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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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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

    说谎、胆小、聪明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地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生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生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也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子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像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纽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挡。但从另一面看,哭也常是女人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屈。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地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屈。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眯眯地笑,哧哧地笑,咯咯地笑,哈哈地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斤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男人:

    脏、懒、自私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裳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弈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英寸见方半英寸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地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赚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鲁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地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一部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谈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隐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洋罪:

    外国人的习俗在我国似乎不合国情

    有些人,大概是觉得生活还不够丰富,于顽固的礼教、愚昧陋俗、野蛮的禁忌之外,还介绍许多外国的风俗习惯,甘心情愿地受那份洋罪。

    例如,宴集茶会之类偶然恰是十三人之数,原是稀松平常之事,但往往就有人把事态扩大,认为情形严重,好像人数一到十三,其中必将有谁虽欲“寿终正寝”而不可得的样子。在这种场合,必定有先知先觉者托故逃席,或临时加添一位,打破这个凶数,又好像只要破了十三,其中人人必然“寿终正寝”的样子。对于十三的恐怖,在某种人中间近已颇为流行。据说,它的来源是外国的。耶稣基督被他的使徒犹大所卖,最后晚餐时便是十三人同席。因此十三成为不吉利的数目。在外国,听说不但宴集之类要避免十三,就是旅馆的号数也常以12A来代替十三。这种近于迷信而且无聊的风俗,移到中国来,则于迷信与无聊之外,还应该加上一个可嗤!

    再例如,划火柴给人点纸烟,点到第三人的纸烟时,则必有热心者迫不及待地从旁嘘一口大气,把你的火柴吹熄。一根火柴不准点三支纸烟。据博闻者说,这风俗也是外国的。好像这风俗还不怎样古,就在上次大战的时候,夜晚战壕里的士兵抽烟,如果火柴的亮光延续到能点燃三支纸烟那么久,则敌人的枪弹炮弹必定一齐飞来。这风俗虽“与抗战有关”,但在敌人枪炮射程以外的地方,若不加解释,则仍容易被人目为近于庸人自扰。

    又例如,朋辈对饮,常见有碰杯之举,把酒杯碰得咣一声响,然后同时仰着脖子往下灌,咕噜咕噜地灌下去,点头咂嘴,踌躇满志。为什么要碰那一下子呢?这又是外国规矩。据说相当古的时候,而人心即已不古,于揖让酬应之间,就许在酒杯里下毒药,所以主人为表明心迹起见,不得不与客人喝个“交杯酒”,交杯之际,咣的一声是难免的。到后来,去古日远,而人心反倒古起来了,酒杯里下毒药的事情渐不多见,主客对饮只须做交杯状,听那哨然一响,便可以放心大胆地喝酒了。碰杯之起源,大概如此。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之下,喝交杯酒是未可厚非的。如果碰一下杯,能令我们警惕戒惧,不致忘记了以酒肉相饷的人同时也有投毒的可能,而同时酒杯质料相当坚牢不致磕裂碰碎,那么,碰杯的风俗却也不能说是一定要不得。

    大概风俗习惯,总是慢慢养成,所以能在社会通行。如果生吞活剥地把外国的风俗习惯移植到我们的社会里来,则必窒碍难行,其故在不服水土。讲到这里我也有一个具体的而且极端的例子————

    四月一日,打开报纸一看,皇皇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与某某某今得某某某与某某某先生之介绍及双方家长之同意,订于四月一日在某某处行结婚礼,国难期间一切从简,特此敬告诸亲友。”结婚只是男女两人的事,对别人无关,而别人偏偏最感兴趣。启事一出,好事者奔走相告,更好事者议论纷纷,尤好事者拍电致贺。

    四月二日报纸上有更皇皇的启事一则如下:“某某某启事,昨为西俗万愚节,友人某某某先生遂假借名义,代登结婚启事一则以资戏弄,此事概属乌有,诚恐淆乱听闻,特此郑重声明。”好事者嗒然若丧,更好事者引为谈助,尤好事者则去翻查百科全书,寻找万愚节之源起。

