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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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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编第一

    凡六十六条方二十

    太阳一经。风寒所始。营卫二道。各自中伤。风则中卫。故以卫中风而病者为上编。然风之为风。其义不一。故其为病。最为居多。所谓中风者。乃风寒暑湿之风也。与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云者。义不相同。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盖素问曰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之风也。彼但以其所谓者为中风云耳。其于在此之所谓中风云者则无闻焉。二义辨论精切。详悉分晓。惟有此书。自此以下。

    知此义者。李明之而已。此义不明而欲求以言医。犹缘木求鱼耳。其如医何。(此篇旧本第五。而次辨脉伤寒例痉湿 诸篇之下。然世传诸篇。皆叔和所述。今案伤寒例一篇。则又疑非叔和语。夫以叔和编经。奚恁后经而先已。必后之赘附。遂致颠倒错乱。故条辨之。以复其初云。)

    (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强。群养切。恶。影固切。下皆仿此。太阳者。膀胱经也。其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连风府。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乃六经之首。主皮肤而统荣卫。

    所以为受病之始也。难经曰。浮。脉在肉上行也。滑氏曰。脉在肉上行。主表也。表即皮肤。荣卫丽焉。故脉见尺寸俱浮。知为病在太阳之诊也。项。颈后也。强痛者。皮肤荣卫一有感受。经络随感而应。邪正争扰也。恶寒者。该风而言也。风寒初袭表而郁于表。故不胜。复被风寒外迕而畏恶之。及其过表而入里。则不复恶。仇雠之义也。此揭太阳之总病。乃三篇之大纲。以下凡首称太阳病者。皆指此而言之也。

    (二)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恶。与恶寒之恶同。中。音众。下皆同。太阳病。上条所揭云云者。是也。后皆仿此。发热。风邪干于肌肤而郁蒸也。汗出。腠理疏。玄府开而不固也。恶风。大意见上。此以风邪郁卫。故卫逆而主于恶风。缓。即下文阳浮而阴弱之谓。风性柔和。所以然也。中。当也。风。谓天之八风也。

    言既有如上条所揭云云之太阳病。加之发热汗出恶风而脉缓者。则其病乃是触犯于风而当之也。

    灵枢曰。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此之谓也。然风之为风。其性属阳。其中人也。从卫而入。卫气道也。风之所以从卫入者。

    卫亦阳。从其类也。此承上条而又再揭太阳分病之纪一。乃此篇之小总。篇内凡首称太阳中风者。

    则又皆指此而言也。下条乃释此条之义以出其治。余则或申此义与凡此条之众目耳。中篇下编。

    其为证候。与此虽不同。其为节目。在彼则亦然。乃太阳之大三辨也。而各篇之中。其条目则各自又有辨焉。皆风寒之分别也。学人诚能潜心涵泳。体认的当。则风寒之是非。 然明白矣。

    尚何独断之难能哉。

    (三)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

    桂枝汤主之。

    桂枝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 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

    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

    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役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

    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啬。审革切。淅。心吉切。翕。晓吉切。去。上声。滓。照儿切。 。与啜同。 。音石。差。

    与瘥同。令。平声。臭恶之恶。如字。此申上条而详言之。释其义。以出其治。太阳中风。乃掇上条所揭攒名以指称之。犹上条掇首条所揭。而以太阳病为首称。同一意也。阳浮而阴弱。乃言脉状以释缓之义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是也。

    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乃承上文而言。以释发热汗出之义。言惟其脉之阳浮。所以证乃热自发也。惟其脉之阴弱。所以证乃汗自出也。关前阳。外为阳。卫亦阳也。风邪中于卫则卫实。

    实则太过。太过则强。然卫本行脉外。又得阳邪而助之强于外。则其气愈外浮。脉所以阳浮。阳主气。气郁则蒸热。阳之性本热。风善行而数变。所以变热亦快捷。不待闭郁而即自蒸发。故曰。

    阳浮者。热自发也。关后阴。内为阴。荣亦阴也。荣无故。则荣比之卫为不及。不及则不足。不足则弱。然荣本行脉内。又无所助。而但是不足于内。则其气愈内弱。脉所以阴弱。阴主血。汗者血之液。阴弱不能内守。阳强不为外固。所以致汗亦直易。不待覆盖而即自出泄。故曰阴弱者。汗自出也。啬啬恶寒。淅淅恶风。乃双关之句。盖原太阳本恶寒。而明其所以亦恶风之情状也。

