亮的星星。下界黑色渐深的森林中,鸟儿们正扯开嗓门唱着傍晚的大合唱。

    到了八时许抬头再看,月亮比刚才又亮了许多,那颗星星转到了月亮的下方,却依然几乎跟月亮一样地明亮。

    七月××日

    《戴维·巴尔弗》的写作终于顺畅起来了。

    “丘拉索号”进港,与吉布逊舰长吃饭。

    坊间传闻,说是R. L. S. (史蒂文森)应该被驱逐出本岛,流放他处,英国领事正在向唐宁街请求批示云云。莫非我的存在有碍本岛治安了?难道说我也成了伟大的政治人物了吗?

    八月××日

    昨天,应玛塔法之邀,又去了马里艾。翻译为亨利(西梅内)。谈话中玛塔法称我为阿菲欧伽,把亨利吓了一大跳。之前,他一直是称我为斯斯嘎(相当于阁下?)的,而阿菲欧伽则是针对王族的称呼了。在玛塔法家留宿一晚。

    今天早晨,吃过早饭后,出席大灌奠仪之观礼。主要是将卡瓦酒灌濯一块象征王位的古老石块。这是一种在该岛上也快要被人遗忘了的楔形文字的典礼。身高六英尺五英寸,体魄强健的古铜色战士们,全都身着正装。头盔上的饰羽是用老人的白胡须制成的,在风中飘扬着,脖子上挂着用兽牙制的项链。形象威武,令人震撼。

    九月×日

    出席了阿皮亚市妇女会主办的舞会。同行的有芳妮、贝尔、劳埃德以及哈葛德(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赖德·哈葛德的弟弟。一条血气方刚的爽快汉子)。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露面了。自从数月前那次不得要领的来访之后,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呢。中场休息过后,我跟他编在一组跳起了四组舞 [26] 。这可真是奇特而恐怖的四组舞!用哈葛德的话来说,就是“状如奔马跳跃一般”。我们俩这一对公敌,分别被两位体型庞大而可敬的女性抱着,牵手踢腿,蹦跳旋转着,大法官也好,大作家也罢,全都威风扫地了。

    一星期前,这位大法官曾唆使混血儿翻译,迫不及待地收集于我不利的证据。而我呢,今天早上还给《泰晤士报》写了猛烈攻击这家伙的第七封公开信。

    而眼下,我们正相视微笑,全力应付于“奔马跳跃”!

    九月××日

    《戴维·巴尔弗》终于写完了。与此同时,它的作者累趴下了。要是去看医生的话,肯定又要听一遍热带气候具有“伤害温带人”之特性的说明。简直难以置信。一年来,我一直在烦人的政治风云中奔波劳累,难道说,这一切倘若发生在挪威,我就没事儿了吗?总之,我已经是疲惫不堪了。对于《戴维·巴尔弗》,我基本上还是满意的。

    昨天下午派到市里去办事的少年阿里克,晚上很晚才回来,还缠着绷带,但眼里却闪闪发光。说是跟马拉伊塔部落的少年决斗,打伤了对方三四个。今天早上,他就成了我们家的英雄了。他做了一把单弦的胡琴,自弹自唱,颂扬自己的辉煌胜利,还手舞足蹈的。看他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真是个美少年。从新黑布里蒂斯刚来这儿的时候,说是我们家的饭好吃,他就没命地吃,结果肚子鼓得溜圆,难受得要死。

    十月×日

    从一大早开始,就胃疼得厉害。服用鸦片酊十五滴。这两三天我没干活儿。我的精神处于“无主”状态了。

    以前的我似乎是一个极具魅力的俊美青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时我的朋友,比起我的作品来,更喜欢我的性格以及我的话语中阳光灿烂的一面。可是,人不可能永远是爱丽儿或帕克 [27] 的。《致年轻人》那种思想和文体,如今已成了我最讨厌的东西。事实上在法国耶尔咯血之后,我似乎就将一切都看穿了。我已经对任何事情都不抱希望了。如同一只死青蛙一般。对于任何事,我都是以一种沉静的绝望心态参与其间的。就如同我总是在确信自己将被淹死的同时走下大海一样。这么说,也绝不是什么自暴自弃。非但如此,恐怕我到死为止都不会失去快乐的吧。这种确信无疑的绝望,甚至还是一种愉悦。是一种近乎信念似的东西,具有清醒的意识、坚强的勇气和无穷的乐趣,足以支撑我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我不需要快乐,不需要灵感。我自信仅凭义务感就能走下去了。以蚂蚁一般的心态,像蝉一样一路高歌的自信。

