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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雅兴——人生之美好,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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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闲暇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逊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 Essay Upon 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要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致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胝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做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你,你是被动地还是主动地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生物,每一只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于操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劳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主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剩饭,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勒留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劳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须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人负担而令另一部分人坐享其成果。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层”。有闲阶层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应地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暇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

    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地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地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茆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潆潆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斓,终日摩娑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泉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来养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作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借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比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 calf,etc ),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作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护,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裹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鱼之扰,真不如尽量地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做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读画

    《随园诗话》:“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随园老人这句话是有见地的。读是读诵之意,必有文章词句然后方可读诵,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在对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谓Ut pictura poesis,“诗既如此,画亦同然”,早已成为艺术批评上的一句名言。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但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尽管有许多人在猜这个微笑的谜,其实都是多此一举。有人以为她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骄傲与满足。有人说:“怎见得她是因为发觉怀孕而微笑呢?也许她是因为发觉并未怀孕而微笑呢?”这样地读下去,是读不出所以然来的。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像“蒙娜丽莎”这样的画,还有一些奥秘的意味可供揣测,此外像Watts的《希望》,画的是一个女人跨在地球上弹着一只断了弦的琴,也还有一点象征的意思可资领会,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阳光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画的是一个孩子头上顶着一个破帽子,除了那天真无邪的脸上的光线掩映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至于Chase的一幅《静物》,可能只是两条死鱼翻着白肚子躺在盘上,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也许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江皋烟树”,不是“云林行旅”,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一肚皮不合时宜,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复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迈潇洒之气跃然纸上。

    画中已经有诗,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或多或少的诗词字句。自宋以后,这已成了大家所习惯接受的形式,有时候画上无字反倒觉得缺点什么。中国字本身有其艺术价值,若是题写得当,也不难看。西洋画无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鹅翎管写上一首诗,那就不堪设想。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一行大字:“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纵横,密圈铁线,清癯高傲之气扑入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题了这样的词句:“晴窗呵冻,写寒梅数枝,胜似与猫儿狗儿盘桓也……”顿使我们的注意力由斜枝细蕊转移到那个清高的画士。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雪

    李白句:“燕山雪花大如席。”这话靠不住,诗人夸张,犹“白发三千丈”之类。据科学的报道,雪花的结成视当时当地的气温状况而异,最大者直径三至四英寸。大如席,岂不一片雪花就可以把整个人盖住?雪,是越下得大越好,只要是不成灾。雨雪霏霏,像空中撒盐,像柳絮飞舞,缓缓然下,真是有趣,没有人不喜欢。有人喜雨,有人苦雨,不曾听说谁厌恶雪。就是在冰天雪地的地方,爱斯基摩人也还利用雪块砌成圆顶小屋,住进去暖和得很。

    赏雪,须先肚中不饿。否则雪虐风饕之际,饥寒交迫,就许一口气上不来,焉有闲情逸致去细数“一片一片又一片……飞入梅花都不见”?后汉有一位袁安,大雪塞门,无有行路,人谓已死,洛阳令令人除雪,发现他在屋里僵卧,问他为什么不出来,他说:“大雪人皆饿,不宜于人。”此公憨得可爱,自己饿,料想别人也饿。我相信袁安僵卧的时候一定吟不出“风吹雪片似花落”之类的句子。晋王子猷居山阴,夜雪初霁,月色清朗,忽然想起远在剡的朋友戴安道,即便夜乘小舟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假如没有那一场大雪,他固然不会发此奇兴,假如他自己馇粥不继,他也不会风雅到夜乘小船去空走一遭。至于谢安石一门风雅,寒雪之日与儿女吟诗,更是富贵人家事。

    一片雪花含有无数的结晶,一粒结晶又有好多好多的面,每个面都反射着光,所以雪才显着那样的洁白。我年轻时候听说从前有烹雪论茗的故事,一时好奇,便到院里就新降的积雪掬起表面的一层,放在甑里融成水,煮沸,走七步,用小宜兴壶,沏大红袍,倒在小茶盅里,细细品啜之,举起喝干了的杯子就鼻端猛嗅三两下————我一点也不觉得两腋生风,反而觉得舌本闲强。我再检视那剩余的雪水,好像有用矾打的必要!空气污染,雪亦不能保持其清白。有一年,我在汴洛道上行役,途中车坏,时值大雪,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饥肠辘辘,乃就路边草棚买食,主人飨我以挂面,我大喜过望。但是煮面无水,主人取洗脸盆,舀路旁积雪,以混沌沌的雪水下面。虽说饥者易为食,这样的清汤挂面也不是顶容易下咽的。从此我对于雪,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苏武饥吞毡渴饮雪,那另当别论。

    雪的可爱处在于它的广被大地,覆盖一切,没有差别。冬夜拥被而眠,觉寒气袭人,蜷缩不敢动,凌晨张开眼皮,窗棂窗帘隙处有强光闪映大异往日,起来推窗一看——啊!白茫茫一片银世界。竹枝松叶顶着一堆堆的白雪,杈芽老树也都镶了银边。朱门与蓬户同样地蒙受它的沾被,雕栏玉砌与瓷牖桑枢没有差别待遇。地面上的坑穴洼溜,冰面上的枯枝断梗,路面上的残刍败屑,全都罩在天公抛下的一件鹤氅之下。雪就是这样的大公无私,装点了美好的事物,也遮掩了一切的芜秽,虽然不能遮掩太久。

