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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目的论判断力的分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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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的概念,在一个具有按照概念而且适合于这样一个产物的因果作用的存在者里面,又能按照一个原理成为这个全体的原因,其结果就是,有效原因 的联系也同样可以鉴定为目的原因 所发生的作用了 。

    在像这种的一个自然产物里,我们是把每一部分都认为是由于 一切其余的部分的作用而有其存在的,而且又是为了其他各部分 以及为了其全部而存在的,也就是作为一个工具,或者说作为一种机件而存在的。但是这还是不够的————因为它可能是一个艺术的工具,而这样它的可能性不过是一般地与一个目的有关而已,与此相反,这个部分必须是产生 其他部分的一个机官————所以每一部分都是交互产生其他部分的。没有艺术的工具是符合于这种说明的,而只有那个自然的工具是符合的,从这自然的资力我们能得到每一个工具的质料————乃至得到艺术工具的质料。只有在这些条件下而且按照这些规定,一个产物才能是一个有组织的 并且是自组织的 物,而作为这样的物,才称为一个自然目的 。

    在一个表里面,一个部分是其他部分的运动因而发生的工具,但是一个轮并不是产生其他机件的有效因。一部分诚然是为了另一部分而存在,但是它并不由于那其他部分的作用而有其存在。也是为着这种理由,表和它的形式的产生因不是包含在这种质料的本性里的,而是处在这表以外而在一个能按照全体的观念而行动的存在者里面的,并且这个全体乃是这个存在者的因果作用使之有其可能的。因之这表里的一个轮并不利用或组织别的材料来产生其他一个轮,一个表更不这样来产生其他的表;所以一个表并不自行弥补它所损失的部分,如果有些部分是原来构造所没有的,它也不由其他部分的补助来补足这个缺欠;而且可以说它并不修理它自己偶然碰见的失调。但是这些都是我们有正当理由期待于有机自然的东西。所以一个有机体不是一个单纯的机器。因为一个机器只是有动力 ,而一个有机体是具有其本来的形成力量的 ,而且是能以之给予没有这种力的质料的————以之给予它所组织的质料。所以这是一种自传播的形成力量,不能只以运动的能力来说明,就是说不能以机械作用来说明的。

    当我们把这种能力说成是艺术的类似物 时,我们关于自然与其在有机产物中的能力所应说的还没说到一半,因为这里在我们心的面前的乃是一个艺术家————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从外面来进行工作的。但是和这完全相反的是自然,它组织自己、而且是在它的每一种类的有机产物里这样做————虽然一般地说,它诚然是照着一单个模型的,但是在特殊形况下,还是有适当的偏倚,计划着来保证自卫的。如果我们称这种不可思议的性质为生命的类似物 ,可能是更接近于正确的描述。但是这样一来,我们要就是以和物质的本质相矛盾的性质给予物质作为单纯的物质(那就是物活论————Hylozoismus);要就是把物质和一种异类的原理联合起来而与之有共通的关系的(那就是一个灵魂了)。但是,如果这样一个产物要作为一个自然的产物,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两种办法之一而把灵魂带进来。要就是我们必须预先假定有机物质是这样的一个灵魂的工具,而这并不使有机物质丝毫更易理解;要就是我们使灵魂成为这种结构的设计者,而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使这种产物退出有形自然的范围,所以严格说来,自然的有机体和我们所知道的任何因果作用是毫无类似之处的。 [6] 自然的美可以正当地称为艺术的类似物,因为以它归之于对象,乃是关于对这些对象的外部直观之反思的,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表面形式的,但是只能是自然目的的 事物才具有的固有自然完善 ,因而就称为有机体的,无论和任何我们所知的物理的或者说自然的能力相类比而仍然是不可想象、不可理解的,乃至任何和人类艺术的完全适合的类比这种提议也不是例外,因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我们自己也是自然的一部分。

