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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略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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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解]物略者,凡飞潜动植,有形之物之大略也。上篇言方术幻术当知,此篇言天下之物,凡可资于军中之用者,亦所当知。庶明于心者利于行,有胜而无败也。故以《物略》为第十一。

    98。天下之物理,有相生者,有相克者,有相感者,有相成者,有相制者,有相胜者;有言其性体者,有言其声气者,有言其形势者,有言其作用者。杂然并撰,分类别行,凡有利于兵之事者,不可胜穷也,姑举大略言之。

    [批评]此篇所载虽云物略,实巨细精粗咸备。将能由此而推极之,则用无不利矣。

    [原注]此总明万物无穷,惟举大略。撰,具也。类,相同也,行,等列也。

    99。圆者易转,方者易置,欹者易仆,直者易植,窍者易浮,锐者易刺,牝者易变,牡者易入,刚者易折,柔者易曲。此皆物理之常,无足为异。

    [原注]此先举理之常,人所能知者,后则言相生等类也。

    100。金火相守则流。

    [原注]金流者,火克之也。

    101。火木相得则炎。

    [原注]木能生火,故火得木,则必相成而炎烧也。

    102。以金击石则火,以木钻木则燃。

    [原注]击则势猛,故火生。钻则薰灼,故火燃。

    103。又若火遇风则炽,遇水则灭。水遇寒则结,遇火则竭。

    [原注]火炽因风者,相成也;灭因水者,相克也。水结因寒者,相成也;竭因火者,火多胜水之少也。

    104。火虚则不燃,实则易烬。水流则不腐,止则易温。

    [原注]火虚不燃,即穴不燎毛,吹不烧烛也。烬,焚尽之余也。水流则动,故不腐臭,止则停滞,故易于温暖。又传弱者不能行舟载物。

    105。下火既炎,则上火益焰。下流既远,则上流自缓。

    [原注]火性炎上,故下炎者上益盛,水性润下,故下流者上自缓。

    106。此五行之本体然也。

    [原注]结言上所论者,皆金木水火本体自然。

    107。故以火焚石者,激之而后裂。以水灌城者,决之而后倾。

    [原注]此言用水火者,虽能伤害,然必借势行之,方可成功。不激则石未崩裂,不决则城不倾颓也。

    108。是以备水攻者,当防其上流。御火攻者,当断其上风。

    [原注]防上流者,惧敌之决水也。断上风者,惧敌之乘风也。然防之,犹不若先居上流者之为得。断之,犹不若不近草莽之为安。不得已而一时遇敌,防之断之可也。

    109。盖火可扑也,亦可煽也。水可壅也,亦可导也。此水火者所以济攻而非专攻,所以攻人而亦虑人之反攻也。

    [原注]火可煽起,水可壅至,故能济吾之攻;亦可扑灭,可导流,则不当专恃以攻也。虑人之反攻者,盖风候无常,彼我之地势相似也。如刘元进攻王世充,因风纵火,俄而风回,反被烧死。智伯约韩、魏决水灌晋阳,既而赵杀守堤吏,反受灌以亡。故当虑也。

    110。天下之物,犹有入火不焚者,入水则沉;入水不溺者,入火则化。欲制其用者,亦不可不利导之也。

    [原注]此言物之利于水火不同,因势而用者,方得其利,故亦附于水火之末。

    111。向月窥林者暗,背月窥林者明,此光影之相乘也。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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