    啬啬。言恶寒出于内气馁。不足以耽当其渗逼。而恶之甚之意。淅淅。言恶风由于外体疏。犹惊恨雨水卒然淅沥其身。而恶之切之意。盖风动则寒生。寒生则肤粟。恶则皆恶。未有恶寒而不恶风。恶风而不恶寒者。所以经皆互文而互言之。不偏此偏彼而立说也。翕翕发热。乃形容热候之轻微。翕。火炙也。团而合也。言犹雌之伏卵。翕为温热而不蒸。蒸。大热也。鼻鸣干呕。乃详上条之未备。鼻鸣者。气息不利也。干呕者。气逆不顺也。盖阳主气而上升。气通息于鼻。阳热壅甚。故鼻窒塞而息鸣。气上逆而干呕也。然翕翕发热难晓。而鼻鸣干呕易见。有鼻鸣干呕。则翕翕发热可征矣。方之为言。义之所在也。言中风之治。宜在是物也。主。主当也。

    言以是为主当。而损益则存乎人。盖脉证无有不相兼而见者。所以经但活泼泼。不欲人拘执之意也。桂枝。其性味虽辛甘而属乎阳。其能事则在固卫而善走阴也。芍药擅酸寒而下气。快收阴而敛液。夫卫气实而腠理开疏矣。非桂枝其孰能固之。荣血虚而汗液自出矣。非芍药其谁能收之。

    以芍药臣事桂枝而治中风。则荣卫无有不和谐者。佐之以甘草而和其中。则发热无有不退除者。

    使之以大枣而益脾。使之以生姜而止呕。皆用命之士也。微火者。取和缓不猛而无沸溢之患也。滓。

    淀也。古人药大剂。金铛中煮。绵绞漉汤。澄滤取清。故曰去滓。 。大饮也。热稀粥者。桂枝汤劫敌之奇兵。应赤帜于必胜之阵也。助药力。微旨也。譬如释氏之禅机。老氏之玄关。儒家之心法也。 。和润而欲汗之貌。微似二字。最为要紧。有影无形之谓也。不可。禁止之词也。如水流漓。言过当也。病必不除。决言不遵节制。则不效验也。小促役。催速值事也。禁者。

    若物皆病之反也。凡此事宜。皆责之医家耳。病家安能料理。今人之医。惟务拱默以自崖岸。至不获效。则反疑猜而多口于桂枝。诸家集方。何尝见啜热稀粥四字。徒以发汗相授受。微似。视为羡文。殊不知桂枝神算。捷在出奇。苟简之弊。牢不可破。吁。手足胼胝。禹稷之所以圣也。然则任治君子。苟未至于胼胝。亦何惮而不然也。若曰。何如此其屑屑。则脱有不中。其咎将谁归与。

    数变之数。音速。

    (四)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令勿误也。

    为。去声。识。与志同。令。平声。此原所以用桂枝之奥义。因着其反而示禁。以见药有反对。勉人当精其义以求的当之意。解者。救护而释散之之谓也。肌。肤肉也。盖风中卫而卫不固。发热汗出而恶风。卫行脉外。

    肤肉之分也。桂枝救护之。热粥释散之。病之所以解也。故曰。本为解肌。浮。病在太阳也。紧。

    寒也。汗不出。亦寒也。不可与。言病不对。禁勿妄投也。然则桂枝汤之发汗云者。奥义也。识。

    记也。记其政事谓之识。言当常常用心以记其事。勿忘勿怠。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误。盖有寒不得用桂枝。故致戒警如此。其言亦甚深切着明矣。而人犹自误。亦独何哉。

    (五)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桂枝辛甘大热。胃家湿热本甚者。复得桂枝之大热。则两热相搏于中宫。搏则必伤。甘又令人中满壅气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纳。反上涌而逆出也。然胃属土。土者金之母。肺属金。金者土之子。母病固传子。胃家湿热甚。则必传之肺。肺受胃之湿热。与邪热搏郁而蒸。久热为火。肺为金。

    脓血者。金逢火化也。

    (六)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此承上条所言。复举一端以申之。欲人推此以及其余。酒客者。酒性湿热。所谓胃家湿热甚者。

    无逾此也。呕。亦吐也。得汤则呕。以不喜甘。见上。然即酒客不喜甘。得汤则呕而推之。则凡服桂枝汤而吐者。其义皆可以比类而察识矣。触类而通之。亦存乎其人焉耳。

    (七)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以上四条。皆言桂枝之不对。以严示禁之意。水药不得入口。言呕吐之甚也。夫中风服桂枝汤以发汗。桂枝汤者。甘药也。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麻黄汤中亦有桂枝。则亦甘药也。以发汗药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则此条曰。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者。乃承上二条复又通以得汤则呕之甚者言。而深寓戒警之意也。逆者。言悖于道也。