    所以作为原来就是一个自然目的的事物这个概念不是知性的一个组织性概念,也不是理性的一个组织性概念,但是它仍然是可以为反思的判断力所使用,作为一个制约性概念来指导我们拿我们自己按照一般的目的这种因果作用作一种很间接的类比,来进行这一类对象的研究,而且作为对它们最高来源的反思根据,但是关于这后一点,我们不能用它来增进我们关于自然或者关于那些对象的这种原始来源的知识,而与此相反,必须只限于恰恰理性的同样实践能力,是我们在它的类比上考虑所说的目的性的原因的。

    所以有机体乃是自然中唯一的东西,在其各自的存在上,和其他东西的任何关系分开时,除非作为自然的目的,是不能想象为可能的。那么就是这些有机体首先替那是自然的目的,而不是一个实践的目的的这个目的的概念提供客观的实在性,像这样,有机体就替自然科学提供一种目的论的基础,换句话说,提供按照着来鉴定自然科学的种种对象的方式之一种特别原理,而这种原理在其他方面是绝对没有正当理由以之导入自然科学中去的,因为我们是完全不能够在验前看出这样一种因果作用的可能性的。

    第5(66)节 按照着来鉴定有机体中固有的目的性的原理

    一说出来就可以用来明确所谓有机体是什么意思的这种原理是这样的: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乃是一个产物,其中所有一切部分都是交互为目的与手段的 。在这样一个产物里面,没有东西是无用的,是没有目的的,或者说是要归之于自然的盲目机械作用的。

    诚然采取这种原理的根据必须是从经验得来的————就是从按照方法安排好而称为观察的这种经验得出来。但是由于那原理以之陈述这种目的性的普遍性和必然性,那原理就不能只是依靠经验的根据,而必须有其验前就在其基础上的某原理,可是,这种原理可能只是制约性的原理,而且可能其所说的目的只是处在作出鉴定的人的观念里,而不是处在任何有效因的里面的。因此,上面所说的原理可以称为对于有机体固有目的性鉴定的准则 (Maxime)。

    大家都知道,科学家解剖动植物,想要研究它们的构造并且要明白其理由,何以它们身体上有如此这般的部分,何以各部分有如此这般的位置以及彼此的联系,何以其内部形式恰恰就是这个样子,于是他们就采用上述的准则作为绝对必然的。于是他们就说,在生命这种形式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用的 ,而且他们把这条准则与一切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在有效性上并列起来。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是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偶然发生的 。事实上,他们不能摆脱这种目的论的原理,正如他们不能摆脱一般自然科学的原理一样。因为正如放弃了一般自然科学的原理就会使他们不能有任何经验那样,放弃了这种目的论的原理,也是会使他们毫无线索来帮助他们观察一种类型的自然事物,只要这种事物是在自然目的的概念之下被思维到的。

    这个概念实在是把理性导致事物的一个体系,完全不同于自然的单纯机械作用这个体系的,而这种单纯的机械作用 在这个领域里表示为不再是够用的了。在自然产物的可能性的基础上需要有一个观念,但是这种观念乃是表象的绝对统一性,而物质的东西是事物的多数性,这个多数性靠它自己是不能提供组成的一定的统一性的。因之,如果观念的统一性实在是要用作这种形式的组合物因果作用的自然规律的验前确定性根据,就必须使自然的目的扩充到包含在其产物里面的一切东西 。因为,如果我们一经把这样的结果从自然的盲目机械作用的范畴提出来,而又把它作为一个全体 和确定之超感性根据发生关系,那么我们就必须彻底地按照这种原理来鉴定它,我们毫无理由来假定这样一个东西的形式依然是部分依靠着盲目的机械作用,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同性质的原理混淆在一起,所有鉴定事物的可靠规则就都会变为没有了。

    事情无疑是例如在一个动物的身体中,许多部分是可以解释为按简单的机械规律的自然增大(如皮、骨、毛那样)。然而积累适合的材料,变化它和形成它,而又把它安排在其适当的位置,必须是要以目的论来鉴定的。因之身体上的任何东西都必须看为是有机的,而任何东西在其对于这整个东西的关系上本身又是一个工具。