    在市场里,在街头上

    我咚咚地敲响战鼓

    我身穿红衣,我昂首阔步

    缎带在头上迎风飘扬。

    为寻找新的战士

    我咚咚地敲响战鼓。

    我向我的战友们保证:

    生的希望,和死的勇气。

    九

    年满十五之后,写作就成了他生活的中心。至于自己生来就应该是作家的这种信念,到底是从何时、何地产生的,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反正到了十五六岁的时候,他就已经难以想象自己将来会从事别的职业了。

    从那时起,他外出时就总是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进行着将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事情全都当场转换成文字的练习。与此同时,他还将读书时觉得“表现得当”的内容尽数摘录到这个笔记本上。

    除此之外,他还十分投入地练习诸位大家的文体。读了一篇文章后,他尝试着用不同作家————或是黑兹利特,或是罗斯金,或是托马斯·布朗爵士————的文体重写好多遍。在其少年时代,他就一连好多年,不知疲倦地重复着这样的练习。就这样,在刚刚脱离了少年期,尚未创作出一部小说之前,他就已经像象棋高手对于棋艺有着相当的自信一样,对于自己的文字表达功夫有着同样的自信了。他身上继承着工程师的血脉,而在他自己所选择的人生道路上,他也同样早早地就怀有技术专家的自豪了。

    他几乎出于本能地知道“自己并不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并且认为,“头脑会出错,而天性是不会出错的。即便粗看上去像是错了,可最终还是会明白,对于真正的自己来说,它所选择的,才是最忠实、最明智的道路”。他还知道“我们内心深处所不了解的东西,要比我们自己聪明得多”。因此,在设计自己的人生之际,就应该以最忠实的态度,极尽全力,沿着唯一的道路————比我们更明智的东西所指引的唯一的道路而奋勇前进,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置之不理。于是,他全然不顾世人的嘲弄和父母的哀叹,从少年时代起,到临死的那一刻为止,自始至终,坚定不移地保持自己的这种活法。作为“浅薄之徒”“伪君子”“色鬼”“自恋狂”“贪得无厌的利己主义者”和“令人作呕的装腔作势者”,他唯有在写作这条道路上始终如一,如同虔诚的修道士一般,勇猛精进,毫不懈怠。他几乎是没有一天不写作的。写作早已成了他生理性的习惯之一。即便是持续折磨了他二十年的肺结核、神经痛和胃痛,也不能改变这一习惯。当肺炎、坐骨神经痛和风眼同时发作时,他还眼睛上蒙着绷带,绝对安静地仰卧着,轻声口述《炸药党员》,让妻子做记录。

    他经常与死神为邻。咳嗽时用来捂嘴的手帕上,是很少不带着鲜血的。就时刻意识到死亡这一点来说,这个尚不成熟、矫揉造作的青年,是有着得道高僧般的大彻大悟的。平时,他的口袋里总是带着用于自己墓志铭的诗句。

    “让我静静地安眠在,繁星闪耀的夜空下。我快快乐乐地活过,如今我要快快乐乐地走向死亡。”云云。

    比起自己的死来,他更害怕朋友死去。对于自己的死,他已经习以为常了。或许应该更进一步地说,他甚至形成了一种与死神嬉戏,与死神对赌的心态。在被死神那冰冷的手捉住之前,自己到底能编织出多少幅“空想和语言的锦缎”?这可真是一场奢侈的豪赌。他的心情就像一个出发时间日益逼近的旅人一样。他迫不及待地,一刻不停地写着。事实上也留下了好几幅“空想和语言的锦缎”。譬如《欧拉拉》,譬如《任性的珍妮特》,譬如《巴伦特雷的少爷》。