    盖不通人之性气而逆治。则亦适足以致病逆而生变。故曰为逆也。必吐下者。言水药既不得入口。

    则胃已伤。若仍与前汤而重伤。则必致大坏。大坏则大乱。夫胃。中腑也。苟大坏乱。则不惟复上逆而仍呕吐。必将下加走泄而增泻利矣。不止。盖甚言害大。以深着致戒之意也。

    (八)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此原中风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寒也。发热恶寒者。中风即发热。以太阳中风言也。发于阳之发。起也。言风为阳。卫中之。卫亦阳。其病是起于阳也。无热恶寒者。伤寒或未发热。故曰无热。以太阳伤寒言也。发于阴者。言寒为阴。荣伤之。荣亦阴。其病是起于阴也。七。少阳之数也。六。老阴之数也。阳数。九为老。七为少。阴数。老六而少八者。阳道顺。阴道逆。阳主进。阴主退也。愈。瘳也。风寒中伤人。渐次人身六经之部位而传进。以一日一经言之。中风六日。经虽传遍。必七日阳进而病自愈者。阳主生也。伤寒六日。经传遍。

    阴退极。病乃愈者。阴主杀也。然则中风伤寒之所以为病。其始也。各从其类而起。其既也。各得其数而愈。二气相因。天人一致。道妙自然。其机如此。易曰。知机其神乎。

    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医有易道。至哉言也。孙思邈曰。不知太易。不足以言医。学者不可不察。苟志于道。不可不勉。

    (九)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传。音啭。见第五问。后仿此。此承上条下节之自愈者。复申其已然者之义。而又更着其未然者之治。太阳头痛。首条已具言之。此又独言者举大意也。七日以上。该六日而言也。行。亦传也。

    经尽。谓传遍也。欲作再经。谓病加进也。针足阳明。夺其传路而遏之也。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犹古之驿传。今之过所云也。

    (十)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太阳者。盛阳也。故王于巳午未。经曰。自得其位而起者。此之谓也。

    (十一)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复晓人以病解之机。烦字从火从页。说文。页。头也。然则烦者。热闷而头痛之谓也。

    先烦。邪欲出而与正分争。作汗之兆也。乃有汗。谓不如此则汗不得出也。脉浮。邪见还表也。汗出。邪出也。

    解者。邪散而病去也。

    (十二)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桂枝加桂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令。平声。少。去声。上冲之上。上声。此又承上条复着不喻者妄意攻之之变。与其救变之治也。烧针者。针性寒。必须先烧。使之温。而后可用也。被寒。言寒遂从针穴反得又入也。核。

    谓针穴处肉变红肿高起如核也。奔豚。肾之积名也。气从少腹上冲心。奔豚。证发作之状也。盖人之素有肾积者。因针穴处寒得入之。其积遂发。则气自少腹上逆而冲心。状若惊豚突前而奔走。故曰奔豚也。灸其核上者。所以散其寒也。与桂枝汤者。解其欲自解之肌也。

    加桂者。桂走阴而能伐肾邪。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气也。然则所加者桂也。非枝也。方出增补。故有成五两云耳。加减诸方。经止言加减。原无载方。旧本后人增补成方。类附卷末。而多谬误。今根据增补校勘。移就各该法下。以便用者。不费寻讨云。

    (十三)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此与前第二条。文虽差互详略。而证治则一。前条有脉无头痛以揭病名。此有头痛无脉以言治。

    互相详略耳。无异殊也。盖前条以为揭病名也。故必言脉。而后可以为得尽其详。以头痛已见于首条之太阳病也。故可得而略焉。此以从泛言而论治也。故虽不言脉不足以为略。详及头痛者。

    以前条既遗。此申之。所以为互相发明之意也。桂枝汤。(方见前。下同。)

    (十四)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

    此亦申上条而释之。与前第三条申释第二条之意同。第三条言阳浮而阴弱。此言荣弱卫强。卫强即阳浮。荣弱即阴弱。彼此互言而互相发明者也。救者。解救救护之谓。不曰风邪而曰邪风者。

    以本体言也。

    (十五)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此乃默喻人以救服汤不如法。发汗不如经。因而生变者之微旨。读者当以意逆。斯则得之。