    第6(67)节 一般自然据以目的论地鉴定为目的的系统的原理

    我们在上面曾说过,自然事物的外部 目的性并不提供什么充分的正当理由,使我们把它们作为自然的目的来说明它们存在的理由,或者把它们不必然的目的性结果,认为是它们存在,按最后原因的原理,在观念上是其所根据的。例如我们不能因为河流促进离海较远的各国的国际交通,就即时有权来认为它们是自然的目的,或者因为高山包含有河流的水源而且保有积雪为着维持旱季河流的流畅,也就认为它们是自然的目的。同样地,对于引水下流而使陆地干燥的斜坡,也是这样的,因为,虽然地面的这种形状对于动植物界的起源与维持来说是必要的,然而在本质上,它并不含有什么东西,其可能性是应该使我们感觉到不得不假定有按照目的的因果作用的。对于人所利用的植物,或者对于像骆驼、牛、马、狗等动物来说,也是如此;这些动物的使用是有各种不同的方式的,有时是作为人的仆役,有时是人所赖以为生的食物,而多半是觉得完全不可缺少的。我们没有理由来在其原来应该那样看作目的的那种事物外部关系,只能作为假设而鉴定为有目的的。

    因为一个事物的固有形式而鉴定它为一个自然目的,和认为这个事物的实在存在是自然的目的,这两者之间是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的。为要维持后一种见解,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一种可能目的这个概念,而且还需要关于自然的最后目的(scopus)的知识。这就需要自然和某种超感性的东西有关,而这个关系是远远超出我们关于自然所有的任何目的论的知识的,因为要发现自然本身实在存在的目的,我们就必须求诸自然以外。简单一根草的本源,对我们人的评定能力说来,只按目的的规则才成为可能的这一点,由它的内部形式就足以证明的。但是让我们把这种考虑放在一边不去管它,而只看其他自然的东西是如何利用这个东西的,这也就等于说,我们放弃其内部组织的研究而只看其对于目的的外部适应。那么,我们所看到的就是草乃是牲畜所需要赖以生存的手段,而牲畜同样是人需要赖以生存的手段,但是我们并不明白人在事实上要生存,究竟何以是必需的(如果我们心目中的人类实例比方是新荷兰人或者是拉丁美洲岛上的土人〔Feuerländer〕,这个问题就不大容易答复的了),在那时,我们这样就得不到任何绝对的目的。恰恰相反,这一切的适应都是要依据一种条件,而这条件离我们越来越远而一直到可望而不及的天边。这种条件乃是无条件的条件————作为一个最后目的的这个东西的存在————作为这样的一个条件来说,它完全是处在物理目的论世界研究范围以外的。但是,既然是这样,那么这样的一个东西也就不是一个自然目的,因为它(或者说它的整个类)是不得作为自然的产物看的。

    所以只就物质是有机的来说,它才必然导致它作为自然目的这个概念的,因为这样它才具有同时是特别的而又是自然产物这种形式的。但是,到了这里,这个概念也就把我们导致整个自然作为按照目的的规则的一个系统这个观念,而按照理性的原理,自然的整个机械作用又得要从属于这个观念————至少是为着以这个观念来考查自然的现象这个缘故。理性的原理乃是理性能够只作为主观的原理来使用的,也就是作为准则来使用的:作为准则的就是,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对某东西有用的;世界没有什么东西是无用的;当我们把事物作为整体来看时,自然在其有机的产物中所对我们提供的例子,使我们有权利,其实并鼓动我们,从自然和它的规律只是指望看见有目的的东西。