    四月一日为万愚节,西人相绐以为乐;其是否为陋俗,我们管不着,其是否把终身大事也划在相绐的范围以内,我们亦不得知。我只觉得这种风俗习惯,在我们这国度里,似嫌不合国情。我觉得我们几乎是天天在过万愚节。舞文弄墨之辈,专作欺人之谈,且按下不表,单说市井习见之事,即可见我们平日颇不缺乏相绐之乐。有些店铺高高悬起“言无二价”、“童叟无欺”的招牌,这就是反映着一般的诳价欺骗的现象。凡是约期取件的商店,如成衣店、洗衣店、照像馆之类,因爽约而使我们徒劳往返的事是很平常的,然对外国人则不然,与外国人约甚少爽约之事。我想这原因大概就是外国人只有在四月一日那一天才肯以相绐为乐,而在我们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随便哪一天都无妨定为万愚节。

    万愚节的风俗,在我个人,并不觉得生疏,我不幸从小就进洋习甚深的学校,到四月一日总有人伪造文书诈欺取乐,而受愚者亦不为忤。现在年事稍长,看破骗局甚多,更觉谑浪取笑无伤大雅。不过一定要仿西人所为,在四月一日这一天把说谎普遍化、合理化,而同时在其余的三百六十多天又并不仿西人所为,仍然随时随地地言而无信互相欺诈,我终觉得大可不必。

    外国的风俗习惯永远是有趣的,因为异国情调总是新奇的居多。新奇就有趣。不过若把异国情调生吞活剥地搬到自己家里来,身体力行,则新奇往往变成为桎梏,有趣往往变成为肉麻。基于这种道理,很有些人至今喝茶并不加白糖与牛奶。

    过年:

    压岁钱不是白拿

    我小时候并不特别喜欢过年,除夕要守岁,不过十二点不能睡觉,这对于一个习于早睡的孩子是一种煎熬。前庭后院挂满了灯笼,又是宫灯,又是纱灯,烛光辉煌,地上铺了芝麻秸儿,踩上去咯咯吱吱响,这一切当然有趣,可是寒风凛冽,吹得小脸儿通红,也就很不舒服。炕桌上呼卢喝雉,没有孩子的份。压岁钱不是白拿,要叩头如捣蒜。大厅上供着祖先的影像,长辈指点曰:“这是你的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虽然都是岸然道貌微露慈祥,我尚不能领略慎终追远的意义。“姑娘爱花,小子要炮……”我却怕那大麻雷子、二踢脚子。别人放鞭炮,我躲在屋里捂着耳朵。每人分一包杂拌儿,哼,看那桃脯、蜜枣沾上的一层灰尘,怎好往嘴里送?年夜饭照例是特别丰盛的。大年初几不动刀,大家歇工,所以年菜事实上即是大锅菜。大锅的炖肉,加上粉丝是一味,加上蘑菇又是一味;大锅的炖鸡,加上冬笋是一味,加上番薯又是一味,都放在特大号的锅、罐子、盆子里,此后随取随吃,大概历十余日不得罄,事实上是天天打扫剩菜。满缸的馒头,满缸的腌白菜,满缸的咸疙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底。芥末堆儿、素面筋、十香菜比较地受欢迎。除夕夜,一交子时,煮饽饽端上来了。我困得低枝倒挂,哪有胃口去吃?胡乱吃两个,倒头便睡,不知东方之既白。

    初一特别起得早,梳小辫儿,换新衣裳,大棉袄加上一件新蓝布罩袍、黑马褂、灰鼠绒绿鼻脸儿的靴子。见人就得请安,口说:“新喜。”日上三竿,骡子轿车已经套好,跟班的捧着拜匣,奉命到几家最亲近的人家拜年去也。如果运气好,人家“挡驾”,最好不过,递进一张帖子,掉头就走。否则一声“请”,便得升堂入室,至少要朝上磕三个头,才算礼成。这个差事我当过好几次,从心坎儿觉得窝囊。