    毋徒影射可也。盖桂枝全在服法。发汗切要如经。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经。经曰。病必不除。岂惟病不除。风愈得入而变愈剧。所以反烦。反。转也。言转加热闷也。先刺风池风府者。

    预为杜塞风之门路也。风池二穴。在耳后陷者中。按之引于耳中。手足少阳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风府。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督脉阳维二经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十六)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外证未解。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浮弱。即阳浮而阴弱。此言太阳中风凡在未传变者。仍当从于解肌。盖严不得下早之意。故下条云。

    (十七)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下。去声。后皆仿此。此承上条当汗解之旨。更并下早之禁而申言之。重致叮咛之意也。下。

    通大便也。亦谓攻里是也。夫所谓治病之道者。即其病之所在从而疗理之。求所以去之之谓也。

    病在东而疗西。欲其去也。其可得乎。盖风寒者。外邪也。皮肤肌肉者。人之外体也。外邪外入。

    犹在外体。汗之。所以逐其还复外散。则于理为顺而于道为合也。下而通大便。通腑也。腑。内也。病在外而求之内。欲何求哉。于理则不顺。故于道则颠倒悖戾而谓为逆也。经曰。从外而之内者。治其外。正谓此也。故上下条反复深致戒谨如此。

    (十八)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反。音板。下仿此。复。亦反也。此总上二条而申释之。重致反复叮咛戒谨之意。

    (十九)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家。谓中风之病也。表。外证也。解。罢也。了了。犹惺惺也。言中风之病。外证俱罢。大势已除。余邪未尽。犹未复初也。十二日。经尽之时也。言至此时。则余邪当悉去而初当复也。盖晓人当静养以待。勿多事反扰之意。素问曰。食养尽之。毋使过之。伤其正也。此之谓也。

    (二十)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五苓散方猪苓(十八铢去皮) 茯苓(十八铢) 泽泻(一两六铢) 白术(十八铢) 桂(半两)

    上五味为散。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多服暖水。汗出愈。

    散。上声。和。去声。此太阳中风失于未治。久而入里之证。盖中风发热。必自汗出。六七日不解。出为过多可言也。烦者。汗出过多。亡津液而内燥也。表以外证未罢言。里以烦渴属腑言。

    欲饮水者。燥甚而渴。希救故也。吐。伏饮内作。故外者不得入也。盖饮亦水也。以水得水。涌溢而为格拒。所以谓之曰水逆也。泽泻长于行水。由其咸寒能走肾也。术性最善胜湿。以其苦甘而益脾也。二苓淡渗。利水以滋干。桂擅辛甘。祛风而和表。然术与泽泻。有苓事也。桂与苓者。岂非以其走阴而致师邪。谓五苓散两解表里而得汗者。里属腑。腑者。阳也。表本阳。所以一举而两得。故曰汗出愈也。术上不当有白字。说在本草钞术条下。是书编始于叔和。叔和有脉经。脉经术上皆无白字。足可征也。然则白为后人所加明甚。呜呼。一字之加虽微。自夫执方者视之。为祸后世甚大。所谓杀人以政无异于刃者。此不殆有甚邪。

    (二十一)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

    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桃核承气汤方桃仁(五十个去皮尖) 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四两) 芒硝(二两) 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

    日三服。当微利。

    去。上。皆上声。内。音纳。更。下。先。皆去声。合。音鸽。后皆仿此。热结膀胱。即下条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之互词。狂。心病也。心主血而属火。膀胱。居下焦而属水。膀胱热结。水不胜火。心火无制。则热与血搏。不自归经。反侮所不胜而走下焦。下焦蓄血。心虽未病。以火无制而反侮所不胜。故悖乱颠倒语言妄谬。与病心而狂者无异。故曰如狂也。血自下则邪热不复停。故曰愈也。少腹。指膀胱也。急结者。有形之血蓄积也。桃仁。逐血也。桂枝。解外也。硝黄。

    软坚而荡热也。甘草。甘平而缓急也。然则五物者。太阳随经入腑之轻剂也。先食。谓先服汤。而饮食则续后进也。

    (二十二)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抵当汤方水蛭(三十个熬) 虻虫(三十个熬去翅足) 大黄(三两) 桃仁(二十个去皮尖)

