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
刘歆、班固虽以《礼》、《乐》着之六艺略,要皆非孔氏之旧也,然《三礼》至今行于世,犹是先秦旧传。而所谓《乐》六家者,影响不复存矣。窦公之《大司乐章》既已见于《周礼》,河间献王之《乐记》亦已录于《小戴》,则古乐已不复有书。而前志相承,乃取乐府、教坊、琵琶、羯鼓之类,以充乐类,与圣经并列,不亦悖乎!晚得郑子敬氏《书目》独不然,其为说曰:仪注、编年,各自为类,不得附于《礼》、《春秋》,则后之乐书,固不得列于六艺。今从之,而着于子录杂艺之前。
△《乐府维录》一卷
唐国子司业段安节撰。
△《琴说》一卷
唐工部尚书李勉撰。
△《琴书》三卷
唐待诏赵惟暕撰。称前进士滁州全椒尉。
△《琴经》一卷
讬名诸葛亮。浅俚之甚。
△《琴说》一卷
唐待诏薛易简撰。衡州耒阳尉。
△《琴义》一卷
称野人刘籍撰。
△《琴三诀》一卷
称天台白云先生。
△《指诀》一卷
唐道士赵邪利撰。一名《弹琴古手法》。
△《琴操》一卷
不着名氏。《中兴书目》云: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财二十一篇,似非全书也。
△《琴曲词》一卷
不知作者。凡十一曲。辞皆鄙俚。
△《琴史》六卷
吴郡朱长文伯原撰。唐、虞以来迄于本朝,琴之人与事备矣。
△《制瑟法》一卷
不知何人撰。
△《大胡笳十九拍》一卷
题陇西董庭兰撰,连刘商辞。又云祝家声、沈家谱,不可晓也。
△《琴谱》八卷
鄞学魏邸旧书有之,己卯分教传录,亦益以他所得谱。
△《琴操谱》十五卷、调谱四卷
参政历阳张严肖翁以善鼓琴闻一时,余从其子佖得此谱。
△《琴谱》十六卷
新昌石孝隆君大所录。
△《羯鼓录》一卷
唐婺州刺史南卓撰。
△《琵琶故事》一卷
段安节撰。
△《景祐乐府奏议》一卷
殿中丞致仕胡瑗翼之撰。
△《皇祐乐府奏议》一卷
胡瑗撰。
△《三圣乐书》一卷
宋祁子京撰。
△《景祐广乐记》八十卷
翰林院侍讲学士冯元等撰。阙八卷。景祐元年,判太常寺燕肃建言锺律不调,欲以王朴《律准》更加考详。诏宋祁与集贤校理李照共领其事,照言朴律太高,比之古乐,约高五律,遂欲改定大乐,制管铸锺,并引校理聂冠卿为检讨官,又诏元等修撰乐书,为一代之典。三年七月,书成。然未几,照乐废不用。
△《皇祐新乐图记》三卷
(屯)田员外郎阮逸、光禄寺丞胡瑗撰。凡十二篇,首载诏旨,次及律度量衡、锺磬、鼓鼎、鸾刀,图其形制,刊板颁之天下。虎丘寺有本,当时所颁藏之名山者也。其末志颁降岁月,实皇祐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用苏州观察使印,长贰押字。余平生每见承平故物,未尝不起敬,因录藏之,一切依元本摹写,不少异。
△《大乐演义》三卷
成都房审权撰。皇祐中宋祁、田况荐益州进士房庶晓音律,上其《乐书补亡》三卷。庶自言得古本《汉书》,云“度起于黄锺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起,积一千二百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锺之长,一为一分”。今本脱“之起,积一千二百黍”八字。故前世累黍为尺,以制律。是律生于尺,非尺生于律也。且“一为一分”者,盖九十分之一也,后世误以一黍为一分,非是。当以秬黍中者一千二百实管中,黍尽得九十分,为黄锺之长九寸,加一,以为尺,则律定矣。惟范镇是之。时胡瑷、阮逸制乐,已有定议,遂格不行,详见《国史律历志》。审权,庶之子也,元丰四年为此书,以述父之意。其后元祐初,范蜀公老矣,自为新乐奏之于朝,盖用其说云。
