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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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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最后一线铜黄色的阳光渐渐暗淡下去,低矮的枫树和告示牌那边的街道已经空荡无人,像是已经准备好的舞台,书房的窗户就是这个舞台的台框。

    他还能记起自己年轻的时候离开神学院、初到杰弗生镇的情形,那时渐淡的铜黄色阳光几乎可以听见,像喇叭声逐渐低沉下去落入寂静与等待的间歇,随后又立即从间歇中传出。甚至在渐次低沉下去的号角声止息之前,他仿佛能够听见正在开始发动的雷声,不比飒飒风声、喃喃细语更响地荡在空气中。

    这位祖父可是他儿子的一根肉中刺。儿子心里这么想可嘴里却不这么说,他俩彼此心里都明白:当儿子的但愿另有一个父亲,做父亲的则希望有个不同的儿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倒也平平静静,相安无事,因为儿子方面摆出一副冷淡、一本正经、敬而远之的保留态度,父亲则显得坦率直接、粗放爽朗、诙谐滑稽却并不富有幽默感。他们住在城里一幢两层楼的房里,彼此和睦相处;好长一段时间,儿子不动声色却十分坚决地拒绝女黑奴准备的任何食品,尽管是她把他从小带大的。他不顾女黑奴对此满腔愤恨,自己下厨房亲手做饭,然后端上桌同父亲面对面地进餐;父亲总是拘谨地举起一杯波旁威士忌邀他同饮,儿子依旧不领情,手不沾杯,一口也没品尝过。

    儿子结婚那天,父亲让出了那幢楼房。他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开门的钥匙等候新娘新郎到达。他头戴草帽,身披大衣,身旁堆放着他的个人物品,背后站着他的两名黑奴:做饭的厨娘和他的“侍奴”,她的丈夫,一个年纪比他更大、头上不剩一根头发的男仆。他不是一个农场主,而是一名律师,他习法律有些像他儿子后来从医的经历,用他的话来说,“靠下工夫、魔鬼的帮助和运气”。这之前他已在两英里外的乡间买好了一幢小房子,此刻轻便马车和拉车的马匹等在门前,而他叉开腿站在那儿,帽子往后翘——显得精神矍铄,态度潇洒,红红的鼻梁下蓄着一溜土匪头子爱蓄的八字胡。这时儿子和他从未见过面的媳妇从大门口走过来了。他躬身向她致意时她闻到威士忌和雪茄的气味。“我看你行,”他说。他的目光大胆坦率,但又很和善。“伪装虔诚的逆子就是需要找一个能照着长老会教派的赞美诗集唱歌的女低音,而在那儿甚至连上帝自己也插不进任何音乐。”

    儿子是一位废奴主义者,早在这种观点变成一个词语从北方渗透到南方之前。虽然他听说共和党人已经有了一个表达这种观点的名词,但他在自己信念的称谓完全更新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他的原则或修正他的举止。尽管他是一个好酒贪杯、听天由命的人的后代,他不到三十岁却已年少老成,具有斯巴达式的刚毅克制的品性。这也许说明了他为什么在内战之后才有孩子,他在内战后回家时为什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用他已故父亲的话来说,他身上多少“除去了”些内战的神圣意味。虽然在服役的四年里他从未放过一枪,他的职责却不全是在星期日上午向部队布道和说教。他负伤回家,等他恢复健康之后,他变成了一名医生,尽管他只搞外科和司药;这是他在前线帮助医生的过程中,在敌人和朋友身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而学会的本领。在儿子的一切作为里,父亲也许对此最为满意:儿子从侵略者和破坏自己家园的人身上学会了一门技术。 免费下载TXT电子书

    “可是对他来说,‘神圣’一词并不恰当,”儿子的儿子却这样想,他坐在晦暗的窗边,外面的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不受远处渐渐低沉的号角声的干扰。“谁要是使用这个词,祖父多半会率先起来反对。”这得退到不太久以前的生活简朴而非暗淡的年月,那时这个国家的人没有东西可浪费,没有时间可闲散,而他微不足道的所得不仅要防止遭到自然的破坏,还必须加以护卫以免被人窃夺,一生中全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支撑,而艰苦奋斗一生却并不一定能得到实际的报偿。这便是他父亲不赞成奴隶制的地方,不满意他祖父渎圣和贪欲的原因。他站在与自己所奉行的理念相违背的一边却又积极参加这场主义之争的战争,他却完全不认为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个事实本身充分证明他身上具有截然不同的两重人格,一个沉浸在明澈的理念世界,这个世界却没有真实可言。

    但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却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同别人一样过日子,比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些。和平年代他按自己的原则生活,战争到来他把那套原则带进战争,并以它们作为他的生活准绳;每当平静的礼拜日举办户外布道活动,他总是承担起职责,用不着任何特别的设施,他依靠的是他的意志、信念和他临时的感触;遇到战火纷飞、伤员需要救护医治的时候,他也会效劳,同样用不着什么器械和设备,他依赖的是他的力气、胆识和他在紧急中生出的智慧。内战以失败告终之后,别人回到家里仍顽固地把眼睛盯住他们不相信已经逝去的东西,拒不承认现实,他却往前看,实际运用战争期间学到的技能,变失败为成功,于是成了一名医生。他妻子便是他的首批病人之一。也许正是他延续了她的生命。起码,他使她能够孕育生命,虽然儿子出生时他已年届半百,妻子已过四十岁。他们的儿子在幻影中长大,同幽灵一道度日。

