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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灾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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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味道的人把芳香当作腐臭,不懂道理的人把美好的言辞当成乱人听闻。人的寿命长短,是由各自行为的善、恶来决定的。羿、敖二人因为依仗善于射箭和力大逞凶而不得好死,智伯由于贪婪狠毒而葬送了自己。天灾的验证,吉祥的报应,就像施舍什么希望报谢什么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好行善的人,老天爷就帮助他得到幸福,这是上天的报应。《易》上说:“上天保佑,只有吉祥,没有不利。”好行恶的人,上天用灾祸根应他,这就出现天灾人祸。《春秋》上说:“因为这样做了,才有天灾报应。”周文王和周武王尊重贤人,接受别人的意见,恭敬谨慎而不怠慢,纯厚的德行使上天高兴,天地之神就恩赐他们。《诗经》上说:“天降的福很多,天降的福广大。”日为阳,阳是光明的;月为阴,阴是昏暗的;这就表示君主尊贵臣民卑下的道理。所以阳气光大强盛于上,而众阴则消失于下;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在水中的蚌蛤就丰满。因此当大臣的不像大臣,阴阳就会不调和,日月就会有变异;朝政和教化不协调,水旱之灾就会不时降临,虫灾也会发生。这就是上天对人间灾难的报应。人们仿效春夏秋冬的变化去工作,就会有成就,星星在天上分布、运行,人们就摹拟它们来行动。恒星好像公卿,众星好像万民。恒星端正则众星整齐,恒星乱了众星就会坠落。

    大夫曰:文学言刚柔之类,五胜相代生①。《易》明于阴阳,《书》长于五行。春生夏长,故火生于寅木,阳类也;秋生冬死,故水生于申金,阴物也。四时五行,迭废迭兴,阴阳异类,水火不同器。金得土而成,得火而死,金生于巳,何说何言然乎②?

    【注释】

    ①五胜:古以五行生克为帝王嬗代之应。《史记·历书》:“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这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报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集解》:“《汉书·音义》曰:‘五行相胜,秦以周为火,用水胜之。’”《汉书·律历志》同。

    ②“何”疑为“可”之误。

    【译文】

    大夫说:“文学谈了阴阳的变化和五行相生相克的事情。《易》对阴阳变化讲得很明白,《尚书》对五行说阐述得很清楚。春天草木出生,复天草木成长,所以春天之后是夏天,春、夏属于阳类;秋天植物成熟,冬天植物死亡,所以秋天之后是冬天,秋、冬属于阴类。一年四季和五行金木水火土时衰时兴不断更替,阴阳是相互对立的,就像水火不能放在同一个容器里一样。金遇到土才能生成,遇到火就会死亡,但秋天(金)偏偏生于夏(巳火),对此你们又如何解释呢?

    文学曰:兵者,凶器也,甲坚兵利,为天下殃。以母制子①,故能久长。圣人法之,厌而不阳②。《诗》云:“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③。”衰世不然。逆天道以快暴心,僵尸血流以争壤土,牢人之君④,灾人之祀,杀人之子若绝草木,刑者肩靡于道⑤。以己之所恶而施于人。是以国家破灭,身受其殃,秦王是也。

    【注释】

    ①母:这里指儒家所谓的根本道德。子:这里指打仗。

    ②之:代词,指“以母制子”。厌:抑制。不阳:不使阴变为阳(“以母制子”则指以阳制阴)。

    ③这是《诗经·周颂·时迈》篇文。载:乃,于是。戢(j0):聚集,收藏起来。橐(tu$):古时装弓箭的袋子。这里是装起来的意思。懿(y@):美好。肆:布满。时:即此。夏:即中原,指周统治下的黄河中、下游地方。

    ④牢:牢狱。这里作动词用,是囚禁的意思。

    ⑤靡:同“摩”。“肩靡”,肩与肩互相摩擦,形容人很多。

    【译文】

    文学说:兵器是凶器,坚实的盔甲,锋利的战刀,是天下的祸殃。只有使用道德制止打仗,国家才能长久存在。圣人效法这种主张,抑制打仗,不使阴变为阳。《诗经》上说:“收藏兵器,装起弓箭,追求美德,恩满中原。”而衰落的朝代却不是这样,他们违反上天的旨意,去满足残暴之心,以人们的死亡和流血去争夺疆土,把别国的君主囚禁在牢狱之中,毁灭别人的祖庙祭祀,杀害别人的后代就像砍伐草木一样,道路上受过刑罚的人成群结队。把自己所厌恶的东西强加于别人。因此造成国家灭亡,自己遭殃,秦始皇就是这样的人。