    上四味为散。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再服。

    少。下血。不下之下。抵当之当。皆去声。瘀。影据切。去。上声。此承上条而复以其较重者言。

    详其义。变制以出其治。上言不解。此言表证仍在。上言当先解外。此言脉与反不结胸。发狂。则主血之心亦病。而重于如狂。硬满即急结。皆上条变文之互词。小便自利见下。下血。言不自下者当须下之。皆互相发明者也。所以然者至末。结上起下以发出治之词。里。膀胱也。腑也。故曰随经。瘀。血气壅秘也。抵。至也。水蛭虻虫。攻坚而破瘀。桃仁大黄。润滞而推热。四物者。虽曰比上则为较剧之重剂。然亦至当不易之症治也。

    (二十三)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此总上二条而分晓之。以决言抵当为的于用之意。黄。瘀热外薄也。小便不利以下。承上文以辨白上二条而分别之也。谛。审也。言如此则为血证审实。无复可疑。必须抵当者乃其的对。勉人勿贰之意也。

    (二十四)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燥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燥。音埽。干。音干。令字。读平声。伤寒宜发汗。发汗则病解。中风宜解肌。发汗则变生。

    然则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者。中风误于发汗。变也。胃中干者。汗出过多亡津液也。烦燥者。干则燥。

    燥则热。热则烦也。不得眠者。胃为阴。干则不足。不足则不和。不和。所以不得眠也。素问曰。

    胃不和。则卧不安。此之谓也。欲得饮水者。热思凉而燥作渴。引水以自救也。少少与者。胃属土。土干固燥。得水则润。润则和。和则万物生。所以愈也。不然多则涝。涝则反为土所恶矣。若脉浮。言或不即愈。而脉又转单浮之谓。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矣。小便不利。土干则水竭也。微热。邪还表则病已减。故热亦轻也。消。言饮水而小便又不利。则其水有似乎内自消也。渴。言能饮且能多也。五苓散者。导湿滋干。功兼其全也。干得滋而湿得导。则热不期退而自退。病不言愈而愈可知。此又用五苓之一义也。(方见前)

    (二十五)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悸。群季切。眩。匣绢切。 。日伦切。振。平声。擗。滂吉切。此举下编首条末后为逆之一节。更互其词以详其义。出其治以救其逆。盖太阳中风。误服大青龙而致逆之救法也。发汗而病不解者。其为误汗可知也。仍发热。言汗虽出。病依旧在也。悸。怔忡也。眩。昏晕也。 。

    HT动也。振振。振作也。擗。拊心也。言心怔而忡。头昏而晕。肉HT 而动。手拊心而无何可奈。

    厥逆筋惕肉 变文之互词也。夫太阳。中风。阳浮阴弱。汗出恶风。例虽名曰发汗。义则实在解肌。

    解肌者。桂枝汤也。法曰。遍身 。微似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苟至流漓。岂惟病不除。多见亡阳而虚甚也。微弱与浮弱大略相仿佛。亦互文也。汗出恶风。桂枝证也。服大青龙。势必流漓可知。仍发热。翕翕不除而变甚也。厥逆而至于振振欲擗地。

    啬啬淅淅变剧也。病变剧矣。亡阳虚甚矣。大敌在前。良将重选。是故茯苓行水。术性导湿。湿导水行。祖龙归海也。芍药收阴。附子回阳。阳回阴收。铁甲当关也。生姜以醒其昏。为救厥逆之剧。

    盖龙之为龙。方其旱也。固奋然升天行雨以显诸仁。及其涝也。则又幡然蹈海潜渊以藏诸用。行雨者。致水也。潜渊者。伏水也。然则水也者。龙之所以神其变化者也。而真武者。则又专位乎北。

    而为司水之神也。龙既不能外水以自神。水又必由真武以神其主。大哉青龙。吾知其不能不降于真武矣。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固如是夫。是故误服神汤而变剧者。必有神汤而后救也。神乎神乎。圣而不可知之之谓。此非细义。读者最宜致思。(方见少阴篇)

    (二十六)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桂枝加附子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附子三枚。余根据桂枝汤法。

    此亦太阳中风误汗之变证。发汗。遂漏不止者。由反治。所以汗反出而势不容已也。恶风者。

    太阳中风本自汗出腠理疏而恶风。既漏不止。则腠理愈疏而恶愈甚也。小便难者。汗漏不止。则亡阳亡津液。亡阳则气不足。亡津液则水道枯竭。且小便者。膀胱所司也。膀胱本太阳经而为诸阳主气。气不足则化不行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脾统血而主四肢。胃司津液而为之合。津液亡而胃不足。则脾亦伤而血亦亏。血气亏涩。筋骨所以不利也。夫固表敛液。无出桂枝之右矣。而欲复阳益气。所以有附子之加焉。然三枚盖出于增补。非经之本文。用者宜 酌。