    显然这是一条原理,不是为确定性的判断力所应用,而是为反思的判断力所应用的。它是制约性的而不是组织性的。我们从它所得到的乃是一条线索,在自然事物的研究中来指导我们的。这条原理引导我们考虑事物是在其对于已经给予出来的确定之根据的关系上,而且是在一种新的一律性的光亮下的,并且它帮助我们按照另外一条原理,即最后原因的原理,来推进自然科学,然而并不妨碍物理的因果作用的机械作用原理,而且这条原理对于任何按照着它而被鉴定的东西是否自然故意的 一种目的这一点,是毫无表示的:那就是说,草是否为着牛,为着羊而存在,这些以及其他的自然东西是否为着人而存在,这条原理是毫无表示的。乃至对我们是讨厌的东西,而且在特殊的关系上是反乎目的的东西,我们最好也是从这个观点来考虑。例如我们可以说,在人们的衣服头发和床铺里折磨人的害虫也可能是自然的一种聪明办法,对于清洁的激励,这本身也就是保持健康的一种重要手段。又如使美洲未开化的地方对于那些野蛮人成为这么不可忍受的那些蚊和其他刺人的昆虫,可能是一些刺激物驱使这些不发达的人来把湿地的水排去,使阳光进入塞住空气的密林里,而使他们这样做并使他们耕地,就叫他们的住处变为更合卫生。乃至人看来在他的内部机构里面反乎自然的东西,在这些路线上来对待,也提供对于事物目的性的安排一种饶有兴趣的、并且有时是乃至有益的展望,这是从一种物理的观点而离开这种原理的单纯硬干的研究所不会叫我们得到的,有些人说,有绦虫的人或兽,得着绦虫是作为一种弥补来补偿他们生命器官的某种缺欠的,现在我就同样要问,人孰无梦,虽然我们很少是记得我们所梦的是什么,那么,梦是否也是自然适应目的的一种部署呢?因为在身体的一切膂力都是松弛的时候,就可利用梦来通过想象力和它所发挥的巨大活动,作为在内部刺激生命器官————想象力所发挥的活动在这种状态中一般是上升到心理的激动的,看来这就是何以在那些晚上吃饱一肚子的东西才去就寝的人,入寐以后,当刺激是最需要时,通常想象力是比较更活跃。所以我认为,如果没有这种内部的刺激力和使我们埋怨做梦的那种令人疲倦的不安,而事实上梦却是大概有医疗力的,那么甚至在健康的一种良好的状态里,梦就会等于生命的完全熄灭的。

    一经为有机体里面实际上对我们呈现出来的自然目的所支持的对自然的目的论鉴定,使我们能够形成关于自然目的的一个巨大的系统这个观念,那时我们就可以从这种观点来甚至看自然的美了,这种美乃是自然和我们从事于抓住并且鉴定自然所出现的东西的认识能力的自由活跃的一致。因为那时,我们就可以把自然的美看为自然在其整体作为一个系统(人也就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的一种客观目的性了。我们可以把它看为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好意 [7] ,因为除了给予我们以有用的东西之外,它还这样大量地分送美和魅人的力量,而为着这,我们就可以热爱自然,正如我们由于它的广大无边而以尊重的态度来看它那样,而且我们在这样的静观中不禁觉得自己也崇高起来————正如自然恰恰心中有这种意思才建成它的华丽舞台并加以装饰的。

    我们在本节里所要说的不过是这样:一经我们发现在自然里面有一种产生这样产物的能力而这些产物是我们只能按照最后的原因这个概念才能思维的,那时我们就前进一步。甚至(或者关于它们自己,或者关于它们所处的关系,无论是怎样有目的的),但不一定要我们超出盲目有效原因的机械作用而寻求它们靠以成为可能的某其他原理的产物还是可以合理地被鉴定为形成目的系统的一部分的。因为我们从而出发的观念,在我们考虑它的基础时,已经就导致感官世界以外的,而在那时,这个超感性原理的统一性,就必须作为不只对于自然物的某些品种是有效,而是同样对于整个自然作为一个系统有效的。

    第7(68)节 目的论原理作为自然科学的一条固有原理来考虑

    一门科学的原理可以是这门科学所固有的,那么就称为内属的原理(principia domestica),它们又可依据只能在那门科学以外有其保证的概念的,而就是外来 的原理(peregrina),含有后一种原理的科学是以补助的命题(lemmata补题)为其学说的依据的,那就是说,它们从另一门科学借来某概念而和这个概念一起就有了一种部署的根据。