△《乐书》二百卷
秘书省正字三山陈阳晋之撰。建中靖国元年进之。为《礼书》陈祥道者,其兄也。其书雅、俗、胡部音器、歌舞,下及优伶、杂戏,无不备载。博则博矣,未免于芜秽也。赐绍圣元年制科,终礼部侍郎。
△《大晟乐书》二十卷
大中大夫开封刘炳子蒙撰。“大晟”者,本方士魏汉津妄出新意,以祐陵指节定尺律,傅会身为度之说。炳为大司乐,精为缘饰。又有《图谱》一卷。
△《隆韶导和集》一卷
保义郎大晟府案协律姚公立撰。以律吕、节气、阴阳为说,凡四十九条。
○杂艺类
△《九镜射经》一卷
唐检校太子詹事韦韩撰。《制弓矢法》三篇,《射法》九篇。
△《射诀》一卷
韦韩撰。叙其学射之初,有张宗者授之诀,辽着于篇。
△《射评要略》一卷
称李广撰。固依托也,而亦鄙浅亡奇。
△《射训》一卷
监察御史张仲殷撰。《中兴书目》云本朝人,果也,不应名犯庙讳。
△《射议》一卷
元城王越石仲宝撰。凡七条。
△《增广射谱》七卷
淳熙中诏进士习射,书坊为此以射利。末二卷为卢宗迈《射法》,亦简要可观。
△《书品》七卷
梁度支尚书庾肩吾撰。
△《书评》一卷
梁侍中袁昂撰。
△《药石论》一卷
唐昇州司马张怀瓘撰。
△《六体论》一卷
△《书断》三卷
△《书估》一卷
△《论书》一卷
以上四种亦皆张怀瓘撰。
△《翰林禁书》三卷
无名氏。
△《书后品》一卷
唐御史中丞李嗣真撰。
△《墨薮》一卷
不知何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古今法书苑》十卷
主客郎中临淄周越撰。越与兄起皆有书名。起书未见,越书间有之,俗甚。
△《金壶记》一卷
僧适之撰。集书家故事。以二字为题,而注所出于其下。凡三百余条。
△《书史》一卷
礼部员外郎米芾元章撰。
△《秘阁法帖跋》一卷
米芾撰。
△《翰墨志》一卷
高宗皇帝御制。
△《法帖刊误》二卷
黄伯思长睿撰。《淳化法帖》出于待诏王着去取。时秘府墨迹真赝杂居,着不能辨也,但欲备晋、宋间名迹,遂至以江南人一手伪帖,窜入其间,鄙恶之甚。米南宫辨之,十已得七八,至长睿,益精详矣。
△《籀史》二卷
翟耆年伯寿撰。裒诸家钟鼎图说为一编,颇有考究。
△《续书谱》一卷
鄱阳姜夔尧章撰。
△《绛帖评》一卷
姜夔撰。
△《法帖要录》十卷
唐大理卿河东张彦远爱宾撰。彦远,宏靖之孙。三世相门。其父文规尝刺湖州,着《吴兴杂录》。
△《飞白叙录》一卷
钱惟演希圣撰。天圣四年序进。
△《兰亭博议》十五卷
淮海桑世昌泽卿撰。世昌居天台,放翁陆氏诸甥也,博雅能诗。又尝为《西湖纪逸》,考林逋遗事甚详。
△《兰亭考》十二卷
即前书。浙东庾司所刻,视初本颇有删改。初十五篇,今存十三篇,去其《集字篇》后人集《兰亭》字作书帖、诗铭之类者,又《附见篇》兼及右军他书迹,于《乐毅论》尤详。其书始成,本名《博议》,高内翰文虎炳如为之序。及其刊也,其子似孙,主为删改,去此二篇固当,而其他务从省文,多失事实,或戾本意。其最甚者,序文本亦条达可观,亦窜改无完篇,首末阙漏,文理断续,于其父犹然,深可怪也。此书累十余卷,不过为晋人一遗帖,自是作无益,玩物丧志,本无足云。其中所录诸家跋语,有昭然伪妄而不能辨者,未暇疏举。