    (二十七)风湿相抟。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甘草附子汤方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脐破)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能食汗出复烦者。

    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抟。定文切。剧。群吉切。去。溪矩切。抟。 聚也。言风与湿 合团聚。共为一家之病也。有本来感受天地之风湿。而为风湿相抟者。有中风汗出过多。湿沾衣被。致成风湿相抟者。有伤寒发汗过多。衣被不更。变而为风湿相抟者。三者所受之因虽殊。而其为病则一。故其为治亦皆大略相同。

    此盖以中风之风湿相搏而言。烦。风也。痛。湿也。风淫则掣。湿淫则痛。风湿之邪。注经络。

    流关节。渗骨髓。四体所以烦疼掣痛而不利也。近之则痛剧者。外邪客于内。迕之则逆也。短气者。

    汗多亡阳而气伤也。恶风不欲去衣者。以重伤故恶甚也。或。未定之词。身微肿。湿外薄也。不外薄则不肿。故曰或也。甘草益气和中。附子温经散湿。术能胜水燥脾。桂枝祛风固卫。此四物者。所以为风湿相搏之的药也。

    (二十八)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而喘。

    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 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衄。疑木切。 。素问作谵。与詹同。下仿此。强夺而取之之谓劫。邪风被火热。承上起下之词。

    言太阳中风不当如此治。故曰失其常度。着其变以致戒之意也。两阳。谓风火也。黄。脾土之色也。

    脾主肌肉。邪热甚则土燥。故色显然着见于外也。阳盛。阳以气言。火能助气。故盛也。欲衄。待衄未衄之词。阴虚。阴以血言。热则耗血。故虚也。小便。血液之类也。血耗。故难也。然火能助气。过则反败气。所以阴阳俱虚竭。言血气俱亏乏也。身体则枯燥。承上文而言亏乏之征也。剂。

    齐分也。言汗自头出至颈。自颈齐分。还而不下。灵枢曰。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然则是乃阳有汗而阴不汗也。腹满。邪内实也。微喘。热攻于肺。肺受熏蒸而气促急也。

    口干。阴虚而津液不足也。咽烂。炎蒸而成腐坏也。或不大便。言津液不足。有时或则便硬也。谵语。寐中多言妄语。盖言出于心。火盛血衰。心虚而神乱也。哕。火炽而气逆也。手足为四肢。乃诸阳之本。阳邪盛甚。气乱神昏。所以疾动而不宁也。小便利者。反上文阴虚小便难而言。利则阴未甚虚。阴未甚虚。则阳犹有可以回之者。所以为可治也。

    (二十九)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

    清与圊同。熏。亦劫汗法。盖当时庸俗用之。烧坑铺陈。洒水取气。卧病患以熏蒸之之类是也。

    躁。手足疾动也。到。言犹反也。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清血。便血也。汗为血之液。血得热则行。火性大热。既不得汗。则血必横溢。阴盛者。所以下圊也。

    (三十)太阳病。二日。反躁。反尉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

    十余日。振 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 。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尉。俗作熨。 与硬同。下利下流之下。去声。数。音朔。二日。当传之时也。反躁。欲传也。熨其背。亦火劫汗法也。大汗出者。悖道以治。故出骤也。大热。邪热与火热相抟也。入胃。胃属土。

    故火邪先之也。水竭。火盛则水涸也。躁烦谵语。皆内热也。十余日。过经同也。振。鼓战。 。

    悚缩。作欲解之先兆也。下利。阴虚而津液偏于下走也。欲解。待解未解之词。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至大便硬一节。乃承上文说犹未解之意。言振 若是作汗。则热散而病解。今自利。

    津液又偏于下泄。胃中又不足。所以待解不解。汗不到下体。干而不得小便。阳气不下通。反上逆而呕。

    失。犹言不也。溲。小便也。足下恶风。无阳以为卫护也。大便硬。无津液以为润送也。小盒饭数而反不数至末。是反上文又说要解的意。盖言以人之津液偏渗而论之。大便既硬。则小盒饭多而频数。故以不数为反。既反不数。则津液又当回于胃中可知也。及。言待及津液由此而回足。则大便得润而当出。出多者。以待则久久故多也。

    卓。特也。头特然而痛。阴气上达也。足心必热。阳气下通也。谷气。食气也。言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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