    每门科学都有其自己应有的系统;我们在这门科学里面按照原理来构造,因而按照技术来进行,这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须按照建筑术把它作为一座单独独立的大厦来进行工作。我们必须把它作为一个独自存在的整体来对待,而不是作为另一座大厦的一个边房或一部分————虽然我们后来是可以筑一条走廊从一部分到另一部分互通往来的。

    所以,如果我们把上帝这个概念引入自然科学的范围里去,为着使自然的目的性可以理解而补充自然科学,而这样作了以后,如果我们又转过来用这种目的性来证明有一个上帝,那么自然科学与神学都同时丧失一切原有的实质了。这种骗人的从一方到另一方的穿来穿去,就使两方都陷入于不明不白,因为这样一来,它们的界线就是重叠的了。

    自然的目的这个说法,本身是足以避免这种混乱而防止我们把自然科学或者它所提供为它的对象,有一种目的论的鉴定的机会,来与上帝这种冥想混为一谈的,因而也防止和从神学得出的东西混为一谈。切不可认为这样做是无关大体的,就是把上述的说法和自然的部署中的神的目的混为一谈,或者轻轻混过自然中神的目的这种说法,作为对于一个虔诚的人是更适当、更合宜的,因为以为不管我们是怎样说,归根结蒂我们总得要从一位聪明的宇宙创造者得出自然中这些有目的的形式的。与此相反,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地只限于正正表明我们所知而并不加多不减少的那个名词,就是自然目的这个名词,因为在我们达到自然本身的原因这个问题以前,我们在自然里和在它的种种产生过程的进行里,发现自然中按照已知的经验规律所产生的这些有目的的产物的实例。自然科学必须按照这些规律来鉴定它的对象,因而它必须在它自己里面寻找按照目的的规则的这种因果作用。所以自然科学必不得越过它的范围以外,以致把一条其概念是没有经验能与之相称而在自然科学还没有尽其所能之先我们没有权来冒险地提出来的原理,作为一条内属的原理引为己用。

    验前可以证明,因而无需任何经验的加入而按照普遍的原理就显示其可能性的自然原有的性质可能含有技术上的目的性的。可是由于它们是绝对必然的,就不能以之归于自然的目的论。自然的目的论构成物理学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可以用来解决物理学问题的方法。算术的类比和几何的类比,这些也是普遍的机械规律,不管它们把看来是好像完全不相连属的各种规则在一单条原理上统一起来这点是如何不可思议而值得我们赞美的,但是不能因之就算作物理学中解释的目的论根据。在一般自然事物的目的性这种普遍理论中,它们是值得加以检查的,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就是一种要归于另一门科学,即形而上学的理论。它不会构成自然科学的一条固有的原理;然而谈到有机体所呈现出来的自然目的的经验规律的时候,使用目的论的判定作为一条关于特别一类的对象的自然科学的原理,就不只是可容许的而且甚至是不可避免的了。

