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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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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观有无品第十五(十一偈)

    问曰。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众缘合时则出。答曰。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问曰。若诸法性从众缘作。有何咎。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问曰。诸法若无自性。应有他性。答曰。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诸法性众缘作故。亦因待成故无自性。若尔者。他性于他亦是自性。亦从众缘生相待故。亦无无故。云何言诸法从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问曰。若离自性他性有诸法。有何咎。答曰。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汝说离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离自性他性则无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则成。如瓶体是自性依物是他性。问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应有无。答曰。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应受无亦无。何以故。有法坏败故名无。是无因有坏而有。复次。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若人深著诸法。必求有见。若破自性则见他性。若破他性则见有。若破有则见无。若破无则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灭诸见安隐故。更不生四种戏论。是人则见佛法真实义。是故说上偈。复次。

    佛能灭有无  如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

    删陀迦旃延经中。佛为说正见义离有离无。若诸法中少决定有者。佛不应破有无。若破有则人谓为无。佛通达诸法相故。说二俱无。是故汝应舍有无见。复次。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异

    性若有异相  是事终不然

    若诸法决定有性。终不应变异。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应有异相。如上真金喻。今现见诸法有异相故。当知无有定相。复次。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变异。若无性则无自体。云何可变异。复次。

    定有则著常  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著有无

    若法定有有相。则终无无相。是即为常。何以故。如说三世者。未来中有法相。是法来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为常。又说因中先有果。是亦为常。若说定有无。是无必先有今无。是则为断灭。断灭名无相续。因由是二见。即远离佛法。问曰。何故因有生常见。因无生断见。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若法性定有。则是有相非无相。终不应无。若无则非有。即为无法。先已说过故。如是则堕常见。若法先有。败坏而无者。是名断灭。何以故。有不应无故。汝谓有无各有定相故。若有断常见者。则无罪福等破世间事是故应舍。

    中观论观缚解品第十六(十偈)

    问曰。生死非都无根本。于中应有众生往来若诸行往来。汝以何因缘故。说众生及诸行尽空无有往来。答曰。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诸行往来六道生死中者。为常相往来。为无常相往来。二俱不然。若常相往来者。则无生死相续。以决定故。自性住故。若以无常往来者。亦无往来生死相续。以不决定故。无自性故。若众生往来者。亦有如是过。复次。

    若众生往来  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  谁有往来者

    生死阴界入即是一义。若众生于此阴界入中往来者。是众生于燃可燃品中。五种求不可得。谁于阴界入中而有往来者。复次。

    若从身至身  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  则无有往来

    若众生往来。为有身往来。为无身往来。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来。从一身至一身。如是则往来者无身。又若先已有身。不应复从身至身。若先无身则无有。若无有云何有生死往来。问曰。经说有涅槃灭一切苦。是灭应诸行灭若众生灭。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

    汝说若诸行灭若众生灭。是事先已答。诸行无有性。众生亦种种推求生死往来不可得。是故诸行不灭。众生亦不灭。问曰。若尔者则无缚无解。根本不可得故。答曰。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

    汝谓诸行及众生有缚解者。是事不然。诸行念念生灭故。不应有缚解。众生先说五种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缚解。复次。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若谓五阴身名为缚。若众生先有五阴。则不应缚。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无身亦不应缚。何以故。若无身则无五阴。无五阴则空。云何可缚。如是第三更无所缚。复次。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  余如去来答

    若谓可缚先有缚。则应缚可缚。而实离可缚先无缚。是故不得言众生有缚。或言。众生是可缚。五阴是缚。或言。五阴中诸烦恼是缚。余五阴是可缚。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离五阴先有众生者。则应以五阴缚众生。而实离五阴无别众生。若离五阴别有烦恼者则应以烦恼缚五阴。而实离五阴无别烦恼。复次如去来品中说。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时不去。如是未缚不缚。缚已不缚。缚时不缚。复次亦无有解。何以故。

    缚者无有解  无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  缚解则一时

    缚者无有解。何以故。已缚故。无缚亦无解。何以故。无缚故。若谓缚时有解。则缚解一时。是事不然。又缚解相违故。问曰。有人修道现入涅槃得解脱。云何言无。答曰。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还为受所缚

    若人作是念。我离受得涅槃。是人即为受所缚。复次。

    不离于生死  而别有涅槃

    实相义如是  云何有分别

    诸法实相第一义中。不说离生死别有涅槃。如经说。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诸法实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观论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复次。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如谷种喻。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余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问曰。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问曰。若尔者。则无业果报。答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复次贪著颠倒不知实相故。言业不失。此是佛所说。复次。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  是则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复次若有不作业者。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则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应思为春事。春不应思为夏事。有如是等过。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若不作而有业。则无有分别。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则有如是等过。复次若业从烦恼起。是烦恼无有决定。但从忆想分别有。若诸烦恼无实。业云何有实。何以故。因无性故业亦无性。问曰。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今果报身现有。应是实。答曰。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问曰。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而经说。有起业者。起业者有故。有业有果报。如说。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无因。无因则断灭。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答曰。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炎亦如向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诸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炎如向。

    中观论观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问曰。若诸法尽毕竟空无生无灭。是名诸法实相者。云何入。答曰。灭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无我慧名为入。问曰。云何知诸法无我。答曰。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名得无我智

    得无我智者  是则名实观

    得无我智者  是人为希有

    内外我我所  尽灭无有故

    诸受即为灭  受灭则身灭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槃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自知不随他  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  是则名实相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有人说神。应有二种。若五阴即是神。若离五阴有神。若五阴是神者神则生灭相。如偈中说。若神是五阴即是生灭相。何以故。生已坏败故。以生灭相故。五阴是无常。如五阴无常。生灭二法亦是无常。何以故。生灭亦生已坏败故无常。神若是五阴。五阴无常故。神亦应无常生灭相。但是事不然。若离五阴有神。神即无五阴相。如偈中说。若神异五阴。则非五阴相。而离五阴更无有法。若离五阴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谓神如虚空离五阴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种品中已破。虚空无有法名为虚空。若谓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种。一现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见烟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国无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贤圣所说故可信。如说有地狱有天有郁单曰。无有见者。信圣人语故知。是神于一切信中不可得。现事中亦无。比知中亦无。何以故。比知。名先见故后比类而知。如人先见火有烟。后但见烟则知有火。神义不然。谁能先见神与五阴合。后见五阴知有神。若谓有三种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残。三者共见。如本。名先见火有烟。今见烟知如本有火。如残。名如炊饭一粒熟知余者皆熟。共见。名如眼见人从此去到彼亦见其去。日亦如是。从东方出至西方。虽不见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乐憎爱觉知等。亦应有所依。如见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见人与去法合而至余方。后见日到余方故知有去法。无有先见五阴与神合后见五阴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无神。圣人所说中亦无神。何以故。圣人所说。皆先眼见而后说。又诸圣人说余事可信故。当知说地狱等亦可信。而神不尔。无有先见神而后说者。是故于四信等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无。是故离五阴无别神。复次破根品中。见见者可见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见粗法尚不可得。何况虚妄忆想等而有神。是故知无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修习八圣道分。灭我我所因缘故。得无我无我所决定智慧。

    又无我无我所者。于第一义中亦不可得。无我无我所者。能真见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见实。今圣人无我我所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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