△《法书撮要》十卷
吴兴蔡耑山父撰。以书家事实,分门条类,亦无所发明。淳熙中人,云绍圣御史之孙,吾乡不闻有此人也,当考。然其名耑而字山父,“耑”者,物之初生,从“屮”,不从“山”也。偏旁之未审,何取其为法书?余于小学家黜书法于杂艺,有以也。
△《武冈法帖释文》二十卷
刘次庄元祐中为《官帖释文》,刻石于临江。而武冈又尝传刻绛州民潘氏帖。嘉定中,汪立中取刘本分入二十卷中。《官帖》所无者,增附之。
△《书苑菁华》二十卷
临安书肆陈思者集。
△《齐梁画目录》一卷
唐窦蒙子泉录。
△《古今画人名》一卷
唐李嗣真录。
△《唐朝画断》一卷
唐翰林学士朱景玄撰。一名《唐朝名画录。》前有目录,后有天圣三年商宗儒后序,与《画断》大同小异。
△《唐朝名画录》一卷
即《画断》也。前有目录,后有天圣三年商宗儒后序,与前本大同小异。
△《历代名画记》十卷
唐张彦远撰。彦远家世藏法书、名画,收藏鉴识,自谓有一日之长。既作《法书要录》,又为此《记》,且曰:“有好事者传余二书,书画之事毕矣。”
△《五代名画记》
大梁刘道醇撰。嘉祐四年陈洵直序。
△《圣朝名画评》一卷
刘道醇撰。
△《益州名画录》三卷
黄休复撰。中兴书目以为李略撰,而谓休复书今亡。
△《山水受笔法》一卷
唐沁水荆浩浩然撰。
△《图画见闻志》六卷
太原郭若虚撰。元丰中自序,称大父司徒公,未知何人。郭氏在国初无显人,但有郭承祐耳。其书欲继张彦远之后。
△《画史》一卷
米芾撰。
△《德隅堂画品》一卷
李廌方叔撰。赵令时德麟官襄阳,行橐中诸画,方叔皆为评品之。元符元年也。
△《林泉高致集》一卷
直徽猷阁待制河阳郭思撰。其父熙,字淳夫,善画。思,元丰五年进士。既贵,追述其父遗迹、事实。待制许光疑为之序。曰《画训》、《画意》、《画题》、《画诀》。而序又称《诗歌》、《赞记》、《诏诰》、《铭誌》,今本阙。
△《广川画跋》五卷
董逌撰。
△《画继》十卷
邓椿公寿撰。以继郭若虚之后。张彦远《记》止会昌元年,若虚《志》止熙宁七年,今书止乾道三年。
△《文房四谱》五卷
参政梓潼苏易简太简撰。
△《歙砚图谱》一卷
太子中舍知婺源县唐积撰。治平丙午岁。
△《歙砚说》一卷、又《辨歙石说》一卷
皆不着名氏。
△《墨苑》三卷
赵郡李孝美伯扬撰。曰《图》,曰《式》,曰《法》。元符中马涓、李元膺为之序。
△《砚史》一卷
米芾撰。
△《北海公砚录》一卷
唐询彦猷撰。专以青州红丝石为贵。
△《闲堂杂记》四卷
不着名氏。述《文房四谱》,而首载唐氏《砚录》。
△《砚笺》一卷
高似孙撰。
△《续文房四谱》五卷
司农卿李洪秀颖撰。
△《算经》三卷
夏侯阳撰。大抵乘除法。《隋志》二卷;《唐志》一卷,甄鸾注。今本无注,元丰京监本。
△《算经》三卷
张丘建撰。有序,首言:“算者不患乘除之为难,而患分之为难,是以序列诸分之本原,宣明约通之要法。”
△《应用算法》一卷
夷门叟郭京元丰三年序。称平阳奇士蒋舜元撰。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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