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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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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不认识!他自己说是宋仙伯。”

    “宋仙伯?”黄顺祥沉吟起来,“是不是左边耳门有很大一块疤的?”

    “是的。”

    “那是伯劳三了。只有他才这样滑稽。他说宋仙伯,那是笑你去送他,就像祝英台送梁山伯。”

    “我才不会送他,妈的!”致远发觉自己受了愚弄,脸孔气得发紫,暴跳如雷,立刻又把笠儿戴上,预备冲出去。

    “我要不把他追回来不姓刘!”

    “由他去吧,致远,这人是不能理的。”

    “不!我一定————”

    “你还去做什么?”刘少兴沉静地说,“人都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在有小路的那地点,什么也看不见,只留下白烟依旧在流动,在盘旋。

    不知几时,毛毛雨也收歇了。

    “由他去吧,致远,生气也没有用的。”黄顺祥重复说,“这人是理不得的。”

    “哎哟,伯劳三呀!”阿亮嫂仿佛见了鬼。

    她向桌下吐了口槟榔汁,然后用手背拭拭嘴唇。槟榔汁的流线型的红点飞溅一地。

    关于这位无名英雄,阿亮嫂就像自家的手掌一样稔熟。

    “啊哟!这个天管不着的伯劳三,哪个人敢去惹?那是一个没有坛位的野神,谁惹他,谁倒霉。那次营林局的盐田想没收他的黄藤,伯劳三找上去,用镰刀勾住他的脖子问他还不还。盐田吓得魂也跑散了,赶紧把黄藤还给他,哼也没敢哼。第二天,营林局传唤伯劳三,伯劳三就带了他的两个儿子上局里去了。他们告诉他,要把他移送法院。伯劳三说他可以去。

    ‘你的孩子?’局里人看看他的儿子。

    ‘一块去。’伯劳三说。

    ‘你一个亲人也没有吗?’

    ‘没有。’

    局里的人呆了,望望伯劳三,又望望那两个孩子不住地皱眉。望了一会儿,只好说:‘孩子领回去吧,以后可别再往营林局偷东西了。’

    你当他会听话吗?不!第二天他又去了。盐田看见他,张大了嘴不会说话。随后再碰见他时,干脆自己先躲开,就好像碰见了瘟神一般。你说拿这样的人有什么办法?”

    致平再出来时,凉亭里只剩下饶新华一个人在静静地吸旱烟;那只秃尾母狗在板凳下穿山甲似的蜷成一堆。

    看见致平,老人放下烟嘴。

    “致平,我刚想起一件事,”老人说,“你有不用的毛笔,就送我一支。”

    “你要它做什么用?”

    “我要训练几条狗给农场。”

    致平呆呆地望望老人,老人的异想天开使他觉得有趣。

    “你是不是预备教狗写字?”他问。

    “现在你别笑,”饶新华一本正经地说,“你还记不记得福全叫人给绑在树头下?”

    “哦,你想要那些狗去对付那些坏人,是不是?就像军队的狼犬一样?”致平说,“但是你哪里去找狼犬呢?”

    “我只要普通的狗就行。我还要它晓得怎样去咬绳子。”忽然他向下边叫一声,“秃尾!”

    秃尾从大板凳下应声跳出。

    “秃尾,站起!”老人向它喊。

    秃尾颤巍巍地用两只后肢直立。

    “伏倒!”

    秃尾伏下去。

    “爬!”秃尾用四肢贴地爬行着,仿佛在游泳。

    致平深受感动,重新觉得这老头儿的确与众不同。他一直只觉得他好玩,现在他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看法去观察他。他觉得在老人里面有一种猜不透的某种东西,而这就值得使他受到较多的尊敬。

    “这是你新近教它的,是不是,新华哥?”致平说。他不能再笑了。

    “是的。可是它不会咬绳子。它老了。做这种事,必得在它还是小狗时开始。老了就什么也教不出了。”

    饶新华由壁间取下簑衣,边穿边说:“致平,晚上你吩咐丁全回去一趟,我有事找他。”

    “你要不要现在见他,”致平说,“他大概在田里。”

    “现在我没有工夫。”

    致平也站起来,跟在老人后边。外面只有细细的雨屑。致平只戴了顶笠子。

    “哪天你到我那里看看小狗去。我有两条很好的小狗,”老人边走边说,“我一定要好好地教练它们。以后你有这些狗,进山就可以放心了。”

    到了飞山寺近边,两人分了手。但老人走了两三步,却突然驻足转身向致平说————似乎这才想起来似的。

    “致平,”他的声调颇为诚恳,“燕妹是好姑娘,你应该答应阿亮嫂。”