    雪最有益于人之处是在农事方面。我们靠天吃饭,自古以来就看上天的脸色,“上天同云,雨雪雰雰……既沾既足,生我百谷。”俗语所说“瑞雪兆丰年”,即今冬积雪,明年将丰之谓。不必“天大雪,至于牛目”,盈尺就可成为足够的宿泽。还有人说雪宜麦而辟蝗,因为蝗遗子于地,雪深一尺则入地一丈,连虫害都包治了。我自己也有过一点类似的经验,堂前有芍药两栏,书房檐下有玉簪一畦,冬日几场大雪扫积起来,堆在花栏花圃上面,不但可以使花根保暖,而且来春雪融成了天然的润溉,大地回苏的时候果然新苗怒发,长得十分茁壮,花团锦簇。我当时觉得比堆雪人更有意义。

    据说有一位枭雄吟过一首咏雪的诗:“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出门一啊喝,天下大一统。”俗话说:“官大好吟诗。”何况一位枭雄在夤缘际会踌躇满志的时候?这首诗不是没有一点巧思,只是趣味粗犷得可笑,这大概和出身与气质有关。相传法国皇帝路易十四写了一首三节联韵诗,自鸣得意,征求诗人、批评家布洼娄的意见,布洼娄说:“陛下无所不能,陛下欲做一首歪诗,果然做成功了。”我们这位枭雄的咏雪,也应该算是很出色的一首歪诗。

    白猫王子及其他

    第1节 序

    有一天菁清在香港买东西,抱着夹着拎着大包小笼的在街上走着,突然啪的一声有物自上面坠下,正好打在她的肩膀上。低头一看,毛茸茸的一个东西,还直动弹,原来是一只黄鸟,不知是从什么地方落下来的,黄口小雏,振翅乏力,显然是刚学起飞而力有未胜。菁清勉强腾出手来,把它放在掌上,它身体微微颤动,睁着眼睛痴痴地望。她不知所措,丢下它于心不忍。《颜氏家训》有云:“穷鸟入怀,亡人所悯。”仓促间亦不知何处可以买到鸟笼。因为她正要到银行去有事,就捧着它进了银行,把它放在柜台上面,行员看了奇怪,攀谈起来,得知银行总经理是一位爱鸟的人,他家里用整间的房屋做鸟笼。当即把总经理请了出来,他欣然承诺把鸟接了过去。路边孤雏总算有了最佳归宿,不知如今羽毛丰满了未?

    有一天夜晚在台北,菁清在一家豆浆店消夜后步行归家,瞥见一条很小的跛脚的野狗,一瘸一拐地在她身后亦步亦趋。跟了好几条街。看它瘦骨嶙嶙的样子大概是久矣不知肉味,她买了两个包子喂它,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索性又喂了它两个。从此它就跟定了她,一直跟到家门口。她打开街门进来,狗在门外用爪子挠门,大声哭叫,它也想进来。我们家在七层楼上,相当逼仄,不宜养犬。但是过了一小时再去探望,它仍守在门口不去。无可奈何托一位朋友把它抱走,以后下落就不明了。

    以上两桩小事只是前奏,真正和我们结了善缘的是我们的白猫王子。

    普通人家养猫养狗都要起个名字,叫起来方便,而且豢养的不止一只,没有名字也不便识别。我们的这只猫没有名字,我们就叫它猫咪或咪咪。白猫王子是菁清给它的封号,凡是封号都不该轻易使用,没有人把谁的封号整天价挂在嘴边乱嚷乱叫的。

    白猫王子到我们家里来是很偶然的。

    一九七八年三月三十日,我的日记本上有这样的一句:“菁清抱来一只小猫,家中将从此多事矣。”缘当日夜晚,风狂雨骤,菁清自外归来,发现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猫局局缩缩地蹲在门外屋檐下,身上湿漉漉的,叫的声音细如游丝,她问左邻右舍这是谁家的猫,都说不知道。于是因缘凑合,这只小猫就成了我们家中的一员。

    惭愧家中无供给,那一晚只能飨以一碟牛奶,像外国的小精灵扑克似的,它把牛奶舐得一干二净,舐饱了之后它用爪子洗洗脸,伸胳膊拉腿地倒头便睡,真是粗豪之至。我这才有机会端详它的小模样。它浑身雪白(否则怎能赐以白猫王子之嘉名?),两个耳朵是黄的,脑顶上是黄的中间分头路,尾巴是黄的。它的尾巴可有一点怪,短短的而且是弯曲的,里面的骨头是弯的,永远不能伸直。起初我们觉得这是畸形,也许是受了什么伤害所致,后来听兽医告诉我们这叫作麒麟尾,一万只猫也难得遇到一只有麒麟尾。麒麟是什么样子,谁也没见过,不过图画中的麒麟确是卷尾巴,而且至少卷一两圈。没有麒麟尾,它还称得上是白猫王子么?

    在外国,猫狗也有美容院。我在街上隔着窗子望进去,设备堂皇,清洁而雅致,服务项目包括梳毛、洗澡、剪指甲以及马杀鸡之类。开发中的国家当然不至荒唐若是。第一桩事需要给我的小猫做的便是洗个澡。菁清问我怎个洗法,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猫怕水,扔在水里会淹死,所以必须干洗。记得从前家里洗羊毛袄的皮筒子,是用黄豆粉羼樟脑,在毛皮上干搓,然后梳刷。想来对猫亦可如法炮制。黄豆粉不可得,改用面粉,效果不错。只是猫不知道我们对它要下什么毒手,拼命抗拒,在一人按捺一人搓洗之下勉强竣事,我对镜一看我自己几乎像是“打面缸”里的大老爷!后来我们发现洗猫有专用的洗粉,不但洗得干净,而且香喷喷的。猫也习惯,察知我们没有恶意,服服帖帖地让菁清给它洗,不需要我在一边打下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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