    第三个幻影是女黑奴,就是那天上午当儿子和他的新娘回家时,乘上轻便马车离开的那个黑奴厨娘。她离开时是个奴仆,1866年回到老住处仍然是奴仆,而且这次是步行回来。她是一个身躯庞大的女人,她的面孔既容易发怒又会很平静:黑人随不同情景而改变面谱的悲剧。主人去世之后,到她终于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主人或者她的丈夫(那位跟随主人上战场也一去不归的“侍奴”)的时候为止,她一直拒绝离开乡间的那幢房,她随主人一道迁去而当主人骑马奔赴战场时又托她照管的住房。父亲死后,儿子去收拾父亲的个人遗物,关闭住宅,主动提出供养她。她拒绝接受供养,而且还拒绝离开。她开辟出自己的菜园,独个儿住在那儿,等待她丈夫归来,拒不相信她丈夫已死的传闻。那只是模糊的传闻:据说,他的主人在范·多恩137骑兵队偷袭格兰特将军138在杰弗生镇的军需仓库的战斗中丧命之后,这个黑人悲痛不已。一天夜里他溜出了军营。接着便有不少关于一个疯黑奴的传说:他在敌人前线附近被联邦军队的哨兵抓住,又讲起那段含混的关于他的失踪主人的故事,说是北方佬为了索取赎金把他给扣押了。人们简直没法让他想想主人也许可能是死了。“不,先生,”他总是说,“不是格尔老爷,不是他。他们不敢杀海托华家的人。他们不敢。他们把他藏在么子地方了。要迫他说他和我把夫人的金银器具藏在哪搭子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每次他都逃跑出来。后来有一天,联邦军队中传闻有个黑人用铁铲攻击一位北方军官,迫使军官开枪自卫。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然后一天晚上他见到她,瞧见了她。她突如其来地粗野地谈到结婚。这事先没有征兆,也不曾有过暗示,两人之间从未提起过。他甚至压根儿没想过这事,脑子里从未闪现出这两个字。他接受了结婚这个概念是因为大多数教职人员都结了婚。可是对他来说,结婚不是男女天经地义、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的现实,而是一种伸入到、存在于活着的人们中间的静寂状态,像两个身影被一条铁链捆绑在一起还看得见铁链的影子。他对此十分习惯,因为他是伴随着幽灵长大。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又突然谈起结婚,显得迫不及待。当他终于明白她的用意在于逃避眼前的生活,他并不感到奇怪。他太天真无邪了。他问:“逃避?逃避什么?”

    “这个地方!”她说。他才第一次看清她那张真实的面孔,一副罩着欲望和憎恨的面具,面目都扭曲了,完全盲目地受着情欲的支配。那神情不是愚蠢,而是盲目,不顾一切,孤注一掷。“这儿的一切!一切!一切!”

    他毫不感到奇怪。他立即相信她是正确的,而在这之前他还不够了解她。他立即认为自己对神学院抱的信念从一开始就错了。不是严重的错误,只是没认识清楚,看法不正确。也许他早已开始怀疑自己,直到这时才恍然明白。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他迄今还没有把自己必须去杰弗生镇的想法告诉他们。一年之前,他对她讲了他想去那儿。必须去那儿,而且他还打算把理由告诉他们,可是她以那种他不曾见过的目光注视着他。“你认为,”他说,“他们不会派我去?不会安排我去?我说的理由还不够充分?”

    “当然不,”她说。

    “可为什么呢?那是真话。也许很蠢,可一点儿不假。教会是干什么的,如果不帮助那些鲁钝而又渴求真理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让我去?”

    最初,他们在教会上层人士中间到处游说,卑躬求情,假假真真,引起了一些反响;最后以请求和建议的形式道出威胁,他终于得到了杰弗生镇的圣职,可他忘记了当时究竟是如何成功的。这一切重新浮现在他心里得等他在杰弗生镇安顿下来之后,当然不是在旅程的最后一段他乘坐的列车上,更不是当列车朝着他一生追求的顶点驶去,窗边掠过一片类似他出生地的田野的时刻。可是那地方看起来有些异样,虽然他知道这差异不在车窗外的景色而在车厢内的人物:他几乎像个孩子似的把脸紧紧地贴在车窗上,他妻子坐在身边,现在脸上也带着某种急迫渴求的神情,除了显得饥饿和绝望之外。那时他们结婚还不到半年。他一毕业他俩就立即完婚的。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看见她脸上公开露出绝望的神情,同样也见不到情欲的影子了。他静静地思索,既不感到特别吃惊也不觉得受了伤害:我明白了。结婚就是这么回事。是的。我现在明白了。

    列车奔驰向前。他倚着车窗,看着一晃而过的田野,像小孩般愉快兴奋地谈着:“我以前几乎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杰弗生镇。可是我没有来。我是完全能够想来就来的。你知道吧,在老百姓与待命士兵之间有一种区别。待命士兵?噢,那即是敢死队。一队人(他不是军官:我想这是父亲与老辛瑟的说法相一致的惟一一点。祖父没佩带马刀,他骑着马冲在别人前面可手里没刀可挥)以小学生的轻浮去干一桩荒唐事,反对他们去干这事已有四年的部队根本不相信他们会去冒这个险:骑马穿过一百英里的乡村,沿途的树丛和村舍里都有北方佬宿营,最后进入重兵把守的城镇。我知道他们冲入镇内然后又退出来的街道。我从未见过这条街,但完全知道它像什么样子。我十分清楚咱们有一天终会在那条街上拥有的住宅像啥模样。当然开始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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