    许多人会说:“没错,这些作品写得都很美,富有魅力,但都是些缺乏深度的故事。说到底,史蒂文森还只是个写写通俗小说的作家罢了。”

    然而,对于如此言论,史蒂文森的拥趸们自然也不会无言以对。他们会说:

    “史蒂文森的守护天使(正是得到了其指引,他才走上了作家这一人生道路)非常聪明,正因为知道他生命短暂,所以才让他抛弃了以挖掘人性为特征的现代小说(这是没人能在四十岁之前写出杰作的)的创作形式,而让他选择了富有魅力的传奇故事与巧妙的叙事方式(这是即便早逝,也至少能留下几部精彩之作的),并不断加以磨炼。”

    “如同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冬季的北方植物,在极短的春夏之际,也会匆匆地开花结果一般,这也正是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之一啊。”

    或许有人会说,俄国、法国的那些最最卓越、最最深刻的短篇作家,去世时的年龄不都跟史蒂文森相仿,或更为年轻吗?可他们却并没有像史蒂文森那么疾病缠身,始终生活在短命的威胁之下呀。

    他说过,传奇小说是circumstance [28] 之诗。比起事件本身来,他更喜欢事件所产生的若干场景效果。自认为传奇作家的他(且不管他自己是否清晰地意识到),力图将自己的一生也塑造成自己作品中最大的传奇(就某种程度而言,事实上也取得了成功)。因此,作为主人公的自己的居所氛围,也常常像他在小说中所要求的那样,必须充满诗意,必须富于传奇色彩。他是个用笔墨来营造氛围的大师,在现实生活中,也希望自己的活动场景值得他那支生花妙笔来加以描述,否则,便难以忍受。他那种在旁人看来绝对难以接受的矫揉造作(或玩世不恭的作风),其本质正在于此。

    干吗非得装疯卖傻地牵着头驴,在法国西南部山坳坳里瞎转悠呢?好好的一个良家子弟,干吗非要系一条皱巴巴的领带,戴一顶有着长长的红飘带的旧帽子,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流浪汉呢?还有,在谈论女性时,干吗非要洋洋得意地用令人作呕的腔调说什么“洋娃娃虽然美丽,可里面全是锯末”呢?

    二十岁时的史蒂文森完全是个面目可憎的家伙、讨人嫌的无赖汉,极不受爱丁堡上流社会的待见。从小在严厉的宗教氛围中长大的这个瘦弱的白面小少爷,竟然会突然为自己的纯洁而感到可耻,半夜三更地溜出父亲的宅邸去红灯区转悠。然而,这个效仿维永、卡萨诺瓦的轻薄少年,他自己也很清楚,除了将自己羸弱的躯体和未必长久的生命作为赌注,悉数压在唯一的人生道路上之外,是不会得到拯救的。即便是在灯红酒绿的喧嚣之下,在莺莺燕燕的脂粉阵中,他也能看到这条道路在闪闪发亮————就如同雅各 [29] 在茫茫沙漠中梦见高高的,上达星空的天梯一样。

    十

    一八九二年十一月××日

    由于今天是邮船日,贝尔和劳埃德昨天就进城去了。他们走后,伊欧普开始脚痛,法阿乌玛(就是大汉拉法埃内的老婆,她已经跟没事人似的回到了丈夫的身边)的肩膀上生了疖子,芳妮的皮肤上开始出现黄斑。法阿乌玛的疖子有可能是丹毒 [30] ,靠外行的土办法恐怕是治不了的。晚饭后我骑马去找了医生。夜色朦胧。四下无风。山上雷声隆隆。急速穿过树林时,又看到了那种菌类的蓝色小灯,星星点点的,闪闪发亮。跟医生约好明天前来出诊后,与他一起喝啤酒,谈论德国文学,直到九点钟。

    昨天开始构思新的作品。年代设定在一八一二年左右。地点在拉姆玛穆阿的赫米斯顿附近以及爱丁堡。书名未定。《黑森林地带》?《赫米斯顿的韦尔》?

