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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间世》上我刊出一篇姚英小姐的文章——她其实已是一位太太了,但她并不是姚英太太,而在英文中,要称呼一个女子的名姓,又没有方法可以不提起她结过了婚没有。如果提及一个著名的女作家,当你用“太太”这个称呼来介绍她时,而不提起她的名字,那便更加不敬了。在中国,至少,我们可以用“女士”这一个称呼而避免自己碰钉子,又用同样的方法我们可以用第三人称而不加辨明是“他”或“她”——只有在华夏之都才有的一种两性平等测度。我想,我们何以不能只用一个属类名称“M”来称呼一个人,而让人家好奇地去玩味这到底是一个已婚或未婚的“他”呢,还是一个已婚或未婚的“她”?好了,且说M姚英写了一篇说她处理书室中书籍的方法的美妙的文章,那方法,同我的竟那么巧合,要是我对于这一点以前曾发表过只字,或以前曾同她见过面的话,我真要说她偷窃了我的意思了。因此我在她这篇文章后面写了一篇很长的编者按语——我是希望编者们能在人家的文章后面写点长的按语的。——说明她的理论与我的相同得多么厉害。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只是一种共同的理论而已,这大致如下(转译她的文章):

    当然,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择用一种编目的方法,把书籍按照规定一一标签分类,当是很好的,不论是依照杜威分类法或王云五分类法。但这办法对于一个穷书生是办不到的,他没有一部全套的图书馆版本来陈列起来,他往往在上海或南京住着一幢幢的弄堂房子。这种弄堂房子通常有一间会客室,一间客堂,二间卧室,二间浴室,如果他或她可以有一间书房,那已算是幸运的了。此外,他或她所收藏的有限的书籍通常都是按着个性的,大概是偏多于他或她所喜欢的作者的书,而其他的作者的书则较少。那么,他或她对于这些书又怎样来处理呢?

    别人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方法(我高兴这种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的说法,因为英文也不经心地忘掉了对于“我”及“我的”第二个词的性的区别)。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譬如说,当正在书桌前坐着的时候,接到了寄来的一本书或刊物,我便把它放在书桌上。假如正在看的时候有客来了,于是我便把它拿到客堂里去同我的朋友共读。如果那朋友去了,我忘记把它拿回来,我便让它放在客堂里。但有时读得十分有味,我还不想睡觉,而只想舒散一回,于是我便把它拿上楼来在床上看。如果这书能抓住我的兴趣,我便读下去,但如果兴乏了,我便可以随手把它当作枕头。这便是我所谓的自然方法,这可以约略给它下个定义为“把书籍随手置放的方法”。我甚至根本不能说我的书有什么“适当”的地方可以放置。

    这种方式的逻辑的结果,当然是到处都是书籍杂志了。床上,沙发上,会客室里,食架上,自来水龙头边,等等,有着一种在杜威或王云五的分类法中所不能获得的丰富的印象。

    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可以介绍。第一,有一种多样错综的美。因为这样一来书本都杂放在一起了,皮面精装本,纸面本,中文的,英文的,大而厚的巨册,轻巧的毛边书,有的有中世纪英雄的图案,有的有裸体的摩登女郎,全混合在一个知识的大库中,包括了整个人类史的一个缩影。第二,有一种丰盛与多样的趣味。我让一本哲学书放在一部自然科学论文旁边,让一本幽默的小册子同一本意义堂皇的提倡道德的书籍并肩齐立。它们只是组成了一个杂色队伍,很像各自存着相反的意见,而在我的想象中做着一场荒唐无稽的争论而叫我开开心而已。第三,这种方法有一种十分便利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全部书籍都放置在书房里,那么他在客堂里便分明无书可看了。用了这一种方法,我即使在厕上也可以增进知识了。

    我要声明的,便是那是我个人的方法,我并不是要求别人的赞成或请他们照我这样做。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当我的客人们看见了我的生活方式时,往往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去问过他们,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是不以为然的叹息呢,还是赞成的叹息……但我也不管。

    上面的文章可以说是现在中国的小品文的一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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