    大夫曰:金生于巳,刑罚小加,故荠麦夏死①。《易》曰:“履霜,坚冰至②。”秋始降霜,草木陨零③,合冬行诛④,万物毕藏。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故非其时而树⑤,虽生不成。秋冬行德,是谓逆天道。《月令》:“凉风至,杀气动,蜻蛚鸣,衣裘成。天子行微刑,始■蒌以顺天令⑥”文学同四时⑦,合阴阳,尚德而除刑。如此,则鹰隼不鸷⑧,猛兽不攫,秋不搜狝⑨,冬不田狩者也⑩。

    【注释】

    ①荠(j@):荠菜,二年生草本植物,花白色,茎叶嫩时可以吃,夏天成熟枯死。《淮南子·地形篇》:“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故禾春生夏死,菽夏生冬死,麦秋生夏死,荠冬生夏死。”高诱注:“荠,水也,水王而生,土王而死也。”即此本所本。

    ②这是《易经·坤卦》文。履:踩。

    ③陨零:凋谢零落。

    ④合:适合。行诛:执行死刑。

    ⑤树:种植。

    ⑥《月令》,《礼记》篇名。今本《月令》无此文,此当是撮意引用。蜻蛚(li8):蟋蟀。■(ch))蒌:即■■,祭名。■,动物名,虎属。常以立秋日祭兽。国君也以此日出猎,还以祭祀宗庙,故有■■之祭。见《汉书·武帝纪》苏林注。

    ⑦“文学”下原有“曰”字,今据华氏活字本、撄宁斋抄本删。

    ⑧隼(s*n):一种凶猛的鸟。鸷(zh@):凶猛的鸟。这里作动词用。不鸷,不捕食小鸟。

    ⑨搜狝(xian):古时指秋天打猎。

    ⑩田:同“畋”,打猎。狩(sh^u):古时指冬天打猎。

    【译文】

    大夫说:秋(金)由夏(巳)孕育而生,刑罚就逐步执行,所以荠菜和麦子一到夏天就死了。《易》上说:“踩着了霜,坚冰就要到来。”秋天开始降霜,草木凋谢零落,冬天适合执行死刑,万物全部收藏起来。春、夏是万物生长的时候,有利于施行仁政,秋天和冬天是杀藏的时候,有利施行刑罚。所以不按季节种植,虽然能生长,但不能成熟。秋天、冬天施行仁政就是违背自然界变化的道理。《月令》上记载:“凉风到,寒气来,蟋蟀叫,做皮袄。天子施行轻微刑罚,举行立秋祭祀,以顺从上天的命令。”你们文学混淆四时行事,把阴阳硬合在一起,崇尚仁德而废除刑罚。这样,鹰隼就不捕食小鸟,猛兽就不会攫取东西,秋天也不用搜捕野兽,冬天也不用打猎了。

    文学曰:“天道好生恶杀,好赏恶罚。故使阳居于实而宣德施,阴藏于虚而为阳佐辅。阳刚阴柔,季不能加孟①。此天贱冬而贵春,申阳屈阴。故王者南面而听天下,背阴向阳,前德而后刑也。霜雪晚至,五谷犹成。雹雾夏陨,万物皆伤。由此观之:严刑以治国,犹任秋冬以成谷也。故法令者,治恶之具也,而非至治之风也②。是以古者明王茂其德教,而缓其刑罚也。网漏吞舟之鱼③,而刑审于绳墨之外④,及臻其末⑤,而民莫犯禁也。

    【注释】

    ①季:末尾。孟:开始。兄弟排行,有时用伯、仲、叔、季作次第,孟是开始的,季是末尾的,所以说“季不能加孟”。

    ②《淮南子·泰族篇》:“故法者治之具,而非所以为治也。”《史记·酷吏传》:“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与此皆大同小异。

    ③语本《史记·酷吏传》。

    ④绳墨:木匠画直线用的工具。这里比喻规矩或法度。

    ⑤及,原作“反”,今据卢文弨说校改。

    【译文】

    文学说:上天喜欢生存憎恶残杀,喜欢赏赐厌恶惩罚。所以要使阳居于实处而宣扬施行德政,阴在虚处对阳起辅助作用。阳刚阴柔,就像末尾不能放在开头一样。这是因为上天鄙视冬季而重视春天,申张阳而抑制阴。所以君主面向南倾听国事,背靠阴面向阳,看重德政而轻视刑罚。霜雪来得晚,五谷还能成熟。夏天降落冰雹大雾,万物就要受到伤害。由此看来:用严刑治理国家,好比要在秋冬种植谷物使之成熟一样。所以法律是制止邪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国家的最好办法。因此,自古以来圣明的君主都是重德教育而缓用刑罚的。你们法网漏掉的是能吞下船的“大鱼”,而刑罚却用在守法的人身上,对大罪犯只涉及细小的错误,这样,人们没有不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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