    十二月××日

    房屋扩建完工。

    本年度的year bill来了。约为四千英镑。今年或许能做到收支平衡吧。

    夜里听到了炮声,好像是英国军舰的入港仪式。坊间传闻,近期我将遭逮捕并被押送出境。

    卡斯尔出版社提出,将《瓶中魔鬼》和《法雷萨海滩》收入一册,用《海岛夜话》的书名出版。这两篇的风格相差如此之大,合在一起出版不是太古怪了吗?我觉得再加上《怪声岛》和《荡妇》或许还差不多吧。

    加入《荡妇》之事,芳妮表示反对。

    一八九三年一月×日

    连日低烧,经久不退。消化不良也很严重。

    《戴维·巴尔弗》的校样尚未寄来。怎么回事?应该排好一半了吧?

    天气很糟。雨。飞沫。雾。寒冷。

    原本以为可以付清的扩建费,结果只付了一半。我们家的开销怎么这么大呢?没觉得怎么奢侈呀。劳埃德每个月都动足了脑筋,可往往是刚填补了一个窟窿,又会开出另一个缺口。有些月份好不容易能维持平衡了,却必定有英舰入港而不得不设宴招待军官水手。有人说我们的佣人太多。其实正式雇用的人数并不多,只是他们的亲戚、朋友经常来串门,搞得数不清人头了(即便这样,也总不会超过一百的吧)。不过,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我是族长呢?谁叫我是瓦伊立马部落的酋长呢?身为大酋长,是不应该为这种小事而多嘴多舌的。更何况土著佣人的伙食费毕竟是有限的。还有些笨蛋,由于我们家女佣的长相多少有些超过了岛上的一般标准,就将瓦伊立马比作苏丹的后宫。还说,这样的话,花费自然巨大了。虽说这分明是出于攻击诽谤之目的,可这谣也造得太离谱了吧。我这位苏丹别说什么精力绝伦了,简直就是个苟延残喘的老病鬼而已啊。他们一会儿将我比作堂吉诃德,一会儿又说我是哈伦·阿尔·拉什德,不一而足。没准儿马上就要把我说成是圣保罗或卡里古拉了吧。还有人说,我过生日的时候请了一百多位客人,太奢靡了。可我根本就没请这么多啊。都是他们自己跑来的。既然他们出于对我(或至少是对于我家的饭菜)的好意而不请自来了,我又岂能将其拒之门外呢?至于说办宴会时不该连土著也一起邀请,就简直是岂有此理了。老实说,我是宁可不请白人,也要请他们的。再说这些费用早就列入预算,本该绰绰有余的。毕竟在这么个岛上,要想怎么奢侈也是做不到的。

    总而言之,我去年一年靠写作赚了四千英镑,却依然是入不敷出。我不由得想起了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晚年的司各特先是突然破产,紧接着又被老婆抛弃,在一群讨债鬼的催逼下,不得不像写作机器一样,不停地粗制滥造。对于他来说,除了坟墓,就再也没有别的喘息之处了。

    战争的谣言又起。要说这波利尼西亚式的纷争,真是拖泥带水,不干不脆的。看似快要烈焰腾空了,却怎么也烧不起来。说它事过境迁了吧,却又余烟袅袅的。这次,也仅仅是特特伊拉西部酋长间的小摩擦罢了,想来是出不了大事儿的吧。

    一月××日

    流感猖獗。家中几乎人人中招了。我还额外地伴随着咯血。

    亨利(西梅内)干起活来真是卖力。本来,萨摩亚人即便是身份极为低贱者也不肯搬运污物的,但贵为小酋长的亨利却每晚都毫不犹豫地钻出蚊帐去倒便桶。现在,大家的感冒都快好了,他却作为最后一个被感染上了,正发着高烧呢。最近,我开始戏称他为戴维(巴尔弗) [31] 。

    在病中,我又开始了新的创作。我口授,让贝尔记录。写的是一个法国贵族在英国当俘虏的经历。主人公的名字叫安努·德·桑特·伊维。我想用其英语读法“森特·艾维斯”为书名。拜托巴克斯特和科尔文寄来罗兰德松的《文章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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