    民国前一两年,我的祖父母相继去世,由我父亲领导在家庭生活方式上作维新运动,革除了许多旧习,包括过年的仪式在内。我不再奉派出去挨门磕头拜年。我从此不再是磕头虫儿。过年不再做年菜,而向致美斋定做八道大菜及若干小菜,分装四个圆笼,除日挑到家中,自己家里也购备一些新鲜菜蔬以为辅佐。一连若干天顿顿吃煮饽饽的怪事,也不再在我家出现。我父亲说:“我愿在哪一天过年就在哪一天过年,何必跟着大家起哄?”逛厂甸,我们是一定要去的,不是为了喝豆汁儿、吃煮豌豆,或是那大糖葫芦,是为了要到海王村和火神庙去买旧书。白云观我们也去过一次,一路上吃尘土,庙里面人挤人,哪里有神仙可会,我再也不作第二次想。过年时,我最难忘的娱乐之一是放风筝,风和日丽的时候,独自在院子里挑起一根长竹竿,一手扶竿,一手持线桄子,看着风筝冉冉上升,御风而起,一霎时遇到罡风,稳稳地停在半天空,这时候虽然冻得涕泗横流,而我心滋乐。

    民国元年初,大总统袁世凯唆使曹锟驻禄米仓部队兵变,大掠平津,那一天正是阴历正月十二,给万民欢腾的新年假期做了一个悲惨而荒谬的结束,从此每个新年我心里就有一个驱不散的阴影。大家都说恭贺新喜,我不知喜从何来。

    一条野狗:

    一条无家可归惨遭捕杀的野狗

    野狗当道,有司捕杀之,吾无间然。

    夜深人静,常听到犬吠之声盈耳,哀而且厉,随即寂然。我初以为是狗屠出来猎狩,收集香肉,供人大嚼。后来听说是市府派出来的专人收捕野狗。他们的猎具简单,一根棍子,顶端系上一个铅铁丝圈的活套,瞄准了套在狗颈上面,越拉愈紧,狗便无法挣脱。提起狗来往停在路边的车子里一甩,凑足了十个八个,送往拘留场所,三日无人认领,则聚而歼之,无稍贷。对市民而言,这是德政。

    从前我的居处楼上有人养狗,我从未见过这狗,不知其为雌雄、妍媸、胖瘦。但是狗准时狂吠,准在黎明的时候以极不悦耳的短促而连续的声音嗥叫,惊醒上下左右邻人的清睡。熟睡中被惊醒是很难受的。古人形容人民之安居乐业的现象之一是“狗不夜吠”(见《后汉书·循吏传》),有一天菁清在电梯中遇到狗主人,说起这条狗,委婉地请求她能不能“无使龙也吠”。狗主人反问:“你搬来多久了?”菁清说:“将近一月。”狗主人说:“我在此地养这条狗将近三年了。”言外之意是,她和她的狗已经是资深的住户,一切早已定型,传统不容置疑。我闻之不禁叹息,有其人必有其狗。可是睦邻要紧,何况这狗不是野狗,所以这桩事只好列为百忍的项目之一。忍了两年,忽不闻犬吠,人犬俱杳,大概是搬走了。

    历史重演,我现在住的地方又有一条狗半夜里汪汪地叫,不是在楼上,是在街上,原是一家店铺豢养的一只母狗,店铺关门,狗被遗弃,变成了野狗。它在附近餐馆偶然拾些残羹剩炙,苟全性命,但是瘦骨嶙峋,棕黑色的毛脱落了一半,同时还长满了虱。别看它这副腌臜相,在一群落魄的公狗的眼里,它还是眉清目秀的。果然,有一夜晚,一群野狗狺狺然骚动起来,争相追逐这只可怜的母狗。结果是不免。群狗哄散,不久这条狗就大腹膨亨了。大概狗在怀胎期间格外容易感觉到饿,所以它叫得格外凄厉。菁清和我时常外出就餐,偶然剩余的菜肴便大包小包地携带回家,菁清没有浪费的习惯,归途遇见这只母狗,菁清顺手打开包裹,投以肉骨之类。一只狗真正饥饿的时候,饥火中烧,忽然看见肉骨,饥火会从眼里直冒出来。它急急忙忙地大口吞嚼。咔嚓咔嚓之声可闻,还不时地左顾右盼,唯恐谁来夺食。吃完之后,还要舔地,好像是意犹未足。菁清索兴以全部剩食投赠,它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得一干二净。饿狗得食,那份满足的样子给人印象至深。此后我们就时常喂它,它好像认识我们了,见到我们就摇它的尾巴,这是它的礼貌。我们只是“随所见物,发慈悲心”(莲池大师语),并不是对这只野狗有所偏爱。

