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瑞达克由两个孩子陪着穿过后门进入别庄。这似乎是他们平常进去的方式。厨房很亮、很舒适。露西围着一个大的白围裙,正在揉面团。靠着食品柜,带着一种小狗似的全神贯注的样子看她做事的,就是布莱恩-伊斯特利。他一边看,一边用一只手摸摸他唇上的那撮大胡子。
“哈罗,爹爹……”亚历山大亲热地说,“你又出来到这里来了?”
“我喜欢这里。”布莱恩说,然后又说,“爱斯伯罗小姐觉得没关系。”
“啊,没有关系,”露西说,“晚安,克瑞达克督察。”
“到厨房来侦查吗?”布莱恩很感兴趣地问。
“并不完全是,塞缀克还在这里。你要见他吗?”
“我想同他说一句话。是的,请你告诉他。”
“我进去看他在不在里面。”布莱恩说,“他也许到此地的酒店了。”
他的身子不再靠着食品柜。
“多谢,”露西对他说,“我的手上都是面粉,不然我就会去。”
“你在做什么?”
“桃酱饼。”
“好哇!”斯妥达-威斯特说。
“快到晚餐时间了吧?”亚历山大问。
“没有到。”
“哎呀!我饿死了!”
“在食物贮藏间有一块剩下来的姜饼。”
两个孩子一齐飞跑过去,结果互撞在一起。
“他们简直是象蝗虫。”露西说。
“我要向你道贺。”
“道贺什么,说明白些。”
克瑞达克指的是那个里面有那信封的照像夹。
“你在说些什么呀?”
“这个,小姐,这个。”他把夹子拉出一半。
她莫名其妙地目不转睛地瞧着他。
克瑞达克忽然觉得让她弄糊涂了。
“你没有假造这个线索吗?你没把它放在锅炉室故意让孩子们找到吗?告诉我——快点!”
“我一点也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露西说,“你是说——”
布莱恩回来的时候,克瑞达克赶快把那夹子放回衣袋。“塞缀克在书房。”他说,“你进去吧。”
他回到食品柜那里靠着。克瑞达克督察到书房去了。塞缀克看见克瑞达克督察似乎很高兴。
“到这里再做一点调查工作吗?”他问,“有什么进展吗?”
“我想我可以说有些进展了,克瑞肯索普先生。”
“发现到那尸体是谁吗?”
“我们还不能一定认出是谁,但是,我们有一个相当聪明的想法。”
“那很好啊。”
“由于最新得到的资料,我们希望说明一下。克瑞肯索普先生,现在由你开始,因为你碰巧在这里。”
“我在这里待不久了。一两天以后我就要到伊微沙了。”
“那么,我似乎是还来得及。”
“你问吧。”
“我要请你详细说明,在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五那一天你确实在哪里,做什么?”
塞缀克匆匆地瞄了他一眼,然后,他向后一靠,打个呵欠,显得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在竭力回想,陷入深思。
“唔,我已经告诉你,我在伊微沙。问题是那里的生活天天都一样。上午画画儿。下午三时至五时午睡。然后,如果光线合适再画几笔。然后喝点饭前酒,有时候和市长在一起,有时和医师,在广场的咖啡馆。喝完酒,随便吃点东西。晚上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同那些低阶层的朋友在斯可蒂酒店喝酒。这样你满意吗?”
“我想你还是说实话好些,克瑞肯索普先生。”
塞缀克现在坐了起来。
“这样的话很难听啊,督察。”
“你这样想吗?克瑞肯索普先生,你告诉过我你十二月二十一日离开伊微沙,当天就到英国了。”
“我是这样说过。爱玛,喂,爱玛!”
这时候爱玛-克瑞肯索普由隔壁那个小小的上午使用的起居室门里走出来,她莫名其妙地瞧瞧塞缀克,又瞧瞧督察。
“爱玛,听我说,我是圣诞节前那个星期六到这里度圣诞节的,是不是?直接由机场回来,对吗?”
“是的,”爱玛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你是大约午餐时分到这里的。”
“你瞧!”塞缀克对督察说。
“克瑞肯索普先生,你必定以为我们很傻,”克瑞达克和悦地说。“你知道吗,这些事我们会去查的。我想,还是请你把护照拿给我看看吧——”
他停下来,等待着。
“我找不到那该死的东西,”塞缀克说,“今天早上就在找,本来想送到库克旅行社的。”
“我想你会找到的,克瑞肯索普先生。但是,这实际上是不需要的。根据记录,你事实上是十二月十九日晚上就入境的。现在,你也许得告诉我由那时候起到十二月二十一日午餐时分之间,你做些什么。”
塞缀克露出实在很不高兴的神气。
“这年头生活真不自由,”他生气地说,“这一切官样文章,还有填表格。这都是一个官僚政治的国家才有的。不管怎么样,老是这样大惊小怪地问二十日的事干吗?二十日那一天有什么特别?”
“那碰巧就是我们以为命案发生的那一天。你当然可以拒绝答复。但是——”
“谁说我拒绝答复了?你要给人一点时间呀,而且,在侦讯的那一天,关于命案的日期你问得很含糊。从那个时候起到如今,有什么新发现吗?”
克瑞达克没回答。
塞缀克侧面瞧瞧爱玛说,“我们到另外那一间去谈好吗?”
爱玛很快地说:“我还是离开,你们谈吧。”走到门口,她犹豫一下,转回头说:
“塞缀克,你知道吧,这是很严重的,假若二十号就是出命案的那一天,那么,你一定要把你做的事切切实实告诉督察。”
她到另外一间去,随手带上房门。
“善良的爱玛,”塞缀克说,“好吧,索性告诉你吧!是的,我是在十九号离开伊微沙的,不错。本来计划在巴黎中途停下来,到左岸找几个老朋友。但是,事实上我在飞机上遇到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好漂亮的妞儿。明白地说,我和她一起下机的。她是在赴美途中,必须在伦敦住几天,有事情要办。我们十九号到伦敦,住在皇宫大饭店——大概你的侦探还没有发现!我是用约翰-布朗的名义——在那样的场合我从来不用真实姓名。”
“那么在二十号呢?”
塞缀克装了一个鬼脸。
“上午,由于宿醉,一直非常难过。”
“下午呢?从三点以后呢?”
“我想想看。啊,就象你们所说的,到处闲荡。到国立艺术馆——那是很正当的地方呀。还看了一场电影‘牧场上的露安娜’,我始终是爱看西部片的。那个片子棒极了……然后在酒吧喝一两杯酒,回房睡一觉。大约十点钟的时候同那个女朋友出去,到好几个又热闹又刺激的地方巡礼一番。那些地方的名字甚至大都不记得。她统统知道。我喝得很醉,并且,老实告诉你,除此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到了第二天早上,感到比上次的宿醉还要厉害。那个女朋友跑去赶飞机。我用冷水倒到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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