    老人说完话,反身毫不犹豫地走了。

    燕妹主动求婚,是致平完全没有料到的一件事,所以当阿亮嫂征求他的意见时,他不禁一呆,顷刻间竟想不出适当的话来回答。他试想分析它的可能性,他希望知道这事情的动机。也许这是一件极普通的事情,只起于媒人的生意经。他似乎记得淑华曾经对他说过阿亮嫂要给他和燕妹二人说合。当时致平只把它看作是开玩笑。但也许可以看作由那时候起,阿亮嫂即怀有此意。话虽如此,阿亮嫂也不能无故自作主张,必有一方主动。显而易见,在她来说合之前,即已先经对方授意。这就归到本题上来了,这也就是一直为他所忽略,而现在他极愿意知道的事情。燕妹爱他?他想。但他什么也不能说。这不是一下子就弄得清楚的事情。

    致平也明白在旧式男女和旧式婚姻之间,不必有爱,照样可以结合。这种由机械文明带来的个人主义式的感情是被认为没有价值的。然而在他和燕妹结合,就不能这样说了。因为他们朝夕相处,形影相随,在这种情形之下,你就不能不发生某种感情:爱或憎,喜与恶。

    他走上架在磨刀河上的吊桥。桥在他脚下激烈地摇晃。走到中间,他便握住铁索小立片刻,俯看河水。水流甚急,浪花四溅,声势浩大,直奔桥上。吊桥那向又是稻田,稻田上面有一个农夫,身穿簑衣,肩荷锄头,看上去,活像浮在水面上的一块木头。

    燕妹是不是爱自己?致平又想。

    记得有一次,因为红妹说起燕妹参加善堂的唱经班,那时燕妹急得如何想哭,双颊红得出血。她知道这是致平一直所不喜欢的。在他们中午用餐时,致平一直用自己的洋巾垫坐。有一天,他忘记带洋巾,于是他就坐在淑华的洋巾上。他坐下去,才发觉旁边又铺好一领。当他看见燕妹表情凄寂,悄悄地收起这领洋巾时,心中忽然感到一阵内疚与不安。这些虽都是寻常小事,但现在想来,似乎都有特别意义。想到这里,致平重新感到歉疚,仿佛自己犯了一次过失。

    燕妹是好姑娘,致平也不否认。尤其她身段的坚实健美,在女工当中是数一数二的。他可以想象她的声调如何地嫩美,笑颜如何娇媚,而她的小腿又是那样好看,似乎她就在眼前。但虽有这一切,致平还是没有办法。“慢慢再说”,便是他给阿亮嫂的回答。对于这件事,他只能抱歉,只好对不起她。他能喜欢她,但不能爱她。她的性情柔顺,和她在一起,她可以使人感到轻松愉快;作为朋友她是够条件的。至于作为终身伴侣,她不是致平理想的对象,他也从不曾由这角度去看她。

    然而若问起他的对象,他的理想,致平也不能给自己描绘出一幅较满意的画像。他只觉得那应该是另一种女人,而不是燕妹。思路至此,很奇怪的,他用一种不安的心情马上联想起另一个女人。老实说,致平所以不能爱燕妹,似乎也就为了这个缘故。好像他只有一颗心,一个爱,既然是奉献给另一个人了,那么燕妹就不可能再获得。这女人的名字,致平不便公开;过去他只好藏之心底,因为她是属于“墙”那边的人。她就是————淑华!最近,他越来越感到她的魅力了。不但如此,它的分量甚至与日俱增,使得他无法摆脱。它起初使致平可怕,继之是烦恼。

    总之,他对燕妹只好抱歉,他不能接受她的求婚。但他又不愿意失去这样一个明朗快活的异性朋友。他希望在他们之间不要有求婚的事发生,好让他仍旧和往日一样愉快地与她相处。然而他的理智立刻告诉他,这种期待是不可能的,他必须二者选择其一,若非整个获得,只有完全失去。实际上在这以后,致平就不再见到燕妹了。

    当晚,致平把农场的事务草草整理完毕,便在书桌前呆坐。他的思潮起伏,惆怅与烦恼。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时断时续,时大时小。刚才他的母亲重提婚事,要他清楚答复。对此,双亲似乎也没有一定的意见,但他们愿意及早看见致平成婚,所以宁愿赞成这门亲事。母亲告诉他,他对一切亲事的拖延,使父亲相当地不高兴。

    “你还是‘二十五岁以前不结婚’吗?”母亲用谴责的口气说。

    “二十五岁以前不结婚”,是致平每遇着问题时反复使用的一句口头语。他听着,只是笑笑,不说什么。在他看来,这事已成定局,无需多费唇舌了。

    “你总得有个选择,”母亲又说,“你不能总让父亲生气。”

    致平黯然枯坐,努力摒除一切杂念。当他茫然望着窗外混沌而萧索的雨夜,他的心里只剩下四个字在翻覆,而至于无限。

    淑华同姓,淑华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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