    有一天,楼下餐馆主人说,那只野狗利用他后门外的一角空地产下了五只小狗。菁清就劝店主喂养它们,店主也答应了,只是把三只小狗送人,留下两只。我们看见了这两只,肥肥胖胖,满地打滚,一白色一棕色。天地之大德曰生,狗也在一切有情之内。现在母狗长得丰满了,皮毛也显著悦泽,母性焕发,怡然自得,再也不黎明狂吠扰人清梦了。我们为它庆幸:“得其所哉!”尤其是看它喂奶给小狗吃的那副舒坦的样子,令人兴起愉愉之感。

    忽然有一天餐馆主人告诉我们,那条狗被抓走了!我们立刻就想到捕狗人员用铁圈套狗的样子,不免戚然。问店主要不要去认领,他摇摇头。“那两只小狗怎么办呢?”他说:“我们会喂它。”说着说着那两只小狗跑过来了,依然欢蹦乱跳,满地打滚,不晓得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我知道那条狗还可以苟延残喘三天,这三天中,我不时地想到了它。三天过后,万事皆空,它的影子仍然不时地浮现在我心里。这条狗并不美丰姿,比起什么狮子狗、狐狸狗、哈巴狗、牧羊犬、大丹狗、香肠狗、牛头狗……都差得远。我没有抚摸过它,只是偶有一饭之恩。奈何三日已过而仍萦绕我的心怀?我的心怀已经是满满的,不能再容纳一只无家可归惨遭捕杀的野狗。我想唯一的释怀的方法是把这一桩事写出来,也许写出来之后心里就会觉得释然。试试看。

    厌恶女性者:

    指女人为祸水,是厌恶女性者的口头禅

    不要以为男人都是好色之徒,也有厌恶女性者。

    《周书·列传》第四十,萧统三子萧詧,曾在江陵称帝八载,据说他“少有大志,不拘小节……性不饮酒,安于俭素……尤恶见妇人,虽相去数步,遥闻其臭。经御妇人之衣,不复更著”。

    一个曾临九五的人,无论在位如何短暂,疆土如何狭小,我们可以想象内宫粉黛,必极其妍。而萧詧恶见妇人,事属不经,似难索解。女人离他数步之遥,他就闻到她的臭味,更是离奇,难道他遇到的妇人个个都患狐臭?因思古时淳于髡一斗亦醉,一石亦醉,最欢畅的时候是“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前有堕珥,后有遗簪”、“男女同席,履舄交错……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芗泽就是指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特殊的香气。淳于髡说的大概是实话。这种香气须在相当亲近肌肤的时候才能闻到。《红楼梦》里宝玉不是就曾一再勉强地要闻黛玉的袖口么?只因袖口里有芗泽。这种香气,萧詧大概是无缘消受。不过萧詧雅好佛理,曾有“内典华严般若法华金光明义疏四十六卷”的著作行世,也许因潜心佛理而厌恶女色,亦未可知。可是事实上他生了八个儿子,死时才四十四岁,这又怎么说?

    厌恶女性者,英文叫做misogynist,在文学作品中有时也有很率直的描述。例如,十六世纪作家约翰·黎利(John Lyly)所作《优浮绮斯》(Euphues),其中有一封长信,是优浮绮斯在离开那不勒斯返回雅典时写给他的一位朋友及一般痴情男子的。这封信号称为“戒色指南”(The Cooling Card)。其言曰:

    她如果贞洁,必定拘谨;如果轻佻,必定淫荡;如是严肃的婆娘,谁肯爱她?如是放浪的泼妇,谁愿娶她?如是侍奉灶神的处女,她们是誓不嫁人的;如是追随爱神的信徒,她们是势必荒淫的。如果我爱一个美貌的,势必引起嫉妒;如果我爱一个貌寝的,会要使我疯狂。如果生育频繁,则负担有增无已;如果不能生育,则我的罪孽愈发深重;如果贤淑,我会担心她早死;如果不淑,我会厌恶她长寿。

    把女人说得一无是处,其结论是“避免接近女人”。优浮绮斯的私行并不谨饬,被蛇咬过一回,以后见了绳子也怕。所以他的厌恶女性的论调实是有感而发。

    异性相吸,男女相悦,乃是常情。至于溺于女色者,如纣王之宠妲己,幽王之宠褒姒,以至于亡国,则罪不全在妲己与褒姒,纣王、幽王须负更大之责任。只因佳人难再得,遂任其倾城倾国,昏君本人之罪责岂容推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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