    为了严格保持在它自己的范围内,物理学对于自然目的是有意的 或无意的 目的这个问题,完全置之不理,因为谈到那个问题就是干涉到与己无关的事情,也就是干涉到形而上学的事情。[事实上确]有一些对象,其唯一的说明 是按照自然规律的,而这些自然规律是我们除了采取目的的观念作为原则外,是无法想象的,有一些对象,就其本来具有的形式来说,而且所看到的只是它们的内部关系,只有这样才是可识知的,那就够了。诚然在目的论中,我们谈到自然,好像它的目的性是有意的东西。但是为要避免丝毫想把什么在物理学里面没有地位的东西即超自然的原因和我们的知识来源混同起来这种嫌疑,凡是在我们谈到计划时,我们都同时把这计划归之于自然,也就是说归之于物质。在这里是没有误解的余地的,因为很明显,没有人会把计划在这词的应有意义上归之于无生命的质料的。所以我们实在的意思乃是要指出在这里所用的计划这个词,只是表示反思的判断力的原理,而不是表示确定的判断力的原理,因而它并不是想要引入因果作用的任何特别的根据,而只是要在按照机械规律进行探讨这种方法之上,加上另一种探讨的方法,使得可以弥补那以自然一切特殊规律为其对象的经验研究的前一种方法所不足之处,这样来帮助理性的使用。所以在我们把目的论应用于物理学时,我们完全正当地谈到自然的智慧,节约,远虑与慈善,但是在这样做时,我们并不把自然变为一种有理智的东西,因为那是悖理的;我们也不敢把另一存在者,即有理智的存在者,放在自然之上作为它的建筑师,因为那是过分的(Vermessen太过大胆的) [8] 。与此相反,我们的唯一意图乃是用这种方法,由我们自己在理性的技术使用上的因果作用作类推而指出一种自然的因果作用,为要不致忘记按照着来探讨某一些自然产物的那条规则。

    那么,何以目的论通常又不形成理论的自然科学之一特别部分而归于神学作为一种前序或过渡呢?其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使自然机械方面的研究,紧密依附着我们所能使之受到我们的观察或实验的东西,以致我们自己能够像自然那样把它产生出来,或者至少按照与自然相似的规律把它产生出来。因为只对于我们能按照我们的想法作出而完成的东西,我们才是完全看透的。但是作为自然内部目的的有机体,是无限地超出我们通过艺术而作出与有机体相类似的表现之一切能力的,至于被认为是有目的的这种自然的外部调节如风雨等,固然是物理学所研究其机械作用的,但是这些东西对于目的的关系,就这关系是意味着必然附属于一个原因的条件来说,是物理学所完全不能显示出来的。因为连结中的这种必然性,完全和事物的原来所有的性质无关而是关于我们概念的联系的。

    * * *

    [1] 括弧内的数字是原文所用的数字。————译注

    [2] 纯粹数学绝不能处理事物的存在而只能处理事物的可能性,那就是说符合于事物的概念的直观的可能性。因此,纯粹数学不能触到因果这个问题,其结果就是,所观察到的目的性都得要总是看为只是形式的目的,而绝不能看为自然的目的。————原注

    [3] 米诺卡是地中海的一个岛名。————译注

    [4] 拉普兰德位在芬兰北部地区。————译注

    [5]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利用上述的直接自然目的的一种类比来使人更明白某一种结合,可是这种结合往往是在观念上而不是在事实上碰见的。例如近来曾企图作出一个伟大民族的改变为一个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有机体 这词是常常而且很适当地用来指其法定权力,乃至指其整个国家的。因为在这种的全体里面,当然没有一个成员应该是一种单纯的手段,而应该同时又是一个目的的,而既然他对于那整体有其贡献,所以他的地位和职务都又应该为那全体的观念予以确定的。————原注

    [6] 在审美这部分里曾有过这个说法:我们是以好意来看自然的 ,因为我们对于它完全是自由的(没有考虑利害关系的)形式是感觉愉快的。因为在这种单纯鉴赏的判断里,并没有考虑到任何目的是这些自然美所为着它而存在的:它们的存在是为着在我们里面引起快感,抑或是不管我们作为目的的。但是在目的论的判断里,我们是注意到这种关系的;因而我们就能看它为自然的好意 ,它才倾向于显示出这么多的美好形式来促进我们的文化。————原注

    [7] 德语Vermessen这词是一个很好的词,意思极为丰富的。我们作出一个判断时,可能忘记了去清查我们知性能力的限度、结果,这个判断可能有时候听起来是很谦虚的,然而它是十分冒昧的,而且实在是很不客气的。大都我们以计划放在创造和保持的工作底下,从而企图抬高神的智慧的这种判断,其实是为着使我们个人的巧妙智力的聪明得到名誉的,是属于这类型的。————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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